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8-A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 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 定本制度。 一、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 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 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 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 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 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 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 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 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 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 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 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 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 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 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 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 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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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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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一、目的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机械设备定 期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特制 订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三、设备定期检查的内容和实施 1、定期检查的内容: ①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②检查管理机构和操作人员配备情况; ③检查安全技术培训及操作人员素质情况; ④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⑤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⑤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经济效果比较。 2、定期检查的组织实施: ①公司工程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 员参加,明确检查重点和部位、检查方式,科学地组织分工,做到各负其责。 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单的形式通报该分公司或区域项目 (以下简称各单位),定人定责限期整改。 ③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上报安质部确认。 ④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检查,重点检查使用、保养、操作人员及安全装置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各单位负责人确认。 ⑤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或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使用现场, 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四、设备定期维修内容和要求: ①设备修理应贯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测,掌握机械 设备的技术状况,避免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修理现象。 ②由设备物资部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和设备的动力性等要求,编制设备定期 维修计划,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时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存档。 ③设备的定期维修根据定期维修计划及生产情况分批进行。 ④在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设备维修后有稳定的技 术性能状况,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⑤修理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严禁改动线路的原设 计。 ⑥修理过程中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关系,加强维修工艺的管理,确 保维修质量。 ⑦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执行修理前、修理中、修理后的“三检制度”,严把修理过程 控制关,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总成不得装配,修理不合 格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⑧各单位应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患问题。 ⑨设备物资部门对设备建立易损、易耗零件及易损、易耗零件清单,并对易损、 易耗零件建立安全库存。 五、设备定期保养的内容和要求: 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 日, 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 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 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3、设备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 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矩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 进行。 4、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八定”规定: ①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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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 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 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 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 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 、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 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督促所属分公司、区域项目做 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 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 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 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 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 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 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 及时上报公司。 5、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 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 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 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 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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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培训目的 2. 培训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工作内容 5. 培训效果考核 6. 记录 1. 培训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 3.3 各部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 工作内容 4.1 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 月份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4.2 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3 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 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等。 4.4 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4.4.1 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 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4.2 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加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培训效果考核 5.1 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 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 在岗期间参加各分厂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 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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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申报目的 为认真履行公司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2. 