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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2014年培训教育计划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2016 年培训教育计划 为了更好的搞好今年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 2016 年安全培训 教育计划,要求各部门认真执行。 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总务人事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公司的安全教育培 训的其他具体工作。 2016 年公司培训教育需求状况识别:在此之前公司的安全培训 教育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普及率不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 准掌握不足,对安全标准化认识程度不高,员工文化程度高低不一, 鉴于此况,今年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安全培训。今年全员培训教育率 100%。 1、一月份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学习《广东省安全 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四月份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学习贯彻新的管 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职责。 3、七月份进行一次全员防火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4、十一月份进行全员入冬安全教育。冬季防护常识。 5、如果有新员工入厂、转岗、复岗及新工艺要及时开展教育, 初次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没有进行培训教育不能上岗。 6、老员工每年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 8 学时。 7、特殊工种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人员,到期必须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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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检维修作业方案

检维修作业方案 检维修项目: 检修 方案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合格打√ 1 2 3 4 5 6 补 充 措 施 检维修负责人意见:(是否存在不能实施检维修的安全隐患或风险,可否实施检维修) 签名: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是否存在不能实施检维修的安全隐患或风险,可否实施 检维修) 签名: 检维修作业方案 检维修项目: 检修 方案 1、拆卸和清洗全部零部件 2、修理和更换已损坏或有缺陷的零部件 3、整修设备基础 4、清洗管路系统、更换润滑材料 5、设备调试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合格打√ 1 检修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按规定佩戴 √ 2 检修人员与生产现场联系不足 检修前,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 长取得联系 √ 2 存在运转设备、触电危险 切断需检修设备的电源,并经启动复 查确认无电后,如需要应在在电源开 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 4 使用移动式电气工(器)具 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 5 检修场所有危险品或其它影响 检修安全的杂物 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 物、油污、积水、废弃物等杂物清理 干净 √ 6 作业人员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 7 监护不足 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 √ 补 充 措 施 检维修负责人意见:(是否存在不能实施检维修的安全隐患或风险,可否实施检维修) 风险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 签名: 日期: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是否存在不能实施检维修的安全隐患或风险,可否实施检 维修) 可实施检修。 签名: 日期: 注:红色字体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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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5页)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临电安 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中交隧道局佛山轨道交通 2 号线工程项目经理 部施工现场的临电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 安全规范》(GB50194-2014)、地方、公司及本项目的临时用电安全生 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此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及相 应罚则。 一、说明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 临电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及杜绝各类电气伤亡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 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 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3、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 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 证据。 4。本协议书由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及罚则组成。 二、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电 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 切实加强各自单位临电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体 系。 三、甲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及国家、地方、 甲方上级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现场所有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査。 3、配电设施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和线路电气事故,由甲 方负责任。 4、电源接驳口至配电室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 管理,保证上述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5、定期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常识教育。 6、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各施工单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6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14电焊作业安全检查

电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电焊机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电焊机工作 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要求相符,在气温过高,过低,湿度 过大,气压过低或在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下作业,应选用适 合特殊环境条件的电焊机,或采用特殊防护措施 手工电弧焊机高载电压高于现行相应电焊机标准规定的限值,而又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作业时,电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或 其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电焊机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容量符合要求,电焊机超负荷 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电源控制装置应在焊机附近便于操作之处,周围留有安全通道。采 用启动器启动的电焊机,先合上电源的开关,再启动电焊机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 2~3m,必要时需较长电源线应沿墙或 立柱隔离安全布设,距地面 2.5m 以上 电焊机外露的带电的部分设有完好的隔离防护装置,裸露接线柱设 有防护罩。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电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采用绝缘 极隔离 禁止将金属物构架和设备作为电焊机电源回路 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许超负荷使用,电焊机运行温升不得超过 规定限值,电焊机应放在平稳和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 热源、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物件或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 短路;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电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 电源 电焊机应经常保持清洁,清扫或检修电焊机须切断电源。