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炉检查维护清洁安全操作规程 1 在进行保持炉作业前,必须进行保持炉点检:检查电气控制按钮、保持炉炉门 升降灵活可靠。 2 在维护清洁的保持炉前,必须先停油泵,并在动力控制柜上悬挂“正在维护, 严禁合闸”标志牌。 3 正在维护清洁的保持炉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4 在进入保持炉炉底维护液压站时,必须带上煤气报警器和手电筒。严禁一人单 独下炉底进行维护清洁液压站。 5 打开炉底照明灯,二人一前一后进入,确定安全监护人。 6 上下炉顶时要扶稳、在炉顶行走脚要踩稳牢固的金属结构上。 7 严禁用湿抹布擦拭液压站的电器设备。 8 定期维护清洁保持炉,保持清洁。 9 作业完毕要清理现场卫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 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 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 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 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 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业 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 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 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 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 的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 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 反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 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 报、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 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 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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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 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 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 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 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 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 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 局,定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 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保持炉检查维护清洁安全操作规程 1 在进行保持炉作业前,必须进行保持炉点检:检查电气控制按钮、保持炉炉门 升降灵活可靠。 2 在维护清洁的保持炉前,必须先停油泵,并在动力控制柜上悬挂“正在维护, 严禁合闸”标志牌。 3 正在维护清洁的保持炉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4 在进入保持炉炉底维护液压站时,必须带上煤气报警器和手电筒。严禁一人单 独下炉底进行维护清洁液压站。 5 打开炉底照明灯,二人一前一后进入,确定安全监护人。 6 上下炉顶时要扶稳、在炉顶行走脚要踩稳牢固的金属结构上。 7 严禁用湿抹布擦拭液压站的电器设备。 8 定期维护清洁保持炉,保持清洁。 9 作业完毕要清理现场卫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天车检查维护清洁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作业前点检各控制手柄、电气按钮、照明、紧急制动、电 铃,行程限 位、传动机构、钢丝绳等完好可靠。 2.天车维护前确认吹扫天车的风管完好牢固方可作业。 3.切断天车电源,悬挂标志牌,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作业人员站在安全位置后,才指令开风人员开风。 5.开风人员在明确得到指令后,方可由小到大缓慢开风。 6.在擦拭天车小车或其它危险部位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抓牢防护 栏杆。 7.在天车上严禁将杂物、破布任意扔放,防止掉下天车。 8.正在维护清洁的天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严禁用湿抹布擦拭天车电器设备。 10.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11.拉扯风管时不得强行用力,防止身体失去重心发生意外。 12.作业完毕,将风管归位,带走所有维护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保持炉检查维护清洁安全操作规程 1 在进行保持炉作业前,必须进行保持炉点检:检查电气控制按钮、保持炉炉门 升降灵活可靠。 2 在维护清洁的保持炉前,必须先停油泵,并在动力控制柜上悬挂“正在维护, 严禁合闸”标志牌。 3 正在维护清洁的保持炉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4 在进入保持炉炉底维护液压站时,必须带上煤气报警器和手电筒。严禁一人单 独下炉底进行维护清洁液压站。 5 打开炉底照明灯,二人一前一后进入,确定安全监护人。 6 上下炉顶时要扶稳、在炉顶行走脚要踩稳牢固的金属结构上。 7 严禁用湿抹布擦拭液压站的电器设备。 8 定期维护清洁保持炉,保持清洁。 9 作业完毕要清理现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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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检查维护清洁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作业前点检各控制手柄、电气按钮、照明、紧急制动、电 铃,行程限 位、传动机构、钢丝绳等完好可靠。 2.天车维护前确认吹扫天车的风管完好牢固方可作业。 3.切断天车电源,悬挂标志牌,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作业人员站在安全位置后,才指令开风人员开风。 5.开风人员在明确得到指令后,方可由小到大缓慢开风。 6.在擦拭天车小车或其它危险部位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抓牢防护 栏杆。 7.在天车上严禁将杂物、破布任意扔放,防止掉下天车。 8.正在维护清洁的天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严禁用湿抹布擦拭天车电器设备。 10.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11.拉扯风管时不得强行用力,防止身体失去重心发生意外。 12.作业完毕,将风管归位,带走所有维护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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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7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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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检查维护清洁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作业前点检各控制手柄、电气按钮、照明、紧急制动、电 铃,行程限 位、传动机构、钢丝绳等完好可靠。 2.天车维护前确认吹扫天车的风管完好牢固方可作业。 3.切断天车电源,悬挂标志牌,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作业人员站在安全位置后,才指令开风人员开风。 5.开风人员在明确得到指令后,方可由小到大缓慢开风。 6.在擦拭天车小车或其它危险部位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抓牢防护 栏杆。 7.在天车上严禁将杂物、破布任意扔放,防止掉下天车。 8.正在维护清洁的天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严禁用湿抹布擦拭天车电器设备。 10.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11.拉扯风管时不得强行用力,防止身体失去重心发生意外。 12.作业完毕,将风管归位,带走所有维护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2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培训目的 2. 培训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工作内容 5. 培训效果考核 6. 记录 1. 培训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 3.3 各部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 工作内容 4.1 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 月份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4.2 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3 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 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等。 4.4 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4.4.1 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 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4.2 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加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培训效果考核 5.1 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 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 在岗期间参加各分厂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 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XXX 字【2021】第 05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公司 相关部门与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1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2003)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 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 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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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培训目的 2. 培训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工作内容 5. 培训效果考核 6. 记录 1. 培训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 3.3 各部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 工作内容 4.1 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 月份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4.2 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3 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 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等。 4.4 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4.4.1 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 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4.2 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加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培训效果考核 5.1 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 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 在岗期间参加各分厂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 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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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 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 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 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审批,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4.2 作业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并落实。 