申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3.2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有权对申报不实的现象进行提出和纠正。 4. 工作内容 4.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单位范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要求。 4.2 申报主要包括: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 4.3 初次申报批准后如有以下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办公室 再次申报。 4.3.1 采用的生产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 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 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 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4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3.5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的应在改变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4.3.6 其它原因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例如:各分厂停产),应当在变更 后 1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5. 记录 5.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纪录及保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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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 出租汽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 出租汽车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 出租汽车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7.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 织生产。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8.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九、应 急管理 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 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 和指挥权。 查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十、行 业管理 部门认 为应当 1.车辆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 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建立车辆技术管理 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现场检查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 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令 2014 年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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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全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2.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1.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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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在地发生 3 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 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 3 级及以上的;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 泥石流等)造成 3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上生命安全, 或 1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灾害 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事故类型 1.2.1.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 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等。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 塌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等。海啸、 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 1.2.2.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 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 要有;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 道等引起;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瘟疫,由震后生 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1.3.危害程度分析 烈度小于三度:人无感受,只有仪器能记录到;三度:夜深人静 时人有感受; 四—五度:睡觉的人惊醒,吊灯摆动;六度:器皿倾倒、 房屋轻微损坏; 六—七度:房屋破坏,地面裂缝; 九—十度:房倒 屋塌,地面破坏严重;十—十二度:毁灭性的破坏。山河形态改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当地方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时,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进入应急 期,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做好防震动员,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公司地震 应急救援办公室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 建筑物抗震能力等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公司 对部门厂房、窑、磨机、降压站系统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 紧急防护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 工作,并向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突 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 3.1.2.2.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 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 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 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 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痺思想,要切实 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 3.2.信息报告 3.2.1.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地震灾害信息接 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2.2.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指挥部立即报告公司、政府主要部门, 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 施抢险救灾。 3.2.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员工“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 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 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 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 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 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 人员的再培训。 4.2 人力资源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 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 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环保部。 5.3 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 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 个 月内个人累计出现 3 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 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 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公司入厂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 48h,并对其进行考核。 5.6 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环保部负责核实。 