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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 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 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批临时发生的安全生产项目。 3.2 公司财务部职责 3.2.1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提取,按 规定使用。 3.2.2 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 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账。 3.2.3 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按计划支付。 3.2.4 负责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及上级部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 工作。 3.2.5 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3 安全环保部职责 3.3.1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全措施项目审批实 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3.3.2 负责制定和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公司主管审查通过后下 达到部门、车间; 3.3.3 负责对公司部门、车间上报的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计划审查,确定项目及费 用; 3.3.4 负责对计划外的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并形成书面意 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3.3.5 负责审批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费用报告,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3.3.6 负责正在施工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计单位及相关专 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3.7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 3.4 工程部职责 3.4.1 负责参与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确认、方案制定,费用测算的工作; 3.4.2 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 3.4.3 财务部职责 3.4.3.1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4.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满足和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面进行的整改。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 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2)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2 安全环保部在年初时组织公司部门、车间做好年度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并经汇总审 查后送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报出所使用的材料之用处(费用支出), 由供储部进行归类,财务部审核(费用归口)。 4.3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年所发生费用与当年部门、车间报出的安全安全措施,做出安全 费用预算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4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台帐。 4.5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节约不奖、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 理使用。 4.6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5.1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5.2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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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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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5-A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负 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的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 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2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 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 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 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的 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 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的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 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 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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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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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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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0-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1-A 1、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 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 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 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 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 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 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 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 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 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 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 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 4 学时以上。 4.2.2.3 安规定考试 85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 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 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 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 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 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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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2-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 三、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四、程序: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 公司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 处作业。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 2~5m 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m 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 15~30m 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四)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 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五)在特种设备公司内下列情况为特种设备工况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特种设备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 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机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在施工电梯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六)设备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 规定、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 业的安全规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 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 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 的安全措施,分管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旁站,确保安全。 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 或其他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 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 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 2.5m 以上。避免人体 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 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 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 60 度 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 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 人监护。 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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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ZD-039-A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 负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 或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的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 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 公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 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 向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 的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 其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的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 表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 表进行修订。 3.6.2 修订的安全检查表经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各部门必须使用新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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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XX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强化环境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淘汰落后工艺,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公司环 境状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郑瑞宏担任,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及业务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 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环保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各规 章制度。 (3)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动态,发现环境污染及时提 出防止治理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定、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检查、督促环保建设工程和各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的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 环保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令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出台环保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 (2)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环境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环保技术措施,研究环 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3)及时掌握本公司的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的使用情况,做好环保工作的考核工 作。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 第七条 各科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本单位环 境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 岗位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 作业。 (2)正确操作使用环保设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环境问题 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污 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章 防治污染 第九条 治理原则 凡公司所属区域内及作业流程中所造成的一切环境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对症下药,清源治本”的工作原则。 第十条 废气治理 加强收尘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收尘器和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环保 设施的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粉尘治理 要认真贯彻实行防尘工作防、隔、水、密、风、护、管、查的八字综合方针,不 断改善操作规程,提高各种除尘设备和设施的除尘能力,达到最佳防尘效果,要采取 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 噪音治理 要根据不同的声源和噪声特性,从消声、隔声、隔振以及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不 同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从根本上降低各种声源噪声。 第四章 环保监测 第十三条 环保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一线情报和耳目,也是环保质量的评价。 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科学依据。在长钢公司环保处的安排下,由 XX 公司安全 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污染源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分析、 研究、考核。并定期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保证上通下达。 第五章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的环保措施项目应围绕治理污染源,加强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环保规划和环保设施计划,内容一般包括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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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4-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 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业表 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有安 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 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室进 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商的 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搭架 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方可进 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严格 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生 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 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土作 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任何人严 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装进 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车、 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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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 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 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 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场区、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 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物资科、安全质量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3.2 应急管理职责在生(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 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事故的分类 4.1.1 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 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4.1.2 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 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 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4.1.3 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 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4.2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4.2.1 一、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所在分公司(项目)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 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质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机等,控 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 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2.3 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 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有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质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是否报保险。 