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6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年 度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年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年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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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0-A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质量,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 施,拆除和报废符合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职责 2.1 根据设备情况,由安全办公室、技术部、设备使用部门、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新 入厂设备设施的验收。 2.2 使用部门主管及维修部主管根据设备情况联合提出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 废的计划。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计划的批准。 2.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装置拆除和报废的批准。 2.5 维修部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安全办公室、维修人员等对新进厂的生 产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填写设备(材料)验收单,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性 能验收要在设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后进行。 (3)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有关人员负责联系维修或退换货等有关事宜。 (4)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 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准备:验收前采购部门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 或装箱单等有关资料; 2)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 合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 残损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3)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 件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对于有特殊 材质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 否则不予验收; 4)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录。如开箱后不 易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5)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性能验收要在设 备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6)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设备(材料)交接验收单,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交接验收 单和所有技术资料交技术部门统一保管,工程施工完毕后转交文控中心存档。仓库管 理员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2 根据生产的需要及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需要拆除和报废时由生产部主 管及维修部主管共同提出,填写《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3.3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如果本厂维修力量不能满 足要求时,可由主要负责人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拆除和报废作业。 3.4 进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前,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生产部、维修部等职能部门人员(必 要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进行风险分析。 3.5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3.6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 后方可拆除或报废。 4 记录 4.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台账 4.2 设备到货验收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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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 的: 加 强 公 司 生 产 设 施 的 有 效 管 理 , 发 挥 生 产 设 施 在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作 用 , 防 止 各 类 生 产 事 故 的 发生。 二、范围: 厂区、车间。 三、责任者: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生产安全设施包括在生产车间、库房所设置的用于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的设施、设备。 2.为保证安全生产和预防职业危害,公司应在各生产车间、仓储及相关岗位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设 施体系。 3.生产安全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各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或部门,要选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生产安全设施的管理人。管理人要定期对所负责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及时消除故障,保证生产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定期检测和维修,检测周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5.生产安全设施的检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内,在安排设备检修时,须对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修。 6.人人都有保护生产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生产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他用, 更不准恶意破坏。因检修而拆除的生产安全设施,在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恢复其功能。 7.DCS(FCS)、消防控制系统的联锁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是处在联锁状态,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 意解除连锁,解除连锁必须得到车间主任的批准。当DCS(FCS)、消防控制系统出现报警时,岗位操作 人员必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 8.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必须报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备案,由工程部和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 编码 标题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部门)共同实施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工作。 9.生产安全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对发现生产安全设施有故障而隐瞒不报造成事故的,按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处理。 10.积极执行生产安全设施报废制度,对已损坏无法修复或已到报废期限的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强制 报废。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使用已报废的生产安全设施。 10.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 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10.