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独立站房应位于厂区边缘地带,烟囱不宜靠近主要道路 锅炉房如必须与厂房相连,其锅炉容量应符合(t-100)*V≤100;锅炉房如必 须与住宅相连时,其锅炉容量应符合(t-100)*V≤5 式中 t--锅炉工作压力 时的饱和温度,[t]为℃ V--锅炉水容量,[V]为 m3 锅炉房应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主导风向应采用多年平均非采暖季节的风 向 锅炉前端凸出处到锅炉房内墙净距应大于或等于 3m,锅炉侧面和后端的通道 净距应大于或等于 0.8m 锅炉如有侧面操作,检修通道时,其宽度应能保证操作、检修的需要;如不 需要侧面操作,锅炉与锅炉侧墙之间的净距亦不得小于 0.8m 锅炉和省煤器上部,当不需操作时,其净空高度不小于 0.7m 锅炉房应预留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孔洞 锅炉房每层出口应有两个。若锅炉前端的总宽度(包括锅炉间的过道)不超 过 12m,面积不超过 200m2 的单层锅炉房可设一个出口 锅炉房门应向外开,工作室或生活室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锅炉房应采用轻型屋顶。若屋顶自重大于 1.2kN/m2,应开设天窗,或在锅炉 房墙上高出锅炉的位置开设天窗,开窗面积至少应为全部锅炉占地面积的 10% 1 工业锅 炉房的 布置、 建筑结 构及有 关设施 操作部位距地面 2m,应装设平台、扶梯和防护栏杆 2 锅炉 锅炉应有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强度的计算、质量 证明书、锅炉安装说明和使用说明、铭牌等技术资料和锅炉设备使用证 受压元件不得有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锅筒筒体向火面,焊缝、管板板边处应无裂纹、腐蚀、凹陷、鼓包和过热 锅筒胀口严密,无环形裂纹 3 锅筒 锅炉的拉撑及其与被拉元件的结合处应无脱焊、断裂和腐蚀 省煤器入口处应装给水止回阀、给水截止阀和温度计 省煤器出口处应装压力表、安全阀、空气阀和温度计 应有不经省煤器烟道的烟气侧通和直接通向锅筒的给水旁通,或在省煤器出 口处装设通往水箱的循环管 4 省煤器 省煤器装在上、下烟室之间,应严密不漏风 旁通烟道下部应设有清灰孔 对垂直式过热器,在点火时应控制过热器热负荷不至过大,并不断地把管子 内积存的水和空气排出,以免把管子烧坏 5 过热器 过热器应用无缝钢管制造,其出口集箱或管道上,应装有安全阀、主汽阀、 空气阀、疏水阀、压力表和温度表 空气预热器的管箱入口处应装防磨套管,应有隔板 6 空气预 热器 管板上相邻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10mm 应经常检查和疏通煤斗 煤闸门升降灵活,上部应有盖板 7 加煤斗 煤闸门冷却水应保持畅通,门框内耐火混凝土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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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基础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1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有 记录并有主持人签字,会议上有明确的要求 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培训期 数、时间和学时要求、培训内容、有学习成绩记录等台账 3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执行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制度。有公司(厂) 级安全检查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台账。安全第一责任者组织公司 (厂)级安全检查情况 4 工艺规程 有规程并操作性强,企业能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的有关 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纪要、《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 理规程》及时修改工艺规程,并在规定的部门得到有效版本,审 批、发放手续齐全;工艺规程制定规范、内容齐全、完整,文实 相符,能正确指导生产。工艺条件及过程的更改按规定严格审 批。抽查主要生产线及主要生产工序的规程编制情况 5 安全规程 有规程并操作性强,企业能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的有关 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纪要、《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 理规程》及时修改安全规程,并在规定的部门得到有效版本,审 批、发放手续齐全。国家对民爆企业的有关安全要求在安全规程 中得到体现。安全规程的修改按规定严格审批。抽查主要生产线 及主要生产工序的规程编制、执行情况 6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有对主要关键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更换部 件及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报废的规定。每次对设备检修、保养、 更换部件、报废作好记录 7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 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 门对民爆企业的有关定员定量的最新要求。抽查主要生产线及主 要生产工序的定员定量执行情况 8 危险品销毁管理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完整的审批及销毁记录台账 9 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现状与安全改造资金投入相适应,无严 重欠账或资金使用不当等情况 10 应急预案 有应急预案且内容合理有效,并定期演练;有预案审批和演练记 录 11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应配备具有民爆器材、火炸药、弹药、爆炸力学、机电及相关专 业毕业证、结业证或中级以上职称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现状安全评价报告提出整改项中的特别严重应急项目按期整改完 成 13 整改完成情况 有日常检查、隐患整改和验收等闭环台账,历次安全检查要求整 改的严重项目按期完成整改 14 安全距离 外部安全距离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简称 《民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如发生事故后有群死群伤或造成 国家重要工程设施受损害的隐患。内部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发生事故后满足相邻危险工房不发生殉爆、坍塌的安全要求 15 总平面布置 危险品生产区内各生产线工艺布局合理,物料流程利于安全,物 料输送、人行通道布置合理 19 对外防护 雷管生产企业必须设置销毁场,炸药生产企业采用炸毁法或烧毁 法销毁不合格品、废品时,必须设置销毁场。销毁场必须符合 《民爆规范》要求 20 其他 其他严重安全隐患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库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按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及灭火方法不同分别设专库、专柜贮存 各种物品标有名称、特性和灭火方法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1 危险化学品贮 存 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 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与民用建筑间距大于或等于 30 米。相邻库房应有 防火墙隔开;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库房门应向外开;库区与生活区安全隔 离,设专用通道至仓库正门 库房内的电器、开关和照明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钢管或阻燃管敷设,接头 处密封;库房温度、湿度应 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2 库房 堆垛:整齐、方便、安全、节约。做到“两无两不”:无倒置,无歪垛,不 阻门,不阻路。留足“五距”:墙距为 0.5 米,顶距为 0.5 米,等距为 0.5 米,垛距为 0.5 米,柱距为 0.3 米 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标准牌 3 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完好,定期进行检测;消防设施应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保持通风良好 4 通风隔热 有防止阳光直射进库内的隔热、降温措施 库区铺设地下电缆,地面上无明线;库房内不设照明灯具 生活后勤用电:禁止电线乱拉乱接,禁止使用大功率、超负荷电器 5 安全用电 用电线路、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漏电、触电等保护装置 设立危险化学品库应经过当地政府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储存危险化学 品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1)数量;(2)包装;(3)危险标志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防腐蚀、防潮湿、防泄漏等) 仓库与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6 管理制度 仓库应经过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应经过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 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 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7 