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纺织企业班组管理 纺织企业班组管理 之生产管理 之生产管理 2018.6 第一章:纺织企业班组管理概述 1、班组管理概念 1、1、班组定义 1、2、加强班组管理的必要性 1、3、我们班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班组管理的内容和重要性 2、1、班组管理的主要内容: 1 生产管理 2 质量管理 3 优秀班组建设 2、2 班组管理的重要性 1、是企业各项生产活动的落脚点 2、是建设高素质员工的阵地 3、班组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一)班组的定义 纺织企业班组是根据纺织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不同产品和岗位的要求,由一个相同或 几个不同的工种的成员组成,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单位。一般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可分 为生产型班组和非生产型班组两大类。生产型班组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按同类型生产设备或同 类型生产工艺而设立的,承担着繁重的生产任务。如:前纺乙班、络筒甲班等。非生产型班 组是指为生产服务的辅助班组,它不承担直接的生产任务。如:机修班、后勤班等,现介绍 主要为生产型班组。 二)加强班组管理的必要性 (1)纺织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现已进入了微利时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 (2)班组是企业的细胞,只有企业的每个细胞是健康的,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3)建设一流团队,培养高素质员工的需要。 (4)建立快应对市场变化的需要。 (5)纺织机械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及新设备与新工艺的应用,要求必须提高相应的 管理水平。 (三)班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整体基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班组长的文化和技术水平不高。 (3)班组管理缺少现代化手段。 (4)面对社会的发展,班组建设缺少有效的新方法。 (5)应变市场发展的速度慢。 (6)班组工作繁重,忙乱无序。 第二章:班组生产管理 班组生产管理是纺织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分为运转管理和操作管理两大部分 做好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以下 6 大原则: 1、上下道工序及轮班或为客户关系 2、必须完成生产计划 3、彻底排除浪费 4、作业标准化 5、有附加值的工作 6、积极应对变化 第一节:运转管理 运转管理工作要求非常具体、细致,必须做到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做事有标准,工作 有检查,检查有落实,落实有总结,总结有提升,实行运转管理作业标准化。 运转管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生产计划,做好机台安排、人力调配、品种翻改、加强前后工序协作配合,完成 各项计划指标。 2、做好交接班工作。 3、抓好现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实现高效生产、提供员工素养。 4、实行前后固定供应,确保生产平衡。 一:运转管理的职责 1.公司职责 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由技术部主管运转管理工作,对车间进行业务指导。 ①定期研究制定全公司运转管理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定期检查进行总结。 ②建立、健全有关运转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组织总结交流运转管理工作的先 进经验,不断提高运转管理水平。 ③建立以生产副总为首的各级生产巡查制度,经常深入车间了解生产和产品质量情况,对 轮班进行全面的生产检查,宣传安全生产,帮助和督促车间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和工作作风。 2.车间职责 由车间一名副主任分管运转工作。加强对班组长的领导,妥善安排各轮班工作,使管理工 作正常化、作业标准化。 ①领导车间的质量管理、操作管理、生产调度、交接班、6S 管理(现场管理)、容器用具 及运输等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定期总结。 ②按公司生产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制定车间计划,并贯彻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③组织制定和贯彻车间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 ④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及 ISO 体系标准,定期组织与上下工序的沟通。 ⑤做好劳动竞赛,树立先进,奖勤罚懒,调动运转工人的积极性。 ⑥做好人力资源调配,加强班组建设,关心员工生活,注意安全生产。 3.轮班职责 值班长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轮班的管理工作,生产组长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8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6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副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总工程师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蒸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 打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和安全操作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 全生产纪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现场水源流量不得低于锅炉蒸发量的 120%,水质必须符合标准,作业期间必须保证供水。 三、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杆件紧固情况,胶管接头牢固可靠,无泄漏,汽阀无漏汽,仪表正常,汽锤导轨滑润 良好,卷扬机制动可靠。 四、高空地面都必须有专人指挥,上下协调,互相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直式桩机在扳起或放倒前,尾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 10~14t 配重,在底盘正前方的大梁下垫千斤 顶,并在左右两侧和正前方拴好缆风绳。 六、在扳起机架到 200mm 时,应停机检查各制动部位,确认良好后,才能继续提升。当扳到 75mm 时,应缓 慢进行。直立后应立即收紧缆风绳。 七、各类蒸汽打桩机机架高度 30m 以上时,都应使用 3 倍率的缆风绳。 八、安装桩锤时,吊装钢丝绳不得扣在活塞杆上,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签证,不准进行 打桩作业。 九、卷扬机启动前,应先排出管路及汽缸内的冷凝水,并缓慢地开启汽阀,使管路和汽缸预热 3~5min(分 钟)。 十、柴油应有防晒防雨措施,并配备 3~5 个灭油类火灾的灭火器。 十一、桩架和缆风绳与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 6m 以上的安全距离,移动时严防碰触高低压电源电线,不准在 高压线下方打桩施工。 十二、桩机上电线电器必须绝缘良好,无破损漏电现象,机架上的电动外壳必须接地可靠,不得使用闸刀开 关。 十三、操作卷扬机进行吊桩、吊锤时,中途停车应使用滚筒棘轮制动,汽锤吊到高处,必须将锤固定后,方 可进行吊桩作业。 十四、严禁任何人员在升起的机架和桩锤下停留或通过,操作人员必须在离施锤地点 5m 以外监护。处理桩 头接桩时,必须将锤头放至机架下部。 十五、起锤时,应注意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钢丝绳不能全部放完,在卷筒上至少保留 3 圈。卷扬 机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或脚踩钢丝绳。 十六、打桩时,要掌握好油门,不能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击坏顶部横梁或桩帽。 十七、在软土层启动桩锤时,应先关油门冷打,待每次的击打贯入小于 100mm 时,再启动油门和桩锤,不得 在桩自沉或贯入度较大时给油启动。 十八、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 2.5m(可参照制造厂的降落距离表),达到规定高度时,应减小油门, 控制落距 800~1000mm。 十九、作业中,严禁在无水或缺水情况下作业。 二十、当上活塞下落而汽缸没有燃爆时,由于汽缸内的压缩空气作用,上活塞有 10~20s 的上下起伏,此时 起落架下得落下撞击碰块。 二十一、桩机移动时必须先将汽锤落下,左右缆风绳应有专人操作同步收放,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严禁将 桩锤吊在顶部时移动桩机或检修桩架。 二十二、桩机转向时,应支方木在桩机底盘,四支点中不得有任何一点悬空。步履式桩机横移油缸的行程不 得超过 100cm。 二十三、直式桩机前后行走时,移动桩架的钢丝绳的空端不得拴在吊桩滑轮上。滑走管的倾斜度不得大于 1%, 桩机横移至走管终端距离不得小于 1m,注意防止侧滑倾倒。 二十四、塔式桩机行走时,其地锚必须牢固,缆风绳附近 10m 内不得站人或通行,用卷扬机副卷筒移动桩架 时,一根钢丝绳不得同时绕在二个卷筒上。 二十五、用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必须停止锤击,禁止锤击和拉桩同时作业。 二十六、作业中,吊锤的制动环与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并要经常检查。 二十七、汽锤配汽阀的弹簧损坏时,应停锤更换后,方可继续作业。 