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专项应急处置预案》是关于采矿冶金行业相关企业事故与应急相关内容,适用于采矿冶金行业相关企业。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 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 1.2 危险性分析 1 )采场西南侧有少量民居位于爆破危险范围之内,爆破作业时人员未及时撤离, 可能发生爆破的事故。 2 ) 未对爆破器材的性能进行抽样检查,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产家、不同时间 生产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爆破环境不良或管理不善;出现早爆、迟 爆、拒爆现象,可能发生伤害事故。 3 )未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爆破作业前未划定危险边界、未设置岗哨、 未发出警戒信号,或警戒方位、警戒人员数量、警戒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晰、矿区的 爆破警戒范围外未设置爆破警戒标志等,存在作业人员未撤离或其他人员误入危险 区遭到放炮伤害的危险。 4 )在场内运输、加工、装药、放炮、余料回收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导 致火药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 5 )炮孔装药前,未对炮眼参数进行检查验收,测量炮眼位置、炮孔深度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未严格按照预先计算好的装药量装填, 可能因装药量过大,发生爆破 飞石伤人的危险。 6 )处理盲炮时未按正确的处理方法,或打残眼,存在盲炮爆炸的危险。 7 )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可能发生爆炸伤害事故 。 8 )爆破工未经过培训、考核,不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可能导致误操作引起的爆 破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汇报,值班班长向场长汇报,场长向总指挥汇 报。 2.2 统一指挥原则 矿山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 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 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 ” 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 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 及时抢险原则 ( 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 2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 3 )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 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 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 “ 一对一 ” 的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同综合应急预案第 3 节组织机构与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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