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4-A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 产负责人,各班组长是该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各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 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每个员工都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4 工作内容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公司各级人员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 人员并征求意见。 4.2.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4.2.3 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 修订会。 4.2.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的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4.3.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学习。 4.3.3 每次培训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修订 4.4.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4.4.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2 4.4.3 经评审通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相互签字实施。 4.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4.5.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4.5.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结果报厂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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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AQ-BZH-006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担公司工伤风险, 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2.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3 管理内容 3.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3.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认定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4.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 患职业病的;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 4.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3.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3.2 醉酒导致伤亡的; 4.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 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 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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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 三、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四、程序: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 公司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 处作业。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 2~5m 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m 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 15~30m 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四)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 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五)在特种设备公司内下列情况为特种设备工况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特种设备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 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机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在施工电梯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六)设备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 规定、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 业的安全规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 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 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 的安全措施,分管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旁站,确保安全。 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 或其他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 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 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 2.5m 以上。避免人体 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 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 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 60 度 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 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 人监护。 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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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1-A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厂内机动车等特 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 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 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 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 借阅人。 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 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 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 度。 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 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 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 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 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 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 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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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think about creating the sea, you must first start with small rivers.通用参考模板(WORD 文档/A4 打印/可 编辑/页眉可删)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 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 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 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 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 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 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 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 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 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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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缘火锅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 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 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 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 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 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 加工 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 70 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 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 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 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 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 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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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 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 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把关。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3.4 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接待和管理。 3.5 各生产车间负责进行本车间外来人员的现场对接与管理。 4、工作要求 4.1 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接待人员需向 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 区域(由接待人员告知)。 4.2 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须在 综合部登记后,由接待部门到生产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 由、进出时间、并经生产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 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4.3 外来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 后,综合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的入厂问题,培训人员要统一 穿戴公司工作服佩戴学员证和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有领导负责统一组 织进出厂。 4.4 长时间(大于 3 天以上)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 经安环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穿戴齐全劳保 用品,佩戴安全帽后,方可入厂。 4.5 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及公司制度。 4.6 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 司者,应向综合部说明情况。 4.7 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区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卫部门,未 提前通知的,保卫人员要联系相关部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去厂区。 上级行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须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 项按 4.3 条规定办理。 4.8 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 3 天的)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 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 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 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4.9 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保卫 人员正常工作者,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 4.10 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须经综合部办理《厂区机动车通行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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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外来人员安全须知 进入厂区后请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来宾阅读下列安全须 知,并请遵守: 1. 进入本公司请主动于大门登记,进入公司厂区内,请注意各 种警示标志,如遇火情或突发事件,请跟随我司员工或陪同人员 一起疏散到 安全地方; 2. 进入厂区检修时请务必关闭电源,动力设备,并挂牌上锁, 禁止他人启动作业,粘贴警示标识; 3. 