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D 09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51—2008 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Provision standard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s of coalmin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7.10)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AQ 1 目 次 前言 ………………………………………………………………………………………………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规定…………………………………………………………………………………………3 4.1 矿灯……………………………………………………………………………………………3 4.2 矿灯带…………………………………………………………………………………………4 4.3 自救器…………………………………………………………………………………………4 4.4 擦拭及洗涤护肤用品…………………………………………………………………………4 4.4.1 毛巾………………………………………………………………………………………… 4 4.4.2 肥皂………………………………………………………………………………………… 5 4.4.3 香皂或浴液………………………………………………………………………………… 6 4.4.4 洗发液……………………………………………………………………………………… 7 5.头部护具类………………………………………………………………………………………8 5.1 橡胶安全帽、玻璃钢安全帽…………………………………………………………………8 5.2 塑料安全帽……………………………………………………………………………………8 5.3 工作帽、女工帽………………………………………………………………………………9 6.呼吸护具类………………………………………………………………………………………9 6.1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9 7.眼(面)护具类 ………………………………………………………………………………10 7.1 防冲击眼护具 ………………………………………………………………………………10 7.2 焊接眼面防护具 ……………………………………………………………………………11 7.3 化学护目镜 …………………………………………………………………………………11 7.4 紫外护目镜 …………………………………………………………………………………11 8.上肢防护类 ……………………………………………………………………………………12 8.1 布手套 ………………………………………………………………………………………12 8.2 线手套 ………………………………………………………………………………………12 8.3 浸胶手套 ……………………………………………………………………………………13 8.4 浸塑手套 ……………………………………………………………………………………13 8.5 防振手套 ……………………………………………………………………………………14 8.6 耐酸(碱)手套 ……………………………………………………………………………14 8.7 绝缘手套……………………………………………………………………………………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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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1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56 — 2008 煤 矿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标 准 犆犺犲犮犽 犪狀犱 狉犪狋犻犳狔 狊狋犪狀犱犪狉犱 狅犳 犿犻狀犲 狏犲狀狋犻犾犪狋犻狅狀 犪犫犻犾犻狋狔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56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标 准 A Q 1056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1 1/8 字 数 22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56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5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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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4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59 — 2008 煤 矿 安 全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狊犪犳犲狋狔 犻狀狊狆犲犮狋狅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59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安 全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59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59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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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15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70 — 2008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犠 狅狉犽 狊犪犳犲狋狔 狋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犳狅狉 狊犪犳犲狋狔 犿 犪狀犪犵犲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70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70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7/8 字 数 15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70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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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14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69 — 2008 煤 矿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犠 狅狉犽 狊犪犳犲狋狔 狋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犳狅狉 狊狌狆犲狉犻狀狋犲狀犱犲狀狋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69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69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69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2.09 M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ICS 29.260.99 K 35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 MT 428—200× 代替 MT 428-1995 煤矿用隔爆型电铃 The flame-proof electric bell for coal mine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7.12) 200×-××-××发布 200×-××-××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MT 428—200×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MT428—1995《煤矿用隔爆型电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 MT428—1995。 本次修订主要是针对标准中引用的 GB3836.1~3 标准由 83 版更新到 2000 版,GB3836.1~3—2000 标准等同 IEC60079,在内容上有较大改动,故本次标准的防爆内容也作了相应修订。另外 GB14048.1 和 GB14048.5 标准也已修订,本标准的电气性能也相应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引用标准中采用现行最新版本,如 GB3836 由 83 版改为 2000 版,增加了 MT/T 661-1997《煤 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标准,MT/T906-2002《煤矿用隔爆型多功能灯铃信号装置》标准; ——增加了产品的防爆标志:ExdI; ——增加了 36V 电压等级; ——电铃为短期工作制改为电铃为短时工作制; ——4.2 中“空气相对湿度”改为“空气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8%(+25℃时)”改为“不大于 95%(+25℃时)”;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参数值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隔爆接合面符号及参数值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水压试验要求及结论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密封圈硬度要求依据新标准改为 IRHD45°~55°; ——试验方法中的引用条款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删除了原标准表 8 水压试验压力值; ——删除了隔爆外壳的防护等级要求;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总则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了修订; ——标志中增加了永久煤矿安全标志“MA”;名牌中增加了安全标志编号;增加警告牌其内容为“严 禁带电开盖”。 ——对声光兼备的电铃增加了光信号试验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起草人:刘晓波、王慧、耿彦波、郝刚 本标准1995-10-05首次发布,2007年8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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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9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64 — 2008 煤 矿 用 防 爆 柴 油 机 无 轨 胶 轮 车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犜犺犲 狊犪犳犲狋狔 狅狆犲狉犪狋犻狀犵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 狅犳 狋犺犲 犳犾犪 犿 犲狆狉狅狅犳 犱犻犲狊犲犾 狏犲犺犻犮犾犲 狑犻狋犺 狋犺犲 狉狌犫犫犲狉 狑 犺犲犲犾犲狊 犳狅狉 狋犺犲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64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用 防 爆 柴 油 机 无 轨 胶 轮 车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A Q 1064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5/8 字 数 7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64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1.72 M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5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60 — 2008 煤 矿 井 下 爆 破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狌狀犱犲狉犵狉狅狌狀犱 犫犾犪狊狋犲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60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井 下 爆 破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60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60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2.08 M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应急管理部规章 应急管理部发布 - 1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0 年 11 月 2 日应急管理部令第 4 号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 15 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 统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应急管理部规章 应急管理部发布 - 2 -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 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 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 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 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 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 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 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 10%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 1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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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3.100 D98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 MT 847—20×× 代替MT 847-2000 煤矿用隔爆型转换开关 Flameproof conversion switch for coal mine (送审稿) 20××-××-××发布 20××-××-××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MT 847—20×× I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对 MT847—2000《煤矿用隔爆型转换开关》的修订,本标准代替 MT847—2000。 本次修订与 MT847—2000 的主要变化: a)引用标准中采用现行最新版本,如 GB3836 由 83 版改为 2000 版,增加了 MT/T 661-1997《煤矿 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b)增加了产品的防爆标志:ExdI; c)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参数值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d)隔爆接合面符号及参数值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e)水压试验要求及结论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f)密封圈硬度要求依据新标准改为 IRHD45~55; g)试验方法中的引用条款依据新标准作了相应改动; h)删除了原标准表 8 水压试验压力值; i)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了修订; j)标志中增加了永久煤矿安全标志“MA”;铭牌中增加了安全标志编号;警告牌内容改为“严禁 带电开盖”。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刘晓波、耿彦波、李冰、杨光鹆 本标准2000-01-18首次发布,2009年10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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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53.040.10;73.100.40 J81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154.4- 代替 MT/T154.4-1995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 (送审稿) Method of type weaving for belt conveyor for coal mines ××××-××-××发布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MT 2 MT/T154.4-XXXX 前言 本标准 是 对 MT/T154.4-1995 《 煤矿 用带式 输送 机型号 编制 方法》的修 订, 本标准 代 替 MT/T154.4-1995。本标准修订的指导文件是 MT/T154.1-1992《煤矿机电产品的编制导则和管理办法》, 指导思想是在全面正确地表示产品型号的基础上,力求简化,以便于生产管理。 本标准与 MT/T154.4-1995 相比,其主要内容有如下的变化: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修改了第一特征代号、第二特征代号及补充特征代号的含义及代号规定 (1995 年版的表 1,本版的表 1) ——调整了主参数的项目数量(1995 年版的 3.4,本版的 4.2)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龙、王琴 本标准于 1995 年 8 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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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5017—2010 代替 MT/T 5017—1996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nticorrosion of shaft equipment in coal mine (报批稿) 2010-××-××发布 2010-××-××实施 发 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前 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下达 2008 年制修订煤炭行业标准项目计 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45 号)文件的要求,修订《煤矿立井筒装备防腐蚀技术规范》 (MT/T5017—96) 本规范共分 5 章 14 节 89 条和 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的设计要求;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安全及环境的要求;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变更了规范的名称,去掉了“立井”二字,扩大了规范的范围:不仅包括立井井筒装备,还包括 斜井井筒装备; ——增加了长效防腐、重防腐、普通防腐的概念,对管道内壁、紧固件、埋件、木构件的防腐蚀提出 要求; ——增加了术语; ——提出了玻璃钢复合材料中玻璃钢最小厚度要求,并对玻璃钢复合材料的钢骨架的预处理提出了要 求; ——增加了对施工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要求,对施工安全提出更细致的要求; ——修改了喷砂(抛丸)的压缩空气压力值、磨料的粒径和种类,增加了喷砂(抛丸)除锈工艺参数; ——增加了热喷涂施工工艺参数,对热喷涂和热浸镀锌的原材料提出了要求; ——增加了表面预处理的检查、验收方法。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 规范主编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规范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防腐安装工程公司 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理化 汪指南 王敏建 孙春详 黄家贫 黄通才 师厚明 钟文正 林玉侠 规范主要审查人:张胜利 易春龙 伍建华 陈复辉 刘志强 范 强 任 鑫 尚振立 李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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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3.100.99 D 98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 MT52—XXXX 代替MT52-1996 煤矿用支架式电钻 Electric support rotary drill in coal mine (送审稿) 2008-XX-XX 发布 2008-XX-XX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MT5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5 章、第 7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 MT52-1996《煤矿用岩石电钻》的修订。 