适用对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关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建筑加工行业相关企业。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预览
协议编号:
非
外包山
工程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生产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非
外包山
工程生产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
外包山
工程生产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
位应当遵照执行。
二、本协议根据《非
外包山
工程生产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2 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
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
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
工程生产开工前并在签订
生产承包合同时签订。
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
理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
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中规定的
安全生产费用,如
安全生产
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
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
及其他与
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
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
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
注明“无”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