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10.3需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 废处置。 10.4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等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11.检修维修作业开始前,要对其危害进行分析,将结果填入《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附件1: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SMP08-102-a-00) 附件2: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说明(SMP08-102-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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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通用业务制度一原则类制度 制 度 名称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管理规定 制 度 编号 JZGSH-B20201-21-058-2020-2 制 度 文号 中国石化安(2020) 268 号 制 度 版本 2 主办 部门 安全监管局 所属业务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会 签 部门 / 下位制度制定 企业制定实施类/执行类制度 审 核 部门 法律部 企业改革管理部 监督检查者 安全监管局 签发 日期 2020 年 7 月 3 日 解释权归属 安全监管局 生效 日期 2020 年 7 月 3 日 制定目的 规范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 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泊治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エ作指 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 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 行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和危险化 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金属 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エ贸行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B35181-2017) 适用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涉及的相关制 度 《中国石化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化企(2013182 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化 监〔2014)308 号) 废止说明 原《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安(2016) 625 号)、《中国石化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5) 275)、《中国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中 国石化安(2011)122 号)同时废止 1 总则 1.1 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 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 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 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 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 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 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 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 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危害 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 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管理原则 1.5.1 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 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 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1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基础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1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有 记录并有主持人签字,会议上有明确的要求 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培训期 数、时间和学时要求、培训内容、有学习成绩记录等台账 3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执行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制度。有公司(厂) 级安全检查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台账。安全第一责任者组织公司 (厂)级安全检查情况 4 工艺规程 有规程并操作性强,企业能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的有关 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纪要、《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 理规程》及时修改工艺规程,并在规定的部门得到有效版本,审 批、发放手续齐全;工艺规程制定规范、内容齐全、完整,文实 相符,能正确指导生产。工艺条件及过程的更改按规定严格审 批。抽查主要生产线及主要生产工序的规程编制情况 5 安全规程 有规程并操作性强,企业能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的有关 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纪要、《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 理规程》及时修改安全规程,并在规定的部门得到有效版本,审 批、发放手续齐全。国家对民爆企业的有关安全要求在安全规程 中得到体现。安全规程的修改按规定严格审批。抽查主要生产线 及主要生产工序的规程编制、执行情况 6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有对主要关键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更换部 件及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报废的规定。每次对设备检修、保养、 更换部件、报废作好记录 7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 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 门对民爆企业的有关定员定量的最新要求。抽查主要生产线及主 要生产工序的定员定量执行情况 8 危险品销毁管理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完整的审批及销毁记录台账 9 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 有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现状与安全改造资金投入相适应,无严 重欠账或资金使用不当等情况 10 应急预案 有应急预案且内容合理有效,并定期演练;有预案审批和演练记 录 11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应配备具有民爆器材、火炸药、弹药、爆炸力学、机电及相关专 业毕业证、结业证或中级以上职称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现状安全评价报告提出整改项中的特别严重应急项目按期整改完 成 13 整改完成情况 有日常检查、隐患整改和验收等闭环台账,历次安全检查要求整 改的严重项目按期完成整改 14 安全距离 外部安全距离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简称 《民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如发生事故后有群死群伤或造成 国家重要工程设施受损害的隐患。内部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发生事故后满足相邻危险工房不发生殉爆、坍塌的安全要求 15 总平面布置 危险品生产区内各生产线工艺布局合理,物料流程利于安全,物 料输送、人行通道布置合理 19 对外防护 雷管生产企业必须设置销毁场,炸药生产企业采用炸毁法或烧毁 法销毁不合格品、废品时,必须设置销毁场。