电焊机受 潮后应用人工方法干燥,受潮湿严重必须进行检修 经常检查电焊机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接触状况,保持其良好,保持 螺帽紧固。工作完毕或离开现场时,须及时切断电源 1 电焊机 电焊机接地装置保持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禁止使 用氧气或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 极,电焊机组或集装箱式电焊设备应安装接地极 电焊机电缆外皮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小于 1M 电焊机与电焊钳连接应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在 20~30m。电焊 机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 线时,应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器保持绝缘良好 严禁将电缆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电缆 过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2 焊接电缆 禁止使用金属构架、轨道、管道、暖气设施、金属物体等搭接起来 作为电焊机导线电缆 电焊钳绝缘、隔热性能良好,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层 电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单牢靠,接触良好 在水平 45o、90o 等方向时电焊钳都能夹紧焊条,更换焊条安全方 便 电焊钳操作灵便,重量不得超过 600g 3 电焊钳 不准将过热的电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行业安全检查表-3日用商储仓库安全检查

日用商储仓库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围墙 砌筑封闭围墙。市区主要路段围墙高 2.5 米,一般路段不低于 1.8 米 库区内要有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及消防安全警示标语 设报警装置及警铃 库区与生活区分开,库区禁止火种和明火作业 2 库区 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①每 120m2 设 3-4 台灭火 器。②大型仓库及重点部位须设置消防水栓、消防水带、枪头、扳 手、消防桶、黄砂等器材。③消防装备应完好有效,取用方便,并定 期检查养护,不圈占、埋压、挪用 库房仓间标明库号,货区挂储存商品的类别标志 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违章搭建货棚 面积达 5000 m2 的大型仓库须设消防水池,配备电动消防水泵及水管 面积达 5000 m2 的仓库须设消防室,配备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梯、消 防斧、钩、桶等器具 3 仓库 库房内禁止使用移动照明灯具、碘钨灯、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及各 种电气设备。库区使用防潮灯,但每个库房外要有独立的开关箱。所 有铺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 库存商品应当按照商品大类和商品性能,分库、分类、分垛储存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 m2。留足"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少于 1m,垛与灯距不少于 0.5 m,垛与墙距不少于 0.5 m,垛与梁的间距不 少于 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是 2m 堆垛上下垂直,左右成行,无倒置,垛层标明:底×层=总数 危险品(乒乓球、樟脑丸、火柴、发胶、摩丝、丁烷气体等)要分别 单独存放,并要防高温,防日照光射,通风散热要好 4 商品储存 火柴入库应分散储存,垛与垛之间必须保持 1.8m,垛与仓壁需保持 0.5m 的距离,高度不超过 10 件,每垛不超过 500 件 应根据商品的性能,对商品保持通风及养护 勤翻仓、勤整理,合理堆放,对季节性商品及有问题商品要及时处理 库内卫生清洁整齐,保持走道畅通 5 库内管理 废旧纸箱及垫木杂物集中存放指定位置 库区制定消防安全防火预案及应急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 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 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建立台帐,并由有关部门组织定期检查 库区内禁止吸烟及使用电热器具 6 消防安全 消防器具、设备配置应种类合适,数量充足,位置合理,性能可靠 动用明火须报保卫或安全部门批准,操作现场须有专人监护,周围 10m 范围内无可燃物,且配足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检查现场,消除 火种 警卫室制定警卫制度,按时到班,不准脱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手续,遇有情况或急事及时处理 电梯使用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按时年检,严禁超载及违反操作 规程,不得带病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电线和电器设备安装、检查、保养、维修等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 电工进行;用电量不超负荷,没有乱拉乱接的临时线路和老化电线 配电房须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室内保持整洁,不准存放杂物,并配 有消防器材 7 安全管理 生活后勤用电禁止使用大功率、超负荷电器 安全行车,严格做到"十个不":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 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行驶,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 违章变道,不乱停乱放车辆 车辆行驶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 8 车辆管理 做好车辆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强化交通法规意识,严防交通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行业安全检查表-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有效性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少于三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资质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定协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三同时”审查及验收的有关资料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的有关资料、图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 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及职工健康监护情况 7 职业危害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及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情况 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记录及建档情况 8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 查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及监控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9 事故应急救援及事 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10 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矿井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有 2 个独立的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 30 米 生产水平安全 出口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 全出口相通 井巷安全标志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清晰路标,并注明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提升竖井梯子 间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设置 符合规程要求 11 矿 山 井 巷 基 础 建 设 人行道及安全 间隙 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等,运输 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的间隙要符合规程要求 井巷口防坠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 1.5 米的栅 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 井巷支护及维 修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维修井巷时应遵守规 程要求,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报废井巷管理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处应设置不 小于 1.5 米的栅栏并标明原井巷名称 采空区管理 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相通井巷应封闭 采矿设计、图 纸 采矿按设计要求进行,所有采掘工作面图纸齐全、规范,并及时填绘 开采要求 应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矿柱保护 按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保持柱的尺寸、形 状和直立度,不得开采或毁坏,并有人管理 12 矿 山 地 下 开 采 矿柱回采 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 应,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47制氧站安全检查