如需要动火的,施工前请务必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 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 措施;动火时两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两者与火点的安 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随地 大小便,请勿吸烟、喝酒、打架、斗殴,不得醉酒作业、隐瞒工 伤事故等; 4. 请在操作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线和安全 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和失效,未更换或修 复前不得投入使用; 5. 请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确认完好,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 接长或拆换,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零部件的防护罩不得任 意拆卸,请勿用手触摸刃具、 模具和砂轮;凡受潮、变形、裂纹、 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不得将受 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6. 施工过程中不得堵塞通道,及消防设施,不得使主干道有积 水、污泥等污染物,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护措施,防止地面、墙 面、设备等受损; 7. 若需登高作业时,请务必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及安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时请勿高处抛物; 8. 请勿在施工区域遗留易燃易爆物品(如:橡胶水、油漆、稀 释剂等)每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将垃圾带离施工现场。 9. 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 10. 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规定,由专人带 领。 11.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工厂其他管理规定。 12.请勿在厂区内嬉戏打闹,以免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谢谢您的配合,祝您在参观或施工期间顺利、舒心、愉快!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2.00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 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 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 场所。 三、 内容 1、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2、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3、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4、 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5、 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 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 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 8、 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9、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 四、 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1、 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 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总经理助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 演练。 3、 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 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 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动火审批,参与修订应急预案与演练,对重大危险 源日常检查并做好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检测。 5、 生产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 6、 各重大危险源使用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为第一负责人, 明确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部件每日检查。 7、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相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 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 作无关的事。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1、 由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正确 记载安全设施运转情况、检测检验、维修情况。 2、 按国务院令第 373 号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 按规定,生产部于每年的 2 月份编制出重大危险源设备大、中维修计划和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高处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内从事的高处作业。 3.术语解释 3.1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的落点。 3.3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4)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 础高度(3.6),具体的规定是在分析统计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 一般按照工作高度取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4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5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6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3.5)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3.7 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3.8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3.9 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 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3.10 救生索 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3.11 定位装置系统 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等)进行工作的固定装 置。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高处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4.1.2 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1.3 作业过程监督和应急监督管理;。 4.1.4 向作业车间讲明高处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4.1.5 协助作业车间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4.1.6 为作业车间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1.7 审查作业车间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4.1.8 监督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2.2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 进行作业; 4.2.3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 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2.5 身体条件不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4.3 监护人职责 4.3.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 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3.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 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3.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 无关的工作; 4.3.4 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Don't think about creating the sea, you must first start with small rivers.通用参考模板(WORD 文档/A4 打印/可 编辑/页眉可删)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 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 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 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 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 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 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 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 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 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断 路作业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断路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厂区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是断路作业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断路作业的管理。 4.2 断路申请部门负责断路作业票证的办理,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5.1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2 安全环保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通知生产调度、设备管理部、物流 部等有关部门。 5.3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5.4 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5.5 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 5.6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 h、夜间不超过 1 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 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 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 牌。 5.7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a) 采用安全电压; b) 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 m,不低于 1.0 m; c)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d) 应能发出至少自 150 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8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 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负责报告安全环保部, 然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5.9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0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11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部门重新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 5.12《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5.1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检修、施工单位向安全环保部申请,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 申请办理。 5.12.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5.12.3 申请断路作业的部门在安全环保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由检 修、施工单位。 5.12.4 检修、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检修、 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部门。 5.12.5 断路申请部门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环保部审批,并 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 记录 7.1 断路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 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 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 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审批,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4.2 作业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并落实。 4.3 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的规定。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 源应有效切断。 5.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 《禁止启动》警示牌。 5.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 18~21%(体积浓度)。 5.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的规定。超过限制 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定时监测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4.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 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 5.4.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4.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4.4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5.4.