5.7 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 “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5.8 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部门和责任责任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 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9 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 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0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安全生产 奖惩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附 “三违”行为认定范围 一、“三违” 红线 1、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 2、群体性违章行为责任者; 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 4、易燃、易爆区吸烟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5、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员; 6、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作业责任者; 8、发现隐患,未报告、排除的冒险作业人员; 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责任者; 10、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 典型“三违”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 (2)班中打架斗殴;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7)带班干部无故不到岗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三、 安全 生产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印刷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 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 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 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产看报告 查看文件资料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 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 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 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产查看资 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条第 一款 2.《河南省安 全生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第 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六条第 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第 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六、 隐患 排除 治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 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 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 1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商场企业(包括百货商场、超级市场等相关企 业),其他商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 13 项考评类目、47 项考评项目和 132 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 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 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 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 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 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 如下: 评审评分 = 评定标准实际得分总计 1000 ‒ 空项考评内容分数之和 × 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 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 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轻伤两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 2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 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 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 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 扣 1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相应责任的,扣 1 分。 1.1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 得分。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 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 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 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 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2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扣 1 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1.安全 生产目 标 1.2 监 测 与 考 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 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 2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 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4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酿酒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出池工出池时,首先检查工具是否完好; 2.下池前,应先检查池内是否缺氧,用扫帚在池内空扫使空气流 通,确保 安全,然后再进行下池操作; 3.出池工应管理好使用工具,将铁锨、叉子等放到指定地点,严 禁齿子 向上放置在池埂上,以防扎伤、碰伤人员。 4.抽池内浆水时,不能用湿手插拔开关闸刀,以防触电事故; 池埂子要保持卫生干净,不要将浆水和池底泥糊放到池梗上,以 免滑倒摔伤人; 6.出池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伤人; 7.组长要现场做好指挥工作;注意清理脚下卫生,防止滑倒摔伤。 8.上甑工在操作前,应对各种阀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维修工检修; 9.上甑时,应注意锅群及地面打滑,以免摔伤; 10.操作前,应先检查升锅盖机按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是否 断股,大杠头是否牢固等,确保设备安全;出锅前,应先关闭汽阀, 动作协调一致,以防热 醅烫伤; 11.盖盘后要及时打扫锅甑周围及摘酒处卫生,保持卫生清洁, 无撒醅、无 积水,以防发生摔伤事故; 12.升锅盖时不宜过高,以防钢丝绳断裂;提升锅盖时,要注意 锅旁有无障 碍物和行人,防止锅盖移动砸伤人和设备损害; 13.在落锅盖盖盘时,严禁人站在大杠头冷却器水封口下,以防 热水烫伤; 14.严禁在摘酒处或盛酒容器旁吸烟或动用明火; 15.下班后要将水阀和汽阀全部关闭,落下锅盖,以防发生其他 事故。 16.出锅前,应先关闭汽阀,动作协调一致,以防热醅烫伤; 17.操作时,要保持锅甑周围地面卫生,不得有积水,以防发生 摔伤事故。 18.作业前检查各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19.冷却器操作时,应注意水位高低,调节蒸汽大小到适合流酒 速度以及流 酒温度; 20 转盘转动时,锅裙上不准站人,也不准放置工具和其他物品, 以防伤人; 21.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电源,应急指示灯除外。 22.凉糟时不允许用手直接掀开凉糟板; 23.清理凉糟板下糟醅时,不准将钢板竖起作业,需将钢板放稳 妥方能作业; 24.晾堂内有浓厚水蒸汽和夜间工作时要有足够的照明,防止发 生事故,工 作人员经过窖池旁时要防止滑倒掉进糟池内摔伤; 25.作业前检查鼓风机、电风扇线路和电机是否有漏电现象,以 确保人员无 触电现象发生;按动开关,电机工作时,鼓风机、电风 扇 1 米以内不得有杂物, 以防进入机内损坏机器或喷射出伤人; 26.经常保持作业场地卫生,不准有积水,要防止职工滑到摔伤; 27.作业结束后,应打扫好场地卫生,放好工具,切断水源、电源。 28.使用“鸡公车”前应检查架车胎是否有气,车子是否完好; 29.在向车子内装料时,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车辆掉入池中。 30.装料的“鸡公车”应停放稳当,车重心应靠车头,严禁将脚 伸进车辆的 尾部。 31.下班集体交酒时,要先检查交酒工具的安全,并注意道路安 全,严禁酒 桶放在平板车把上或翻倒放,以防止坠落伤人和损失; 32.过镑和卸酒时必须有 2 人一齐抬酒桶,不准 1 人用力硬搬卸, 防止砸 伤人; 33.在拉空车返回的过程中,不准跑;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4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在地发生 3 级及以上地震,震中在本地区的; 发生波及性地震强度 3 级及以上的;其他自然灾害(大风、雷电、暴雨、 泥石流等)造成 3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上生命安全, 或 1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灾害 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事故类型 1.2.1.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 屋倒塌、桥梁断落、水坝开裂、铁轨变形等等。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 塌陷,喷水冒砂等。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山崩、滑坡等。海啸、 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 1.2.2.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 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 要有;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 道等引起;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瘟疫,由震后生 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1.3.