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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1-氯-2-甲基-2-丙烯

1-氯-2-甲基-2-丙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氯-2-甲基-2-丙烯 化学品英文名称: methylallyl chloride 中文名称 22-甲基-3-氯丙烯 英文名称 2: 3-chloro-2-methylprop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958 CAS No.: 563-47-3 分子式: C4H7Cl 分子量: 90.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氯-2-甲基- 2-丙烯 563- 47-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氯-2-甲基- 2-丙烯 563- 47-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氯-2-甲基- 2-丙烯 563- 47-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受高热分解释出高毒的氯化物气体。 误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会引起中毒。蒸 气的刺激性很强,能对眼睛、皮肤、粘膜 造成危害。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对大气臭氧层有极强破坏力。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 烈反应。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 体。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容 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 加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 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 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 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 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 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 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 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 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 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 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 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 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 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 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 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 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 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 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应与氧化剂、酸 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09-11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2,5-三甲基己烷

2,2,5-三甲基己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5-三甲基己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5-trimethylhex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3 CAS No.: 3522-94-9 分子式: C9H2O 分子量: 128.2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5-三甲基 己烷 3522- 94-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5-三甲基 己烷 3522- 94-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5-三甲基 己烷 3522- 94-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尚无本品吸入中毒的报道。但吸入高浓度 烃类化合物可引起呼吸道刺激、头痛、倦 睡、精神错乱、震颤、共济失调;极高浓 度吸入可致死亡。液体吸入呼吸道可能引 起吸入性肺炎、肺水肿。高浓度蒸气或液 体对眼有刺激性。液体对皮肤有刺激性。 口服毒性低。长期反复皮肤接触可致皮炎 。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 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引起燃烧或爆 炸。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 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 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 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 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 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 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 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 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7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2-二甲基丁烷

2,2-二甲基丁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甲基丁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dimethyl butane 中文名称 2: 新己烷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4 CAS No.: 75-83-2 分子式: C6H14 分子量: 86.18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丁烷 98% 75-83-2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丁烷 98% 75-83-2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丁烷 98% 75-83-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高浓度吸入出现呼吸道刺激、轻度恶心、 头痛、头晕等;极高浓度吸入可致昏迷甚 至死亡。液体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皮肤 长期接触可致皮炎。 燃爆危险: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 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 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 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 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 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 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 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 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1211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 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 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 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 ,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 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 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 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ACGIH 500ppm,1800mg/m3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8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5-二甲基-2,4-己二烯

2,5-二甲基-2,4-己二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5-二甲基-2,4-己二烯 化学品英文名称: 2,5-dimethy1-2,4-hexadi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426 CAS No.: 764-13-6 分子式: C8H14 分子量: 1110.1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甲基- 2,4-己二烯 764-13-6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甲基- 2,4-己二烯 764-13-6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甲基- 2,4-己二烯 764-13-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蒸 气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对皮肤有刺激性。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 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 急骤加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 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 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 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 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 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 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 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 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 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 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 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 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 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 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 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应与氧化剂、酸 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 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 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100 TLVTN: 未制订标准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6 KB 时间:2025-09-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见附件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名单》,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 HSE 部门负责组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804

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8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三、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佩带和悬挂安全带,必要时设置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四、悬空作业所用的操作平台需经过设计计算,并验收后方可使用。 五、在利用建筑结构作作业平台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立足部位铺设适当数量的脚手板。 六、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 在梁面以下,当楼层高度小于 4.5m 时,安全平网可隔跨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作业范围内满铺;为防止人和物 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须在建筑物外围铺设安全立网。 七、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顶部。 八、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符合安全 生产的有关规定。 九、为便于施工登高,应设置可靠的上下通道。 十、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禁止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的电动机具 的电缆,宜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十一、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雷雨、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起重和高处作业。 十二、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配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监护人员。 十三、严禁高空抛物,严禁随意摆放工具和构配件,应放在安全可靠部位,以免掉下伤害他人。 十四、吊装前,应检查吊钩、钢丝绳等吊具是否符合使用规定。 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行业安全检查表-2冶金煤气安全检查表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建立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关台账 建立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其执行 1 管理制度 有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按其执行 交叉作业情况下,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构 及负责人 交叉作业情况下,签订施工或检修安全管理协议 2 交叉作业管 理 安全管理协议中,涉及冶金企业与施工企业交叉作业的事项,明 确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配备煤气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3 技术人员配 备 对煤气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和教育并考核,有台帐记录 制定煤气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 应急救援 煤气作业场所设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5 防护用品 配备煤气作业防护用品 具备《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的有效可靠的煤气隔断装置 6 安全设施 煤气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7 其他问题 煤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4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0.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要点GDAQ3210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要点 GDAQ3210 一、基本要求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 失效时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是规 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 (一)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二)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三)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四)工作现场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等。 二、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引用的相关文件 (四)应急准备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系电话,组员,办公场所(指挥中心)及电话; 2.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 3.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称)。 (五)应急响应 1.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明确由谁向谁汇报,同时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现场领导如何组织处理, 同时,在多少时间内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 2.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谁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如何组织抢救、由谁指挥、配合对伤员、财物的急 救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项目部立即汇报:向内汇报,多少时间、报告哪个部门、报告的内容。向外报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项目 部门直接向外报警,什么事故应由项目部上级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 (六)演练和预案的评价及修改 项目部还应规定平时定期演练的要求和具体项目。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 价和修改预案的要求。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6卷材屋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706

