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文本预览
圆盘锯安全
操作规程
1、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
锯片后面,离齿 10
〜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
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
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
不得超过
20mm,裂 缝末端应禁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
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
锯片
的法兰盘的
直径应为
锯片直径的 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
不得将木料左
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接近
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惭纠正,
不得猛扳,以免损坏
锯片。
6、
操作人员
不得站在和面对与
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
操作,手
不得跨越
锯片。
7、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
直径 600mm 以上的
锯片。在
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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