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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 和考核; 1.2 规范公司生产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布尔津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电动工具的管理。 三、规范和程序 1、凡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 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 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 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 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帽按工 号编号,安全帽的颜色按以下制度分类: 3.1 管理人员为红色; 3.2 安全管理人员为白色; 3.3 特种作业人员、检修人员为蓝色; 3.4 运行人员为黄色。 4、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制度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 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 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6、各部门、班组应明确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 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7、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 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8、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 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9、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点: 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9.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9.3 使用电压设备电压相适应; 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作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动触头上用以 隔离电源等; 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 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家规定的有效期限; 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四、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规定 4.1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漏现 象; 4.2 使用电压,应设备运行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 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4.3 阴雨天气在户处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 钳; 4.4 绝缘靴严禁移作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 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使用; 4.5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4.6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药品等隔离开。 4.7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 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汽,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4.8 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4.9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 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 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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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7-A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 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 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 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 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 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 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 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 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 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 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 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 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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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13-XX公司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 的: 加 强 公 司 生 产 设 施 的 有 效 管 理 , 发 挥 生 产 设 施 在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作 用 , 防 止 各 类 生 产 事 故 的 发生。 二、范围: 厂区、车间。 三、责任者: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生产安全设施包括在生产车间、库房所设置的用于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的设施、设备。 2.为保证安全生产和预防职业危害,公司应在各生产车间、仓储及相关岗位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设 施体系。 3.生产安全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各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或部门,要选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生产安全设施的管理人。管理人要定期对所负责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及时消除故障,保证生产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定期检测和维修,检测周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5.生产安全设施的检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内,在安排设备检修时,须对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修。 6.人人都有保护生产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生产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他用, 更不准恶意破坏。因检修而拆除的生产安全设施,在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恢复其功能。 7.DCS(FCS)、消防控制系统的联锁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是处在联锁状态,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 意解除连锁,解除连锁必须得到车间主任的批准。当DCS(FCS)、消防控制系统出现报警时,岗位操作 人员必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 8.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必须报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备案,由工程部和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 编码 标题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部门)共同实施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工作。 9.生产安全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对发现生产安全设施有故障而隐瞒不报造成事故的,按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处理。 10.积极执行生产安全设施报废制度,对已损坏无法修复或已到报废期限的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强制 报废。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使用已报废的生产安全设施。 10.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 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10.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10.3需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 废处置。 10.4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等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11.检修维修作业开始前,要对其危害进行分析,将结果填入《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附件1: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SMP08-102-a-00) 附件2: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说明(SMP08-102-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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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0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6-A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 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 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 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 内容要求 4.1 生产设施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技术标准,并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 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 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 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 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 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 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 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 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 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 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 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 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 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 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 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 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 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 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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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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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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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个人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 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 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 章作业。