危害程度分析 烈度小于三度:人无感受,只有仪器能记录到;三度:夜深人静 时人有感受; 四—五度:睡觉的人惊醒,吊灯摆动;六度:器皿倾倒、 房屋轻微损坏; 六—七度:房屋破坏,地面裂缝; 九—十度:房倒 屋塌,地面破坏严重;十—十二度:毁灭性的破坏。山河形态改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当地方政府发布地震预报时,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进入应急 期,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做好防震动员,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公司地震 应急救援办公室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 建筑物抗震能力等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公司 对部门厂房、窑、磨机、降压站系统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 紧急防护措施;公司地震应急救援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 工作,并向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各类重大突 发性地震等灾害,应及时进行预警。 3.1.2.2.各部门一旦自我感觉有突发震情或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灾 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程序,首先是疏散人员,确保人身 安全的同时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 注事态进展。如果灾害不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 急响应关闭。但决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痺思想,要切实 做好预防突发重大灾害保安全工作。 3.2.信息报告 3.2.1.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地震灾害信息接 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2.2.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指挥部立即报告公司、政府主要部门, 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立即安排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及应急救援预案,实 施抢险救灾。 3.2.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程度、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8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6 号 修订后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 2015 年 12 月 22 日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 年 5 月 17 日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5 年 6 月 8 日修改的《煤矿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杨焕宁 2016 年 2 月 16 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煤矿企业除本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其所属矿(井、 露天坑)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矿(井、露天坑)一证。 煤矿企业实行多级管理的,其上级煤矿企业也应当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 证。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 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总部(总公 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颁发和管理;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指定的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统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 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统称安全生产许 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 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 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审批、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地质灾害普查、井下劳动组织定 员、矿领导带班下井、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等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 生产费用;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 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还应设置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和 防治水管理机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 合格; (五)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 (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 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 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折边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在试车和操作前应熟悉本机器的主要结构、性能和使 用。 1、滑块下限调整:由于折弯板料厚度和弯曲角度及形状的不同, 滑块下限位置应作调整,滑块下限位置应作相应调整,滑块下限位置 由按钮通过电动机进行调整。〔指针转一圈为 1mm)。 2、板料折弯压力参数选用表:按板料厚度选用下模 V 型槽的开口 尺寸,按表可查取折弯压力。 3、电气按钮站:有电源拉通、起动、停止、同步油缸充液、滑 块下限调整、滑块单次行程和滑块点动行程等按钮。 4、滑块上限调整:调整行程开关触头,可改变滑块上限停止位置, 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以提高生产效率。 5、模具:由于折弯板材厚度及形状的不同,应选用适当的下模 的 V 型槽开口尺寸。 6、挡料调节手轮:挡料机构是折弯板料的便于定位用。操作时 调节方便。 7、脚踏开关:使滑块作微动或往复行程,操作轻便。 8、为了保证能获得较好的工作折弯精度。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板料必须平整; 2、折弯板料应放在机器的中间; 3、正确的选用下模 V 型槽,开口尺寸应大于 8 倍的板料厚度; 4、选用和调整机器的压力与工作所需折弯压力基本相近。 本机器调整方法:对折弯工作的精度要求较高时,将溢流阀降低 到工件所需压力。 5、本机器采用同步平衡机构。对同步缸充油、排气是提高折弯 工作精度的 有效措施。其步骤:先将充油开关打开,然后将放气开 关打开,将选择开关扳至 “充油”位置,按“充油”按钮,对同步缸充油排气,待气排完后, 在充油状态下关闭放气开关,充油结束后,记住将充油开关关闭。 同步缸充油排气应在:①每次开始之间;②在连续运行中,如果 发现滑块行 程数减慢的情况进行。以提高工作精度和增加滑块行程 次数。 三、同步油缸使用说明 充油压力﹤5Mpa,但新机器或用户换新油封时,滑块速度可能会减慢,这 时油路压力可降低﹤3Mpa,当油封使用成熟时可取﹤5Mpa,以提高同 步性能。 四、滑块上升(回程^ YV3 动作,使系统卸荷。YV1 动作,件号 10 电磁阀换向。YV3 失电, 压力 油通过件号“8”节流阀快速使滑块上升,油缸上腔的油由控制 油打开液压操纵, 单向阀件号“1”流回油箱,另一部分则经电磁阀 件号“10”流回油箱。 五、工作时的动作 开动油泵,控制脚踏开关,YV2 动作,件号“10”电磁阀换向,YV3 失电, 压力油经电磁阀件号“10”分别进入差动油缸和柱塞油缸,滑块下降, 差动油缸 下腔油液经节流阀件号“8”流回油箱。滑块下降速度由节 流阀调节之。由于节 流阀的作用,节流前压力升高,控制油打开液 压操纵单向阀滑块在下降时有部分 油液经液压操纵单向阀流入油 箱,使系统处于卸荷状态,当滑块下端刀具与工件 接触时,滑块速 度趋于停止,节流阀前未造成压力,即控制油路无压力。液压操 纵 单向阀关闭,系统处于加载状态。 工作结束后,滑块回程(动作同四). 六、停机 滑块在下死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6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 1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商场企业(包括百货商场、超级市场等相关企 业),其他商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 13 项考评类目、47 项考评项目和 132 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 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 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 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 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 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 如下: 评审评分 = 评定标准实际得分总计 1000 ‒ 空项考评内容分数之和 × 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 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 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轻伤两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重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 2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空 项 实际 得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 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 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 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 扣 1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相应责任的,扣 1 分。 1.1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 得分。