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6-A 1 目的 为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安 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 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 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 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3.5 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 程序 4.1 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 过 12 个月。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评定。 4.2 绩效评定输入 4.2.1 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 的信息。 4.2.2 安全办公室收集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4.2.3 安全办公室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4.2.4 行政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2.5 安全办公室、业务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4.2.6 财务部收集生产投入费用执行情况的信息。 4.3 绩效评定准备 4.3.1 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整理后交安全管理人 员审核,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 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4.3.2 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办公室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 各相关部门 4.4 绩效评定实施 4.4.1 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4.4.2 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 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等及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 情况。 4.4.3 各相关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 议交会议讨论。 4.4.4 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行政部负责做会议记录。 4.5 绩效评定内容 4.5.1 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4.5.2 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4.5.3 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4.5.4 未完成的工作; 4.5.5 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4.6 绩效评定输出 4.6.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项规章 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 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 实施计划。 4.6.2 安全办公室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安 全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4.6.3 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 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7 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4.7.1 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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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场内、外机动车辆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安全监察部是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交通 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 调查与处理。 3.2 分公司安全部门是分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 3.3 各有车部门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贯彻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 法规和要求,并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4 综合部负责机动车辆的采购;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质量验收,负责报废车辆的确 定、收交与处理。 3.5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 驶员安全教育学习;负责组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自检。 3.6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履行机动车驾 驶员岗位职责。 四、资源需求 4.1 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资质与所驾驶的机动车辆相适应的驾驶人员。 4.2 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车辆维护、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五、工作流程 5.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5.1.1 公司成立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 安全质量部、总经办、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5.1.2 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公司安全部门指定专人(兼) 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5.2 机动车驾驶员的配备与管理 5.2.1 各有车部门按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驾驶员,在录用外部驾驶员时,应 经安全部和分公司考核备案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2.2 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 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厂内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驾驶车辆,执行《特种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5.3 机动车辆的管理 5.3.1 工程部在采购机动车辆时,应选择经国家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较好 的车辆,并执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5.3.2 分公司负责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并填写机具检查情况记录 表,发现问题填写施工机械整改通知单,督促机管、机驾人员做好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 5.3.3 分公司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以及车辆的年检、季检维修,车辆维修标准按 公司要求执行。 5.3.4 各有车单位,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 检查。 5.3.5 车辆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维修、保养的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 良好。 5.3.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 好,并填写机械例行保养作业记录卡。 5.3.7 小车使用统一由总经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签发出车任务单。车 辆管理部门未设调度人员的,应指定专人负责派车工作。 5.3.8 货车统一由分公司负责调度,用车部门应填写“汽车运输任务单”,根据情 况合理安排车辆。 5.3.9 认真检查车况及各类牌、证是否齐全,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5.3.10 各有车单位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外出停车应停在停车场或安全可 靠的场所。 5.3.11 库房禁止大型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 5.3.12 特种机动车辆应保证随车附属设施完好,并由专人负责驾驶与操作。 5.3.13 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报废的车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报废车辆的收交,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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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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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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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 2.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 3.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 4. 群体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 5.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0 6.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2 7. 中暑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4 8. 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6 9. 突发疾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8 10. 