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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 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建 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 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2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按排查级别进行排查 编制安全检查表 实施隐患排查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书 隐患整改监督跟踪 验收 隐患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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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 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 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 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 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 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 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 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 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 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 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 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 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 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 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 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 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 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 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 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 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2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10-隐患排查计划

有限公司隐患排查计划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 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安全隐患排查计划,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 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第 16 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1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3 实施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4 排查类型及排查内容 4.1 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作业活动; 设备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4.2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 排查时间安排 公司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业或专项、季节、 节假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如下: 日常隐患排查周期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和各车间实际情况确定;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 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 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 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6 排查人员及组织级别 公司“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公示、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成员具体进行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等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部门级、车间级,按照专业类别及职责划分;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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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方案(1)

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隐患排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规程、做好安全工作的重 要手段之一,公司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 度化、经常化。所以为确保我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 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 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内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 追究制,展开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为我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部门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转型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 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内部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 公司内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 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限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 发生。 三、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肖非 副组长:石英甫 组 员:殷淑新、严隆盛、侯俊、王青丽、陈冬梅、赵玉建、杨树程、曹广 兴。 四、检查范围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电源、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 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员工队伍值班安排落实情况,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 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五、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科室及相关人员除了按照检查表检查 外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科学 统计分析,分类汇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为节假日检查有效开展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科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 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科部室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迅速 作出工作部署,对节日期间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 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科室一定 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 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部室及相关人员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 整改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跟踪整改情况。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室要密切配合、工 作联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伊宁县泰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 二○一五年十月一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6.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计划表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计划 为保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督促安 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深化,在生产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具有可考性和实用性,根据公司生 产特点,制定全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一、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工艺、设备、安 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 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并做好记录。 二、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安 环部门每季度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三、专业性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 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 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 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 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四、检查计划表 检查 类别 检查级别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负责人 备注 日 常 检 查 部门检查 每日上、下班 详见部门日常检 查表内容 生产、仓库部门 主管 公司级 每季度末 总经理及相关 技术人员 综 合 性 检 查 部门级 每月度末 详见综合性检查 表 各部门主管 春季 每年 3—5 月 各部门主管 夏季 每年 6—8 月 各部门主管 秋季 每年 9—11 月 各部门主管 季 节 性 检 查 冬季 每年 12—2 月 详见季节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专业性检查 每年 6 月、12 月 详见专业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及相关技术人 员 专 项 检 查 节假前检查 每个重大节日前 详见节日前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编制: 批准: 日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1啤酒行业

河南省啤酒酿造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9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3 涉氨制冷企业

