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执行的精神;同时为了每个员工自己良好的职业健康、优美 的生存环境、安全的经济发展,更加模范地执行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延伸演绎的各 级、各类规章制度的要求;全体员工一定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违章即违法” 的 认真负责地安全文明生产理念,结合公司部门设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司各级安全责 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公 司“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提升安全、环境意识;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 续发展,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 对安全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各副总经理、总监是负责各个分管部门的安全 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工段长)是本部门、工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工段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 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各级安全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4.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 本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 决定和指示。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4.1.3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6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7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 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10 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 4.2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4.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 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好多样性的安全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2.2 负责对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把安全生产列入党 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公 司安全动态,并提出改造意见。 4.2.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抓好班组建设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国家 法规的尊严和员工合法权利,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入工 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4.2.4 发挥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 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5 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 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4.2.6 负责所管辖部门人员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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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 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术语、定义 3.1 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3.2 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 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 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4.2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4.2.1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2.2 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 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4.2.3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2.4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4.2.5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 停产撤人的命令。 5 管理内容 5.1 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5.1.1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9 时—17 时、17 时 —24 时、次日 0 时—9 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5.1.2 正常情况下领导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 8 小时。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 换休。 5.2 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2.1 行政部负责每月 20 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 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生 产管理部备案。 5.2.2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2.3 行政部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 置的有关事项。 5.2.4 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2.5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行政 部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通报变动信息。 5.2.6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 考核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 300 元。 5.3.1 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5.3.2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5.3.3 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5.3.4 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5.3.5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5.4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 事故扩大的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5.5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第 5 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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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司机安全职责 1、负责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行车、简易维护、一般性检验、常见故障 的判断和排除以及车辆的清洁、保养。 2、出车前应随身携带符合所驾驶车型的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 证等有效证明驾驶员资格的证件,同时检查车辆行驶运营中的需随车携 带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钻研技术,全面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努力提高专业 技术 水平,严格执行技术管理,行车途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技术状况, 随时发 现和排除车辆故障,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4、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 辆,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不开疲劳车、不超员、超 速,确保行 车安全。 5、坚持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客运服务质 量标 准”,正点运行,礼貌待客,要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服务 设施齐 全、有效,杜绝甩客、倒卖旅客、粗暴待客等损坏企业信誉的行为。 6、负责车辆运行过程中旅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认真查堵“三 品” 上车,正确处置遭遇火灾、抢劫、爆炸、事故等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 抢救突患严重急症的旅客或伤员,持续提高企业的营运信誉。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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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1-A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 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 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 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 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 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 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 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 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 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 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 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 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安规定考试 85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 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 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 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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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3-A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 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 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 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 安全培训教育。 4.2 综合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 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日常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包括:化学 品仓管工、机械设备操作工、化学品使用人员、电工等);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培训 教育档案。 4.4 综合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 教育,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6 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7 安全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5 工作程序 5.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1.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 32 小时;每年再培训 12 学时)。 5.1.2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发生改变时,综合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安排其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5.1.3 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综合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 2 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 5.1.4 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 后,综合部报主要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 5.1.5 综合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育授课。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5.1.5.2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 5.1.5.3 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 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5.1.5.5 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 5.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2.1 综合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部编制新的安全 操作规程,并对生产部相关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经综合部、安全主任和生产部安全 管理人员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3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4 危险岗位(机械操作工等)应经本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5 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 12 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 24 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5.3.1.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5.3.1.2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 4 学时。 5.3.1.3 安全主任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 的制作。 5.3.1.4 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审核。 5.3.1.5“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B.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 动纪律管理规定。 D.