制氧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1 门窗 站房门窗向外开,站房内的值班室、休息室、办公室的门窗应向里开 2 防阳光直 射措施 灌瓶间、实瓶间、储气囊间、氧气汇流排间的门窗玻璃应涂白色或装磨砂 玻璃,或设遮阳棚 氧气管道应无折皱或焊制接头 3 氧气管道 阀门 所有阀门应采用铸钢、铜或不锈钢制品 有防止超压的安全装置 4 储气囊 各种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灵敏可靠 5 氧气、氮 气放散管 应引至室外,并高于屋脊,且有遮雨措施 6 避雷针 设独立避雷针,有效保护储气柜和液氧储罐,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每 年检测一次,有记录 7 储气间 地面平整、耐磨、防滑;气瓶数量应不大于 2400 个 铁链连接,有防止气瓶倾倒设施;应定期检验,无超期瓶 空、实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有标志,其间距大于 1.5m,并有指示牌 充装压力不应大于 15MPa;应有充装记录 8 气瓶 每个气瓶应有两个防震胶圈、一个瓶帽 冷却水、润滑油供应正常 各种压力表、安全阀灵敏可靠,定期检验,并有记录,铅封完好 定期清理排气管路中的积炭,并有清理记录 定期化验精馏塔中易燃物质的含量,且有化验记录 与氧气接触的零件、工具无油脂;安装维修时使用的零部件及工具预先去 油;工作人员身上、工作台、工具柜清洁无油污 无液氧泄漏现象 氧气管道、阀门、充装设备设防静电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100Ω,并 有检测记录 设备的布置应方便安装、操作和维修,并符合以下规定:设备之间净距, 一般为 1.5m;设备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净距不小于 2m;设备与墙壁 之间的通道宽,应不小于 lm;灌瓶间、气瓶间、实瓶间的通道宽度为 1.5m 9 设备与管 道运行状 况 压力容器符合要求;贮气囊装有压力自调系统,能防止超压运行 灌瓶间、氧压机间和储气囊间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应有防火措施,并符合规 定 制氧间、灌氧间和仓库及氧气站周围 20m,严禁烟火,并在站区、厂房醒 目处设“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 各生产岗位设置两个以上 CO2 灭火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检查 10 消防设施 和管理 设备近处禁止摆放油桶、油壶等 废碱液排放,应符合 GBJ4-73 的规定 制氧设备、受压容器和管道的修理,应在卸压后进行,禁止在受压状态下 拧紧螺丝 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等需要动火修理,应先用无油干燥 的空气或氮气置换,吹洗,取样化验合格(空气含氧量不超过 22%),并 办理动火手续方能动火,动火时,要有人监护 氧气阀门必须缓慢操作,重要阀门操作要有监护 氧气管道冻结,严禁用火解冻 制氧站及氧气管道设有防雷接地时,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 氧气管、压缩空气管及水管等外表应按规定涂油漆 11 作业行为 检查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采暖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15气焊作业安全检查

气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应定期进行技术检 查,气瓶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不准继续使用 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应执行标准 TJ30《氧气站设计规 范》,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单向阀 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 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缓慢开启,避免 氧气冲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禁止在带动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或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禁止让有油、脂的棉纱、手套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等接 触 禁止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气动工 具的气源,禁止用氧气对半封闭场所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1 氧气瓶 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道上或不安全地方。禁止用手托瓶帽移动氧气 瓶 氧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 专业可靠的减压器,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 不同气体专用减压器,禁止互用或替用。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 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 5 道螺纹以上;采用专用夹具夹紧时, 装卡平整牢靠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作为减压器的密封垫圈。使用两种不同 气体进行焊接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 灌 减压器试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放出减压器的全部余 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 0 位 2 气体减压 器 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 焊、割炬应符合 GB5108-5110 国家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焊、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调节灵活,阀门严密,连接部位紧 密不泄漏 使用前应检查焊、割炬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 3 焊炬与割 炬 禁止在使用中将焊、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焊、割炬零件烧(磨) 损后,要选用合格零件更换 设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头的割炬气阀门安全隔离 大功率焊、割炬,应采用安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点火 焊接与切割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氧气胶管与乙 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也不能用其他颜色胶管代替 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相 互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气体,并对外观与老化状况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禁止使用被回火烧损过的胶管 乙炔胶管管道的连接,应使用含铜 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 钢管 4 胶管 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 高部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6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行业安全检查表-3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

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1 生产线技术来 源及新技术试 验 引进技术或自有技术的生产定型鉴定证书、生产线验收批准文件齐全。在 生产线上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规定进行新产品、新技术试验 2 工艺与布置 按《民爆规范》6.0 章 “工艺与布置”有关规定检查 3 防护屏障 按《民爆规范》5.4“防护屏障”有关规定检查;防护土堤或防护面有效;防 护土堤出入口不应与厂区主干道或重要设施(包括办公生活设施等)正面 相对,满足高度、宽度和保护角安全要求 4 防雷设施 有当年当地气象部门检测“合格”报告 5 消防设施 有当年当地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报告;无消防部门检查报告时,查供水管网 图、贮水量、室内外消防栓等其它消防设施,符合《民爆规范》9“消防给 水”、《民爆企业安全管理规程》6.4“消防”规定要求 6 连续式 乳化机 有鉴定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有设备安装、调试、定期维修记录;乳 化机与后续工序之间有隔爆技术措施:乳化机出口与输送泵断开,或出口 与泵的入口采用柔性管连接,不应采用钢管连接。乳化机旁应设安全警示 牌,内容包括:严禁开车检修、乳化机周围严禁存放危险品、严禁无关人 员在此逗留等 7 间断式 乳化机 应有控制乳化温度、搅拌转速、乳化时间的技术措施;传动轴、搅拌叶 片、定位销等应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乳化机旁应设安全警示牌,内容包 括:严禁开车检修、乳化机周围严禁存放危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此逗留 等 8 连续式基质冷 却机 有鉴定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密闭式冷却机的轴密封完好,无泄漏; 与输送泵钢管连接管路宜有自动泄压(泄爆)装置;钢带式冷却机的钢带 应有防止蹦断伤人的措施并有警示;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9 乳化基质、炸 药输送泵 螺杆泵:定子、转子材质符合耐高温、耐油、耐腐蚀、耐磨等要求(查出 厂合格证);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旋转活塞泵(转子泵)或其它类型 输送泵:材质符合要求,转子与腔体的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合格 证、说明书);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有防止输 送泵断料空转的防护措施 10 喷雾制粉 风温监测仪表完好有效,有定期校验合格证;制粉塔各连接部位严密无泄 漏;出料口采取有效防止粉尘飞散的措施;输送管道法兰连接严密无泄 漏;螺杆泵与喷枪之间的软管连接牢固无松动,软管无老化,有定期检查 维护记录;有防止喷枪内乳化基质静态下长时间受热的安全保护措施;制 粉塔、输送管道法兰跨接、接地设施完好,有定期监测记录;防爆电机接 线方式、接线盒、接地符合《民爆规范》要求 11 敏化 连续敏化机(密闭条件下机械混合):运转平稳,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 漏;敏化剂、助剂流量控制措施可靠;出料端宜有自动泄压(泄爆)装置 间断式敏化机(敞口式):转动部位有防护;搅拌翅与机壁间隙符合要 求、与槽体无摩擦;有防止操作用工具掉入的措施;有防止物理敏化剂 (珍珠岩、玻璃微珠)粉尘飞散的措施 含火药乳化炸药:火药暂存量规定 合理、摆放符合规定要求,地面、设备表面无撒落火药;有防止火药粒进 入转动部位的防护措施;搅拌翅与机壁间隙符合要求、无摩擦;工器具应 使用不发火材料制作;有自动灭火雨淋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9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53加油站安全检查

