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双体系持续更新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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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体系”持续更新管理制度
1.
评审要求
1)根据
公司的实际情况至少每年对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
评审或更
新。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
辨识和
风险评价。进行补充或更换,采取预防与纠正措施确保
风险可控并持续有
效运行。
2)
公司应适时和定期对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
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
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
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
评审。应保存
评审记录。
2.更新要求
1)
公司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
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
风险
分析,及时更新
风险信息:
a.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
风险程度的改变;
b.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c.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d.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e.
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
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2)
公司根据以下情况对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
隐患排查治理的范
围、
隐患等级和类别、
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b.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c
公司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d.
公司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e.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f.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g.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
评审。
3.沟通
1)
公司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
风险管控沟
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
风险信息,提高
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
风险信息更新
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公司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
有效传递
隐患信息,提高
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2)
公司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
公司培训
计划,组织相关培训。
公司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隐
患
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
隐患,有效控制岗位
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
生,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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