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房报告安全管理
制度
学校危房报告安全管理
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
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总务处人员要定期
检查学校校舍,
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
责人也要经常
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
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
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
检查,发现
危房
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
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
学校领导都要亲自
检查等每一
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
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
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
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
检查评比工作,
学校每学期要组织
检查,要实行奖惩
制度,
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
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
以资鼓励,对破坏
校舍者或对破坏
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
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校内安全隐患定期
检查及
危房报告
制度 2015-09-16 19:51 | #2 楼
一、房屋围墙、门窗的全面安检
认真组织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首先,对
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
面
检查,包括教室、宿舍、楼梯走道、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
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达到
规范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确保安全有效。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
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
检查、检验。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地停止使用,并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
期完成。维修、更换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无力解决或
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三、
学校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
取防护措施。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
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
的消防措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认真组织
检查保安、值周、巡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防止针对住校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
制度。
六、
学校在楼梯间设立了警示标志;在楼道上设立了左右标志;在晚上上自
习若遇突然停电,有值周老师和上自习的老师进行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
踩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