本公司的危险源及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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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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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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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7-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提高供应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 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设备设施质量、运输安全,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管 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业务部主管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 2.2 仓储部主管协助业务部主管作好供应商的表现评估。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及选用 3.1.1 业务部根据工厂需要的产品及设备、设施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供应商。 3.1.2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6)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等 3.1.3 由业务部主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1.4 本厂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等方 面选用供应商。 3.2 供应商的要求 3.2.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设备、设施。 3.2.2 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物上的安全标签 应完整、清晰。 2 3.2.3 由供应商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有资质的车辆运输。 3.2.4 在本厂厂区内装卸物料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5 对产品负有售后服务的责任。 3.3 供应商的评价 3.3.1 每年应由业务部组织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填写“供应商资格评估 表”。 3.3.2 将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一份送交供应商、一份由业务部汇入供应商档案,作为 是否续用的依据。 3.3.3 安全办公室每半年识别一次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如果有新的供应商,应在选 用之前进行识别。 3.3.4 业务部根据需要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并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 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 3.6 供应商档案管理 3.6.1 由业务部建立供应商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供应商名录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 4)产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施)质量定期检查记录 5)与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有安全管理条款) 6)供应商资格评估表 7)其他资料 3.6.2 供应商档案应定期更新,将新的供应商纳入管理,不合格供应商资料及时从 供应商档案中清除。 4 记录 4.1 供应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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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 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 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 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作 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 业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 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 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2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 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 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 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 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 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 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 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 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 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 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报、 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 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对 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 政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3.3.9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 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3.4 作业场所管理 3.4.1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识出本本 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职业有害因素岗位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焊锡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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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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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目录 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2.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5 3.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 4.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7 5.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9 6.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 7. 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11 8.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2 9.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13 10.油漆作业防护管理制度……………………………………………………14 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5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16 1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与管理制度……………………………………17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 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配备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组织制订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 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 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副总经理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各部门 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 害防治知识。 3.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 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班组、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 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 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安全环境科职责 1.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 报告领导小组。 四.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法规标准、规 章制度。 2.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领导小组研 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班组长职责 1.协助安全环境科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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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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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证设备长周期运行,贯彻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不断提高 设备管理水平,狠抓责任制、包机制,不断提高设备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三、总则 1、检查人员按照计划时间和路线进行设备检查,是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 隐患、防止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和保证。 2、检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检查,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3、检查人员随身带好“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防滑手套),执行“五字检 查法”(听、看、摸、查、闻),认真执行“十字维护作业法”(清洁、润滑、紧固、 调整、防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设备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六应、六到、三比较",即:应走到的地点脚到 不遗漏;应触摸的检查点手到摸准;应看到的情况眼到看明白;应听声响的地方耳到 听清;应嗅气味的区域鼻到嗅准;应分析的情况脑到勤分析。实际状况与标准比较; 同类型设备之间互相比较;本次检查情况与上次检查情况比较。 5、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苗头及不正常状态,检查人员、维修人员以及操作 人员应查找原因,尽早消除。重大隐患而暂时又未危及安全生产时,,应加强监视,分 析原因,及时研究消除缺陷的对策。若缺陷严重,而又危及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 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检查人员除检查规定项目外,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资格证、运行记录等进 行检查。 7、定期抽查操作人员的记录及现场情况,对执行制度好的个人或班组给予表扬或 奖励,执行不好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8、检查设备安装拆装作业过程中的工艺过程、违规违纪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纠 正。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安全教育或处罚。 四、操作人员检查要求和内容 1、实行包机责任制。加强学习,做一个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 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按相关制度进行巡查和保养。 3、设备启动前查看设备是否具备启动条件,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设备启动前一定 要先试车。 4、设备启动后及运行过程要监视设备运行状况,监视响声、振动等情况,发现异 常要立即进行处理或通知维修人员来处理。对于明显能发现的问题而不报修的,无论 造成事故与否都将追究责任。 5、坚守岗位,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若发现润滑欠佳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 乳化时,应立即换油。 7、保持本岗位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每班应打扫一次。 8、积极支持维修工的工作,及时向维修工反映设备运行情况。 五、机修人员检查要求和内容 1、实行包机责任制。包机人员应对包机设备重点保养和维护,因维护保养不到位 而造成设备故障影响生产,包机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机修人员严格按制度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 态。按巡检报表按时巡检,并将巡检及处理结果记录在报表和维修日记上;维修人员 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运转情况、备品备件情况及设备隐患情况等了如指掌,每天至少巡 检两次并向上级汇报;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运转情况、备品备件情况及设备隐患情况等 更加清楚,每周至少一次对所辖设备进行专业诊断(尤其是事故频繁的部位或部件), 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对设备隐患及事故要有预见性并采取预防措施,每周一 以书面形式向分公司、区域项目部负责人汇报。 