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义务消防队和夜间消防值班人员名单应上墙;定期进行消防训练活动,并 有记录 警卫室:保证专人值班,有警卫制度,负责配置机动车辆防火罩,设火种 存放处;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必须安装防火罩 有库内应急救援预案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严禁穿有跟鞋、拖鞋 腐蚀性物品装卸时,必须戴耐腐蚀手套,穿胶鞋 毒品、粉尘物品装卸必须戴口罩或防毒面罩 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 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 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8 行为检查 废弃危险化学品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4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污水处理安全检查表(一)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可燃液体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 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2 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3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 40℃的水不得直 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4 混合时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污水不得直接排 入生产污水管道。 GB50160-92 6.1.1 5 生产污水排放应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 200㎜的暗沟。 GB50160-92 6.1.2 6 设施内部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段设置,每段长度 <30m,相邻两段之间的距离>2m。 GB50160-92 6.1.2 7 全厂性生产污水管道,不得穿越工艺装置,罐组和其他设施 或居住区。 GB50160-92 6.1.3 8 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应设水封,且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250㎜。 GB50160-92 6.1.4 9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 水出口应设不小于 250㎜高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0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应设不小于 250㎜ 的水封。 GB50160-92 6.1.4 11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 300m 时应用水封井隔 开,且水封不小于 250㎜高度。 GB50160-92 6.1.4 12 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装置总出口时,应设水封,且高 度不小于 250㎜。 GB50160-92 6.1.5 13 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 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GB50160-92 6.1.6 14 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 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 断阀。 GB50160-92 6.1.7 15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的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高 处检查井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8 16 排气管的管径不小于 100㎜。 GB50160-92 6.1.9 17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 2.5m 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 3m 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 2.5m 以上。 GB50160-92 6.1.9 安全检查表(二) 序 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依 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8 在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15m 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 GB50160-92 6.1.9 19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 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1.10 20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可燃液体分离池必须设非燃烧 材料的盖板。 GB50160-92 6.1.11 21 隔油池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 400㎜。 GB50160-92 6.2.1 22 隔油池应设非燃烧材料的盖板,并应设蒸汽灭火系统。 GB50160-92 6.2.1 23 隔油池的进出水管道应设水封。 GB50160-92 6.2.2 24 距隔油池池壁 5m 以内的水封井,检查井的井盖与盖座接缝 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GB50160-92 6.2.2 25 污水处理场内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平面防火间距应符合 表 6.2.3 规定。。 GB50160-92 6.2.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4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9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基础管理部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1.接收上级政府部门文 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 组织的会议、培训 1.有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下 发的文件。 2.有参加会议、培训的记录。 查文件、通知、记 录 1.工作安 排 2.传达落实上级会议、 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安 全生产重点工作 1.重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实 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调度 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 施。 1.查看记录、文件、 方案、通知、报表、 总结。 2.到现场核查。 1.主要负责人与政府部 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 书,公司内部层层签订 安全生产承诺书。 1.主要负责人对全体职工作出 公开承诺。 2.对承诺事项有落实方案或措 施。 3.承诺是层层落实,依据承诺 内容履行了管理职责。 1.查看承诺书、落 实方案或措施。 2.现场核查承诺事 项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 1.有会议记录。 2.会议研究解决了安全生产具 体问题。 3.主要负责人熟悉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记录。 2.现场提问。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 作。 1.组织推动了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 2.协调解决了安全生产重大问 题。 3.组织治理了安全生产重大隐 患。 1.查看检查记录。 2.随机提问检查情 况。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1.安全生产投入纳入企业全年 经费预算。 2.按照计划进行落实。 3.有相应的安全劳保投入、宣 传教育培训投入、安全设备检 验检测设施改造维护、事故隐 患整改资金投入记录。 1.查看安全投入计 划。 2.查看台账或记 录。 2.主要负 责人履职 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 准化建设。 1.有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计划 或提升标准化等级计划。 2.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持续 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安全管 1.查看标准化体系 文件是否齐全。 2.对照体系文件, 查 看 组 织 实 施 情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理。 况。 6.保证新建、改建、扩 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 全设施“三同时”。 1.技术资料齐全。安全评价报 告、规划许可文件、可行性研 究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 应急救援措施等。 2.