销毁场必须符合 《民爆规范》要求 20 其他 其他严重安全隐患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港口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和促进港口安全生产,规范港口建设工程项目 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 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沿海与内河港口(不包 括渔港、军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港 口建设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 港口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 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港口建设项目和生产 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判断建设项目、生产 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制定港口建设与生产的 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包括港 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第四条 港口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熟悉港口生产经营 设备、设施及装卸工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招投 标机制,鼓励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 从事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核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符合评价项目 要求,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证书》。 第六条 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 “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 国家规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 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 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 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类比工 程进行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 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 港口建设单位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负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况,充分发挥设备 效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和方针。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生产设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 级负责。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 验收、安装调试和 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要结合各加气站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 及检修规程,报有 关部门批准后,打印下发并组织人员学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规程, 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 第七条 各站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要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 检修要有记录,包 括检修关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记录的内容日期、更换零件 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 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整理 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 保养知识,以“三 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 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不漏油、 不漏气;按量加 油、换油、油标清楚、油路畅通;室人室机、凭证操作、合理使 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项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经常保持设 备清洁,按规定加 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运, 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加气站各班组职工要以高度的 责任心对待自己的 工作,杜绝任何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要害部位应建立要害部门档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核并认 可后,方可在要害 部门工作。 第二条 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 设备运转、更新、抢修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详细记载建档。 第四条 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要害部位。 第五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进入要害部位时需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部 位。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 技术状况,提高运行 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 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 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 定标准。 第二条 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 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 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 选型定货、验收、 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 组织编制设备的安 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 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 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第七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 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 每年度计划在上年 10 月 31 日编制完 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 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 管理实施,项目完 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九条 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 用情况制定计划落 实。大、中、小修项目(250 小时、500 小时、1200 小时、 2000 小时、4000 小时、8000 小时、16000 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 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条 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 和落实情况不定 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 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一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 行安排;专业技术知 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 作用。 