本标准与 MT52-1996 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煤矿用支架式电钻”; ——增加了架柱式、支腿式、架座式电钻的型号编制方法(1996 年版第 3 章,本版第 4 章); ——冲洗水路承压及密封性要求中的试验水压,由 0.6MPa 修改为使用水压的 1.5 倍(1996 年版的 4.26,本版的 5.4); ——增加了电钻的 2.5 倍过载能力要求(本版的 5.2.5); ——配套电机绕组间冷态绝缘电阻由 1 MΩ修改为 50 MΩ(1996 年版的 4.20,本版的 5.10.17); ——对配套电机的防护等级进行了规定(本版的 5.10.2); ——对技术要求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并将电机的技术要求单独叙述(1996 年版第 4 章,本版第 5 章);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凿岩机具检测检验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研究院、洛阳 风动工具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防爆器厂。 本标准起草人:李耀武、王路、倪春明、陈爱河、孙志林、李英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T 52-1980、MT 5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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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3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58 — 2008 煤 矿 瓦 斯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犵犪狊 犿 犪狀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58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瓦 斯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58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58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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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规章 应急管理部发布 - 1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0 年 11 月 2 日应急管理部令第 4 号公布,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 15 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 统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应急管理部规章 应急管理部发布 - 2 -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 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 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 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 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 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 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 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 10%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 1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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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 13 .100 犐犇 09 备 案 号 :25400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55 — 2008 煤 矿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规 范 犛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狊 狅犳 犱犲狊犻犵狀 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 犪狀犱 犮狅 犿 狆犾犲狋犻狅狀 犪犮犮犲狆狋犪狀犮犲 犳狅狉 狊犪犳犲狋狔 犱犲狏犻犮犲狊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犮狅狀狊狋狉狌犮狋犻狅狀 狆狉狅犼犲犮狋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55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规 范 A Q 1055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2 5/8 字 数 67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55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28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8.72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7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62 — 2008 煤 矿 井 下 电 钳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狌狀犱犲狉犵狉狅狌狀犱 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犻犪狀 牔 犳犻狋狋犲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62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井 下 电 钳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62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7/8 字 数 15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62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2.27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8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63 — 2008 煤 矿 主 提 升 机 操 作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犿 犪犻狀 犺狅犻狊狋 狅狆犲狉犪狋狅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63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主 提 升 机 操 作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63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63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2.1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 1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2003 年 6 月 1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令第 2 号公布,自 200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15 年 6 月 8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1 号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工作,保障煤矿 安全监察员依法行政,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煤 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煤矿 安全监察员是从事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员。 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煤矿安全监察员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外,还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具有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 2 - 识;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工作经历和年龄要 求; (五)身体健康,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 第五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考 核,并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第六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 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 关人员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条 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煤矿安全实施监察; (二)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 重点检查; (三)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 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 (四)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对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4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ICS D 备案号 MT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XXXX—XXXX 代替 MT/T 202—1995 MT/T 203—1995 煤矿水中钙离子和镁离子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calcium ion and magnesium ion in coal mine water (送审稿) 200x-xx-xx 发布 200x-xx-xx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MT/T XXX—200X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 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 4 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对 MT/T 202—1995 《煤矿水中钙离子的测定方法》和 MT/T 203—1995《煤矿水中钙离子和镁离子的测定方法》 两个标准部分条目的内容作了修订和补充,并将两个标准合并在一个标准中。