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餐厅安全操作规程》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餐厅安全操作规程文本预览
餐厅、
夜总会安全操作规程
1、如
餐厅、
夜总会房间或大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
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将蜡
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放入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透明小盘内,
使其浮在水面上。
2、
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应将烟灰、
火柴梗卷入台布内。
3、
餐厅、
夜总会房间或大厅应在多处放置烟灰缸、痰盂,以方
便宾客扔放
烟头和
火柴梗。
4、
服务员要提醒客人不要把燃着的
烟头、
火柴、打火机与餐巾
纸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
餐厅的沙发上吸烟。
5、客人进餐、谈话,特别是站立或走动敬酒时,无意间放在烟
灰缸或桌子上的燃着的烟等应引起
服务员的足够警惕,以防
烟头被
碰落在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灾。
6、下班时,
服务员应对
餐厅进行认真的检查,彻底消灭火种,
然后将
餐厅内的空调、电视机、音响、灯具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关掉,
方可离开
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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