第十二条 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 长对设备运行的各 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 备的检修要有记 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 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 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 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 结构、性能、技术 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 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 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 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 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 灰尘、不漏 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 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 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 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 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 和交接班记录,要 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5.0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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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知识考试卷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判断题(40 分,每题 2 分,对的打“√”,错的打“×”) 1、扑救电气火灾,首先应做的是切断电源 ( √ ) 2、发生火灾时,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适当的做法应当是大声呼( × ) 3、遇到高楼发生火灾,应躲避到防烟楼梯间、避难层等地等待救援 ( √ ) 4、遇到地铁发生火灾,应跳入铁轨逃生 ( × ) 5、当身上衣物着火时,应就地卧倒,用手覆盖住脸部并翻滚压灭火焰( √ ) 6、遇上发生火灾,应躲在有新鲜空气的窗户边等待救援 ( × ) 7、燃气钢瓶燃气不足时可以将钢瓶放倒使用 ( × ) 8、 发现煤气中毒人员,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并将病人送到新鲜空气环境( √ ) 9、发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用绝缘物体拨开电源或触电者 ( √ ) 10、当有人被烧伤时,以最快的速度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 ( √ ) 11、有异物刺入头部或胸部时,马上拔出,用纱布简单包扎后送医院抢救 ( × ) 12、发生手指切断事故后,用纱布包好,放入清洁的塑料袋中,并将其放入低温环境中,与伤者 一同送往医院 ( √ ) 13、伤员较大动脉出血时,可采用指压止血法,用拇指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阻断动脉运动, 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 ( √ ) 14、当有异物进入眼内,用手揉眼,把异物揉出来 ( × ) 15、物体刺入眼睛中,以下措施中,送医院急救,途中尽量减少震动 ( √ ) 16、眼睛被消毒液灼伤后,立即打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睛 ( √ ) 17、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情况下,选择应急避难场所,妥当的是在室内遭遇地震时选择 洗手间等跨度小的空间 ( √ ) 18、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 2 小时内向 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 × ) 1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 行政领导机构 ( √ ) 20、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 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 ( √ )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60 分)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在括号中。 1.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六中全会把( C )和安全生产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战略部署之中。 A.预防艾滋病 B.防范恐怖袭击 C.应急管理 2.( B )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A.防灾减灾工作 B.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C.防汛抗旱 3.《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B )的应急管理体制。 A.预防为主 B.属地管理为主 C.政府主导 4.《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程度,事故预警分为四级预警,其中最高级别为( A )预警。 A.红色 B.黄色 C.蓝色 5.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C )和社会安全事件。 A.地质灾害 B.森林火灾 C.公共卫生事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9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冶金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的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 以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工厂 领导处理。 3.入厂前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 未经三级安 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 容器、电焊、天车司机等特殊工种的 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 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 4 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女工要把发辫 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 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不准带小孩进入 公共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凉鞋、赤脚、 赤膊、敞衣、戴头巾 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 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动转设备不准 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肩。不准站在 沙轮之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 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 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越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 闭电源。 6.做好文明生产,保持工厂、车间、库房整齐清洁,过道畅通 无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清理现场。 8.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有主有从,统 一指挥。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工 作。 9.厂内行人要走安全通道,注意各种警示严禁贪便道而跨越危 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上爬、跳、抛掷物件。厂房内不准 骑自天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挡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凡动土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1.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 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 方可操作。 12.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 停电牌必须谁 挂谁收,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 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 防雷装置等, 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 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天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 的接地或重复 接地安全设施,非电气人员不得装修电气设备和线 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 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 并应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局部照 明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准超过 12 伏。 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破底鞋。 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 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9 KB 时间:2025-09-06 价格:¥5.00