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 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 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 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强行上岗工作。 4、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5、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 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 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 产。 7、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8、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 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 律责任。 9、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0、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事故分析讨论并踊 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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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4-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规定内容 5. 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 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3.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制定实施。 4. 规定内容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 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本厂油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4.3.1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4.3.2 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 4.3.3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整改等。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4.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生产 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培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知识。 4.6 安全生产办公室收集、整理出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 据库。 4.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 函的形式发送。 5. 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6. 记录 5.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5.2 《文件发放登记表》 5.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型评审记录》 5.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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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安全会议组织 5. 会议内容 6. 会议传达 7. 相关文件 8. 储存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 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公司。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 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3.3 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 安全会议组织 4.1 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 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 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 3 天以邮件 方式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各部门安全员、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会人员 按需要随时增减。 4.4 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部门自定。 4.5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 核制度》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 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月十五号,若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顺延一天,具体时间 以安全办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4.8 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9 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 会议内容 5.1 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 部署。 5.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 训,制定防范措施。 5.4 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 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 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将会议 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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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 3.2.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 法。 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相关职能部门 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计划。 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 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 3 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 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 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 各部门部门长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 4.3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施 4.3.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 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 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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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法律依据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3.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作业管理 5.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 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5.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 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5.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5.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 于安全状态。 5.1.5 安全生产办公室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5.2 作业人员管理 5.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作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 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 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实 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 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 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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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法律依据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3.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作业管理 5.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 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5.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 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5.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5.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 于安全状态。 5.1.5 安全生产办公室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5.2 作业人员管理 5.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作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 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 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实 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 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 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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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1.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程序 6. 隐患治理 7. 预测预警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部门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 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 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 委员会、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 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内容 4.1 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 程序 5.1 排查时机: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2 排查方案:隐患排查前就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和要求等。排查方 案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3 排查范围:应包括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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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受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 装置的名称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 的危害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 故 可 能 引 发 的 次 生、衍生事故 中毒、窒息 循环水池、操作平台下半 地下室、反应容器等 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皆有可 能发生。夏季可能性最大 造成的危害程度: 会造成工作人员昏倒、休克, 甚至人身死亡。