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行业案例】-39-XX公司零头产品管理规程》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零头产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加强药品生产的
零头产品的管理,防止混药事故发生
二、范围:
适合于所有
产品的
零头产品的管理
三、责任者:
车间主任、操作人员
四、正文
1.一个批次的
产品整批包装结束后,所剩余的所有物料为
零头。
2.每批
产品的
零头需用两个塑料袋单独包装,贴《
零头产品状态标识》,注明品名、
批号、数量、检验标准等信息。
3.
零头产品的处理方法
按照《混批管理规程》,把相同检验标准检验的
零头产品(105
车间累积不低于
200kg,108
车间累积不低于 500kg),混合后形成尾料
批号,按成品进行包装,入库,
并按照与
零头产品相同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剩余的尾料
零头不够一个最小包装,填
写《
零头产品审核递交单》随粗品投料精制。
4.
零头产品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30 天,若超过 30 天,无论数量是否达到累积标准,
则一律随同粗品重新精制。
5.
零头产品混合后形成尾料
批号,其生产
日期按照
零头产品中最早的生产
日期填
编码
标题
零头产品管理规程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
日期
QA 审核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生效
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105
车间、108
车间
写。
6.由粉包操作工负责
零头产品的管理,并及时填写《
零头产品记录》,记录内容包
括
产品名称、数量、
批号、检验标准。
7.内贸部、外贸部应询问客户订单
产品是否同意接受尾料
批号产品,当客户不同
意接受时,内贸部、外贸部要通知相关部门。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
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XX
附件 1:
零头产品记录(SMP08-021-a-00)
附件 2:
零头产品审核递交单(SMP08-021-b-00)
附件 3:
零头产品状态标识(SMP08-021-c-00)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