Ⅰ级要素 Ⅱ级要素 Ⅲ级要素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建设资质 建设资质 冷库应由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具备商务粮行业、轻纺行业和 农林行业冷冻冷藏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或由以上资质单位对其原设计图纸进行了复核认证,或由以 上资质单位进行了改造设计。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建设资质 建设资质 制冷系统由质监部门颁发的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 位进行设计。或由以上资质单位对其原设计图纸进行了复核 认证,或由以上资质单位进行了改造设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 程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证件 负责制冷运行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由安监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 调设备运行操作证。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 程 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件 负责制冷运行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由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处置预案中必须包含液 氨泄露专项处置预案和火灾专项处置预案。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蔬菜花卉水果等冷藏加工企业必须制定液氨泄露现场处置方 案和火灾专项处置方案。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 涉氨制冷企业涉氨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演练 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液氨泄露的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 次火灾的应急预案演练。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物资 液氨设计储量不足10吨时应为员工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 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 全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备 2 套,其他 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物资 液氨设计储量不足10吨时至少配备 1 套隔离式防护服、过 滤式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 全防护眼镜。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容器 使用登记 储氨罐、低压循环桶、集油器、氨油分离器、排液桶、中间 冷却器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容器 检测检验 储氨罐、低压循环桶、集油器、氨油分离器、排液桶、中间 冷却器应取得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应取得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检测检验 压力管道应取得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管道布局 液氨管线不应经过办公室、休息室和宿舍等建筑物室内。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管道标识 管道表面应粘贴箭头标识管道内部氨的流动方向,并粘贴管 道内流动的物质名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2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8 水泥生产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9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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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机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 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旅客 运输 在乘机手续柜台、安检口及售票场所公布行业主 管部门有关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及危险物品的规 定。 查看 现场 机场供电应引入两路独立可靠的外电源。机场供 电应按一级负荷进行设计。 查看 现场 机场的两个独立外电源应同时工作,互为备用, 自动投入。每一路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在另一电源 中断时保证机场主要负荷的完好运行。 查看 现场 支线机场至少应由当地供电网络引进一路电源, 并按照机场的一级负荷容量配备备用机组。 查看 现场 进网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做 到持证上岗。 查看 记录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应按要求定期进行实验。 查看 记录 2 机场 供电 场内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并合 格。 查看 记录 3 消防 管理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 保完好有效。 查看 记录 旅客乘机应当通过安全检查通道进入指定的候机 和登机区域,并出示下列证件以备检查:a.有效乘 机身份证件。b.由承运人签发的印有旅客信息的登 机凭证,登机凭证上无旅客信息的应当持有客票。 查看 现场 4 航空 安保 对出港旅客及其手提行李的安全检查应当使用金 属武器探测门、X 射线安全检查仪和手持金属探测 器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检查和爆炸物探测 设备。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 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为查明旅客身上引起安检设备报警的不明物体, 以及为识别安全检查仪器在检查手提行李时发现 的可疑物品,应当实施手工人身检查及开箱(包) 检查。 查看 现场 航空运输的货物在装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或者 采取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安全保卫控制措施。 查看 现场 机场控制区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 查看 现场 直接通往机坪的控制区道口,应当安装安检设备 和防冲撞设施。 查看 现场 工作人员进出控制区应当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件,经过核对及安全检查,方能出入指定的控制 区域。 查看 现场 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应当停车接受通道口值守人 员对车辆、驾驶员、搭乘人员和车辆证件及所载 物品的检查。 查看 现场 运输餐食、供应品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全程 加封,并有专人押运。 查看 现场 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机场候机楼等公共区域巡 逻制度,并组织实施,巡逻记录完整。 查看 现场 查看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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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6.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计划表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计划 为保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有效实施,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督促安 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深化,在生产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具有可考性和实用性,根据公司生 产特点,制定全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一、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部门主管和工艺、设备、安 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 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并做好记录。 二、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安 环部门每季度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三、专业性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 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 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 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 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四、检查计划表 检查 类别 检查级别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负责人 备注 日 常 检 查 部门检查 每日上、下班 详见部门日常检 查表内容 生产、仓库部门 主管 公司级 每季度末 总经理及相关 技术人员 综 合 性 检 查 部门级 每月度末 详见综合性检查 表 各部门主管 春季 每年 3—5 月 各部门主管 夏季 每年 6—8 月 各部门主管 秋季 每年 9—11 月 各部门主管 季 节 性 检 查 冬季 每年 12—2 月 详见季节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专业性检查 每年 6 月、12 月 详见专业性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及相关技术人 员 专 项 检 查 节假前检查 每个重大节日前 详见节日前检查 表内容 各部门主管 编制: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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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 煤矿开掘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 同时作业。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认定办法》 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认定办法》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 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煤矿安全规程》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煤矿安全规程》 日常教育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 学习。 《煤矿安全规程》 “四新” 教育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 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培训内容 日常教育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 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 录档案 建立健全 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责任落实 情况 从业人员 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三超生产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劳动防护 用品管理 档案台帐 防护用品 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 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煤矿安全规程》 除尘 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巷道顶帮。 《煤矿安全规程》 照明 装岩(煤)机上必须有照明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耙装机 特殊要求 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煤矿安全规程》 照明 耙装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煤矿安全规程》 刹车装置 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 防护装置 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 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煤矿安全规程》 甲烷传感 器 耙装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的上方。 《煤矿安全规程》 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 《煤矿安全规程》 装煤 (岩)机 耙装机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稳固要求 及防护设 施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护 1.