4.3 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的规定。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 源应有效切断。 5.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 《禁止启动》警示牌。 5.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 18~21%(体积浓度)。 5.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的规定。超过限制 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定时监测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4.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 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 5.4.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4.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4.4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5.4.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4.8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5 照明和防护措施 5.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c)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2.00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测试能力,为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符 合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据,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的配置、校准、使用、修理、偏离校准状态的 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3.2 机电仪车间仪表专业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并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 测量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 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 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 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机电一车间仪表专业和生产管理部共同保存。 4.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 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 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4.4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仪表专业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仪表专业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 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4.5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有资格的单位 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部门申报,仪表专业和生产管理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 进行报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2.00
×××公司文件 XXX字[201X]第XXX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三)项和《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十 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 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公 司相关部门与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1X 年 XX 月 XX 日 主题词:职业卫生 制度 操作规程 通知 XXX 公司办公室 201X 年 XX 月 XX 日印发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 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 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 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 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 把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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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领导层 .................................................1 1、项目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 2、项目书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 3、安全总监/副总监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 4、项目总工程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3 5、项目副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4 6、项目财务总监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5 7、项目总经济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6 8、项目副经理(分管材料)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7 二、项目部门层 .................................................9 1、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9 2、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0 3、物设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1 4、经营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2 5、财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3 6、综合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3 7、质检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4 8、测量队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5 9、试验室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6 三、部门负责人层 ..............................................16 1、安全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6 2、工程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7 3、财务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职责......................17 4、物设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8 5、综合办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8 6、经营部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9 7、质检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19 8、试验室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0 9、测量队队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0 四、项目其他层 ................................................22 1、工区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2 2、技术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2 3、测量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3 4、工程部资料员/质量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3 5、造价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4 6、物设部材料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4 7、综合办职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5 8、安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6 9、设备管理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6 10、财务会计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7 11、财务出纳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7 12、车辆驾驶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7 13、食堂后勤人员的安全职责.................................28 14、保卫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8 五、作业队伍负责人层 ..........................................28 1、施工队伍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8 六、作业队伍班组层 ............................................29 1、班组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9 七、作业队伍其他层 ............................................29 1、群众安全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29 2、施工队伍材料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30 3、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30 4、机械操作手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31 5、施工人员或其他岗位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职责..............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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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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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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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拟稿人: 职务: 审核人: 职务: 批准人: 职务: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公布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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