3、维修人员每天不定时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包括温度、响声、振动等,主动向操 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4、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5、检查轴承及有关部位温度、润滑、振动情况,所有加注润滑脂部位由包机人员 负责,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都应注意监视润滑油油位情况,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 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 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 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 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 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 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 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 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 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 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 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 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 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 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 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 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 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 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 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 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 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 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 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 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 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 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 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 (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 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 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 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 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 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 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 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 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 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 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 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 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 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 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 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 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 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 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 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 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 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 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 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 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 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 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 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 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 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7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 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我公司所属使用单位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 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 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 品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 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 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 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 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 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5.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 凡因生产需要所购买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书,经营销售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入厂的危险化学品均 须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2. 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 安全数据需包括 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 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 1. 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供货商及运送车辆、押运人员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运输需有 资质,押运人员经培训合格有上岗证。 2. 化学性质相抵制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同一辆车上混合运输 3.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仓库管理人员对装卸区进行标识,确保厂区其它员工不进入装 卸区,并检查装卸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监督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按正确的方 式轻装轻卸,严禁拖、拉、抛、滚。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存储、发放, 1. 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 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2. 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 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并定期检测 3. 。 4. 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 做好记录。 5.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 仓库负责人上报,经厂区安保主任批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 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6. 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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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3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突发事件及处置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及人员中毒应急处理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事故类型 危化品泄漏 班长 发现异常 发现本装置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立即汇报班长。 发现泄漏第一人 现场确认 报告 确认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后,向中控室及车间调度报 告。 班长、发现泄漏第一人 1、安排人员迅速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装置发生危化品泄漏。 班长 2、安排2名值班人员赶赴中控室,协助工艺人员处理事故。 班长 紧 急 处 置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1、工艺设备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组织班组人员 迅速撤离危险场所。 2、仪表设备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立即组织 人员处理。 班长、班组技术员 1、迅速通知车间领导。 调度 报警 2、向厂应急响应中心报告车间应急情况。 车间主任 应急程序 启动 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处理。 调度 人员抢救 戴空气呼吸器转移中毒人员,并施行急救(专业人员未接替 前决不放弃)。 班长指定的人员 泄 露 危 及 本装置 组织班组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班长、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疏散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泄 露 危 及 其它装置 组织车间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车间领导 安全管理人员 各班组班长 1、沙袋封堵外排沟。 2、采用中和手段处理泄漏物。 3、用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泄漏物。用回收泵将积聚在低洼处 的泄漏物抽至就近的污水井,使其进入污水池。 泄漏物 封堵回收 4、启污水泵将进入污水池的泄漏物倒往回收罐。 车间应急人员 工艺环保人员 警戒 根据泄漏情况,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线。 车间应急人员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力量。 车间应急人员 事故控制 事故继续扩大时,通知工艺车间做好停车应急处理。 车间应急人员 带压堵漏 具备堵漏条件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带压堵漏。 车间领导 注 意 1、 进入可能中毒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其它附近区域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接触 有毒介质的关阀人员、回收人员和堵漏人员须穿防护服。 2、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泄漏地点、泄漏介质、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有无火情。 5、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泄漏,现场处理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火灾应急处理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事故类型 火灾 班长 发现火情(烟雾报警器报警),立即通知仪表人员。 发现火情第一人 赶赴火灾现场,并向班长、车间调度报告。 接警第一人 报警 向厂应急响应中心及车间领导报告。 车间调度 1、通知班组其他人员增援。 班长 2、通知消防队准备干冰、干粉灭火剂。(若险情发生在控 制室、机房)。 车间调度 应急程序 启动 3、协助工艺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运行技术员 着火源确认 1、迅速确认着火源。 接警第一人、班长 1、电缆着火先切断电源,再采用干粉或干冰灭火 器灭火。 接警第一人、班长 带 电 情 况 2、仪表设备着火,采用干冰灭火器。 接警第一人、班长 灭火 应急 处置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其 它 采取相应有效的灭火措施。 接警第一人、班长 人员疏散 1、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含施工人员)撤离。 车间应急人员 1、沙袋封堵外排沟。 车间应急人员 2、灭火污染物封堵,避免进入雨排。 3、用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污染物。 污 染 物 封 堵 回 收 4、启污水泵将灭火污染物排至污水井池。 车间应急人员 工艺环保人员 1、检查确认火灾彻底扑灭后,将废弃灭火器回收。 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器材 处置 2、现场的干粉清理回收。 车间应急人员 警戒 根据火灾情况,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线。 车间应急人员、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 车间应急人员 事故控制 火灾无法控制时,通知工艺车间做好停车应急处理。同时, 交由消防队进行处置。 车间应急人员 通风处理 对控制室、机房火灾扑灭后,对控制室、机房进行通风处理, 同时要注意检查,防止复燃发生。组织仪表修人员进入现场 进行仪表抢修恢复工作。 车间领导 注 意 1、发生火灾可能造成停车事故,进入可能中毒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其它附近 区域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2、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地点、着火介质、火势、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单位、姓名、联 系方式。 3、使用干冰灭火器进行灭火时,必须手持木柄或把手,防止冻伤。 4、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5、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6、控制室、机房发生的火灾扑灭后,先对控制室、机房进行通风处理,然后进行仪表抢 修工作,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4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5.00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 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 事故隐患分类 5.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排查方法 5.2.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 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 留死角。 5.2.3 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 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 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 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 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 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 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 检查等。 5.3.1 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 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 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 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 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 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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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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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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