b)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c)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 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在燃烧,可直接拨打 119 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 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现场指挥人员签字。 6 责任纪律 a)6.1 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6.2 参与事故应急 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报从指挥、调度。6.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 责,不得消极、抵触。 b)6.4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 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c)6.5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帮意破坏现场,不提擅自奖事故相关的 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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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XX公司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 二、范围: 危险品系生产及实验室用的易燃、易爆品,自燃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 关过氧化物,毒害品及腐蚀品,包括各种助燃气体 三、责任者: 质量保证部、物流控制部、生产安全环保科 四、正文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包括贮存、运输、使用)均须符合国家 及上级有关规定。 2.全公司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定。 3.消防栓和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固定的、取用放便的地方,保持消防栓和消防器材 的完整、清洁和良好的使用性能。 4.化学危险品的采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物流控制部负责。 4.1化学危险品采购需严格按生产计划周期进行,应避免在仓库中结余。 4.2化学危险品装时应捆扎牢固,防止撞击。互相接触易发生燃烧,爆炸或化学反 应,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应分开运输。过热、遇湿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 应做好防潮隔热工作。 编 码 标 题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物流控制部、质量控制部、产品研发部、质量保证部 5.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贮存安全管理工作由物流控制部负责。 5.1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所保管的各类易燃、易爆、剧毒及危险 物品的化学、物理性能,贮存禁忌,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灭火等有关知识。 5.2化学危险品运输应严格按国家规定处理。 5.3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由专人负责,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和检查品名、包装、数 量。应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必须做到标识明确。 5.4化学危险品仓库应符合安全规定,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 防火、防爆、防盗、防霉、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5.5化学危险品的堆放应当注意遇潮发生爆炸、燃烧的物品不能放在露天及低洼地 点,注意做好防潮工作,受热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露天存放,互相接触会发生 化学反应的物品应分开存放。 5.6对性质有抵触或有可能起化学反应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物品,严禁在同一地点贮 存。 5.7工作人员离开时应检查水电,关好门窗,无异常时方可离开。无关人员禁止进 入危险品库, 危险品库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5.8化学危险品库在高温季节高温时段内停止发货。 6.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6.1化学危险品的领用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发放时仓库保管员应 认真检查领料单的品名、规格和数量。一般只领当日使用量,如果超过一日领用量, 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2化学危险品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使用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腐蚀, 化学灼伤,烫伤和割伤。 6.3化学危险品使用完毕后的遗留应妥善处理。 6.4装化学危险品的器皿移做他用时应做必要的处理。 6.5操作人员严禁在有毒岗位上喝水、进食,防止中毒事故发生,防止燃烧和爆炸。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综合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XX 建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 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 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 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 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 、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 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督促所属分公司、区域项目做 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 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 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 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 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 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 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 及时上报公司。 5、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 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 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 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 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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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47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 、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 、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 、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 、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 、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 质的队伍进行。 3 、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 、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 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 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 、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 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 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 、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 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 、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 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 、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 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 (2) 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 导线接头情况等。 (3) 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 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 小于 250mm. (5) 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 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 作情况。 (7) 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 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 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 ,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 、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 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 后作业。 7 、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 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 、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 发生危险。 9 、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 6 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 、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 、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 轮等)。 12 、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 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3 、定期系统地检查电气系统的装配状况,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 14 、建立升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都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并 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消 除故障后方准使用,严禁升降机带病作业。 15 、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以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项目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 损失,轻则损坏部件或造成人员伤害,重则机毁人亡,以致承担法律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3页)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 、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 、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 、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 、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 、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 质的队伍进行。 3 、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 、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 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 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 、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 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 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 、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 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 、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 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 、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 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 (2) 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 导线接头情况等。 (3) 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 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 小于 250mm. (5) 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 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 作情况。 (7) 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 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 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 ,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 、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 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 后作业。 7 、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 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 、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 发生危险。 9 、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 6 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 、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 、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 轮等)。 12 、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 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3 、定期系统地检查电气系统的装配状况,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 14 、建立升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都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并 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消 除故障后方准使用,严禁升降机带病作业。 15 、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以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项目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 损失,轻则损坏部件或造成人员伤害,重则机毁人亡,以致承担法律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06.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9 煤矿地测防治水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地测机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 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 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建煤矿移交后,要在三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报告,之后每五年修编一次。生产地质报 告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 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防治水规定》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和生产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与勘 探,针对相关地质资料,重点调查煤矿内和周边煤矿开采情况,并将老窑和打空区标 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件上。