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 查看相关资料和手 续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根据生产岗位实际配备相应 防护用品。 2.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 品替代。 1.查看台账。 2.查看现场。 3.管理机 构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 职人员不少于 5 人。从业人员 在 30 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冶 金、建筑施工单位及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 3 人。 从业人员低于上述标准的生产 经营单位,不少于 2 人。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配备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机构名单、到 办公场所查看、与 安全管理人员见面 并交谈 4.三项制 度 1.建立从法人到班组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 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2.至少包括 6 个方面的部门和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 人。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中 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 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班 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 人员。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 和人员。 查看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层面安全生产检查 清单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 记录 1.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二、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与部门业务工作必须同时安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生 产工作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 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查看会议、 查检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对所属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三、 基础 管理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四、 教育 培训 1.定期对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要求所属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3.要求所属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 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要求所属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 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所属单位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 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 急预案,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五、 隐患 排查 治理 3.要求所属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业务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1.发现疑似职业病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 单位情况;发现职业禁忌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 2.建立职业健康检查的统计和报告工作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 3.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八条 六、 职业 卫生 安全 管理 (对 职业 健康 检查 4.主检医师符合要求情况,仪器设备符合要求情况, 职业健康监测表符合要求情况,总结报告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五条、第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 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查看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 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 基础 管理 9.不得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 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2.00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1 工厂布 置 1.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行政区分区设置,且厂 内道路硬化,生产区、库区封闭管理,无农作物种植和 家畜(禽)养殖。 2.成品、药物总库和药物、半成品中转库设置齐全, 储存能力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3.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设置了不低于 2m 的密砌独 立围墙,与危险性建筑距离在 5m 以上,墙外 5m 范围 内设置了防火隔离带。 查看现场 2 防爆 1.危险性建筑物厚度不小于 240mm,且不得采用空斗 墙和毛石墙。 2.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房,采用外形平整、不易积尘 的结构构件和构造。 3.防护屏障高度不低于防护屏障内危险性建筑物的屋 檐,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3m 且 不小于 1.5m,有运输或特殊要求的,距离不大于 9m。 4.防护土堤(防爆墙顶宽不小于 1.0m,底宽不小于高 度的 1.5 倍。土堤边坡稳定,土堤密实,无石头、砖 块等坚硬物体。钢筋混凝土墙的厚度:配筋及地基符合 抗爆设计要求。 查看现场 3 防火 1.建筑面积小于 20㎡的 1.1 级建筑物或建筑面积小于 300㎡的 1.3 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2.建筑面积超过 20㎡的 1.1 级建筑物或建筑面积超过 300㎡的 1.3 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 3.超过 500㎡的仓库应设防火分区。 查看现场 4 防雷 1.危险品总仓库、中转库、机械混装药工房等安装有 防雷设施。 2.防雷设施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并每半年 检测一次。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5 防静电 1.危险性作业场所门前是否设置了有效的导静电装置。 2.直接接触烟火药工序采用导静电橡胶等材质的工作 台面和地面。 3.烟火药不能使用不导静电的塑料、化纤材料等容器 盛装。 查看现场 6 电气线 路和设 备 1.与企业无关的电气线路不应穿越、跨越危险品生产 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2.高压线与危险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5 倍,与生产烟火药和黑火药(干法)建筑物外墙的距离 不小于35m。 3.危险性工房的电线穿金属管敷设,并全部采用防爆 电气设备。 查看现场 7 工房布 局 1.1.1级工房符合要求: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独立设置。 引火线制造厂房单间单机布置,联建间数不超过4间。 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房应设置清洗设施,排水沟符合要 求并及时清理。 2.1.3级工房符合要求:机械插引工房联建间数不超过4 间,且每间应为单人、单机布置。机械插引工作间与引 火线卷(坨)隔离设置:机械插引每人定量3kg,手工 插引每人定量0.5kg。 3.工房联建符合要求:1.3级建筑物联建时应采用密实 砌体墙隔开,联建间数不超过6间。1.3级建筑物耐火等 级为三级时,联建间数不超过4间:不同危险等级的中 转库应独立设置,且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有固定作业 人员的非危险品生产厂房不得和危险品生产厂房联建。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4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领导下井带 班 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2 安全出口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2 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 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2.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采场,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 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查看 现场 3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 3 台泵组成。 