制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制冷设备开机前要认真仔细查看上班记录,检查并确认各设 备正常后方可启动运转。 二、制冷设备运转时,值班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各机器设备的运 转参数(吸、排气压及温度、油压、油位、液位、电压、电流等)是 否在正常标准范围内,并做到每 2 小时记录一次。 三、值班操作人员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对各设备要随时查看,坚 持做到四勤 (勤听、勤看、勤摸、勤转〉,即勤听机器的运转声音,勤 看设备的运转状态参数况,勤摸设备运转时的温度,勤转就是要多巡 查各运转设备的运转参数状况。 四、值班操作人员要与生产车间和库管人员随时进行联系,要随 掌握速冻间和冷藏库的进出货情况,以便根据热负荷的大小调整制冷 机的台数和有关设备的开停及融霜等。 五、制冷机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检查机器周围有无障碍物并盘车 三周;检查曲轴箱油位;检查有关阀门的开启状况,然后开启冷却水 泵和蒸发冷水泵及风机,再启动制冷机运转,要注意油压比吸气压力 高 0.15Mpa-0.25 Mpa(1.5kg/2m2-2.5kg/cm2。 六、要注意蒸发式冷凝器保持足够的水位,保证水泵和风机能正 常运转,高 压排汽压力不能超过 1.45Mpa(14.5kg/cm2),制冷机电流 不能超过其额定电流。 七、值班操作人员要注意检查高压贮液器的液位保持在的范围内; 低压循环桶的液位保持在浮球阀中心线位置(设备 1/3 一 2/5 处); 中间冷却器液位置要保持在浮球阀中心线位置〔设备的 1/3—1/2 处〕, 中间压力在 0.35MPa 以下。 八、值班操作人员在对速冻间和冷藏库进行融霜时,要先将需融 霜的蒸发器 停止供液并将其原有液体抽回,调整好融霜阀门后,以 0.6Mpa(6kg/cm2)以内的热氨气体进行融霜,并注意在融霜前将排液 桶内的压力先行降低至蒸发压力并 调整好有关阀门。 九、值班操作人员要定期对油氨分离器、中间却器、低压循环桶、 高压贮 液器、排液桶等设备进行放油操作(一般每周放油一次);以 提高制冷效果。 十、值班操作人员要定期将制冷系统中的空气(不凝结气体)排 出,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在制冷机停止运转后,蒸发冷的水泵和风机再 继续运行 30 分钟后, 在蒸发冷进气管的最高位置上的放空阀处放出 空气〔1 分钟左右〕,以便使制冷系统更安全经济地运行。 十一、制冷机的曲轴箱要保持正常的油位,不允许缺油,所加入 的冷冻机油要尽量使用同一品牌同一标号,不要随便将用过的旧油掺 入新油使用,以防对机 器造成磨损。 十二、值班操作人员要根据速冻间和冷藏库的蒸发器的结霜状 况,向领导建议融霜,由领导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来确定融霜时间,冷 藏库一般半年或一年融霜一次,速冻间视霜层厚度和生产状况确定是 否融霜。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9 KB 时间:2025-09-06 价格:¥5.00
包装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使用于制成车间包装机岗位。 二、上岗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上岗和当班饮酒 四、开机前准备 1、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3、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缺油、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 良好, 油位是否适当。 4、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5、及时清理各部位异物,保证物流畅通。 6、检查各处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料、漏灰、漏油、漏风现象,检查门、检查孔是否封严。 7、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和照明设施,是否存在隐患,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确认电路开关位置是否处于备妥状态。 9、检查各翻版阀是否完好,阀门动作是否灵活。 10、与化验室联系,确认包装品种、批号。 11、检查压缩空气是否正常。 12、检查供料装置是否正常,确保供料畅通。 13、检查计量装置,确保计量准确。 14、检查所辖范围内是否有检修作业,设备内部是否有人。 15、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非岗位人员进行操作。 16、岗位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开机 1、确认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经检查,无安全隐患,所开设备内及旁边无人,方可联系开 机。 2、现场开机顺序 水泥袋输送皮带一提升机收尘器一震动筛一提升机一回料绞刀一包装机 六、运行中检查 1、对所辖设备、设施巡检频次不得低于 1 次/小时。 2、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壳体、地脚、机座是否完好。 3、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润滑装置的密封状况,有无漏油现象,有无灰尘进入,油质是否良好,油量是否 适当。 5、检查现场各仪表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正常。 6、检查设备温度、声音、震动情况是否正常,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7、检查各部位物料流动情况,及时处理堵料、冒料,保证畅通安全。 8、检查各部位密封状况,对漏料、漏灰、漏油、漏风及时处理。 9、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或来不及处理,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10、检查收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收尘效率。 11、巡检发现事故隐患,要重点观察,做好跟踪记录并及时报告。 12、设备运转时严禁打开机壳检查运转部件。 13、严禁跨越设备或在机盖、皮带上行走、休息,严禁手摸或用工具捅运转中的设备。 14、严禁在悬挂设备及吊装孔下面或附近停留。 15、运行中的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机,切断电源,挂警示牌方可处理。 16、清理皮带机地面积料时,人必须与皮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同时要有人监护,方可 作业。 17、生产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停机 1、与各岗位联系,确认物料输送干净放可停机。 2、停机顺序与开机顺序相反。 3、停机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 4、处理下料阀堵塞、卡物时,要将包装机下电,禁止用手抠。 5、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紧急停机。 6、检查带电设备、进入设备内部、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将设备本身和上道工序设备 下电,机旁开关打到“0”位,并挂警示牌。 7、高空作业或进入料仓内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设监护人。 8、设备检修按《检修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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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车辆 1.1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1.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3 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1.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1.5 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1.6 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 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2.起步 2.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2 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2.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2.