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有 (1)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感觉精神状态不好,如眼睛灼热、流涕、 呛咳、胸闷或头晕、头痛、恶心、耳鸣、视力模糊、气短、呼吸 急促、四肢软弱乏力、意识模糊、嘴唇变紫、指甲青紫等。 (2)工作监护人离开工作现场,且没有指定能胜任的人员接替 监护任务。 (3)工作成员工作随意,不听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的劝阻。 2 应急工作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总经理:孙元民 安环部: 汪志勇 裴在祥、王幸、苏松、顾春华、王椿健 应急救援 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预案的制订、启动终止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通讯报警求援。。5)负责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6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 上报工作。7)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8)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9)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10)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和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指挥 负责组织本案的制订、启动终止。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通讯报警求援。管理责任人员、资源配置、 应急队伍的调动、应急预案的演练修订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行使总指挥权利。如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处置、 疏散、道路管制等,搞好其分管的工作。 通讯联络小组 协助相关方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现场 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 人员疏散小组 协助相关方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的管制,事故现场相关数据的统计、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保证应急财 务经费的及时供应。 组织机构各人员职责 后勤保障小组 协助相关方抢救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运输,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指挥和转、护送到医院 的工作。 3 应急处置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发现异常 第一发现人发现异常,停止手头无关工作立即呼叫周边人员停止一切作业 第一发现人 事故报警 根据事故的类别及现场情况,相关方能处理的尽量处理,不能处理的按本单位预案要求上报,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第一发现人 应急措施的启动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事故时,相关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品,在一人处置、一人监护的原则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岗位人员应立即开 展互救和自救,同时上报公司,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当班人员 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 当发生事故及事故扩大后,需外界救助时,应按预案的要求准确及时地引导应急救护人员在最快时间内赶到事发地点 当班人员 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 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当发生的事故一旦扩大应立即上报公司,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及时相关方联系,现场处置主要依托相关方现场处置。 当班人员 现场处置 (1)将窒息人员脱离危险地点。 (2)对于密闭空间内由于缺氧导致人员窒息的事故,施救人员应先强制向空间内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入进行施救。 (3)对于电缆沟、排污井、排水井等地下沟道内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地点,救援人员在施救前应先进行有毒气体检测(方法 通过有毒气体检测仪、小动物试验、矿灯等),确认安全或者现场有防毒面具则应正确戴好防毒面具后进入进行施救。 (4)施救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后,将窒息人员救离受害地点至地面以上或通风良好的地点,然后等待医务人员或在医务人 员没有到场的情况进行紧急救助。 当班人员 人员抢救 若有人员受伤,转移受伤人员至安全地点,并施行人工急救 当班人员 人员疏散 组织现场抢险无关的人员疏散至紧急集合点。 当班人员 警戒 监测周边环境,划定警戒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当班人员 接应救援 确定消防通道的畅通,专人负责接应、医疗站等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当班人员 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有效处理后,应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现场总结,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单位负责人 4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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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 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3 术语 3.1 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 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2 重点部位:是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 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系统等。 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 4.1 根据定义和风险评价的结果的原则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4.2 关键装置 氯化氢合成、三氯氢硅合成、精馏提纯 1、2、CDI-1、2、3、锅炉房、制氢系统、氢化 还原系统。 4.3 重点部位 220KV 变电站,液氯贮存、氯硅烷贮存区 1、2,合成储存罐区、化学品库、装车平台。 5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制 5.1 落实负责人和联系人。 5.2 设置“管理人员联系牌”。 5.3 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 5.4 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建立职能部门、工段及班组监 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关键 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 5.5 组织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6 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6 职责 6.1 一级联系人职责 6.1.1 一级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指导责任; 6.1.2 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6.1.3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6.1.4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 6.1.5 督促各类检查中的事故隐患整改; 6.1.6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1.7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6.1.8 一级联系人每月至少到责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 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6.2 安全环保部职责。 6.2.1 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进行管理归档。 6.2.2 坚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检,纠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6.2.3 每季度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布。 6.2.4 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订。 6.3 生产管理部职责 6.3.1 负责对管辖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操作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操作规程执 行。 6.3.2 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消防道路畅通。 6.4 技术中心职责: 定期对作业指导书等涉及到的工艺技术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6.5 设备管理部职责 6.5.1 定期对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及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相关检测,确保符合《压力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察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6.5.2 定期对安全附件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对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对安全联锁装置定期 检查可靠性能。 6.5.3 负责组织好日常维修和事故排除的抢修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运行。 6.5.4 加强对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 常现象及事故。 6.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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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7、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016 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类别 培训教育内容 培训教育对象 培训教育形式 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 月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权限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 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2 月 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2 月 工艺操作信息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3 月 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3 月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4 月 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4 月 岗位风险辨识及风险辨识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培训 管理人员●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5 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5 月 职业健康及所在岗位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6 月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6 月 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7 月 安全管理 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7 月 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8 月 生产安全技术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8 月 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职责、应急电话等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9 月 紧急情况处理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9 月 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0 月 火灾预防逃生知识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1 月 岗位安全 技能 事故应急演练、消防器材使用 管理人员● 员工□ 委托□ 讲课● 广播□ 12 月 其他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教育对象 培训类型 培训时机 培训时间 1-12 月 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 厂级教育内容: 1、有关的法律、法规; 新进厂员工 厂级教育 不少于 4 学 时,危险化 学品作业人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 员不少于 8 学时 车间(部门)级培训 1、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 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 新进厂员工 车间(部 门)级教 育 厂级教育后 由部门主管 培训 不少于 4 学 时,危险化 学品作业人 员不少于 8 学时 班组级培训 1、岗位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 事项; 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 新进厂员工 班组级教 育 部 门 教 育 后 由 班 组 长 及 带 班 师 傅 培 训 不 少 于 16 学时,危险 化学品作业 人员不少于 56 学时 承包商培训 培训内容: 1、风险管理要求; 2、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 3、作业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承包商作业人员,如消 防维保人员;特种设备 维保人员;承包作业人 员 有 承 包 商 进 场作业前 2 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 外部培训 有 资 质 的 单 位培训 复查日期前 2 个月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继续教育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 需要取证的人员 外部培训 有资质的单 位培训 按证书的要 求期限进行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投用前培训及转岗、离岗再 上岗培训 安全管理 人员 安全管理及其他培训的授课人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技能培训的授课人是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主管,原则上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学时。 