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1. 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 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 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和安全自查活 动。 4. 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检查的形式 4.1.1. 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车间内安全生产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1.2. 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上级 布置的检查结合进行。 4.1.2.1. 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或上级决定,对设备、用电、 消防、防暑降温等方面进行检查。 4.1.2.2.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重点对要害岗位、要害部位、 节日值班的实施等进行检查。 4.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是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 动中存在隐患的一种重要办法。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4.2.1.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 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4.2.2. 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2.3. 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4.3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4.3.1.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通常是各部门实行自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 的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逐项检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作业 场所、通道、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使用等进行检查;对重点 部位、岗位、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公司主要采用抽查,根据安全生产动 态和安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有重点的检查。检查中要发动、宣传、教育、 组织群众性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零事故。 4.3.2.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主管部 门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 实施。 4.3.3.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 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3.4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考核规定》范围内的,按该规定考 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综合考核规定》 6 相关记录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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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6 说 明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 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 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 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 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 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 25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签字。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 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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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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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 批准:2017 年 3 月 30 日 管理制度 生效:2017 年 4 月 1 日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 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各科室、作业区和外协单位。 3、术语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 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 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 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 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 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 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 3.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 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 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 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控制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分公司对事故隐患统一实行分级自主管理,分类归口负责,安全部门监督原则。 各单位都应对所负责区域从事管理项目以及操作岗位、周围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 检查、登记和自主处理。 4.1.2 维修型事故隐患是指不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修 随机即要整改,整改后及时记录在班组台帐及班组活动卡片上,反馈、上报作业区。 4.1.3 失修型事故隐患是指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任一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 修随机即可整改的事故隐患。一般由作业区组织整改,特殊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协助安 排整改。需分公司协助解决隐患时,所在作业区编写事故隐患报告,并送主管科室和安 全管理科备案。 4.1.4 缺陷型事故隐患是指现有装备、设备存在着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或规范,以 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一般由分公司组织整改,特殊的由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整改。整改后在每月统计表中呈报公司归口处室和制造部。 4.1.5 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是指需要股份公司专家组评估,由股份公司组织协调安排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EHS 微社区发﹝2017﹞53 号 EHS 微社区矿山 关于成立矿山风险分级管控 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 个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省政府安 委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 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 号)和省质监局新出台的“两 个体系”细则要求,充分落实“两个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真 正实现纵深防御、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的效果,特下发此通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再次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能够真正 提高矿山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 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几率。 二、领导机构 为健全完善公司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成立矿 山“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EHS 微社区矿山文件有限公 司文件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矿山管理办公室,XXX 任主任,XXX 为成员,负责矿山“两 个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制度建设,推进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组长是公司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 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保证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正常运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组织制定并督促风险管控制度的落实;组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并督促落实; (3)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培训工作; (4)保证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5)至少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工作会议,推进风险 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审工作会 议,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改进; (6)负责确定可接受风险的程度及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审批;组织制 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对其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2、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责 (1)组织制定并督促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隐患编号: :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员的责任。 共 页 第 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通知书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安全管理部门(公章)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治理责任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现通知你单位,要求对上述第 项隐患题立即整改;对第 项隐患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相关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 1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8〕68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 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 年 11 月 17 日 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行动方案 (送审稿)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改进新时期安 - 2 - 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 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 本之策。近年来,我省积极在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开展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好转。为全面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按照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在全 省各地区各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通过工艺严防、 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 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园区公共安全防控水平,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以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推动安全发展高质 量,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奋力实现中原更加出彩。