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 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2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 空有无障 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 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4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 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3.5 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3.6 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3.7 载物行驶在超过 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 得使用制动器。 3.8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 3.9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 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 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3.10 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 者驾驶时经 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3.11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4 装卸 4.1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 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 定。 4.2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4.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4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 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4.5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 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 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 货叉。 4.6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4.7 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4.8 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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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4 KB 时间:2025-09-06 价格:¥5.00
布草平烫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工作 1、清洁平烫机及地面。 2、打开电源,蒸气阀,打开旁路阀把积水排清后关闭旁路阀,并打开机器开关。 3、用蜡布上蜡。 4、启动平烫机,调节滚筒最慢速度,通过传送带把蜡布带入机内,观察机器运行是否正 常。 5、上蜡后要用报损床单先烫 1—2 次,去除多余蜡粉。 6、操作人员洗净双手。 (二)分检布草 1、准备干净布草车,把洗好的床单、枕套、台布、口布逐张拉出并分别放在布草车内。 2、分检布草时,注意布草不能掉在地上。 3、将洗不干净的挑出交回重洗。 (三)平烫床单、台布 1、由一位烫单员把分检好的床单、台布逐一拉出,两手抓起同一方向两角递给两位烫单 员。 2、两位烫单员同时接住床单同一方向两角拉紧,对准平烫机中线同时放在传送带入口。 3、两人一起动作协调地一只手接住另外一张单(为烫下一张单做准备)另一只手把烫的 床单一起撑直至烫完,再重复烫床单的程序。 4、发现需要重洗或报损的床单立即通知折叠人员,并在床单后面折起一角以示重洗或报 损。 (四)折叠床单、台布 1、两位折叠工协调节调地接住经滚筒压烫后传出的床单,两角横对折,使边角对齐,连 折两次,然后竖对折递给折叠台的折叠员,由他竖着对折两次,边角要对称均匀。 2、把折叠好的床单整齐摆放到布草架上。 3、及时反馈信息给烫单人员,包括平烫质量、干湿程度。 4、拣出烫单员报出的重洗或报损床单。 (五)平烫枕套 1、双手拉直枕套尾部,放在传送带入口,然后迅速拉紧头部,顺布纹平烫。 2、发现破损的枕套,则横着烫,以表示该枕套需报损。 3、发现有污渍需重洗,折起角烫以示重洗。 (六)收叠枕套 1、把烫好的枕套,两个重叠按十字折法对边对角折叠整齐。 2、有污渍的做重洗处理,破损的做报损处理。 3、把折叠好的枕套,整齐摆放到布草架上。 (七)平烫口布 1、双手把口布拉紧,放在传送带入口。 2、用双手抚平口布两边,使口布不卷边。 3、发现口布破损,将口布折角烫,以示报损。 4、发现有污渍的拣出重洗。 (八)收叠口布 1、边检边叠整齐。 2、发现破损口布作报损处理。 3、发现有污渍作重洗处理。 (九)毛巾折叠 1、把洗好烘干的毛巾分类放在叠巾地胶上。 2、边检边叠整齐。 3、发现抽纱毛巾,即用剪刀修整齐。 4、有污渍毛巾作重洗处理。 5、毛巾折叠完毕,把报损的毛巾放入仓库作报损处理。 (十)毛巾折叠标准 1、浴巾、面巾正面朝下平铺,左右两边往里折 1/3,接着把上下两边对折,形成长方形。 要求:边角对齐、酒店标志在长方形中,且正面朝上。 2、地巾正面朝下平铺,左右两边往里折 1/3,然后把整条地巾翻过来。要 求:边角对齐, 酒店标志正面朝上且在长方形正中。 3、方巾正面朝上平铺,整齐重叠。要求:酒店标志正面朝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折边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在试车和操作前应熟悉本机器的主要结构、性能和使 用。 1、滑块下限调整:由于折弯板料厚度和弯曲角度及形状的不同, 滑块下限位置应作调整,滑块下限位置应作相应调整,滑块下限位置 由按钮通过电动机进行调整。〔指针转一圈为 1mm)。 2、板料折弯压力参数选用表:按板料厚度选用下模 V 型槽的开口 尺寸,按表可查取折弯压力。 3、电气按钮站:有电源拉通、起动、停止、同步油缸充液、滑 块下限调整、滑块单次行程和滑块点动行程等按钮。 4、滑块上限调整:调整行程开关触头,可改变滑块上限停止位置, 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以提高生产效率。 5、模具:由于折弯板材厚度及形状的不同,应选用适当的下模 的 V 型槽开口尺寸。 6、挡料调节手轮:挡料机构是折弯板料的便于定位用。操作时 调节方便。 7、脚踏开关:使滑块作微动或往复行程,操作轻便。 8、为了保证能获得较好的工作折弯精度。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板料必须平整; 2、折弯板料应放在机器的中间; 3、正确的选用下模 V 型槽,开口尺寸应大于 8 倍的板料厚度; 4、选用和调整机器的压力与工作所需折弯压力基本相近。 本机器调整方法:对折弯工作的精度要求较高时,将溢流阀降低 到工件所需压力。 5、本机器采用同步平衡机构。对同步缸充油、排气是提高折弯 工作精度的 有效措施。其步骤:先将充油开关打开,然后将放气开 关打开,将选择开关扳至 “充油”位置,按“充油”按钮,对同步缸充油排气,待气排完后, 在充油状态下关闭放气开关,充油结束后,记住将充油开关关闭。 同步缸充油排气应在:①每次开始之间;②在连续运行中,如果 发现滑块行 程数减慢的情况进行。以提高工作精度和增加滑块行程 次数。 三、同步油缸使用说明 充油压力﹤5Mpa,但新机器或用户换新油封时,滑块速度可能会减慢,这 时油路压力可降低﹤3Mpa,当油封使用成熟时可取﹤5Mpa,以提高同 步性能。 四、滑块上升(回程^ YV3 动作,使系统卸荷。YV1 动作,件号 10 电磁阀换向。YV3 失电, 压力 油通过件号“8”节流阀快速使滑块上升,油缸上腔的油由控制 油打开液压操纵, 单向阀件号“1”流回油箱,另一部分则经电磁阀 件号“10”流回油箱。 五、工作时的动作 开动油泵,控制脚踏开关,YV2 动作,件号“10”电磁阀换向,YV3 失电, 压力油经电磁阀件号“10”分别进入差动油缸和柱塞油缸,滑块下降, 差动油缸 下腔油液经节流阀件号“8”流回油箱。滑块下降速度由节 流阀调节之。由于节 流阀的作用,节流前压力升高,控制油打开液 压操纵单向阀滑块在下降时有部分 油液经液压操纵单向阀流入油 箱,使系统处于卸荷状态,当滑块下端刀具与工件 接触时,滑块速 度趋于停止,节流阀前未造成压力,即控制油路无压力。液压操 纵 单向阀关闭,系统处于加载状态。 工作结束后,滑块回程(动作同四). 