加油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在有效期内 1 证照情 况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物经消防 部门验收合格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表 4.0.4 的规定 加油站的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①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 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 GB50156-2002 表 4.0.4 中的 防火距离的 1.5 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 墙;②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GB50156- 2002 表 4.0.4 中的防火距离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 墙;③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加油站内设施间的防火距离,符合 GB50156-2002 表 5.0.8 规定 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符合下列规定:①单车道宽度不小于 3.5m,双车道 宽度不小于 6m。②道路坡度不大于 6%。③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采用 沥青路面 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设置的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 于 4.5m。加油岛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岛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0.15~0.2m ②加油岛的宽度不小于 1.2m ③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 0.6m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房间的地坪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加油站内采暖通风设施应符合 GB50156-2002 中第 11.1 的要求 2 经营和 储存场 所 加油站内不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 汽油罐和柴油罐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油罐的各结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 油罐的上孔设操作井 操作孔上口边缘要高出周围地面 200mm,操作孔的盖板及翻起盖的螺杆轴 要选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采取其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 0.5m。 3 储油罐 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 0.3m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铜活铝等有色金属制作的尺槽 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自吸式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 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 4 加油机 加油枪的流速不大于 60L/min,加油枪软管应加绕螺旋形金属丝作静电接 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9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5.12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 TXXXXX-XXXX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建设指南 Implementary guide for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classification of stone processing enterpris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送审讨论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山东华峰石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 录 前言…………………….………………………………………………………………………………………………………….. 2 引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 5 4 基本要求………………………………………………………………………………………………………………………. 5 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 6 6 职业病危害风险点确定划分……………………………………………………………………………………….…. 8 7 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工艺流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现场管控措施…………….………………….... 1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措施…………………..……….. 1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举例…………………………….………………..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6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文明施工00003

1 一、工程概况: 建筑概况:本工程为 xx 科技园标准厂房 7#,为框架四层结构,建筑 面积为 13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19.2 米。其中一层层高为 6 米,二层、 三层层高 4.5 米;四层层高 4.2 米。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为贯彻“安全地一,预防为主”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本工程实行项目 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 员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工序各工序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必须贯彻落 实安全措施全面管理责任。施工员负责栋号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都应负责自己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本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措施采用三级负责制,公司负责对工地安全工作 进行监督、指导、由质安科科长负责具体监督。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安全工 作的具体管理实施任务,各工序的安全材料、防护用品、用具,同一由各 项目部负责协调落实。 三、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现场四周用砖砌围墙高 2m,且施工现场子进出口设置,钢大门,配 备门卫并制定门卫制度,进入工地人员均配戴工作卡,门口应设置企业标 志及安全对联。且应设置工程概况、施工现场总平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2、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硬化处理,且进出口处应设洗车道,保证现场 内道路通畅,设置排水措施,工地设置烟处,严禁随便吸烟,宣传栏边布 2 置绿化措施。 3、项目部建筑材料,构件,按总平面图布置进行堆放,如水泥和其他 易飞的细部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堆放并采取覆盖等措施。料堆挂名称、品 种、规格等标牌,材料堆放整齐,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垃圾、 生活垃圾应分类指定堆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4、施工现场按标牌布置图,布置标牌,标牌挂设位置正确,内容齐全。 书写安全标语,设置宣传栏,读报栏,定期出黑板报。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对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 垃圾运输应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应符合国家环 保排放标准要求,且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并做好防止水土污染。 6、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 记录。配电房设置干粉灭火器,现场配备泡沫灭火器。 7、施工现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有防漏 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地倒。 