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4.8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5 照明和防护措施 5.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c)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聚缘火锅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 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 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 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 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 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 加工 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 70 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 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 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 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 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 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5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 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5 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5.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 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 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 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 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6.1 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4 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6.5 确认天气状况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 作业中的安全检查 7.1 确认人员职责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 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 信号。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 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 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把关。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3.4 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接待和管理。 3.5 各生产车间负责进行本车间外来人员的现场对接与管理。 4、工作要求 4.1 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接待人员需向 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 区域(由接待人员告知)。 4.2 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须在 综合部登记后,由接待部门到生产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 由、进出时间、并经生产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 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4.3 外来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 后,综合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的入厂问题,培训人员要统一 穿戴公司工作服佩戴学员证和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有领导负责统一组 织进出厂。 4.4 长时间(大于 3 天以上)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 经安环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穿戴齐全劳保 用品,佩戴安全帽后,方可入厂。 4.5 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及公司制度。 4.6 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 司者,应向综合部说明情况。 4.7 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区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卫部门,未 提前通知的,保卫人员要联系相关部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去厂区。 上级行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须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 项按 4.3 条规定办理。 4.8 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 3 天的)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 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 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 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4.9 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保卫 人员正常工作者,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 4.10 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须经综合部办理《厂区机动车通行证》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评价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评价及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 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 识、监控、评价和管理。 3 定义 3.1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 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 的几 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 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 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 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 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我公司液氯 贮存库、氯硅烷贮存区、化学品库的储存量超过临界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区的合 成气干法分离工序、还原尾气干法分离工序、氢化尾气干法分离工序及氯硅烷提纯工序 构成重大危险源。公司装车平台在车辆较多时也构成重大危险源,在管理上按重大危险 源进行管理。 4.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工段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4.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工段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管理、评估、定 期检测、监控。 4.3 安全环保部、工段负责组织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4.4 安全环保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 案。 5.工作程序 5.1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三级控制点: 5.1.1 一级控制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是氯硅烷贮存区及液氯贮存库; a) 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b)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伤害事故。 c) 事故处理措施:按《氯硅烷泄漏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液氯泄漏事故专项 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应急处理。 d) 方案有效期限:氯硅烷贮存罐区有氯硅烷或液氯贮存库区有液氯期间。 5.1.2 二级控制点: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是合成气干法分离工序、还原尾气干法分离工 序、氢化尾气干法分离工序及氯硅烷提纯工序、精馏氯硅烷装车平台。 a) 控制目标:无超压、无泄漏。 b)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伤害事故。 c) 事故处理措施:按《氯硅烷泄漏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应急处理。 d) 方案有效期限:装置区内有氯硅烷及氢气期间。 5.1.3 三级控制点: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是化学品库; a) 控制目标:贮存容器无破损、泄漏。 b) 需要控制的风险:人员中毒及人身伤害事故。 c) 事故处理措施:做好人员防护措施后对泄漏物及时进行清理,防止进入雨水排水 系统。 d) 方案有效期限:化学品库区氢氟酸贮存期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 全经济运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 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及配套设施和安全设施。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 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本公司特种设备包括: 起重机械(电动葫芦、电动单双梁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观光车、送餐车)、电梯、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以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 的设施。 3 职责 3.1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3.2 设备管理部 3.2.1 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3.2.2 负责组织贯彻国务院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的规程、规定及文件; 3.2.3 负责特种设备的统计和档案资料收集、保存工作;负责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登记 工作; 3.2.4 负责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统计使用年限; 3.2.5 负责联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作定期检验检测工作; 3.2.6 负责组织公司特种设备的修理工作; 3.2.7 参与审核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方案,参加检验和竣工验收; 3.2.8 审核特种设备的修理改造方案; 3.2.9 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分析; 3.2.10 监督检查公司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或协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维修。 3.3 安全环保部 3.3.1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 3.3.2 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特种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3.3.3 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3.4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及上报,并对预防事故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4 使用单位 3.4.1 负责统计、填报特种设备变更情况; 3.4.2 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 有关资料; 3.4.3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 3.4.4 负责贯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管理 方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3.4.5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1 特种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人员担任,应有明确的安装技术要 求和安装监督负责人。设备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装进行监督,业务上接 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特种设备安装竣工后,设备管理部应会同当地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组织使用单位和安装部门进行安装质量验收,同时向使用部门提供有关技术 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2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设备管理部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 设备管理部对特种设备应逐台填写登记表和登记卡片,并连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 产品修正稿、质量证明书、竣工图、操作规程等)交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证批准, 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4 设备管理部对所管特种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 应包括: 4.4.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 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4.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4.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4.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7.5 KB 时间:2025-12-18 价格:¥2.00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商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 项 目施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各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1、各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承包施工队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现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施 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相互间协调工作。 