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安全管理资料-30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0》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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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0
一、担任
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
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
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二、夯机的
作业场地应平整,
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垫高。
三、
强夯机械的
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
计要求的,
不得使用。
四、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五、梯形
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
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
不得提锤。
六、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
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
确认可靠后,方可
作业。
七、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
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
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八、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
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九、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
不得强行提锤。
十、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
门架随夯机移动前,
支腿离地面高度
不得超过 500mm。
十一、
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
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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