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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5.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考)

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 施 1 氢气(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氢分析仪 一旦发生大的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 即隔离,严格限制进入。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火源, 尽可能切断泄漏气源,打开所有的门窗,让其自然通风,加速扩散。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 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消防防护 服。 2 一氧化碳(CO) 易燃易爆气体剧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仪器法 国标法: 分散红外吸收法(GB9801-88);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定电位电解法; 汞置换法 一氧化碳分析仪 区域人员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上风无一氧化碳处。泄漏区附近 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切断电源,禁止用水直 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或改变蒸汽云流向,抽排 (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 室或密闭性空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烧。漏 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消除可能剩下的气体。禁 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制定可行的堵 漏方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3 硫化氢(H2S) 易燃易爆气体有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H2S分析仪; 检气管法:0.2mg/m3--20%; 国标法: 气相色谱法GB/T14678-93;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GB/T17133-1997 H2S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分光光度计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切断火 源,合理通风,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注意收集并处理废 水。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体或漏出 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 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治溶液倒吸。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施 4 天然气(沼气)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天然气分析仪 天然气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 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防治泄漏物进入受限制 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防爆排 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 防护服。 5 丙稀(C3H6)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6 丙烷(C3H8)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7 乙炔 电石气(C2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乙炔分析仪 资料法:气相色谱 乙炔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区域人员立即撒离泄漏区到上风区,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 泄漏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但不得使用金、银、铜质工具。消 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接触和跨 越汇漏物。用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流向。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8 环氧乙烷 (C2H4O)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环氧乙烷分析仪环氧乙烷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 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强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59 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书(3页)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 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 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 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 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 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 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 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 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 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 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 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 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 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 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 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 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 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 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 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必须由取得专业队资源的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进行监督和监护。 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 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3.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 管的完好性。液压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4.工作前应检查顶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及 导架、导轮的机械性能。 5.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顶升或降塔。 6.顶升前应将变幅小车开至平衡处,锁定旋转机构。 7.顶升时应检查顶升横梁完全进入顶升踏步内,旋转机构与标准节的连接螺栓拆除后 方能开动液压顶升系统将塔吊上部与标准节脱离。 8.顶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9.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10.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 作。 11.顶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顶升后应检测塔吊的垂直度。 12.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13.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14.大雨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禁止进行顶升作业。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 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 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 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 (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 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 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4P)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111111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 辆,严禁酒后开车和不得超载。 (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相应安全交底操作。 (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案和 安全措施。 (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 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 (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 启动。 (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 40℃以上,方可起步。 (9)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10)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 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2)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13)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前进。 (15)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6)使用差变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17)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2.载重汽车 (1)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2)不得人货混载。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严禁攀 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件”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 乘其他人员。 (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 内不得有人停留。 (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 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载人。 (7)车厢顶升后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4.拖车组(全挂、半挂) (1)行车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 (2)运输超宽、超长和超高的设备或构件时,应指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 (3)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 (4)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 15°;装 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 25°。 (5)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 应熟悉所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6)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到低于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 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7)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住,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牢,并应绑扎牢固。 (8)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 (10)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11)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 5.散装水泥车 (1)装料时,应完全开启前放气阀。加压卸料时,应完全开启后放气阀,并关闭其他阀门。 (2)卸料作业时,空压机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3)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的转速。 (4)在储料罐加压时,安全阀应灵敏可靠,注意压力表的变化。 6.机动翻斗车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表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 冲。 (3)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往基础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空档拉紧手制动器。 7.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1)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 启箱盖。 (2)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范围。 (3)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筒内积水。 (4)装料时,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4-28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条件 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1)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2)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3) 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 3~6mm 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 两端高差不大于 2mm; (4) 距轨道终端 1 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5) 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6) 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 及时调整。 (7)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 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8)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9)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0)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 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11)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3)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 并向上固定好。 (14) 作业前重点检查: (15)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6)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7)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8)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9)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0)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 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 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21)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 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23)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 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4)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 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 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 2 米。 (25)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26)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 下降。 (27)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 0.5 米以下。 (28)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 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29)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30)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 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31)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2)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33)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 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 米处。 (34)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5)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 筑物固定。 (36)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37)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38)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9)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0)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1)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42)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43)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 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44)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 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5)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 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46)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 重物离地面 50cm 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47)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 坠落伤人。 (48)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 不要随意操作。 (49)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 不当发生事故。 (50)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51)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52)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53)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54)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 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55)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5-08 价格:¥2.00

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示例

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条件 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1)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2)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3) 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 3~6mm 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 两端高差不大于 2mm; (4) 距轨道终端 1 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5) 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6) 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 及时调整。 (7)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 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8)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9)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0)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 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11)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3)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 并向上固定好。 (14) 作业前重点检查: (15)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6)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7)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8)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9)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0)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 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 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21)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 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23)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 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4)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 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 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 2 米。 (25)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26)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 下降。 (27)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 0.5 米以下。 (28)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 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29)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30)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 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31)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2)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33)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 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 米处。 (34)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5)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 筑物固定。 (36)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37)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38)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9)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0)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1)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42)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43)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 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44)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 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5)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 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46)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 重物离地面 50cm 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47)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 坠落伤人。 (48)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 不要随意操作。 (49)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 不当发生事故。 (50)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51)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52)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53)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54)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 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55)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6-05-1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