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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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三氯苯甲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3,6-三氯苯甲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2,3,6-Trichlorobenzoic acid 中文名称 2: 三氯苯酸 英文名称 2: 2,3,6-TBA 技术说明书编码: 2714 CAS No.: 50-31-7 分子式: C7H3CI3O2 分子量: 225.4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3,6-三氯苯 甲酸 50-31- 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3,6-三氯苯 甲酸 50-31- 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3,6-三氯苯 甲酸 50-31- 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有毒。遇热分解出氯气烟雾。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 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 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 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完毕 ,彻底清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淡黄色至黄褐色结晶。 熔点(℃): 87~89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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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三氯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6-三氯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6-trichlorophenol 中文名称 2: 2,4,6-三氯酚 技术说明书编码: 2713 CAS No.: 1988-6-2 分子式: C6H3CI3O 分子量: 197.4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氯苯 酚 98% 88- 06-2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氯苯 酚 98% 88- 06-2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氯苯 酚 98% 88- 06-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 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 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具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 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 :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 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 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酸酐、酰基氯接触。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酸酐、酰基氯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 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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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三硝基间甲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6-三硝基间甲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6-trinitro-m-cres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733 CAS No.: 602-99-3 分子式: C7H5N3O7 分子量: 243.1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 间甲酚 602- 99-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 间甲酚 602- 99-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 间甲酚 602- 99-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有毒,遇热分解出有毒的氮氧化物烟 雾。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属爆炸品,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摩擦、震动、撞击,有引 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 反应。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遇大火 切勿轻易接近。用大量水灭火。禁止用砂 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 扫起,使用无火花工具收入塑料桶内。大 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 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戴防化学品 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 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远离 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 化剂、碱类、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 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 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 温不宜超过 3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 、碱类、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易(可 )燃物、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 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 、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完毕 ,彻底清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黄色针状晶体。 熔点(℃): 107 沸点(℃): 无资料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2,4,6-三硝基间苯二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6-三硝基间苯二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6-trinitroresorcinol 中文名称 2: 收敛酸 英文名称 2: styphn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2732 CAS No.: 82-71-3 分子式: C6H3N3O8 分子量: 245.1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 间苯二酚 >98% 82- 71-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 间苯二酚 >98% 82- 71-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6-三硝基 间苯二酚 >98% 82- 71-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有毒。轻度中毒可引起恶心、呕吐、 食欲不振。严重时会出现头痛、贫血以及 肾脏的损害。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属爆炸品,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摩擦、震动、撞击,有引 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遇大火 切勿轻易接近。用大量水灭火。禁止用砂 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小心扫起,使用无火花工具收入塑料 桶内。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 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戴防化学品 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 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远离 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 化剂、还原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 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 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 温不宜超过 3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 、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活性金 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 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完毕 ,彻底清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2,6-二叔丁基对甲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6-二叔丁基对甲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6-di-tert-butyl-p-cres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1512 CAS No.: 128-37-0 分子式: C15H24O 分子量: 220.3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6-二叔丁 基对甲酚 128-37-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6-二叔丁 基对甲酚 128-37-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6-二叔丁 基对甲酚 128-37-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 激作用,长时间的接触对眼睛有害并引起 头痛、恶心和眩晕。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 并 散发出有毒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 混合。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 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 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 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 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 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 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 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应与氧化剂、碱类等分开存放,切忌 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ACGIH 10mg/m3 TLVWN: 未制订标准 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溶剂解吸-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 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 熔点(℃): 68 沸点(℃): 265 相对密度(水=1): 1.05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09-13 价格:¥2.00
2,6-二氯硫代苯甲酰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6-二氯硫代苯甲酰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2,6-dichlorothiobenzamide 中文名称 2: 草克乐 英文名称 2: chlorothiam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71 CAS No.: 1918-13-4 分子式: C7H5CI2NS 分子量: 206.0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6-二氯硫 代苯甲酰胺 1918-13-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6-二氯硫 代苯甲酰胺 1918-13-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6-二氯硫 代苯甲酰胺 1918-13-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有资料报道,本品可致突变。 环境危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氧化硫。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 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 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 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 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 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灰白色固体。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09-1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 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 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 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 机头撞击。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机械电缆 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 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 准的物品代替。 采煤机 刨煤机 刮板输送 机 采煤设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 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 进行。上下分层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朽。 《煤矿安全规程 》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 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 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水力采煤 水采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 风、运料和行人。 《煤矿安全规程 》 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 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煤矿安全规程 》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综合机械 化采煤 开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和本公司财产安全,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 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4. 内容及程序 4.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4.2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4.3 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 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滑、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 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4.3.1 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正常。 4.3.2 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4.3.3 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4.3.4 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4.3.5 控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 4.3.6 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 4.4 二级保养:由生产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 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 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4.4.1 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4.4.2 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 4.4.3 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 4.4.4 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 4.5 作业员工在每月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维修部 申请维修,维修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4.6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7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机械设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总 务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台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6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员工在临时用电期间不发生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事故。