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根据
生产需要而定,由
生产部申请办公室提前一天书面通
知并张贴公布;
二、员工实行签到考勤制,不准代签,一经发现,每次罚代签人人民币 10 元。
每天上班需提前十分钟到达
车间进行签到,迟到、早退 5 分钟内每次
罚款 2 元,
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计算;
三、员工请假手续,请假一律提前一天实行书面请假条申请,一日内由班
长或领班人建议,
生产部长批准,二日内以上由
生产部长签署意见报公司主管
审批。口头、电话或他人代为传假,一律视未请假,作
旷工处理,病假例外;
四、认真开好早晚班会;分别在上班前 10 分钟和下班后进行,当日存在问
题当日在会上提出并解决;
五、严格执行
生产工艺,按作业指导书程序操作。
当班产品,
当班检验,
当班入库,每班向主管报一份完整的
生产报表,缺报一次
罚款 2 元;
六、上班时一律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打赤脚,不准离岗、
串岗、打瞌睡,不得在
车间吸烟、听音乐、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
一次
罚款 5 元,三次以上者按
旷工一天论处;
七、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提高效率,反对散漫,服从分配,听从调度。
对持有不同意见和看法,必须先服从执行,不准顶牛不办,问题待下班后处理,
否则,每次处罚当事人 10 元,直至开除(开除原因视为合同违约)。
八、上班时间一律不准酗酒,违者立即停岗并
罚款 50 元,停岗时间视同旷
工,同时追究
生产部长、班长的连带责任;
九、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纠正而避免重大损失者,一次
奖励 50-1000 元;对隐患隐满不报,麻痹拖拉造成事故,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
等责任,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给予表彰,科技发明如被公司采用,按成果
公司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十、办理好
当班剩余材料交接手续,产品入库按规定区划,摆放规范,标
识清晰;做好设备正常维护保养工作,下班时机器设备上油污、灰尘必须清除
擦尽,工用具即时收集,摆放整洁,地面清扫,无杂物灰尘,领班负责办理交
接班手续;保持
生产场所环境良好。否则每次处罚领班人 5 元。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