二十八、插桩后应缓慢开启冷门,先排出汽锤内的冷凝水,调整桩锤落距不大于 800mm,校正桩的垂直度, 最后 10 击的贯入应不大于 20mm。控制汽门应有专人负责,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停止供汽。 二十九、在泥土灌注桩施工拔管时,必须与汽锤反打的速度相配合,不准用卷扬机硬拔。 三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财务总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守“发 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 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 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 发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 施工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发包方应协助各 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冬季施工如必须采 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 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发包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 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发包方方和自己的上级和有关 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请约束内部员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 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 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十七、承包商不得聘用不满 18 周岁及 60 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一线作业。 现场聘用 60 周岁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后勤服务人员的,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 为员工和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作业指导。 十七、补充交底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操作 工种 司机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塔吊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的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的危险通道及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 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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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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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 年) (2016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公布,2019 年 7 月 11 日应急 管理部令第 2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 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 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 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 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 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 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 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 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 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 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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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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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日科技园防汛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暴雨对园区业主正常生活带来的影响,保护楼宇设施及公共设备设 施的正常、安全使用,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防汛工作实行防汛领导小组指挥、值班领导负责制,发生汛情后,正常工作时间由防 汛小组指挥处理,休息时间由值班最高领导组织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并 及时通报相关领导,确保防汛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双艳 成员:、王学玉,马志兵,李然,丁宇,刘晓东,张洁,王卫华 三、各岗位职责及责任人: (一)、防汛指挥小组: 组长:李双艳 全面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 (二)、防汛物资管理小组: 组长:王学玉 组员:梁广 负责各类防汛物资的合理分布和管理,确保满足汛期抢险使用。防汛物资库房钥匙由中控 室保存。 (三)防汛信息小组: 组长:丁宇 组员: 韩连政 王建文 负责防汛信息的收集、传达以及结果的跟踪。雨天信息应及时传达到总指挥,由总指挥根 据情况安排实施防汛应急预案。防汛信息小组负责防汛抢险各部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下达防 汛领导小组的指令。 (四)防汛技术设备小组: 组长:马志兵 组员: 纪雪岩 裴春光 负责保证防汛用电的正常供应,确保园区排水畅通,排污泵处于良好状态,雨水沟出口排 水的畅通,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力排水。 雨季期间(6、7、8、9 月) ,每月检查一次园区雨水管线,确保园区雨水管线畅通。雨水管 线责任人雨天时应巡视园区路面是否积水,排水是否畅通,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客服部 (白天)中控室(夜间);雨水沟如出现排水不畅,园区路面积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通避 免雨水倒流。根据大雨暴雨天气预报情况增加项目住宿人员以备抢险。 (五)清洁安置小组 组长:李然 副组长:李莉 组员:刘春芳 韩国芹 付贵兰 尚明花 兰印芳 孙淑新 负责楼宇大堂、电梯前厅、设备用房、地下室等处渗漏雨水的吸水、清洁工作,最大限度 的保证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并向各业主进行信息同步通报及应急安置疏导。 (六)、应急作战小组: 组长:刘晓东 副组长: 王卫华 组员:翟义国 陈青县 左杰 负责汛期紧急情况时的抢险工作,听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服从防汛现场指挥 兼抢险作战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四、防汛物资准备:根据颐园实际情况需配备以下物资。 1、污水泵 1 台(220V 一台); 2、软水管 40 米; 3、铁锹:10 把; 4、镐:2 把; 5、铁丝(14 号):2 公斤; 6、铁桶(掏水用)5 只; 7、强光手电:3 个; 8、雨衣:5 件; 9、雨靴:5 双; 10、防汛用沙; 11、吸水用品(锯末子等物资) 五、汛期前准备工作: 1、防汛信息责任人 6 月 6 日前完成园区雨水管线检查; 2、防汛工作物资责任人 6 月 10 日前将防汛物资准备就绪; 3、防汛技术设备责任人 5 月 31 日前检查所有地下室排污泵,确保地下室排水畅通; 4、6 月份第一周一周项目进行防汛预案的培训;6 月份第二周组织防汛演习; 六、雨天防汛工作安排 1.接到管委会或者北京市暴雨预警,防汛人员人员必须 24 小时开机,保证工作联 系畅通。 2.雨季期间必须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驻园区值班。 3.接收市政/管委会的大雨/暴雨预警。 物资小组必须保证物资可以顺利供应。 防汛信息小组,必须保证有巡检人员在岗,在达到中雨时,通报各个部门准备防洪。 1. 查看各楼顶雨水篦子是否畅通。 2. 道路雨水篦子是否通畅。 3. 户外电力系统是否防雨,不引发漏电。 防汛技术设备小组。 1. 污水泵和户外接入电力系统是否可运行。是否有安全隐患 2. 进行电力系统开停,电梯系统开停,水泵排污。 3. 至少留有 1 人值班 清洁安置小组 1. 通报园区各单位做好防雨漏水提示,重点单位(经常漏雨或户外有货物的客户),需 要电话提醒。其他客户提醒关好门窗,重要物资文件远离窗户与地面。 2. 保洁在屋面经常漏雨处,放置水桶等物资,顶层企业单位建议值班。无值班单位尽可 能将单位钥匙交于物业保存代为巡查。不交钥匙不负责巡查。 3. 通知赛普排水地下室污水井积水和相关材料。 应急作战小组 1. 确认防汛物资位置与数量,沙袋抢险工作,疏通管道,保护财产安全。 2. 