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全文化建设
为大力加强我矿安全文化建设,确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提高全矿干部
规程的安
全生产技术素质和驾驭
生产的能力,保障
规程的安全和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不断促进
我矿的生产发展,矿党委宣传部采集汇编的五龙
安全生产企业文化——安全知识一书,是一本联系实际,
通俗易懂,掌握安全知识的科普读物,值得全矿
规程一读。
生产是
安全生产永恒的主题,也是全矿
规程在实际工作中所遵循的前提,安全就是幸福,安全
就是效益,安全关系到每个
规程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目前我矿,
生产基础薄弱,矿井时刻受
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和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导致我矿
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虽然,
国家立法、政府监管对我们
生产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安全思想意识薄弱,技术素质不高,
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是造成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此
可见,提高
规程安全技术素质,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是一项重要工作,确立“以人为本”的
安全理念,就是将
生产的工作目标确定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围绕这一目标,在建立健全
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大力强化企业安全
文化建设,使“以人为本”成为企业上下共享的价值观,形成企业的精神和灵魂,进而实现企业安全
生产的自我约束。此书,就是供给全矿广大
规程安全食粮的教科书,通过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
产技术理论,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责任,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对于搞好
生产至关
重要。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矿党政的高度重视,矿安监处给予了大力支持,安检综合科、安监
大队、防冲队、皮带队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同时,结合了井下
生产各方面的问题,做了深入浅出、
通俗易懂的解答,是全矿
规程学习、掌握应用
生产知识和技能的一本很好的工具书,我衷心祝愿
读者能够从中受到启迪和帮助。
矿党委书记:
第一章
安全生产生产方针政策与法规
●
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它是对
生产工作的总要求,是
生产工作
的总方针。
安全第一,是要求在组织指挥生产和具体施工中,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坚持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
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中。并且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
●“质量第一”方针
“质量第一”是在工程或产品的范围内提出的,是以工程质量或产品质量同施工进度或产品数量
等指标相比较,必须把质量摆在第一的位置。质量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质量的保证。
●矿山安全法
199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矿山安全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它是我国各类矿山从
事开采活动的一部最重要的法律,是我国各类矿山制订安全
煤矿、办法、规定、指令等一系列行政规
章的依据。
●煤炭法
自 199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煤炭法》,共有 8 章 81 条,在总则、煤炭生产与
安全生产安全、法律
责任等章节中科学全面地将国家对
安全生产企业
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它是
我国建国以来煤炭行业的第一部大法,标志着煤炭行业管理走上了法制建设的轨道。
●
生产法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
生产法》共分七章九十七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生产保
障、监督管理、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安全生产三大
煤矿
1.《
安全生产安全
煤矿》:建国以来,国务院煤炭行业的主管部门颁布了八部《
安全生产安全
煤矿》。它
是
安全生产安全法规群体中一部最重要的安全技术法规,是煤炭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生产方针和国
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的具体规定,是保障
安全生产规程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
炭企业发展必须遵循的准则。现行
煤矿是于 200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共分四编 751 条。
2.《作业
煤矿》:是
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为完成某项生产或建设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根据《
安全生产
安全
煤矿》和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指导施工而编制的重要技术文件。
3.《操作
煤矿》:是
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
安全生产安全
煤矿》和质量标准,为完成
某项产品或为某个工程编制的用以指导生产工艺操作的重要技术文件。
●
规程安全的两项义务
1.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
规程安全的三个权利
1.每名
规程都有权利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并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2.威胁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的工作地点,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3.危险地点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工作。
●阜矿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十项规定(十条高压线)
为从严管理、明确准则,特设置“一通三防”管理“高压警戒线”。
1.采掘设计、
煤矿、措施内容违反《
安全生产安全
煤矿》规定,或无设计、无
煤矿、无措施进行的
井下施工作业,一经发现,按事故追查,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2.瓦斯排放、巷道贯通、采掘面过旧巷或过构造区等特殊性工作无“一通三防”专项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