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生产管理知识-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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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标准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
变电所
环境污区分级及外
绝缘选择
标准
GB/T 16434-1996
2
1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1.1 本
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 3 500kV 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架空线路和发电厂、
变电所
户外
设备外
绝缘。此外
绝缘包括瓷和玻璃
绝缘,但不包括有机
绝缘、半导体釉
绝缘、还
不包括避雷器以及敞开式断路器的断口
绝缘。
1.1.2 本
标准仅适用于
设备安装高度海拔 1000m 及以下地区。
1.2 目的:
本
标准规定对处在自然
污秽环境中的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
变电所设备的外
绝缘划分
相应的
污秽等级,以及在各级
污秽条件下的相应
绝缘水平。
1.3 关于正常运行电压下的
绝缘配合:
本
标准规定的
设备外
绝缘在各污级下的
绝缘水平一般均应满足在正常运行电压下能长
期耐受
设备最高工作相电压。
2 引用
标准:
GB 311.1 83 高压输变电
设备的
绝缘配合
GB /T4585.2 91 交流系统用高压
绝缘子人工
污秽试验方法 固体层法
GB /T5582 93 高压电力
设备外
绝缘污秽等级
JB/T5895 91
污秽条件下
绝缘子的选用导则
3 名词术语:
3.1 爬电比距
电力
设备外
绝缘的爬电距离对最高工作电压有效值之比。
3.2 名词术语除应符合本
标准外,还应符合 GB 2900.8-83《电工名词术语
绝缘子》及
JB/T5896 91《常用
绝缘子术语》
4
污秽等级的划分:
本
标准规定将线路
设备的污级共划分为 0、ⅠⅡⅢ和Ⅳ五级,发电厂、
变电所设备的污
级共划分为Ⅰ、Ⅱ、Ⅲ和Ⅳ四级,并提出了各污级下相应的外
绝缘爬电比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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