至少有 3 人能够在 2 小时内回到园区进行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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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 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 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 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 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 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 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 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 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 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 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 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 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 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 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 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 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 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1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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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 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 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 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 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 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 的.DHCP 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 IP 地址、网关、DNS 和 WINS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1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 DHCP 服务。一经发 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 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 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 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 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 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 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 2 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 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 360 安全卫士对病毒和 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 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 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 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 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 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 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 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 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3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 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 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 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工 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 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 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 部责任。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校园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促进学校信息化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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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仪器培训资料 第 1 页 共 26 页 第一部分 卡 尺 第一章 游标卡尺 一、外校项目与工具 序 号 项 目 工 具 1 外观 目视 2 各部分相互作用 目视 3 外量爪两测量面的合并间隙 目视 4 零值误差 放大镜或工具显微镜 5 示值误差 3 级或 6 级量块 二、内校项目 序 号 项 目 工 具 1 外观 目视 2 示值误差 外校 OK 量块 . 第二章 带表卡尺 第一节 带表卡尺检定规程(JJG400-85)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分度值为 0.01、0.02 和 0.05mm、 测量上限制到 300mm 的带表卡尺的检定。 一、概述 带表卡尺外形如图 1 所示。卡尺两测量爪相对移动后分隔的距离,在尺身上 指示毫米示值的整数部分,在指示表上指示毫米示值的小数部分。带表卡尺 主要用于测量零件的外尺寸和内尺寸。 计量仪器培训资料 第 2 页 共 26 页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 1.1 带表卡尺的表面不应有锈迹﹑碰伤﹑镀层脱落及其它影响外观质量的缺 陷。尺身及表盘刻线应清晰﹑无目力可见的断线。 1.2 指示表的表蒙应透明﹐没有明显的气泡和失真现象。指针方向与表盘刻 线方向应一致﹐指针末端与任意刻线相重合时应无目力可见的偏斜﹐相重合 的长度应为表盘短刻线全长的(30~80)%﹐指针末端上表面与表盘之间的距 离应不大于 0.9mm。指针末端宽度应在 0.10~0.20mm 范围内。 1.3 带表卡尺上应有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和分度值等标记。 1.4 修理后和使用中的带表卡尺﹐应无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2. 各部分相互作用 带表卡尺的尺框相对于尺身不应有明显的晃动﹐尺框沿尺身移动应平稳﹐不 应有阻滞和松动现象﹐其移动力及移动力的变化量应不大于表 1 的规定。 指示表的表盘转动应平稳﹐指针安装应牢固可靠﹐深度尺不应有窜动﹐紧固 螺钉的作用应可靠。 表 1 测量范围(mm) 移动力(N) 移动力的变化量(N) 0~150 2~6 1.2 0~200﹐0~300 4~8 1.5 3. 刻线宽度和宽度差﹕主尺及表盘的刻线宽度均应在 0.10~0.20mm 范围内﹐刻 线宽度差不大于 0.04mm。 4. 测量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表 2 规定的数值。 表面粗糙度 Rα 值(μm) 分度值 外测量面 内测量面 深度及台阶测量 面 0.01﹐0.02 0.16 0.32 0.63 0.05 0.32 0.32 0.63 5. 外测量的平面度与两测量面合并后的间隙应不大于表 3 的规定。 表 3 (mm) 分度值 平面度 两测量面合并后的间隙 0.01﹐0.02 0.002 0.01 0.05 0.005 0.01 6. 刀口形内测量爪尺寸偏差和平行度应不大于表 4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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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中心小学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 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 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校园网络与信 息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 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 的灾害; 第二条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学校有关计算机网络及 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新坝学区各小学校园网 络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 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 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及网络信 息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 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 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 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 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 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 渠道畅通;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 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工作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 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 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 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 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 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 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 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 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 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 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 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 破坏来源的 IP 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 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 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 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 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 IP 地址,及时关闭入 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 IP 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 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 如 IP 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 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 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 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 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 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 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 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 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 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 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 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 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 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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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条例范文(8 篇)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条例范文精选篇 1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 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 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 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 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 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 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 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 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 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 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 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 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 第 1 页共 31 页 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 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 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 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 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条例范文精选篇 2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 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 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 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文山中学 第 2 页共 31 页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 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 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 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 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 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分校、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 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 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 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 IP 地址、网关、 DNS 和 WINS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 第 3 页共 31 页 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 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 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 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 和数据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 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 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 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第 4 页共 31 页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 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 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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