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3.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查看 现场 4 防灭火 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 200m³。木材场、有自 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 向上风侧 80m 以外。 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 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 查看 现场 5 矿井提升 1.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 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2.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 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查看 现场 6 矿井供电 1.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 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 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 标高高出 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 0.3m。 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 0.5m。其他机 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 0.2m 以 上。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7 顶板管理 1.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 留出合适的矿柱。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8 空区管理 对采空区进行日常安全监测。 查记 录 9 井下爆破 1.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 等待时间超过 15 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10 通风与防尘 1.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 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 和人员通行通道。 2.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 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 力。 查看 现场 11 安全防护与 标志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 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 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9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制度;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制度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 作业; (一)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 检查单位反馈。 三、督促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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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氧煤喷吹 高炉煤粉制备系统,应设有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2 渣铁处理 在铁口和渣口前作业时,是否点燃煤气,防止中毒。(查记录) 查看现 场 3 转炉 电炉 精炼炉 1.转炉、电炉、精炼炉下漏钢坑、热泼渣区,钢水罐车、渣 罐车运行区域,保持干燥。设置防潮、防水措施。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 CaC2 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 铁(DRI)的物料,贮存于密闭贮仓内。 查看现 场 4 钢锭(坯) 处理 1.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是否不小于 1m。 2.锭(坯)垛间距是否不小于 0.6m。 查看现 场 5 铁水罐 钢水罐 中间罐 渣罐 1.铁罐耳轴磨损超过 10%即报废。每年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 伤检查。 2.铁水、钢水、液渣罐,与邻近设备、建筑物保持大于 1.5m 距离。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6 起重设备 1.吊运铁水、钢水、液渣采用双制动和双限位控制系统。 2.起重机械标明起重吨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 3.起重机运行时,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警示信号。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7 煤气管理 1.煤气放散管上部设自动点火装置。 2.煤气生产及回收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一氧化碳检测装 置。 3.煤气风机房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备消防设备。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8 供电安全 炼铁厂、炼钢厂供电是否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 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 负荷。 查看现 场 9 供水安全 高炉,转炉,加热设备配置事故高位水源或备用供水电源。 查看记 录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查看现 场 10 设备管理 1.电磁盘吊有防止断电的安全措施。 2.轧制生产过程中使用燃气、氧气燃烧装置是否设有火灾报警 器、可燃气体报警器。 3.轧制型钢、线材、板、带、钢管和钢丝等生产时,各类安 全联锁装置和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查检测 报告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11 压力容器 1.各种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气包、喷煤系统喷吹罐、汽 化冷却汽包、罐等各种压力容器和氧气瓶,氮气瓶等工业气 瓶定期进行检测。 2.各类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检测。 查检测 报告 12 动力管线 1.各类燃气管线,架空敷设,在车间入口设切断阀。 2.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不许与动力电缆安装在同一 支架上。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3 电气设备 1.电气室、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电缆夹层设有火灾自动 报警器和灭火设施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3.安装避雷设施。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4 其他管理 1.氢气、氮气炉、储气柜、球罐等危险性部位进行检修时, 采取置换清洗措施。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 3.设备裸露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挡板。 4.坑、沟、池、井、陡坡等部位是否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并定期进行检查。 6.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是否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 用许可证。 15 危险化学 品库 1.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2.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 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4.库内是否有应急预案。