编制人: 批准人: 日期:2016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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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 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 瓶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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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二、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 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 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 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 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 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 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 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 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 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 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 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 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 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 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 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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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 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 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 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 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 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 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 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 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 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 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 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 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 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 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 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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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料-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三同时”要求 3.1 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设施服务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3.2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 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 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3.4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设施服务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 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3.5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 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 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3.6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设施服务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 12 个 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 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 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设施服务部应委 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进行。 更多安全管理资料,请添微信号:safety2019 公众号:安全人联盟 欢迎转发分享,更多资料尽在知识星球:安全人联盟 https://t.zsxq.com/E2RVFII 3.8 设施服务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 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9 设施服务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 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3.10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 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设施服务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 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 责任说明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设施服务安全部。 每年按公司工作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5 生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 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3-02 价格:¥2.00

生产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生产设备巡检内容、程序、标准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 有效运行 。 2.制度 2.1 执行人 2.1.1 项目部巡检由机械管理人员执行; 2.1.2 机械公司在项目开工二十日内明确巡检员(可兼职),并报 (或更换巡检员时)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 2.1.3 专业公司在进场十五日内明确一名机管员,并报项目部机 械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在本现场机械的管理。 2.2 范围 机械管理人员巡检的范围为所有分承包方使用的生产设备; 机械公司巡检员巡检范围为机械公司出租的生产设备。 2.3 程序 2.3.1 机械管理人员每周对现场大型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巡检,每 月至少对主要设备进行巡检一次;每两月至少对其他设备巡检一次; 对新租赁进场使用的设备,接到租赁单位递交的《能力认可表》(自 检单)三日内巡检。 2.3.2 机械公司巡检员每周对机械公司在项目部出租使用的起重 设备进行一次巡检。 机械公司每周一前将上一周的巡检情况记录交机械管理人员验 证; 2.4 重点内容及标准 2.4.1 检查起重机械的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如力矩限制 器,各种安全保护限位器、限制器、指示器、限位止挡等,检查起重 机械的各重要零部件,如钢丝绳、制动轮、吊钩、卷筒等。 2.4.2 施工升降机每使用三个月做一次坠落试验,并要有《施 工升降机负荷试验记录》。 2.4.3 起重机械的轨道和基础符合说明书及使用要求,要有定 期的《起重机基础及轨道测量记录》及《起重机转道接地测量记录》。 2.4.4 起重机械不用时夹轨器放下夹紧。 2.4.5 起重机械各主要部件完好,钢丝绳无变形、断丝等缺陷; 制动轮、制动片无过度磨损;吊钩危险断面无塑性变形、裂纹和过度 磨损;滑轮无裂纹、无轮缘破损。 2.4.6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穿戴举止文明。 2.4.7 起重机械的工作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 在未解决前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能形成闭环。 2.4.8 机械外观各部清洁,机械本身外观形象达到整齐、干净; 各外观部位无积尘、无油污、无闲杂物;操作室及机器运行间内外油 漆均匀,窗户明亮,各相关物品摆放整齐。 2.4.9 防护设施完整、使用环境文明,电机有防雨罩、各传动 部位防护罩完整齐全、无松动,机械防潮铺垫、防雨罩棚等完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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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切割安全(DOC16)

焊接切割安全 GB 9448—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09—03 批准 2000—05—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 ANSI/AWS Z49.1《焊接切割安全》对 GB 9448—1988 《焊接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之等效;在具体技术内容方面有如下 变动: ——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关标准技术 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动; ——ANSI/AWS Z49.1《焊接切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部分结 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 ANSI/AWS Z49.1《焊接切割安全》中没有、 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操作基本无关 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 ——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GB 9448—1988。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张伶。 