8、施工楼面地面积水应及时清理,确保工人鞋子干燥,预防的减少轻 触电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尽量防止噪声污染,且在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 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9、施工现场应设有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 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等。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且为公室设置保健医药箱,放置急救药品。 10、施工现场宿舍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小于 2.4m 通 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床铺不得超过2层, 且应设置开启式窗户和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 11、对于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的确需要在夜间施工,且 会超过噪音标准时,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33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3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 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5 实施日期:2018-01-01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决定》第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 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 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 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 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 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 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 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七条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八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 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 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 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 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 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7 M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 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 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 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 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 防治责任。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 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 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 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 标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 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3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7年)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2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 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 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 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 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 作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 个人。 第六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 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 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 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职业 病相关保险。 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第二章承保与投保 第七条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主要包含以 下方面: (一)商业信誉情况; (二)偿付能力水平; (三)开展责任保险的业绩和规模; (四)拥有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相应专业资格情况; (五)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情况。 第八条根据实际需要,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共保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 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 用。 保险机构可以开发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第十条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外,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 产经营单位不得延迟续保、退保。 第十一条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事故记录和等级:费率调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生事故、事故次数和等级确 定,可以根据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次数进行调整。 (二)其他: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 各地区可以参考以上因素,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费率浮动。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理赔 第十三条保险机构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 以下工作: (一)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 (六)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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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1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76 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 号) ..........83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8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96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1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16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72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20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2007)..................................................2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79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28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311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18 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9-2013) .................................3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2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34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34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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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版) (2009 年 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 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 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 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 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 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 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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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11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1