卷材屋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7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所有参加沥青作业的人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 穿劳保鞋并有帆布护盖等,防止皮肤和沥青接触。 三、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在电线的垂直下方,宜距建筑物 25m 以外。沥青、燃料的堆放场地,离锅不小于 5m。 四、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熬油处必须配备铁板、干砂、湿麻袋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五、熬油必须有人看守,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 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将余焰熄灭,关闭炉门,盖好锅 盖。 六、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 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七、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焊锡,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 2/3。肩挑或推车时,道路要平坦 畅通,跳板要支牢,要有防滑措施,绳具要结实,垂直运输时附近 10m 范围内禁止站人,层面上的油桶、油壶 必须放置平稳。 八、屋面铺贴卷材,孔洞加盖封严或设防护栏杆,四周临边应设置 1.2m 高的围栏,靠近室面四周沿边应侧 身操作,严禁倒退铺设。 九、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十、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作业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 过敏等,应停止作业。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十一、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十二、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 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十三、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 1/2,温度不得超过 80℃, 并严禁烟火。 十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企业消防监督检查表

企业消防监督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 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 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罚款。 2、应当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在竣工后未依照消防法规定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 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 元以下罚款。 3、应当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投入使 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抽查不合 格,不停止使用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款第四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罚款。 一、消 防许 可及 验收 备案 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 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 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五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款第五项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罚款。 二、消 防安 全管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 度 不履行消 防安全职 责逾期未 查看资 料现场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 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 《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 理 2、是否建立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 3、是否确定承担灭火和 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4、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 演练 5、消防设施、器材、消 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 织维修保养 6、是否按规定开展防火 检查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按规定建立员工消防 安全培训记录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 改 检查 十一条第二款 警告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商场 影剧院 歌厅 网吧 宾馆 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商场 影剧院 歌厅 网吧 宾馆 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消防通道、安 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保持畅通, 未占用、堵塞、封闭。 查看 现场 2 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 1.在疏散路线墙壁下方、安全出口等处是 否设置了蓄光式疏散指示标志并能正常工 作。 2.是否设置了应急照明设施并保持完好有 效。 查看 现场 3 室内消火栓、 灭火器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 全,水带与接口绑扎牢固,消火栓内有水 且压力正常。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 针在绿区。 查看 现场 4 防火门、防火 卷帘 1.封闭楼梯间应设常闭式防火门,且能自 行关闭。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 3.手动测试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 面。 查看 现场 现场 测试 5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 1.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或摁下手动报 警按钮,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 号。 2.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 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 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查看 现场 现场 测试 6 消防水泵房 1.配电柜上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 (增压)泵的电控开关设置在自动(接通) 位置。 2.消防水泵能现场、远程启动。 查看 现场 7 消防控制室 1.每班值班员不少于 2 人,经过培训,持 证上岗。 2.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 应急程序》(在控制室张贴),能熟练操作 消防控制设备。 3.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 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 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查看 现场 询问 了解 8 “四个能力”建 设 员工应能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 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现场 询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松柏花园 8#楼工程 动火等级 三级 动火 部位 六层柱 动火 时间 2006 年 月 日至 06 年 月 日 防 火 措 施 1、施工现场所配置灭火器应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其足够灭火 效力和有效期。 2、明火作业点应与危险物品及易燃易爆物保持距离。 3、发现火警时,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应积极参加扑救。并及 时报警。 审 批 意 见                  批准人签名:          2006 年 月 日 焊工姓名 陈宝杨 监护人姓名 陈川汉 操作证号码 03163 申请动火人签名 动 火 须 知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 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方案,报企业保卫部门或消防部门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 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批准)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 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 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级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 重新申请。 申请日期 2006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 4 份,动火人,监护人、审批人各 1 份,工地留存 1 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9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金属焊接、 切割、电工、行车工、车辆驾驶。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 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相关部门:各车间、采购部;负责金属焊接、切割、电工、行车工、 车辆驾驶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认可培 训机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 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 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 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 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7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的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的危险通道及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 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6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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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5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5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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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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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 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 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 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 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 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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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生产要素拥挤的理论内涵(2)