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覆盖各地区、贯 穿各行业(领域)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 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 和政府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 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明显好转。到 2020 年,与 2017 年相比, 较大事故起数下降 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30%以上。 二、实施步骤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 批准:2017 年 3 月 30 日 管理制度 生效:2017 年 4 月 1 日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 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各科室、作业区和外协单位。 3、术语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 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 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 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 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 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 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 3.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 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 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 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控制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分公司对事故隐患统一实行分级自主管理,分类归口负责,安全部门监督原则。 各单位都应对所负责区域从事管理项目以及操作岗位、周围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 检查、登记和自主处理。 4.1.2 维修型事故隐患是指不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修 随机即要整改,整改后及时记录在班组台帐及班组活动卡片上,反馈、上报作业区。 4.1.3 失修型事故隐患是指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任一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 修随机即可整改的事故隐患。一般由作业区组织整改,特殊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协助安 排整改。需分公司协助解决隐患时,所在作业区编写事故隐患报告,并送主管科室和安 全管理科备案。 4.1.4 缺陷型事故隐患是指现有装备、设备存在着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或规范,以 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一般由分公司组织整改,特殊的由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整改。整改后在每月统计表中呈报公司归口处室和制造部。 4.1.5 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是指需要股份公司专家组评估,由股份公司组织协调安排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 KB 时间:2025-12-18 价格:¥2.00
EHS 微社区发﹝2017﹞58 号 EHS 微社区矿山 关于下发矿山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施工单位: 近期公司矿山进行了两个体系建设,编制了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评 审和审定完成,现予以发布,各单位认真学习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附: 1、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EHS 微社区矿山 EHS 微社区矿山文件有限公 司文件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矿山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EHS 微社区矿山综合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25 日印发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EHS 微社区发﹝2018﹞22 号 关于下发矿山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施工单位: 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要求,对矿山两个体系进行了更 新,重新编制了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现予以发布,各单位认真学 习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附: 1、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2、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EHS 微社区矿山文件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矿山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EHS 微社区矿山 2018 年 4 月 22 日印发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5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 1 - 豫安监管办〔2018〕176 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巩固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巩固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巩固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 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2018 年 11 月 23 日 - 2 - 关于巩固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 署,严格落实《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行动方案》(豫政办〔2018〕68 号)要求,推动全省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双 重预防体系工作”)深入持续稳定开展,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 安全事故发生,省安全监管局在前期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基础 上,就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树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以企业全体员工为中心 的思想,以全面落实群众路线为抓手,以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为平 台,以发动全体员工积极有效参与为核心目标,准确把握安全生 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树立以能量为中心的风险辨识理念,坚持 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推进,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 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形成初步稳定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双重 预防体系工作全员有效参与,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 实,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质的提升,推动安全监管部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9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隐 患 整 改 台 帐 序 号 隐患问题 原因分析 隐患危险 程度分类 隐患整改措施 计划完成 时间 整改责任人 验收人 整改完成时间及完 成情况 1 公司目前安全生产 标准化未达标,未提 供 2015 年度自评报 告 未创建实施安全 标准化,公司安全 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般 与安全咨询机构签订协 议,创建实施安全生产标 准化,计划 2016 年 12 月 份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 验收 2016.12.20 2 公司未配备注册安 全工程师 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 一般 按要求聘任注册安全工 程师 2016.6.15 3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 公司组织机构不一 致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符合公司实际 一般 按照公司实际组织机构 设置修订完善安全生产 责任制 2016.5.20 4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与省政 府 260 号令不一致 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职责不符合 山东省政府 260 令 要求 一般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260 号令要求修订完善主要 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6.5.20 5 公司未与生产车间 签订安全责任状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逐级落实 一般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 2016.5.20 6 未提供安全责任制 考核记录 未对安全责任制 落实情况进行定 期考核 一般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 核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安 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一 次考核 2016.6.15 7 未及时识别获取有 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和规范性文件 未及时识别获取 有关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规范性文 件 一般 及时获取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形成 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2016.6.15 8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未依据鲁安监 发【2015】53 号文进 行修订 动火作业管理制 度内容不规范,不 符 合 鲁 安 监 发 【2015】53 号文要 求 一般 依据鲁安监发【2015】53 号文要求修订完善安全 作业管理制度(含动火作 业管理要求) 2016.5.20 9 未提供组织学习规 章制度的记录 未对公司安全管 理制度内容进行 安全培训宣贯 一般 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操作规程的安 全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2016.6.15 10 未提供新员工三级 安全培训教育的培 训记录 新员工未按要求 进行三级安全培 训教育 一般 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 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2016.6.15 11 安全操作规程未包 含化学品危害信息 的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内 容不完善,缺少化 学品危害信息的 内容 一般 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补充化学品危害信息的 内容 2016.5.30 12 未提供工艺危害分 析的相关记录 未进行工艺安全 风险分析 一般 组织开展工艺安全风险 分析,并保留分析记录, 落实控制措施 2016.6.15 13 未提供 2015 年度操 作规程适应性和有 效性的确认记录 未及时对操作规 程进行评审修订 一般 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修 订完善(常规时间每三年 一次,工艺或设备等变化 时及时修订) 2016.6.1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