灼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0 11. 塌方(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2 12. 脚手架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4 13 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6 14. 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8 15. 洪水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0 16.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2 17. 输电线路上作业人员遭遇雷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4 18. 溺水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6 19.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8 20. 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1 1.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事故类型:气体火灾、液体灾害、固体可燃物火灾。 危害程度:火灾生成的有毒、有害或窒息性气体易使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死亡,燃 烧的火焰会造成人员烧伤或死亡。 事故征兆:焦糊味、烟、火光、电气产品突然损坏或温度异常升高、线路产生火花。 发生条件:有可燃物,有氧气或氧化剂,有热源。 应急 组织 及职 责 组长:,联系方式:xx 职责:负责指挥灭火和人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根据 火灾情况判断是否向 119、120 等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 副组长:xx,联系方式:xx 职责: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协助组长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长不在现场时, 承担指挥职责。 成员:安全部:xx,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现场处置 物资供应:xx ,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 综合办公室:xx,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报告公司总部及相关单位,根据组长指令向 119、120 求援,负责安排车 辆。 现场安全保卫:各工区主任及现场技术员 职责:负责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 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应急 处置 程序 1.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2. 现场负责人、现场处置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应立即联系各应急处置部门及时赶到 火灾地点。 3. 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火情,按照应急处置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现场施工人 员进行自救。 4. 火灾事故超出应急能力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应急 处置 措施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向 内部报警时,报警人员应叙述:出事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向外部报警时,报警 人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 电话;报警完毕报警员应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及急救人员的到来。 2.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总指挥。打电话通知 119 报告失火地点,火势以及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同时通知主管领导。 3.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火灾初起阶段可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 铲土等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 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 4.由电工负责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5.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如有物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粉尘爆炸事故可能发生在粉尘作业场所、仓库等区域,由于粉尘作业场所作 业时会产生大量的可燃爆粉尘,如果粉尘清扫不及时、通风系统不畅,当粉尘浓 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1.2 危险程度分析 1.2.1 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 的爆炸。铝镁粉尘遇湿自热产生放热反应,形成热源。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 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1.2.2 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 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 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1.2.3 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 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 充分重视。 1.3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3.1 事故预防措施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 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 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1.3.2 应急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 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 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 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 110 报警电话和 120 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体系及其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安全主任任副总指挥、各 车间主管任现场指挥或小组组长,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安全主任具体 负责预案的编制过程以及组织预案演练;后勤组负责保障应急物质、应急资金及 日常应急设备维护;采购组负责提供各种化学物质的技术材料;其他部门积极参 与应急演练。指挥部设在发生事故后的安全地点。当总指挥外出时,由分管安全 的副厂长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不在现场,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担任现场应急 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公司立即启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抢救组、抢 修组、警戒组、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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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使用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号:10 风险点 作业步 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 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1 起重机司机未 取得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书,无证上 岗。 Ⅱ 较 大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上岗前对其证件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应立即 更换人员。 项 目 部 级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2 作业前未检查 设施、吊具是 否安全可靠, 就开始吊运。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索具、标 准节、螺栓、钢丝绳、安全装 置等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工具、索具、标准 节、螺栓、钢丝绳、安 全装置等各种设施,不 符合要求不得吊运。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3 施 工 准 备 夜间施工无足 够照明。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在夜间施工时,除塔机本身备 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 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塔机司 机和指挥人员视线不受影响。 检查照明设施,无法满 足时,应加设照明灯 具。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4 起 吊 操作人员酒后 作业。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上机前检查作业人员是 否饮酒。 对工人进 行安全技 术交底。 作 业 塔 吊 班 组 长 作 业 伤 害 人 员 班 组 (续 12) 风险点 作业步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5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未 示意警示,起吊时无 统一指挥。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 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 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 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6 塔式起重机斜吊或吊 物与地面或其它物件 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 擦力,进行起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严禁斜吊,当吊物与 地面或其它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 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 不得起吊。 