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当矿区或者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矿区或者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工作 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机构 及人员 地测资料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专业技术 人员 地质报告 补充勘探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采区设计前3个月应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并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掘进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地测部门应提出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井总工程 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回采工作面形成后,应开展相关物探、钻探等补充地质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构 造情况,并在10日内提出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基本台帐 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 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 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 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 账;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 账;  (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 每半年修正1次。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本图纸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 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 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煤矿防治水规定》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 预案 应急预案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 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 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资料 管理 地测资料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地质说明 书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处长、书记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处长或者书记担任主任。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 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处长、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会议、 检 查 记 录 和文件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查 看 文 件 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个人。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 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 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查看协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立 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守。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七条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八条 11.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四项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行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五项 1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 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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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事故管理制度(12-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交通运 输部、 省委省 政府及 省交通 运输厅 等上级 单位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上级下发关于安全生 产有关文件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处长、书记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处长或者书记担任主任。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 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处长、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会议、 检 查 记 录 和文件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查 看 文 件 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个人。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 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 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查看协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立 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守。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七条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八条 11.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四项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行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五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19 (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目的 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及后续其他施工单位的作业存在各 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 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 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特 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安全责任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 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 标准,服从业主、监理的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业主、监理管理, 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 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 进行学习; 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 纪律。 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 工”活动开展情况; 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 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 全隐患; 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 防止过程事故发生; 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的问 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的影响; 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 下的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的移交给下一 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 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 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的机械、材料、 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 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 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 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 工人员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 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 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 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 商处理; 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 作; 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 18、各承包商有义务及时告知存在的未能立刻消除的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 要应急疏散的情况;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 日后终止。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5.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3页)

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塔施工升降机机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指导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升降机升降机必须符合升降机安全规程要求。 2 、甲方所供升降机必须配件齐全,自检合格方准出场。 3 、甲方必须提供升降机完整的原始资料。 4 、升降机安装完毕参与四方验收并签署意见。 甲方义务: 1 、配合安装方调试验升降机。 2 、为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运输,并保证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2 、乙方负责升降机的安装及拆卸,安装及拆卸必须选择有取得专业资 质的队伍进行。 3 、乙方负责升降机安装、拆卸、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 、熟读说明书中有关内容,选择适当的安装位置;选择基础时,应考 虑地面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建筑物附着点处成受的最 大作用力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2 、参加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熟读本机的主要 性能和特点,具备熟练的机械性能和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安装过程 中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 、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装方案进行;相邻附着的间距 及导轨架的垂直度不得大于说明书要求。 4 、升降机安装完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四方验收,如实填写验 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 、升降机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以下几个项目: (1) 检查各螺栓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各螺栓 ; (2) 检查升降机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各交流接触器接触点吸合情况 导线接头情况等。 (3) 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限位碰块有无移位。 (4) 检查升降机吊笼运行通道上有无突出物,确保吊笼运行安全距离不 小于 250mm. (5) 检查各部位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及润滑脂。 (6) 检查吊笼进出门、防护围栏门等开启灵活与否,检查各限位开关动 作情况。 (7) 检查各滚轮、背轮的调整间隙及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是否正常, 如不符应及时调整。 (8) 检查防坠安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可通过吊笼坠落实验来完成 , 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并存档)。 6 、升降机司机必须选用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 无证操作。升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及酒 后作业。 7 、当班司机必须认真阅读上班司机的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 做好当班运转记录。 8 、不可超载、偏载运行、严禁物品伸到吊笼以外,不得人货混装以免 发生危险。 9 、作业中如遇风力大于 6 级、浓雾、雷电大雨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并且将吊笼停至最低层。 10 、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安全器等),保证其安全可靠。 11 、认真维护保养升降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驱动齿轮、滚轮、背 轮等)。 12 、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升降机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则 穿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3 、定期系统地检查电气系统的装配状况,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 14 、建立升降机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都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并 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消 除故障后方准使用,严禁升降机带病作业。 15 、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以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项目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 损失,轻则损坏部件或造成人员伤害,重则机毁人亡,以致承担法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5.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队工程承包协议及安全协议

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劳务施工(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乙方代表该施工队全体劳务人 员(见该全体劳务人员的《委托书》)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代施工队 全体成员履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其《委托书》规定的事项。 本协议的内容,在乙方签署后,对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具有约束 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并灌输甲方所规定的规章 制度、管理理念及要求。因此,本合同中凡是涉及乙方的条款内容即 指包括不限于乙方个人、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及乙方委派在本协议项 目其他工作人员等。 现双方就有关施工管理、技术规范和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项目内; 第二条、甲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它资料文件作认真仔细分析, 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方 面作技术交底,以便施工队能正常施工。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设备、材料、及时进场,确保乙方 施工能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设备、材料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3.核实并确认乙方对原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并交由预算 部核算。 4.每月底检查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做好乙方月报工程量审核。 5.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安 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管理混乱,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 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 费等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按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队工程报验的材料设备,做好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8.负责与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和其他施工单位的进行工作协调。 9.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和材料员到现场和施工队的核量和施 工队现场仓库进行物资、材料的盘点、工程项目对量工作,并签字确 认。 第三条、乙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双方确认: 施工图纸下达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预算部核对 完工程量,作为双方确认的设备、主材、申报依据,【本工程按工程 量清单】否则则以甲方预算部核定的各类材料数量为最终的供货材料 数量。结算按甲方预算部现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 1.本工程施工范围: 工期: 年 月 日进场, 年 月 日结 束。如因业主原因,则工期顺延。 2.乙方劳务包干内容:人工费、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超高费、机械费、装卸费、搬运。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合理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技术素 质较高的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与甲方的要求,派员参与甲方项目部的 管理,提供持证人员纳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 质量员、现场材料员及资料员)该人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 需得到甲方的同意。 3.2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加工程项目设计 交底、参加工程例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办理施工技 术核定单、施工变更单和施工工程量的签证手续。 3.3 在项目部组织下,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材料员到现场和 施工队的核量和乙方仓库对量工作,并签字确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