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 MT∕T 202—1995《煤矿水中钙离子的测定方法》和 MT/T 203 —1995《煤矿水中钙离子和镁离子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大华、李玉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 MT/T 202—1989; MT/T 202—1995; MT/T 203—1989; MT/T 203—199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160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1 MT/T 73-XXXX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托辊 尺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的主要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带式输送机托辊,也适用于露天、选煤等工作场所带式输送机托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 655-1997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轴承 技术条件 MT 821-2006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托辊 术条件 3 基本尺寸 3.1 托辊的基本尺寸 托辊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 1、表 2 的规定。 2 MT/T 73-XXXX 表 1 直径和长度尺寸 单位为毫米 输送带宽 B 托辊直径 d1 托辊长度 L1 输送带宽 B 托辊直径 d1 托辊长度 L1 76 200 133 600 89 315 159 900 500 108 600 1600 194 1800 76 250 133 89 380 159 650 108 750 194 89 315 1800 219 670 1000 2000 108 465 159 800 133 950 194 108 380 219 133 600 2000 245 750 1110 2200 1000 159 1150 159 108 465 194 133 700 219 1200 159 1400 2200 245 800 1250 2500 108 159 133 194 159 219 1400 194 530 800 1600 2400 245 900 1400 2800 一定带宽的输送带,可由数种不同直径的托辊供选用配套,但托辊直径 d1 的确定应满足托辊的最大运行转速不超过 650r/min。 L1 d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及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煤矿、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 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 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 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防 火工作。 3、企业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企业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 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 楼梯、消防通道。 6、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理, 落实整改措施。 7、企业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 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 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时, 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疏 散在场群众。 10、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 上报领导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 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 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 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 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 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 惩制度给予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
煤矿、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 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 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 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防 火工作。 3、企业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企业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 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 楼梯、消防通道。 6、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理, 落实整改措施。 7、企业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 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 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时, 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疏 散在场群众。 10、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 上报领导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 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 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 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 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 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 惩制度给予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3-17 价格:¥2.00
甘肃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题库 选择题 1 煤矿生产建设应当认真贯彻落实( )的安全生产方针。 A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 2 以下不属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是( )。 A 调整工作岗位 B 对安全工作批评建议 C 拒绝违章作业 A 3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停止作 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 有权 B 经请示后可 C 无权 A 4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费由 ( )缴纳。A 个人 B 企业 C 政府部门 B 5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 )制度。 A 协商 B 责任追究 C 经济处罚 B 6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煤矿企业 ( )解除劳动合同。 A 可以 B 不可以 C 赔偿后可以 B 7 煤矿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 A 2 天 B 1 天 C 半天 B 8 从业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 A 15 B 30 C 45 B 9 从业人员生病住院不能上班,煤矿企业( )解除与之签订的 劳动合同。 A 应该 B 可以 C 不得 C 10 煤矿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从业人员每月支付( )倍的工资。 A 二 B 三 C 五 A 11 从业人员享有( )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 的作业的权利。 A 拒绝 B 参与 C 逃避 A 12 从业人员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 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煤矿企业( )支付。 A 按年 B 按季度 C 按月 C 13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 ( )负责。A 职工本人 B 所在单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4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