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
1 一般规定
1.1 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
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
作业的内容、
作业环境,
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
不得使用。
1.2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
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
半砖分开传递,
严禁抛掷传递。
1.3 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
作业时,
不得倒退猛拽。
严禁在脚手
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 淋灰、筛灰
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
不得赤脚、露体,
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 挖 土
2.1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
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
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
人员监护下采
取人工开挖。
2.2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
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
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 槽、坑、沟必须设置
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
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
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
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 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
停止
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 槽、坑、沟边 1m 以内
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
不得超过 1.5m。槽、坑、
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
不得小于 1.5m。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
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 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
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
不得小于 3m。
严禁掏洞挖土,搜
底挖槽。
2.7 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
不得有
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
不得有飞刺。打锤人
不得戴手套。
2.8 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
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
不得站人。
2.9 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
作业时,
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
作业后,
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3 挖扩桩孔
作业
3.1 人工挖扩桩孔的
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
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 每日
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
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 12V 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
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
3.3 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
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
作业,撤离危险区,
不得擅自处理,
严禁冒险
作业。
3.4 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
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
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 每班
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 5m 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
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
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 机钻成孔
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
不得碰
撞孔壁。
3.7 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
土强度达到 5MPa 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
打一节),
严禁一次挖完后补打护壁的冒险
作业。
3.8 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 1m,宽度不小于 30cm,板厚不
小于 5cm。孔口径大于 1m 时,孔上
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 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 2m 以外,高度不超过 1m。
容器装土
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 内
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
何人
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3.10 凡孔内有人
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
人员保持联系,
不得擅自
撤离岗位。孔上
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
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
人员
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 装卸搬运
4.1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
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
得少于 2m,下坡时
不得少于 10m。向槽内下料,槽下
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
严禁猛推程相配合,
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
掉后才可以
拆除和撒把倒料。
4.2 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
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
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 30cm
为宜。
4.3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
不得超过车
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
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 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
人员,车辆未停稳
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
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
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
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
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
不得站人。
4.5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
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
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
作业人员按要
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严禁吸烟。
4.6 休息时,
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 人工
拆除工程
5.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
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
不得盲目进行
拆除作业。
5.2
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
拆除建筑物的支线
切断或者迁移。
5.3
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
拆除某一部分的
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
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
人员
应坚守岗位,非
作业人员禁止进入
作业区。
5.5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
拆除工
5.6
拆除建筑物
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
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 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
严禁砍切墙根掏
掘。
2.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
服从指挥,待全体
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 高处进行
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
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
严禁向下抛掷。
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
地点。
5.8 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
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 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
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
人抬挪开。
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
严禁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