检查吊物的状 态,不符合要求 不能吊运。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7 工作机构换向时未等 运动停止后就转向另 一方向。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任何一个工作机构换向时必须待 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8 起 吊 作 业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 时,重物悬挂在吊钩 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时,不得将重 物悬挂在吊钩上。 检查不工作时是 否悬挂重物,不 符合要求立即整 改。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序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 1.2 危限程度分析 1.2.1 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现状安全评价 报告以及对公司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识别,确定危险源并进行分级。 1)公司级危险源 ①1 号危险源为:物资供应处油料总库——汽油储罐 2 个、规格为 2x30t,柴油储罐 2 个、规格为 2x30t。 ②2 号危险源为:制氧厂贮氧球罐 2 个、规格分别为 400m3、600 m3、 最高压力为:30kg,贮氮球罐 1 个、规格为 600 m3、最高压力为 20kg. 上述危险源在辅助单位作业区域,目标集中、贮存量大,是公司须 重点进行安全监控和管理的危险源。 2)厂级危险源 ①1#危险源为:物资供应处 2#库(危险化学物品库) ②2#危险源为:质检部中心化验室、炉前化验室。 1.2.2 危险程度分析 按照事故后果及危险程度,重大危险源分为三级: 一级危险程度:可能造成死亡 3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 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二级危险程度: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 上或其他性质严重的事故。 三级危险程度: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 下或其他性质严重的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实施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实施抢 险救援中按照预案所设定的分工任务实施扑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可 能的排除事故,减少对人员、财产和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见附录一。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总指挥职责 1)负责安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 2)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 3)审批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各项办法、考核、奖惩、通报。 4)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6)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7)向董事长汇报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2.2 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 作。 2)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 3)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协助总指挥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危险品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危险化学物品在运输途中及装卸过程中,有不可预见的危险性,如交通事故、 车辆机械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我们应尽力避免。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力争杜绝不安 全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了事故,也应该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在发生危险 化学品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化学事故对生命、财产和社会的危害 程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 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 急性中毒、火灾及其他较大社会危险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职工 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防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应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事故状况下公司应动用一切 力量实施现场救护和组织工作恢复。 五、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 制,接受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 六、市内从事交通运输的营业户发生的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当按照公安交警部 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 七、交通运输业户应当坚持人道主义,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 一、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奔赴现场。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的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对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体措施, 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亲临指导应急处理,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布置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三、重大事故紧急救援成立现场施救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原因调查组, 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第三章 应急处理程序 一、应急处理工作中,当事方应主动开展工作 。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模版 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 1、目的 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化学品的特性,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安全 制度,避免发生意外泄漏。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的损失 。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 畜牧公司 化验室。 3 、 工作职责 3.1 现场总指挥:为各化验室所在 牧场 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员 和物资的疏散,防护措施的调用;负责对应急车辆、电路、水源保障 、应急救助人员等 资源进行调动; 负责救援现场的整体指挥 。 3.2 现场副总指挥:为各化验室所在 牧场分管 安全 的 经理 ,负责 在事故发生时具体指导人员、物资疏散;负责第一时间内向总指挥汇 报情况;负责日常对各 牧场 对人员的培训、检查、演练情况进行监督 。 3.3 救援队长: 为各 牧场检验组长 ,负责协助在现场总指挥及现 场副指挥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现场人员和物资的抢救工作,负责受伤 人员的现场救助及前往就医等。 3.4 救援人员:为各 牧场化验员 和 安全员 组成,事故发生时负责 对泄漏事故进行控制,对设备进行抢修。 3.5 救护人员:由各化验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受伤员工的简单救治 及伤员送往医院。 3.6 人事行政部及财务管理部:负责对事故前经费、救援物资、救 援设备的准备,负责事故发生时人员之间的联系,负责事故的善后处 理工作。 3.7 督查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伤病人员的临时看 护,负责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及其它危机事件的处理。 4、 危险化学品外泄的危险源确定及事故的预防 4.1 检验室危险化学品种类: 根据国家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确定各实验室 危险化学药品的种类、性质。 4.2 化学药品的储存、使用过程中的防护: 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使用、废弃过程按照《 原奶事业部危险化 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并确定每个环节的危险源。 4.3 畜牧公司 根据危险源定期对各化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 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4.4 定期组织人员对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 、废弃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2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使用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号:10 风险点 作业步 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 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1 起重机司机未 取得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书,无证上 岗。 Ⅱ 较 大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上岗前对其证件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应立即 更换人员。 项 目 部 级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2 作业前未检查 设施、吊具是 否安全可靠, 就开始吊运。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索具、标 准节、螺栓、钢丝绳、安全装 置等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工具、索具、标准 节、螺栓、钢丝绳、安 全装置等各种设施,不 符合要求不得吊运。