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3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4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检查事项 检查情况 整改时限 是否整改 1 是否建立企业管理责任制 2 是否建立操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4 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 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 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 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8 是否强化全员岗位操作规程 9 是否实施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 核 1 是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方案 2 是否完成企业标准化自评报告 3 是否完成标准化评审验收 4 是否制定企业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 方案 5 是否落实公用行业“几有、几不、 几必须” 6 是否区分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班组 7 是否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 、设备设施标准规范化制度 8 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制度 9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 10 是否建立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 后反省制度 11 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 考核 12 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 上岗制度 1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 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长春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情况登记表 (一) 安全生 产管理 责任落 实情况 (二)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建 立和执 行情况 2 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 级、公告 3 是否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 险分布电子图风险等级电子图 4 是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公告警 示制度 5 是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 6 是否对较大危险生产经营场所登记 建档 7 是否落实较大危险场所落实管控措 施 8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9 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 1 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是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3 是否落实向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职 代会“双报告”制度 4 是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5 是否建立隐患台账 6 是否落实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督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 7 是否落实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制度 执行及长春市“网格化”综合监管 平台中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 息系统使用 1 是否落实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2 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 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 4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5 是否编制应急现场处置方案 6 企业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备案 7 是否组织应急演练 8 是否配备必要应急装备 (五) 应急管 理工作 情况 (三) 安全风 险管控 情况 (四) 隐患排 查治理 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 许可证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和改建、扩建工程经验收合 格,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采矿许可 证 采矿许可 证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 准入条件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应当 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 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任职资格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 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资质 证照 主要负责 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准入条件 1、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副矿长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 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 年及以上经历。 3、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 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4、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建 立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必须按规定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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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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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检查表 受审核部门: 生产部 陪同接待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NO.: 序号 标准条款 审核的项目、证据及方法 审 核 记 录 评价 123 4.9.a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如果没有形成文件的程序就不能保证质 量时,则应对生产、安装和服务的方法制定形成文件的程 序? 124 4.9.b;4.9.b.1; 4.10.6.4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使用合适的生产、安装和服务设备并安 排适宜的工作环境,适宜的环境应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保持 有序、清洁和完好状态? 125 4.9.b.2 是否制定了应急计划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合理地保障向 顾客的产品供应? 126 4.9.c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符合有关标准/法规、质量计划和/或形 成文件的程序? 127 4.9.d;4.9.d.1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视 和控制,包括特殊特性的确定和文件化? 128 4.9.e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对过程和设备进行认可(需要时)? 129 4.9.f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以最清楚实用方式规定技艺评定准则? 130 4.9.g 受控状态是否包括对设备进行适当的维护,以保持过程能 力? 131 4.9.g.1 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有计划的预防性维护系统以标识关键 过程设备,提供适当的资源,这个系统是否至少包括: —描述计划性维护活动的程序? —定期的维护活动? —预见性维护方法? —为设备、工装和量具提供包装和防护的程序? —随时可得到关键生产设备的备件? —文件化、评估并改进维护目标? 序号 标准条款 审核的项目、证据及方法 审 核 记 录 评价 132 4.9 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证实 时,是否采用了由具备资格的操作者和/或连续的过程和参 数监控的方法进行控制? 133 4.9;4.16;4.18 是否规定了特殊过程运行以及相关的设备和人员的资格要 求,并保存了有关记录? 134 4.9.1 是否为所有负责过程操作的人员提供了文件化的过程监视 和作业指导书,这些指导书来源于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控 制计划(APQP)参考手册或其它等效文件,在工作岗位是 否易于得到作业指导书? 135 4.9.1;4.9.4 必要时,过程监视和作业指导书是否包括或参考了以下内 容: —过程流程图中重要的作业名称和编号? —零件名称和编号? —现行工程等级/日期? —所需的工具、量具和其它设备? —材料的标识和处置指导书? —顾客和供方规定的特殊特性? —统计过程控制(SPC)要求? —相关的工程和制造标准? —检验和试验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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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3-1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