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1 一、建筑电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三、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四、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五、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 火。 六、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七、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八、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 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九、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十、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一、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二、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 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三、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 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 登杆。 十四、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 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五、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 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七、架线时在线路的每 2~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八、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九、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一)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二)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 防护用品。 (四)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五)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二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 有的接零。 二十二、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三、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 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四、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二十五、电缆严禁拖地和泡水,发现有破损或老化严重应及时更换。电缆横跨道路时应架空或加套管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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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 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 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 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 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 防治责任。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 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 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 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 标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 制定统一的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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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22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2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 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 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 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 18 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 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 细检查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 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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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某高层塔楼施工应急预案

1.工程建设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沈阳市******号,地处北站路以***、***街以西的交汇处,北面与 ****站相对应,东面相隔**街与****大厦为邻。 1.3 工程规模 本工程规划总用地为 893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51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为 11.92 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一、二层为车库与设备用房,地上为办公和高档住宅。 本工程建筑总高度为 99.9 米,±0.000 相当于绝对高程 46.950 米,室外高差为 0.900 米。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安全 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 50-100 年。 1.4 定义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勘察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6.项目管理: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关系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极为 关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的发生,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减少在突发事 故中减少员工伤亡,减少国家及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我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 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生产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全权负责工程在突发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组长***――全权负责****大厦工程在突发事故后的处理; 副组长:*****――协助组长调查及处理突发事故; 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外界救援联系并负责引导救援车辆顺利进入现场; ***――组织后勤人员对伤亡人员进行自救互救; ******――组织事故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组织生产安全应急队员进行生产自救; 生产安全应急队员为钢筋制作班组。 2.2 伤害事故的应急抢救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使人发生一些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 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否则就会使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2.2.1 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 1/3 以 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 可用现场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在重要器 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 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2.2 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 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 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机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 进行。