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3 施 工 准 备 夜间施工无足 够照明。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在夜间施工时,除塔机本身备 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 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塔机司 机和指挥人员视线不受影响。 检查照明设施,无法满 足时,应加设照明灯 具。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4 起 吊 操作人员酒后 作业。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上机前检查作业人员是 否饮酒。 对工人进 行安全技 术交底。 作 业 塔 吊 班 组 长 作 业 伤 害 人 员 班 组 (续 12) 风险点 作业步骤 控制措施 编 号 名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评价 级别 I-IV 风 险 分 级 事 故 类 型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5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未 示意警示,起吊时无 统一指挥。 Ⅲ 一 般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 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 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 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班 组 级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6 塔式起重机斜吊或吊 物与地面或其它物件 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 擦力,进行起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严禁斜吊,当吊物与 地面或其它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 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 不得起吊。 检查吊物的状 态,不符合要求 不能吊运。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7 工作机构换向时未等 运动停止后就转向另 一方向。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任何一个工作机构换向时必须待 运动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 制定设备管理制 度。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1 塔式 起重 机使 用 8 起 吊 作 业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 时,重物悬挂在吊钩 上。 Ⅳ 低 风 险 起 重 伤 害 塔式起重机不工作时,不得将重 物悬挂在吊钩上。 检查不工作时是 否悬挂重物,不 符合要求立即整 改。 作 业 人 员 塔 吊 班 组 班 组 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目录 1.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 2.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 3.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 4. 群体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 5.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0 6.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2 7. 中暑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4 8. 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6 9. 突发疾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8 10. 灼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0 11. 塌方(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2 12. 脚手架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4 13 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6 14. 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8 15. 洪水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0 16.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2 17. 输电线路上作业人员遭遇雷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4 18. 溺水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6 19.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8 20. 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1 1.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事故类型:气体火灾、液体灾害、固体可燃物火灾。 危害程度:火灾生成的有毒、有害或窒息性气体易使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死亡,燃 烧的火焰会造成人员烧伤或死亡。 事故征兆:焦糊味、烟、火光、电气产品突然损坏或温度异常升高、线路产生火花。 发生条件:有可燃物,有氧气或氧化剂,有热源。 应急 组织 及职 责 组长:,联系方式:xx 职责:负责指挥灭火和人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根据 火灾情况判断是否向 119、120 等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 副组长:xx,联系方式:xx 职责: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协助组长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长不在现场时, 承担指挥职责。 成员:安全部:xx,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现场处置 物资供应:xx ,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 综合办公室:xx,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报告公司总部及相关单位,根据组长指令向 119、120 求援,负责安排车 辆。 现场安全保卫:各工区主任及现场技术员 职责:负责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 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应急 处置 程序 1.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2. 现场负责人、现场处置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应立即联系各应急处置部门及时赶到 火灾地点。 3. 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火情,按照应急处置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现场施工人 员进行自救。 4. 火灾事故超出应急能力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应急 处置 措施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向 内部报警时,报警人员应叙述:出事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向外部报警时,报警 人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 电话;报警完毕报警员应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及急救人员的到来。 2.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总指挥。打电话通知 119 报告失火地点,火势以及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同时通知主管领导。 3.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火灾初起阶段可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 铲土等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 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 4.由电工负责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5.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如有物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预案 为指导危险化学品仓库部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 人为本为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能科学,合理,有序, 有准备等进行事故处理,减少人,财物损失,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名词解释: 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 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 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 所在场所或设施。 5、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 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 动。 三、危险目标确定为危险化学品仓库 公司危险化学品主要以油漆、丙酮为主,另外存有油漆固化剂、 脱模水、封孔剂、洁模剂、抛光剂、8 号蜡等。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类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危害事故,是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 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包括以下的事故:1、化学品因人为、外来火源等原因可能造成的火 灾 2、运输危险化学品可能造成的泄漏和倾覆;3、由于化学品泄漏 导致的身体伤害事故;4、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导致的呼吸吸入中毒事 故;5、长期接触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的人体免疫能力下降事故。