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2009-02-25 09_39》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2009-02-25 09_39文本预览
ICS
C
备案号: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行业
标准
AQ4202-2008
代替 LD39-92
作业场所空气中
呼吸性
煤尘接触
浓度管理
标准
(送审稿)
Administrative standard for personal exposure concentration
Of respirable coal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I
AQ4202-2008
前 言
本
标准代替 LD39-1992《作业场所空气中
呼吸性
煤尘接触
浓度管理
标准》。
本
标准与 LD39-199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细化了
呼吸性
煤尘和
呼吸性
煤尘接触
浓度的定义;
——修订了
呼吸性
煤尘接触
浓度管理限值。
本
标准由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
标准由全国
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准负责修订单位:中国
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
标准修订主要起草人:刘铁民、陈江、孙庆云、张忠彬、王欣平。
本
标准由全国
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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