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施工工艺管理规定》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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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艺
管理规定
1 目的:本规定旨在通过对
质量习惯性违章现象的明确规定,端正工
艺作风,保证工程
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工艺
管理。
3 职责:
质量部负责施工工艺的
管理,并对违反工艺纪律的单位进行
处罚。
4 规定内容
4.1
质量习惯性违章包括以下内容:
4.1.1 管道对口前内部不清理;
4.1.2 管口、设备孔连通前不加临时封堵;
4.1.3 管道坡口焊接前不打磨;
4.1.4 在管道、设备上乱点、乱焊;
4.1.5 在已成型的系统上开孔不办理手续;
4.1.6 阀门、压力表铜垫不按要求退火;
4.1.7 电缆线管管口毛刺不挫平;
4.1.8 不办理手续在建筑物上开孔或拆保温;
4.1.9 使用非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4.1.10 焊口药皮、飞溅不清理;
4.1.11 临时铁件切除后不打磨;
4.1.12 强迫对口(冷拉口除外);
4.1.13 在Ⅱ级钢筋上点焊;
4.1.14 蛇皮软管接头不加锁母;
4.1.15 电缆管不做明显接地;
4.1.16 基层处理不符合要求即进行油漆或防腐;
4.1.17 螺栓外露长度不符合要求;
4.1.18 用电火焊对支吊架、托架开孔、切割;
4.1.19 保温外护板接口位置错误;
4.1.20 楼地面施工前不清理;
4.1.21 电缆管直接对焊;
4.1.22 地下埋管不按要求防腐;
4.1.23 支吊架类型错误;
4.1.24 手续不齐即变更设计;
4.1.25 基层处理不符合要求即进行装修工程。
4.1.26 其它违反规程、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的行为。
4.2 对违反
质量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4.2.1 上述违反
质量习惯性违章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 20 元以
上处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
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 100 元以上处罚。
4.2.2 扣罚由
质量部开具“
扣款通知单”,财务部执行。
4.2.3 下岗培训由
质量部提出建议,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综
合
管理部
通知,
质量部采取合适的方式培训。
5 附表
5.1
扣款通知单
扣 款 通 知 单
年 月 日
被
通知单位:
扣款内容:
扣款金额:
质量管理部:
注:本
扣款通知单一式三份,财务、
质量部、被
通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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