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组长:卜晓丰 副组长:史家奇郑超 成员: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灭火行动组:公司应急救援队(待组建)组长:孙扣琪 疏散引导组长:陈永华 事故调查组长:郑超 安全救护组长:叶子源 安保部组长:外派保安队长 后勤保障组长:史家奇 通讯联络组长:卓永超 设备部组长:赵小炎 职责及分工:总指挥、副总指挥: 1 基本掌握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序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3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急速查手册 序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 列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和措施,不断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 体制、机制建设,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稳 定好转的发展态势。危险化学品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高危行业和重 点领域,受到方方面面的高度关注。由于行业本身具有高温高压、易 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链长面广的特点,部分危险化学品从 业单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本质安全水平低,工作基础薄弱等 多种因素影响,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监管工作任 务十分繁重。 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源头管 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由于危 险化学品事故类型多,事故处置及应急救援工作具有突发性强、危险 性大和影响面广等特点,必须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安全监管、 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人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做好危险化学 品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多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化学品登记中心致力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和应急处 置技术研究工作,在总结分析各类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收集研究国 内外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重新完善、编写了 《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急速查手册》(第二版)。该手册对 100 余种常见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防护与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了说明,资料丰富、 内容科学、携带方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常用 危险化学品应急速查手册》(第二版)的出版发行,对于安全监管和安 全管理人员掌握相关危险化学品知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现场快速 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相信在全社会各方面的共 同关注、支持和努力下,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将不断取得新 的成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 二 00 九年三月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M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目录 1.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 2.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 3.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 4. 群体食物中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 5.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0 6.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2 7. 中暑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4 8. 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6 9. 突发疾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8 10. 灼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0 11. 塌方(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2 12. 脚手架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4 13 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6 14. 恶劣天气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8 15. 洪水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0 16.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2 17. 输电线路上作业人员遭遇雷电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4 18. 溺水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6 19.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8 20. 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1 1.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事故类型:气体火灾、液体灾害、固体可燃物火灾。 危害程度:火灾生成的有毒、有害或窒息性气体易使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死亡,燃 烧的火焰会造成人员烧伤或死亡。 事故征兆:焦糊味、烟、火光、电气产品突然损坏或温度异常升高、线路产生火花。 发生条件:有可燃物,有氧气或氧化剂,有热源。 应急 组织 及职 责 组长:,联系方式:xx 职责:负责指挥灭火和人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根据 火灾情况判断是否向 119、120 等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 副组长:xx,联系方式:xx 职责: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协助组长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长不在现场时, 承担指挥职责。 成员:安全部:xx,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现场处置 物资供应:xx ,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 综合办公室:xx,联系方式: xx 职责:负责报告公司总部及相关单位,根据组长指令向 119、120 求援,负责安排车 辆。 现场安全保卫:各工区主任及现场技术员 职责:负责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 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应急 处置 程序 1.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2. 现场负责人、现场处置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应立即联系各应急处置部门及时赶到 火灾地点。 3. 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火情,按照应急处置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现场施工人 员进行自救。 4. 火灾事故超出应急能力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应急 处置 措施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向 内部报警时,报警人员应叙述:出事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向外部报警时,报警 人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现状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 电话;报警完毕报警员应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及急救人员的到来。 2.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总指挥。打电话通知 119 报告失火地点,火势以及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同时通知主管领导。 3.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火灾初起阶段可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 铲土等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 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 4.由电工负责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 5.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如有物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公司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1、为了检验《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 性和有效性, 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 提高公司全体员工, 在突发性 危险化学品泄漏 事故来临之际的自救能力和防火意识,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 负面影响 ,提高澳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与应急技能 。 2、通过演习暴露应急预案的缺陷,从中发现应急资源(包括人力 和设备等)的不足。 3、掌握空气呼吸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4、掌握干粉灭火器正确使用方法 5、掌握消防栓、水枪、水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6、人员安全疏散有序撤离 二、演练内容: 1、准确报火警; 2、抢修槽罐车 出料伐泄漏处,收集泄漏物料 3、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 4、使用消防水(消防栓、水枪、水带)降温、隔离扑灭初期火灾 5、疏散逃生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 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 ,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习的指挥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事故控制,协作疏散队伍、清点人数。 3、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如对事故现场昏迷人员实施急救, 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5、通讯联络协调组 接报后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 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相关机构的联系、协调等。 6、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四、应急演练用设备及物资 1、干粉灭火器 6 具 2、专用担架专用担架 1 副; 3、急救箱一个(内有止血绷带和橡皮条、清创消毒酒精等) ; 4、对讲机 10 台 需要确定的人员: 1、 参加人:公司领导 1 人,安全生产部 2 人,供应部 1 人,财 务部 1 人,后勤 2 人,设备维修人员 1 人,车间 10 人、参加疏散 的人员若干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2 KB 时间:2025-12-27 价格:¥2.00