3、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各 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 料、垃圾。 4、施工作业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吊装、焊接、用电等作业内容,不得妨碍 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5、划定区域后,在作业现场设置相应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 随意进入他方施工区,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6、严禁私自挪用他方施工现场材料,因挪用他方施工材料影响发包方工期或者造 成发包方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8、在施工作业现场施工时,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9、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服从现场协调人员统 一指挥。 10、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11、在一方从事动火作业时,周边 10 米内不得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2、一方不得随意使用他方工器具和电器,如使未经他方许可随意使用造成后果由 责任方承担责任。 13、在一方进行吊装作业时,要告知另一方,另一方不得进入吊装半径内进行施工 作业。 14、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原因而出现 事故并对他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关费用。 15、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6、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发包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 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 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把关。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3.4 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接待和管理。 3.5 各生产车间负责进行本车间外来人员的现场对接与管理。 4、工作要求 4.1 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接待人员需向 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 区域(由接待人员告知)。 4.2 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须在 综合部登记后,由接待部门到生产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 由、进出时间、并经生产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 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4.3 外来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 后,综合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的入厂问题,培训人员要统一 穿戴公司工作服佩戴学员证和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有领导负责统一组 织进出厂。 4.4 长时间(大于 3 天以上)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 经安环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穿戴齐全劳保 用品,佩戴安全帽后,方可入厂。 4.5 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及公司制度。 4.6 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 司者,应向综合部说明情况。 4.7 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区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卫部门,未 提前通知的,保卫人员要联系相关部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去厂区。 上级行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须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 项按 4.3 条规定办理。 4.8 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 3 天的)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 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 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 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4.9 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保卫 人员正常工作者,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 4.10 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须经综合部办理《厂区机动车通行证》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审批表 GDAQ21203 工程名称: 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42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动火单位 中天七建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 组团项目部 动火班组 电焊班 三级动火 动火部位 施工现场 动火作业级别及种类(用 火、气焊、电焊等) 动火作业 起止时间 由 2016 年 01 月 21 日 7 时 0 分起 至 2016 年 01 月 27 日 18 时 0 分止 动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动火原因:铁件气割、焊接、小型焊件制做 主要安全措施:动火作业部位周围易燃易爆物已清理干净,设置专人监护; 消防器材配备情况:配备一组 FMZ/ABC4 型号的干粉灭火器 监护人(签名): 申请人: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审批意见: 同意动火作业 审批人(签名): 2016 年 01 月 21 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垃圾已清理,余火已熄灭 作业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3-A 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 作业的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检维修过程中的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 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 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6067 的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 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 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 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 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 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 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0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2016 年度) GDAQ20504 工程名称: 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 编号 29-42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培 训 单 位 培训日期 培训 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 考核 成绩 1 范江平 男 班组长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2 申飞帆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3 丁江连 女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4 罗新锋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5 丁清松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6 钟海涛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7 李熙利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8 申卫华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9 李忠俊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10 郑新建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11 李军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12 李三青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13 孙钦森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14 毛雪兵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15 李为端 男 钢筋工 中天建设 2016-1-5 15 日常安全防范 合格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外来人员安全须知 进入厂区后请为您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来宾阅读下列安全须 知,并请遵守: 1. 进入本公司请主动于大门登记,进入公司厂区内,请注意各 种警示标志,如遇火情或突发事件,请跟随我司员工或陪同人员 一起疏散到 安全地方; 2. 进入厂区检修时请务必关闭电源,动力设备,并挂牌上锁, 禁止他人启动作业,粘贴警示标识; 3. 如需要动火的,施工前请务必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 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 措施;动火时两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两者与火点的安 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随地 大小便,请勿吸烟、喝酒、打架、斗殴,不得醉酒作业、隐瞒工 伤事故等; 4. 请在操作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线和安全 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和失效,未更换或修 复前不得投入使用; 5. 请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确认完好,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 接长或拆换,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零部件的防护罩不得任 意拆卸,请勿用手触摸刃具、 模具和砂轮;凡受潮、变形、裂纹、 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不得将受 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6. 施工过程中不得堵塞通道,及消防设施,不得使主干道有积 水、污泥等污染物,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护措施,防止地面、墙 面、设备等受损; 7. 若需登高作业时,请务必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及安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时请勿高处抛物; 8. 请勿在施工区域遗留易燃易爆物品(如:橡胶水、油漆、稀 释剂等)每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将垃圾带离施工现场。 9. 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 10. 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规定,由专人带 领。 11.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工厂其他管理规定。 12.请勿在厂区内嬉戏打闹,以免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谢谢您的配合,祝您在参观或施工期间顺利、舒心、愉快!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6-02-26 价格:¥2.00
1 企业法人代表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规范, 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 全面领导责任。 2、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 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 惩办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 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 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www.cnshu.c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企业技术负责人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 人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 责任。 2、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 案。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 2 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 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 收。 5、 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 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 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 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 防范措施。 企业主管生产负责人 1、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 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2、 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 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 项目施工方案。 4、 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 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3-0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