生产要素拥挤的理论内涵 摘 要:生产要素的拥挤状态描述了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间的一种 无效配置状态。在投入要素的等产量线图中,要素拥挤体现为等产量线 后弯(Backward bending)。在经济理论中,由要素拥挤形成的后弯部分 的等产量线构成了生产函数的非经济区。本文以生产要素的可处置性为 基础,依据拥挤的定义,从经济学理论上论述了拥挤和非经济区是同质 问题,并通过对非经济区的理论论述和数学论证,得出了非经济区与拥 挤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非经济区与拥挤均是由于要素的弱可处置性所造 成的结论。 关键词:拥挤;非经济区域;要素可处置性 中文分类号:F2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  言 生产要素拥挤状态是指在一定技术条件下,一部分生产要素数量不变, 其它一种或者多种投入要素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由于投入要素过多所形成的 生产淤塞,产出降低的状态。首次把这个概念应用于经济学研究中,来描述 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172035)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3SZ007) 作者简介:孙巍(1963—),男,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研究方向:数量经济学;尚阳(1980—),男,辽宁省沈阳市人,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何彬 (1979—),男,云南省昆明市人,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该种生产状态的是荣获 2000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学者 D.麦克法登 (D.McFadden,1978) [1],他将生产要素拥挤状态作为一个边界情况,泛指所 有生产要素配置不当所形成的处置能力降低的现象。由于要素拥挤状态表现 为明显的非有效性,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条件和形成机理的研究就显得十 分重要,而要素拥挤理论内涵的揭示是所有进一步研究的基础。所以本文对 这个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生产要素拥挤问题的开创性研究工作逐步引起了相关学者的兴趣与重 视。R.法尔和 L.苏森(R.Fare and L.Suensson,1980) [2]通过案例证明了拥 挤现象的普遍存在性。法尔(Fare,1983,2000) [3][4]利用生产理论中技术的 可处置性给出了要素拥挤的定义。他指出生产过程中某些生产要素具有弱可 处置性是导致要素拥挤的原因。从拥挤状态的描述可以看出生产要素的拥挤 状 态 表 现 为 要 素 投 入 的 过 剩 , 是 生 产 的 一 种 无 效 状 态 。 W.W.库 珀 (W.W.Cooper,2000,2002) [5][6]在这个角度提出了要素拥挤的新定义。他认 为要素拥挤是生产过程中的一种极端无效状态,可以利用经典的 Pareto 有 效性的条件来定义之。他将生产过程分为技术有效、无效和拥挤三种情况。 法尔(1983,2000)和库珀(2000,2002)在各自拥挤定义的基础上建立并讨论 了生产要素拥挤的测度方法。比较他们二人所提出的拥挤定义以及测度方法 是目前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而要客观和科学地评价法尔和库珀二人各自 的方法体系,应该首先从分析拥挤的理论内涵开始。 约翰逊(Johnson,1913) [7]在 1913 年首次提出总产量曲线理论。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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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危废管理文件-01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工 业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标 及 抽 查 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 查 人 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 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 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 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 治 责 任 制 度 (《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简 称 “ 《 固 废 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 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 明确、责任清晰,负责 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 关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 相关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 、 标 识 制 度 (《固废法》第 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附录 A 和《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 ( GB15562.2-1995) 所 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 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 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现场核查。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 三、管理计划制 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度(《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齐全,危险废 物的产生环节、种类、 危害特性、产生量、利 查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5

)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全套危废管理文件-000 危险废物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

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 签 发 人: 实施日期: 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 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 目 录 引言.............................................................................................................................................3 概况.............................................................................................................................................4 术语.............................................................................................................................................5 一.应急预案简介.....................................................................................................................6 (一)应急预案编制目的..................................................................................................6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6 (三)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6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7 (一)公司基本情况..........................................................................................................7 (二)危险废物及其经营设施基本情况..........................................................................9 (三)周边环境状况..........................................................................................................9 三.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9 四.应急组织机构...................................................................................................................10 (一)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10 (二)外部救援力量........................................................................................................11 五.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发现紧急状态时)...........................................12 (一)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12 (二)向外部救援力量报告............................................................................................12 (三)向邻近公司及人员发出警报................................................................................13 六.应急响应程序——事故控制(紧急状态控制阶段)...................................................13 (一)响应分级................................................................................................................13 (二)警戒与治安............................................................................................................14 (三)环境应急监测........................................................................................................14 (四)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5 (五)应急响应终止程序................................................................................................18 七.应急响应程序—后续事项(紧急状态控制后阶段)...................................................19 八.人员安全及救护...............................................................................................................20 (一)伤员现场急救........................................................................................................20 (二)伤员安全转送........................................................................................................21 (三)人员撤离................................................................................................................21 (四)人员安全防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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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危化品安全培训(2)

危化品安全培训 夷陵飞鹰 2004年10月 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 危化品安全 第一部分 危化品法规与标准 第二部分 公司危化品现状 第三部分 生产部门的危化品 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PPT 文件大小:818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