全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集中执法检查 莱新铁矿整改报告 2018 年 11 月 8 号山东省双重预防体系集中执法对我矿执法检查,共检查出 问题 18 项,其中立即整改的 3 项,说服教育 2 项,限期整改 13 项,对于检查汇 总的问题,我矿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反馈给莱芜市安监局,具体整改如下表: 序号 问题登 记管控 编号 问题描述 整改情况 1 001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资金使 用、举报奖励内容不具体,缺 少责任人、工作方法、工作流 程等内容。 已根据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专项制度列出使用资金明 细情况(双体系印刷品、牌 板发票),并明确了由莱新 矿安全科科长负责管理和 考核(见附件 1);修改了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 制度,细化了举报奖励内 容、工作流程等内容(见 附件 2)。 2 002 教育培训计划更新不及时, 2018 年 4 月份以后的培训计划 内容缺失。 我单位 11 月重新制定了第 五版 双体 系全员 培 训计 划,并按计划进行了全员 培训(见附件 3)。 3 003 未单独制定安全风险公告制 度(只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中 简单进行了说明)。 已经制定安全风险公告制 度(见附件 4)。 4 004 培训试卷批阅不严谨,无具体 评分标准,批阅试卷时存在随 意性。 在以后的考试中,严格试 卷批阅的严谨性,制定具 体的评分标准。 5 005 以前存档的培训试卷无考核 标准。 在以后的考试中,制定具 体的考核标准。 6 006 双重预防体系培训教育缺少 各层级具体培训内容。 已在今年下半年的培训教 育里增加各层级具体的培 训内容(见附件 3)。 7 007 一名项目部管理岗位人员双 重预防体系职责了解不熟练。 安全科对该名项目部管理 人员重新进行了的考试, 已经熟练掌握本岗位双重 预防体系职责。 8 008 风险评价严重性取值不准确 (如:取值不应出现 3)。 已经重新对取值错误的发 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 重性(C)修改为 4。 9 009 现场询问中控岗位操作人员, 其回答的管控措施与排查本 上指定的管控措施有偏差。 选矿厂对中控岗位岗位人 员重新进行了的考试,已 经熟练掌握本岗位双重预 防体系管控措施。 10 010 工程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混 淆(如技术措施中出现轻拿轻 放的内容)。 已经把装卸运输爆炸物品 风险点里装卸危险源的工 程技术措施轻拿轻放更改 为管理措施。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1 EHS 微社区发[2017]37 号 关于设置公司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部室、车间: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 产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及对企业财产、 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 定设置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 一、设置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会议,传达贯 彻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双体系等规定和文件,就讨论的重大安 全问题形成决议并检查监督落实,定期组织成员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 查,听取并讨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HS 微社区矿山文件 2 二、安全领导小组下设矿山管理办公室,配备矿山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两个体系和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运行;组织或者参与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矿山应急救援演练;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 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矿山安全生 产整改措施。 EHS 微社区矿山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成立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 通知 抄送:潍坊市安监局 安丘市安监局 EHS 微社区矿山 2017 年 7 月 20 日印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EHS 微社区发﹝2018﹞21 号 关于下发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等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施工单位: 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要求,对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 控等制度进行了更新,现予以发布,各单位认真学习并按制度实 施。 附: 1、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2、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矿山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5、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EHS 微社区矿山文件 二○一八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EHS 微社区矿山 2018 年 4 月 5 日印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6 2 说 明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 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 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 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 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 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 25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签字。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6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EHS 微社区发﹝2017﹞57 号 EHS 微社区矿山 关于下发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等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施工单位: 近期公司矿山进行两个体系建设,编制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等制 度,现予以发布,各单位认真学习并按制度实施。 附: 1、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2、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矿山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5、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EHS 微社区矿山 EHS 微社区矿山文件有限公 司文件 二○一七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EHS 微社区矿山综合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15 日印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1. 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 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 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和安全自查活 动。 4. 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检查的形式 4.1.1. 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车间内安全生产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1.2. 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上级 布置的检查结合进行。 4.1.2.1. 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或上级决定,对设备、用电、 消防、防暑降温等方面进行检查。 4.1.2.2.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重点对要害岗位、要害部位、 节日值班的实施等进行检查。 4.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是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 动中存在隐患的一种重要办法。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4.2.1.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 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4.2.2. 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2.3. 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4.3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4.3.1.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通常是各部门实行自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 的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逐项检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作业 场所、通道、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使用等进行检查;对重点 部位、岗位、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公司主要采用抽查,根据安全生产动 态和安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有重点的检查。检查中要发动、宣传、教育、 组织群众性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零事故。 4.3.2.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主管部 门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 实施。 4.3.3.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 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3.4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考核规定》范围内的,按该规定考 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综合考核规定》 6 相关记录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处罚通知单(存根) №07 同志: 你于××月×日,在施工中违反 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进行 的处罚。 项目分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 ××年×月× 日 -------------------------------------------------------------------------------------------------------------------------------- 处罚通知单 同志: 你于××月×日,在施工中违反 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进行 处罚。 项目分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 ××年×月× 日 注:一式四份,原检查单位、监理单位、企业、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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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条件通知单 编号: 通 知 单 位 □质量管理办公室 □维修科 制 造 令 号 码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生 产 日 程 机 速 卷 取 方 式 卷 取 张 力 压 力 温 度 主 轴 转 速 作 业 条 件 发单日期 发单单位 主管 填表 时 时 分 分 时 时 分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生产工作情况通知单 □ 更改第 次 □ 初发 编号: 通知单位 □ 机械 □ 控制 □ 电瓶 FRP □ 试车 □ 厂长 □ 会计 □ 库房 □ 资料 □ 生产型别 生产数量 车辆编号 马达 车身 控制 制 造 说 明 电瓶 其他: 部 门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第 4 阶段 第 5 阶段 预定交车日期 机 械 控 制 电瓶 FRP 完 成 期 限 交 车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发单日期 发单分数 主任 审核 填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6 2 说 明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 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 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 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 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 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 25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签字。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6 KB 时间:2026-03-0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