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 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 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 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 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2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扣 1 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1.安全 生产目 标 1.2 监 测 与 考 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 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 2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 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4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管理 程序 2、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4、程序: 4.1 总则 4.1.1 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 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 长周期运行。 4.1.2 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检 查。 4.1.3 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 4.1.3.1 最高工作压力 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 4.1.3.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 4.1.3.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 的沸点)的液体。 4.1.4 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4.2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4.2.1.1.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 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压力 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4.2.1.2.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 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2.1.3.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 察局批准。 4.2.1.4.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 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 4.2.1.5.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 人员进行。 4.2.1.6.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 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4.2.1.7.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 行。 4.2.1.8.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4.2.2 使用与管理 4.2.2.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 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 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 持证上岗。 4.2.2.2.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 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 10m3 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6、医用氧舱。 4.2.2.3.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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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与仓储管理制度和改善 ISO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 是该组织制订的一个质量标准体系。 所有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都必须满足这个标准。企业只有获得了 ISO9000 认证,顾客才能相信企业的产品的质量有保证。目前,我国 有很多企业已经通过了 ISO9000 的认证。 ISO 标准是基于客户的立场制订的,用来衡量企业管理产品的质 量和服务的水平。ISO9000 标准体系是由两方面一系列的文件所组成 的,其文件系统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质量手册 ISO9000 的质量手册分为方针性和指导性两种。在质量手册中, 写明了企业用于保证产品质量的方针、思想和原则。在实际应用过程 中,质量手册往往被当作制度确定下来。例如,质量手册在物料仓储 管理中常被称为物料管理制度手册。 ◆程序文件 在程序文件中,详细地告诉了人们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工作程序来 达到质量手册中所规定的各项目标。因此,程序文件提供了一整套解 决问题、实现预定目标的步骤和方法。程序文件的内容越合理,越能 对物料仓储管理起指导作用 物料仓储管理制度体系的概念 所谓物料仓储管理制度体系,是指按照物料仓储管理系统构成的 要求,将指导工作的原则性准则与方法进行高度概括性的汇总,从而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物料仓储管理制度是确保 物料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坚实基础。 建立物料仓储管理制度体系的思路最初来源于IS09000标准的管 理方法。ISO9000 文件系统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就是质量手册,物料仓 储管理制度体系实际上就是 ISO9000 质量手册在制造企业物料管理 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它清晰、明确地规定了企业进行物料仓储管理的 总原则。 物料仓储管理系统的构成 物料仓储管理系统是按照物料仓储管理的系统构成,汇总了指导 性准则的管理制度。物料仓储系统的构成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物料分 类、存量控制、成品仓储、滞料和废料、采购等五种管理和验收、仓 储、物料收发等三种作业, 物料仓储管理系统的各方面都具体规定 了一系列的管理目标。其中,进行物料分类管理可以将物料规划得有 条不紊,存量控制使得仓储的物料所占用的资金最少,对采购回来的 物料进行验收后储存进仓库,完成负责物料的领发作业。 「举例」 某制造类企业为了更好地进行物料与仓储管理工作,建立了一系 列规章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包括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用料 预算和存量管理办法以及物料领用制度等,各项文件的具体内容如 下: (一)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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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知识考题(油库作业人员) 一、填空题 1. 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2. 装卸油、机泵作业、油罐进油等重点岗位监护人员脱岗,易造 成泄露、卸错油、油罐车冒油等事故。 3. 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 板。 4. 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5. 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 联锁系统。 二、选择题 1. 一个灭火器配置点应放置多少具灭火器?( ) A. 随意配置 B. 2 至 5 具 C.不少于 6 具 D.1 具 2. ABC 干粉灭火器能扑救哪些物质火灾?() A.所有火灾 B. 固体物质 C. 固体物质、液体和可溶化固体物 质、气体 D. 气体 3. 在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必须使用什么电器?() A.普通电器 B.防爆电器 C.精密电器 D.防护电器 4. 油品发生初期火灾,首先应()。 A. 停止作业 B.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C.用灭火毯进行扑救 D.报 119 火警 2 5. 电气设备维修时,应在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的开关上悬挂()。 A.警示牌 B.四定牌 C.设备牌 D.安全牌 6. 灭火器材的“四定”管理是指( )。 A. 定人员、定设备、定目标、定责任 B. 定期检查、定点摆放、定人养护、定期换药品 C. 定点摆放、定人管理、定责任、定目标 D. 定期检查、定期换药、定期养护、定责任 7. 使用何种消防器材灭火时,可能会造成冻伤( )? A.干粉 B.泡沫 C.二氧化碳 D.水 8.“三违”作业是指()。 A. 违章指挥 B.违章作业 C.违反劳动纪律 D.违反领导指令 9. 储罐 、 、 、压力变送器应定期组织检验检测, 确保安全附件完好齐全。 A. 罐体压力表 B. 温度表 C. 液位 D.水 10. 进入罐区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所 使用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 要求。 A. 防静电 B.防火 C.防水 D.防爆 三、判断题 1. 油品在输转过程中产生静电的原因之一是油品流速过快。 (√) 2. 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是 可以的。(X) 3 3.只要主管领导允许,可以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 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X) 4. 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X) 5. 除本单位人员外其他所有人都不可以进入油品罐区。(X) 四、简答题 1. 油品的危险特性有哪些? 答:易燃性、易爆性、易积聚静电、易挥发、易扩散、易流动性、 易受热膨胀性、毒害性、腐蚀性。 2. 请列举至少五中常见的习惯性“三违“行为及危害? 答:1)未穿防静电服上岗。危害:静电放电引燃油气,造成火 灾。 2)作业现场使用手机。危害:静电放电引燃油气,造成火灾。 3)携带火种进入作业现场。危害:打火机遇碰撞爆炸引燃油 气,造成火灾。 4)酒后上岗。危害:神智不清,脚步不稳,易发生误操作及 高处坠落。 5)用塑料容器盛装油品。危害:导电性能差,容器内油品静 电荷大量聚集,放电引燃油气,造成火灾。 6)未释放人体静电。危害:静电荷大量聚集,放电引燃油气, 造成火灾。 7)使用非防爆工具。危害:敲击、碰撞易产生火花引燃油气, 发生火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