第一分篇 通用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 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2550—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氧气橡胶软管 GB/T 2551—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乙炔橡胶软管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 GB/T 4064—19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5107—1985 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 GB 7144—1985 气瓶颜色标记 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5578—1995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579—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焊接电源 GB 15701—1995 焊接防护服 GB 16194—1996 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JB/T 5101 一 1991 气割机用割炬 JB/T 6968—1993 便携式微型焊炬 JB/T 6969—1993 射吸式焊炬 JB/T 6970—1993 射吸式割炬 JB 7496—1994 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 JB/T 7947—1995 等压式焊炬、割炬 3 总则 3.1 设备及操作 3.1.1 设备条件 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 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3.1.2 操作 所有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且还必须符 合本标准要求。 3.2 责任 管理者、监督者和操作者对焊接及切割的安全实施负有各自的责任。 3.2.1 管理者 管理者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 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 管理者有责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培训教育、 口头或书面说明、警告标识等)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 管理者必须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 管理者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 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 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 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 3.2.2 现场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 焊接或切割现场应设置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这些监督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安全 管理及工艺的安全执行负责。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同时,他们还可担负其它职责,如:现 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 监督者必须保证: ——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 ——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 ——指派火灾警戒人员; ——所要求的热作业规程得到遵循。 在不需要火灾警戒人员的场合,监督者必须要在热工作业完成后做最终检查并组织 消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3.2.3 操作者 操作者必须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 生的危害以及适用于控制危害条件的程序。操作者必须安全地使用设备,使之不会对生 命及财产构成危害。 操作者只有在规定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并得到现场管理及监督者准许的前提下, 才可实施焊接或切割操作。在获得准许的条件没有变化时,操作者可以连续地实施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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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部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一、 现场纪律制度 1、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 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 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水鞋,正确 佩带员工证。 3、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 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 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 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 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 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 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吸食果 冻和其它半成品。 10、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1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 员工工作期间佩载动 BP 机、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13、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6、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 岗等。 18、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 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9、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 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0、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 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21、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 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22、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 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23、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24、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25、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26、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 上乱涂乱画。 27、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 卫生制度 A、人卫生制度 1、 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2、 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 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3、 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4、 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5、 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合食品 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有效的生产力,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和经济效益订立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对设备选购、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 自制设备的设计、制度、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正常 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本公司生 产发展需要。 二、生产技术部对全部主辅设备、模具、专用器材仪器仪表、衡器、容器、起重设备, 无论在生产或停用分自有资产和他人资产造册登记,上报办公室存档,安置车间和班组,部 门和个人分级管理制,责任到人,杜绝资产流失现象,否则由责任人赔偿。 三、设备购置、验收。因生产需购设备,必须先履行报告申请,经公司会议研究或主要 领导层同意审批后进行购置。新设备进厂后,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根据设备采购清单,对设 备附属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对照相关资料,严格核对验收手续,负责和经办签字 确认,方能接装。安装完毕调试须有记录存档。 四、设备调度和租借,本公司外单位之间的设备租借或调拨,生产技术部备文报告公 司管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内部之间调度设备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五、设备能更新改造。为提高生产能力,更新产品工艺品质,技改部门必须提出改造项 目的相关技术参数及评估依据,技改规划、造价等实施方案,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对设备大 修理事先申报规划,经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设备报废。对陈旧、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生产效力低的设备需报废生产 部履行报告手续,由公司负责主管部门核定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电器设备管理。主辅设备上配置的电器及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和加 油,具体由电工和专项技术人员实施调试维修维护保养,不允许有电线无皮裸露,漏电等不 安全现象。 八、设备维护保养。生产部编制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清洁,杜绝漏电、漏油、 漏水、漏气等现象;维护保养计划报办公室备查,维修保养记录存档。排附设备上、年度终 了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九、编制常用易损机零配件预备采购计划,保证届时有相应的预存数,确保设备故障时 能及时维修,不能因缺件停工待修。杜绝擅自拆零张冠李戴。特殊情况下必须经生产部长批准, 可应采取的临时拆取其他同号机零件,但必须随后及时采购,补复原样。 对暂停用的设备,必须维护保持正常生产状态,做到加油除污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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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6S 管理制度 6S 管理制度 (试行) ******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三月 ******有限公司 6S 管理制度 0 1.目的: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 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凡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库房区域等均适用。 3.定义: 3.1 工作环境:指对制造和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过程周围的条件;这种条件可以是人的因素(如:心 理的、社会的)、物的因素(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物的因素一般包括:车 间维护,灯光照明,噪声,取暖、通风、空调、电器装置的控制,以及厂房维护 有关的安全隐患。 3.2 6S:指的是由 6S 的日文 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 SHITSUKE(素养)和英文 SAFETY(安全)这六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的发音都是“S”, 所以简称为“6S”。 3.3 整理:将办公场所和工作现场中的物品、设备清楚的区分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对需要品进行 妥善保管,对不需要品则进行处理或报废。 3.4 整顿:将需要品依据所规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进行摆放整齐,并明确地对其予以标识,使寻 找需要品的时间减少为零。 3.5 清扫:将办公场所和现场的工作环境打扫干净,使其保持在无垃圾、无灰尘、无脏污、干净整 洁的状态,并防止其污染的发生。 3.6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实施做法进行到底,且维持其成果,并对其实施做法予以标准化、 制度化。 3.7 素养:以“人性”为出发点,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的改善活动,培养上下一 体的共同管理语言,使全体人员养成守标准、守规定的良好习惯,进而促进全面管理水 平的提升。 3.8 安全:指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工作状态、行为、设备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给员 工带来即安全又舒适的工作环境。 4.职责: 4.1 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生产区域、库房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2 6S 检查小组负责对生产区域、库房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检查和监督。 5.生产车间现场 6S 管理制度 5.1 现场管理原则: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施的用途和状 态都明确;一切不安全因素都要排除,达到 6S 管理的要求。 5.2 工作环境区域划分:生产部根据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工作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6-04-1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