基本原则是:消灭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 冲洗,或伤员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衣服火着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 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 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步治疗。 2.2.3 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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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及目的 1.1 目的 为了做好****项目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所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 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员工的饮食特点和食物危险源来源特点,本着“预防为主、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制定本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陕西省食物中毒处理暂行规定》、《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2 组织机构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食物中毒应急救援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兼救援办公 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设现场控制小组、救援小组、后勤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具体人员详见总预案中人员分工。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 全面负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 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 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 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控制现场秩序,稳定人员情绪,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 2)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4 救援小组职责 1)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5 后勤小组职责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 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资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 调查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2)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3)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7 善后小组职责 1)处理伤亡人员的保险赔偿和设备的维修; 2)清理现场恢复生产施工,安抚人员的情绪。 3)为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平时针对危险目标,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报警 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4 食物中毒事故识别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由细菌感染,或者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污染的食物,以 及食用了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的食源性疾患。 发生食物中毒后,病人会 出现呕吐、腹泻、头痛、阵发性腹泻、发烧和疲劳等症状。病情严重,感染痢疾时,大便里会带 有脓血。症状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误食病菌的种类和数量。这些症状可能在进食不洁的食品后半小 时,或几天后发生。一般持续一到两天,但也可以延续到一个星期和 10 天左右。 5 应急管理 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专项培训;要求食堂要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卫生管 理的规章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做好食物保管,保持食物新鲜,加工海产品要求烧熟煮透,凉 拌菜保持新鲜卫生,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炊具交叉污染。 具体应注意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预防食物中毒。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10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110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应平整压实,坡度不大于 1%,地耐力不小于 83kPa,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要配备足够的排水 设备,保证电源供电容量符合规定,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三、现场电源电线、电箱拉接应正确牢靠,三相五线和保险丝均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Ω,漏 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并有防雨措施。 四、作业前应测定电机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MΩ。电线无老化、破皮、漏电现象,电源和液压控制系统仪表 指示正常灵敏。 五、检查振动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螺母的紧固性,不准在螺栓松动或缺少的状态下启动。 六、检查每根传动带的松紧程度,进行调整,超过张紧轮转调整量时,应更换。 七、检查振子箱中的油位应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在缺油或超油位状态下启动。 八、检查桩锤夹具并进行试夹,无钢板垫时不得试夹。当夹具上夹齿的磨损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或拆下补 焊。使用液压夹具时系统的压力应正常,无泄漏,操纵杆件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九、用吊车悬挂振动锤时,吊钩应有保险装置,振动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必须装有保险钢丝绳。 十、启动振动锤时,应监视启动电流、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超过 10s,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才能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才能转到“运转”位置。严禁雨天在无防雨设施时启动。 十一、振动锤启动运转后,必须等待振幅达到有关的技术性能规定,才能作业。 十二、夹具夹桩后,操作人员应监视油压表,压力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才能进行沉、拔桩。 十三、在沉桩中不能取下吊桩钢丝绳,拔桩时应在桩上拴好吊装钢丝绳后,才能松开夹具。 十四、沉桩时,应保持导轨与桩的垂直度,偏斜不能超过 2°。 十五、作业中,如果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止运转,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六、桩机行走、回转、对桩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振动锤、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 以上动作同时进行。振动沉、拔桩时,禁止任何人在机架下面站立停留或通行。 十七、由偏心块激振的打桩机,应先调好偏心块,检查各部位连接情况是否安全,并清除箱内余物后,才能 试车。 十八、振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振边拔。当桩尖距地面剩 1~2m 时,应立即停止振动,用起重机起拔。 十九、振动打桩机沉箱上的电缆接头,应注意经常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在无松脱。通过道口的电缆必须用套 管埋入土中。 二十、振动沉桩加压时,司机应随时注意是否正常,前轮离地时应立即减去加压,防止反绕钢丝绳,加压轮 或轮轴折断。 二十一、装拆套管或在沉箱上作业时,必须切断沉箱的电源。 二十二、遇雷、雨、雪、雾和风速六级以上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作业。风速超过七级时,应将桩机迎风向停 置,将桩 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并增加缆风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桩机必须采取防雷 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桩管沉入土中 3m 以下,或将振动锤放到地面,切断桩机的电源,使全部制动生效, 长期停机时,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振动锤必须落下垫起,并采取防雨措施。 二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