六、停机 滑块在下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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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 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 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 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 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 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 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 2 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 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 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 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 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 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 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 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fa 公斤力”估计,其中 d 为钢 绳直径,fa 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 fa a 0º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小于 250 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 3 个,其间距不小 于绳径的 6 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 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 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 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 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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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振动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振动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使用前必须检查旋转方向与标记方向一致,连接各部是否紧 固,减振装置是否良好,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2 电源动力线通过道路时,应架空或置于地槽内,槽上须加设 盖板保护。 2.3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电动机开关, 胶皮软管与电动机的连接要牢固。胶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 500cm,以 免折断,并不得用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器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 中。拉管时不得用力过猛,如发 现脱管,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 源进行检查。 2.4 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或干硬的 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查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2.5 雨天操作振捣器的电动机应有防雨装置,使用时应注意棒壳 与软管接头必须密封,以免水泥浆侵入。 2.6 应使用移动式电源闸箱,箱内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箱距实 际操作地点 最远不得超过 30m,闸箱必须有专人看管,并集中精神注 意指挥信号,准确及时 送电或断电。 2.7 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钢筋混凝土结构物时,应注意勿使钢筋 夹住振捣棒,以免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 2.8 振捣器每次振动时间可根据混凝土的塌落度决定,塌落度愈 小振动时间愈长。 2.9 工作时振捣棒不能插入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 1/3〜1/4 为 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振捣棒会被夹住而不易拨出。 2.10 混凝土不宜长时间的振捣,否则会使下层的石子与水泥砂 浆离析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2.11 冬期施工,如因润滑油凝结而不易启动时可用炭火缓烤振 捣棒,但不能用烈火烧或开水烫。 2.12 用绳平拉板式振捣器时,拉绳必须套橡胶管保证绝缘和干 燥,两人密切配合,移动转向时应蹬平两端,不应蹬在电动机上。 2.13 搬移平板式振捣器,必须从两边抬运,并注意障碍物,以 防绊倒。 2.14 振捣器与平板之间的螺丝要经常紧固,引入振捣器的动力 线应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安在手柄上,以便及时启闭。 2.15 操作中移动振捣器应使电源导线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拉力, 不能拉得过紧,以免线头拉断。 2.16 振捣器外表要保持清洁,粘结在电动机壳上的水泥浆应及 时清除以免影响电动机散热效果。 2.17 操作振捣器,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 25℃,必要时应使机降 温,电动机在运转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排除。 2.18 当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个附着式振捣器振捣时,各振 捣器的频率必须一致,以免产生互相干扰的现象。 2.19 带有缓冲簧的平板式振捣器,弹簧要有良好的弹性,防止 在振捣时振坏电动机壳体。 2.20 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各连接头不得有水 泥浆粘往,以免螺纹粘附水泥浆而影响连接,振捣器清理后应放在干 燥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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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械加工用设备(包括车、铣、磨、创、钻、甜、砂轮、 焊接、 线切割、喷焊、电阻炉、数控车、数控铣、压缩机)的有关安全、技 术操作。 2 通用操作规程 2.1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期 满经 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设备。 2.2 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时,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基本结构及传动、润滑部位, 严 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2.3 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无袖、短袖、短裤、 凉鞋,女工长发必须盘于工作帽内,不得外漏。在从事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2.4 从事旋转机床操作时,严禁手套,不准使用棉纱、抹布、手等擦拭正在 旋转 的工件及刀具。 2.5 设备操作前,应做好如下检查方可操作,如遇以下情况应先排除后操作: 2.5.1 电气电缆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可靠。 2.5.2 各传动、转动、润滑部分是否良好。 2.5.3 各种操作手柄是否位置正确,操作灵活。 2.6 设备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7,检修机床时,必须拉下总开关,并悬挂“禁 止 合闸”标示牌。 2.7 工作完毕下班时,必须拉下总开关^数车可根据情况决定〉。 2.8 工作区域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工器具定置放在规定区域内,工件严禁 堆放 过高,应过目知数。 2.9 机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请维修人员排除,维修时,操作人员应 协 助维修工作。 3 线切割岗位操作规程: 3.1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1 机床在使用前首先对各注池部位进行润滑,并检查钼丝的松紧程度, 使之 达到正常工作要求。 3.1.2 读入代码文件:机床在使用时,首先将存有代码文件的数据盘插入驱 动器, 按〈读盘〉钮,选择 130 代码,当屏幕出现该数据上全部 130 代码文 件后,将箭 头光标移至要选择的文件名上,按鼠标器命令键,该文件名变黄 色,然后按参数 窗口左上角〈撤銷〉钮,系统读入该文件,并在屏幕上显示 其图形。 3.1.2 模拟校验:按〈模拟〉或“D”键,系统以插补方式快速绘出加工轨迹, 以此验证代码的正确性。 3.1.3 机床功能检查 a)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电机状态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home 键),使得 该 指示标志呈红色‘ON’。检查机床手柄,各相电机应处于锁定状态,用光 标再点 该标志,恢复为‘OFF’,电机均应失电。 b)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高频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pgup 键 ) , 使 得 该 指 示 标志呈红色‘ON’,屏幕间隙电压波形指示应为满幅等幅波(若不满 幅,应调整间隙电压取样部分的有关参数,该参数出厂时己设定,用户不应 随意 调整)。机床工件、钼丝相碰时应出现火花,同时电压波形出现波谷, 表示高频 控制部分正常。 C)关闭高频‘OFF’开启电机‘ON’,再按“模拟”钮,机床应空走,以次 检验机床有否失步及控制精度等情况。 3.2 开机加工 3.2.1 本系统的主要调整部分为屏幕上的跟踪调节器,该表两侧有两个按钮, ‘ + ’表示跟踪加强,‘一’表示跟踪减弱。在正式切割前,应将表移至中 间偏 右位置。