入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安全第一,遵纪守法、相互尊重、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入 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1、 乙方根据甲方或第三方的要求,经过甲方认可、核准的图纸、施工方案。承包工程, 负责施工。工程监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检查、监督、核准。 2、双方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须自行按照政府有关部 门的要求自主申请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复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 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负责施 工及现场的安全。 4、甲方依据自身条件保证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电源、水源并为其提供方便条件。 5、施工期间乙方派到甲方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低压电工、电弧焊工、气体焊工、 架子工、机械工、电梯维修安全工等)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及区劳动与社会保 障局统一核发鉴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在开工前要向甲方出具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用以证明其身份的统一样 式胸卡,便与甲方保卫人员询查、管理。乙方及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的有 关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违规施工操作。若出现违规、违章操作、施工,发生一切责任、 事故,造成的损失(含:甲、乙及第三方)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公共场所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如对行人、顾客及商场人员造成伤害, 乙方负全部责任。 8、高空作业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及防护措施,如因违规出现任何伤害,乙方 负全部责任。 9、甲方非与施工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乙方施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指定路线出入施工现场、商场,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使用的一切措施、设备必须运转良好、正常,并有专人管理、专人按规程操作, 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禁止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为保证安全,乙方须制定明确的安全管 理和岗职责任。任何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滚梯,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罚 1000 元。 11、重要关键设施设备(如吊车,卷扬机,电器工具等)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均须 认真检查,保证机械运行无异常。必须先行试车,确保安全后再投入使用。重要设备,设备 须有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停止运行并上报,绝对不允许带病运转。 12、施工单位严禁在白天使用直梯,搬运设施设备及其他施工工具时要爱护企业设施。 如对甲方的直梯、大理石设施造成磕碰破损等现象,施工方应进行修复原状。如遇不可恢复 的破损由乙方照价赔偿。 13、大功率用电,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以便甲方统一调配整体用电的 分布。大功率用电停止使用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及甲方现场负责人,确保用电安全。 14、甲方有权责对设施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特别是甲乙双方具体负责人须以身作则、若有违反,发现一起, 严惩一起。(抽烟者处罚 500 元) 16、凡是违反安全协议,违反相关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自身伤害、伤害他人及 财务损失的由操作人员所属单位负责。影响工程进度要赔偿损失。 17、乙方在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供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前、施工中、施 工后的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手续。动用明火,乙方须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动火证。乙方在开工 前须向甲方提供应当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在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时,须向甲方申报(动 火施工的项目用途,动火的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人的证件,看火人、及动火现场负责人申报 甲方)。如发现有随意动用明火,立即现场处理。(罚款 500 元) 18、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每日完工后做到“人走场地清”机电工具须切断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7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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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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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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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1.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 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 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 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 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 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 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 ICU 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 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 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 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 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 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 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各病 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 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 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 ICU 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 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 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 收到急救传呼 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 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 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 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 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三级查房制度 三级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 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不少于 1~2 次,主治 医师查房每周 2-3 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 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二)对重危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 光片子、各 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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