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土方
回填分项工程质量管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
基坑和管沟等
回填土。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土:宜优先选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 50mm,
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主要机具: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 40~60mm)、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2m
靠尺、胶皮管、小线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
要求、
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
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
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
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
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回填前应对基础、箱型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且要办好隐检手续。
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的
要求,方可进行
回填土。
2.2.3 房心和管沟的
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的管道安装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并将沟槽、
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物等清理干净。
2.2.4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
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
隔 3m 钉上水平橛;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耙平——夯打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
找平——验收。
3.2 填土前应将
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
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
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3 检验
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
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
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
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
洒水润湿等措施。
3.4
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
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
每层铺土厚度为 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于 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3.5
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
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3.6 深浅两
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
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
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 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 1.0m。
3.7
基坑(槽)
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
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
回填土方。
3.8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
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 0.5m 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
回填细粒料。
3.9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定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
要求后,再
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10 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
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3.11 雨、冬期
施工:
3.11.1
基坑(槽)或管沟的
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
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3.11.2 冬期
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
施工时减少 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
积的 15%;其粒径不得大于 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
压实。
3.11.4 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
3.11.5 管沟底至管顶 0.5m 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
回填;室内房心、
基坑(槽)或管沟不得
用含冻土块的土
回填。
3.11.6
回填土
施工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4、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标高。是指
回填后的表面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分层
压实系数。符合设计
要求。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不满足
要求时随时进行返工处理,
直到达到
要求。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符合设计
要求。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做出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符合设计
要求。用水准仪检查分层厚度。取样检测含水量。检查
施工记录和
试验报告。
3、表面平整度。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土方
回填前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去除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松土上填方,
在基底
压实后再进行。填方土料按设计
要求验收。
填方
施工中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
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
压实遍数应根
据土质,
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可按表6.3.3
选用。检查
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土方
回填工程质量检验
5、成品保护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
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
施工时,应合理安排
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
入槽。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
回填。
5.4 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
回填土料,不得
碰坏。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未按
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
要求
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
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
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
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
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
这些问题均应在
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
要求填夯
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
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6.4
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
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
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7、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地基钎探记录。
7.2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3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场地平整
项 序
检查项目
桩基
基坑
基槽
人工 机械 管沟 地(路)面基
础层
检验方法
l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主
控
项
目
2
分层
压实系数
设计
要求
按规定方法
l
回填土料
设计
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
水量
设计
要求
水准仪及取样检查
—
般
项
目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水准仪或靠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