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 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 使用期不超过 6 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 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 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 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 过 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工程施工临时 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 的临时用电。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4.1.2 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4.1.3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 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4.2.2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 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4.2.3 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 执行; 4.2.5 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3 监护人职责 4.3.1 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4.3.2 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风险控 制措施; 4.3.3 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毕,有权制止作业; 4.3.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指令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作业负 责人; 4.3.5 掌握应急物品使用和应急处置方法; 4.3.6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 作业前准备工作 5.1.1 危险作业基本原则 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临时用电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 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临时用电作业为首选。 5.1.2 明确作业人员 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电气专业人员和安 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由由安全管理员担任。 5.1.3 实施风险辨识 作业前,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 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5.1.4 制定控制措施 5.1.4.1 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施,并安全控制措施。 5.1.4.2 临时用电时间超过 1 个月或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含 5 台)或设备总容量 在 50kw 以上(含 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场勘测结果;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安全管理体系 4. 安全工作职责 5.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制度 6. 安全检查的时间及要点 7. 安全检查的内容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车间及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保障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厂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仓库 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 3. 安全管理体系 3.1 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为副主任、部分部门长为常务委员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专职安全专员担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公司兼职安全员为成员;安全 生产办公室作为全公司安全最高管理机构,对全公司安全负责,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为本公司安全生产专业归口管理单位,专业负责公司消防防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相 应工作 3.3 各部门安全员,对本部、本厂、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级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安 全工作直接管理。 3.4 安全工作要实行公司(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3.5 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推动下,由各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提供安全技术相关知识、提高安 全意识、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4. 安全工作职责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4.1.1宣贯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 4.1.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4.1.3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决定。 4.1.4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决议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1.5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一般及以上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 查处理,并向上级安委会汇报。 4.1.7审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8组织审计各部门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4.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4.2.3协助安委会研究本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4协助安委会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劳动合同告知 请将下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示例》中的如 下表格内容更改为员工本人岗位的信息,具体可以参考“职业病危害 评价报告书”或“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或 GBZ188-2014《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填写: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 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 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 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 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 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 病危害告知书。 (五)员工在离岗前必须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上一次体检时间距 离岗时间不足 3 个月时,上次体检可作为离岗体检) (六)员工在离岗时可免费向本单位索取“本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复印 件。 (七)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1 双氧水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配制工序 带搅拌器配制釜,纯水计量槽,芳烃高位槽,芳烃冷凝器,缓冲罐,精芳 烃储槽,压料过滤器,压料泵,精芳烃泵,2 吨电动葫芦 1.1.2 氢化工序 氢化塔,氢化液气液分离器,氢化液过滤器,氢化白土床,氢化液储槽, 工作液预热器,氢化液冷却器,氢化放空冷凝器,氢化尾气冷却器,氢化放空 水封,氢化泄压水封,氢气缓冲罐,尾气凝液接受槽,再生蒸汽凝液计量槽, 再生蒸汽冷凝器,氢气过滤器,氮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氢化液泵,循环氢 化液泵,循环氮压机,5 吨电动葫芦 1.1.3 氧化工序 氧化塔,氧化液气液分离器,氧化液储槽,氧化泄压液封,芳烃中间受槽, 氧化尾气冷却器,氧化放空冷凝器,膨胀制冷机组,氧化尾气处理机组,磷酸 配制槽,磷酸高位槽,空气缓冲罐,空气过滤器,氧化液泵,磷酸计量泵 1.1.4 萃取工序及成品罐区 萃取塔 ,净化塔,稀品分离器,稀品计量槽,纯水高位计量槽,纯水配 制槽,纯水过滤器,萃余分离器,高位集料槽,双氧水成品储槽,稀品高位槽、 浓品高位槽,纯水高位槽,精芳烃过滤器,稀品计量泵,成品包装泵 1.1.5 后处理工序及中间罐区 干燥塔,工作液集料槽,碱沉降器,碱分离器,工作液热交换器,白土床, 循环工作液储槽,循环工作液过滤器,工作液分离器,碱蒸发器,蒸汽冷凝器, 2 真空保护管,地下槽,浓碱槽,稀碱槽,废芳烃储槽,碱液配制槽,浓碱高位 槽,粗芳烃储槽,工作液中间槽,工作液泵,废芳烃泵 ,稀碱泵,浓碱泵, 蒸碱真空泵,污水泵 1.1.6 电气 维护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6KV 油浸式变压器、6KV 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 压综保、高压异步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 励磁柜、接地极、变频器、软启动、PLC 柜、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 套、令克棒、验电器、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三表检验仪。 1.1.7 仪表 DCS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差压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静压式液位计、热电阻 温度变送器、热电偶温度变送器、单座调节阀、双座调节阀、套筒调节阀、偏 心调节阀、角型调节阀、球阀、蝶阀、红外分析仪、热导分析仪、氧分析仪、 极谱仪、PH 计、电导率仪、现场在线分析室、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仪、包装机。 1.2 作业活动清单 序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1 通用区域 特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2 通用区域 一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3 通用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4 通用区域 受限空间作业 检修类 5 通用区域 特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6 通用区域 一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7 通用区域 二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8 通用区域 三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9 通用区域 设备、管线外部防腐 检修类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公司文件 XXX字[201X]第XXX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三)项和《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十 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 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公 司相关部门与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1X 年 XX 月 XX 日 主题词:职业卫生 制度 操作规程 通知 XXX 公司办公室 201X 年 XX 月 XX 日印发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 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 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 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 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 把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年)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9 9.0 13.6 / 8.9 / / 8.9 / / 4.5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月度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9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9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10 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及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2 8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2~6 分 10 5 5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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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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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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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告知 请将下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示例》中的如 下表格内容更改为员工本人岗位的信息,具体可以参考“职业病危害 评价报告书”或“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或 GBZ188-2014《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填写: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 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 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 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 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 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 病危害告知书。 (五)员工在离岗前必须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上一次体检时间距 离岗时间不足 3 个月时,上次体检可作为离岗体检) (六)员工在离岗时可免费向本单位索取“本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复印 件。 (七)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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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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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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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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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工程名称: 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 载 70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 卸工程 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 拆除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33-38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 载 70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 卸工程 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 拆除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1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