机床、工件准备就绪后,按“加工”或“w”(若需要计算加 工工时,应 首先将计时牌清零,用光标点取计时牌或按‘F9’键),即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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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车间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前准备 1.1 电焊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2 所有交、直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接地、 接零电 阻值应小于 10 欧姆。 1.3 多台电焊机的接地、接零线不得串接入接地体,每台焊机应 设独立的接 地、接零线,其接点应用螺丝压紧。 1.4 每台电焊机须设专用断路开关,并有与电焊机相匹配的电流 保护装置。 一次线与电源接点不宜用插銷连接,其长度不得大于5m, 且须双层绝缘。 1.5 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 点处用绝缘 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 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 构或其它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6 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 缘带包裹严 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1.7 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措施,戴好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穿戴防护 工作服、防 护手套和绝缘鞋。 1.8 电焊机应放置在千燥和通风的地方(水冷式除外),露天使用 时其下方应 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上方应防雨雪或搭设防雨棚。 2 焊接过程中 2.1 焊接带压力、带电及盛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 管道,以及 施焊点周围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时,应在采取必须的 安全措施下方可施焊。 2.2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必须经 过严格的置 换、清洗、吹扫,必要时要进行检测知施焊过程中的随 时监测,确认无危险时方 可施焊;并注意通风换气,严禁向容器和 管道内直接输氧气。 2.3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 室外焊接作 业。雨、雪后应先清除操作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2.4 焊接操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不小于 10 米的距离,必 要时应设围档。 2.5 在狭小空间、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 须穿绝缘鞋, 脚下垫有橡胶板和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 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 有一临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 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立即切断电 源进行抢救。 2.6 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 以防触电。 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更换焊条一定要戴防护手 套,不要赤手操作。 2.7 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甜不得夹在膝下去搬被焊工件 或焊接电缆 挂在腊颈上。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 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 伤面部。 3 焊接完毕 3.1 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切断电源。 3.2 清理现场卫生,各种工具复位。 3.3 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3.3.1 改变焊机接头时; 3.3.2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3.3 更换保险装置时; 3.3.4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3.3.5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3.3.6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工作现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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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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氩弧焊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 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遵守电焊作业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2 应检查并确认电源、电压符合要求,接地装置安全可靠。检 查焊枪是否正常,地线是否可靠。 3 检查高频引弧系统、焊接系统是否正常,导线、电缆接头是 否可靠,对于自动丝极氩弧焊,还要检查调整机构、送丝机构是否 完好。 4 应检查并确认气管、水管不受外压和无外漏。 5 应根据材质的性能、尺寸、形状先确定极性,再确定电压、 电流和氩气的流量。 6 安装的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进行 试验并确认无 障碍和漏气。 7 循环水冷却式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冷却水的流量应正 常,不得断水 施焊。 8 高频引弧的焊机,其高频防护装置应良好,亦可通过降低频 率进行防护;不得发生短路,振荡器电源线路中的联锁开关严禁分 接。 9 在电弧附近不准赤身和裸暴其它部位,不准在电弧附近吸 烟、进食,以免臭氧、烟尘吸入体内。 10 磨钍钨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并遵守砂轮机操作规程。 最好选用铈钨极(放射量小些〉。 11 钨极粗细应根据焊接厚度确定,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 源。磨削钨极 端头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 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 钨极不得随身携带。 12 焊机作业附近不宜装置有震动的其他机械设备,不得放置 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13 操作工应随时佩戴静电防尘口罩。操作时尽量减少高频电 作用时间。连续工作不得超 14 在容器内部进行氩弧焊时,应戴专用面罩,以减少吸入有 害烟气。容器外应设人监护和配合。 15 氩气瓶与焊接地点不应靠得太近,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 得倒放。氩气瓶不许撞砸,立放必须有支架,并远离明火 3 米以上。 16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 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17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 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8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焊 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9 焊接铜、铝、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 戴防护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20 磨削钨极操作者应戴防毒面罩,钍钨棒的打磨应设有抽风 装置,贮存时宜放在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起时, 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 而致伤人。 21 氩弧焊工作场地必须空气流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 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停止工作。 22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消耗和气源。将焊接设备收起 放置指定位置; 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交回焊接工具等, 方可离开工作现场,焊接人 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 外露的皮肤。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3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