各种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应安装齐全可靠的防护 装置(罩、网、套、盖、栏、门等)。 2.皮带机、链板运输机应设置紧急拉绳控制的紧急 停机开关,且开关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煤粉制备 系统煤磨 车间粉尘 防爆安全 措施 1.煤磨车间、煤均化库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必须建立动火申请制度,并严格遵守,有相关申请、 批准记录。 照明灯具应满足防火要求。 2.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除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 器。 5.除尘器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除尘器进口必须设有快速切断阀或电动阀。 7.煤磨电除尘器入口处应设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8.电除尘器顶盖上应设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查看 现场 3 煤磨、煤粉 仓防火防 爆设施设 备 1.煤磨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2.煤磨进出口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 3.靠近煤磨入口热风管道和煤磨出口风管上应装防 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4.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5.煤粉仓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煤粉仓上应设置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且 不少于2个。 查看 现场 4 预热器废 气处理系 统一氧化 碳监控报 警装置 废气处理系统中,在电除尘器入口应设检测一氧化碳 的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达1.5%时,自动报警。一氧 化碳含量达2%时,自动切断高压电源。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5 预热器内 清堵作业 预热器内清堵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 作业方案。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 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6 回转窑传 动装置及 应急独立 动力源设 置 回转窑应设辅助传动装置,且需另设应急独立动力 源。 查看 现场 7 入窑作业 1.入窑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作业 方案。 2.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8 警示标志 1. 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区域、岗位,应当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2.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范,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公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 查 方 法 检查依据 处罚 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 全本单位安 全生产责任 制;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十三条 2.《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第五条、第 十条 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全条例》第十七条 2.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六条,第十七条 2.《省道路交通安全条 例》第十七条 3.《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试行)》第六条、第 七条 一 、 安 全 责 任 制 建 立 及 实 施 情 况 3.定期组织 本单位开展 交通安全及 职业技能教 育; 查看 资料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条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全条例》第十七条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二十一条 4.《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第二十五条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 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 管部门依法处理。 4.定期开展 安全例会; 查看 资料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九条 2.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第十二条 5.开展交通 安全隐患排 查 治 理 制 度;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六十四条 2.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第十四条 6.组织制定 并实施本单 位的事故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十六条 2.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第二十一条 1.建立、健 全车辆维护 制度; 查看 资料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 条、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条 2.《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行)》第三十六条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 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管 部门依法处理。 二 、 车 辆 管 理 2.建立、健 全 车 辆 信 息、事故、 违法记录、 检验、报废 及 保 险 档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十六条 1.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法》 第 九 发 现 违 法 问题, 责 令 企 业 限 期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 保机动车第三者责 任强制保险的,处依 照规定投保最低责 任纳的限额应缴保 险费的二倍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序 号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 据 处罚依 据 处罚(强制措施)标准 1 农业 机械 安全 生产 检查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 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 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 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 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 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 记。 现场 检查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21 条第 1 款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50 条第 1 款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 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 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 入使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 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 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 机、联合收割机,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2 农业 机械 安全 生产 检查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 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 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 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 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 请变更登记。 现场 检查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21 条第 2 款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50 条第 1 款 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 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 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 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 机、联合收割机,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3 农业 机械 安全 生产 检查 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 用伪造、变造的拖拉 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 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 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 书和牌照。 现场 检查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51 条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51 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 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 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 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 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 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 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4 农业 机械 安全 生产 检查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 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 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 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 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 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 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并 领取操作证件后方准 驾驶操作。 现场 检查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22 条第 1 款 《农业机 械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第 52 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 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 元以 上 500 元以下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尾矿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尾矿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尾矿库内严禁违章爆破、采石、建筑, 严禁违章尾矿回采、开垦、放牧等,禁 止违章排入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其 他废弃物。 查看现场 周边山体应无异常和急变情况,如山体 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 查看现场 尾矿库应设置值班室、材料库、通讯和 照明设施等。 查看现场 1 库区及周 边环境 库区周边应按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查看现场 初期坝结构、尺寸及坡比应符合设计要 求。初期坝应无塌陷、隆起等不良现象 查阅设计资料, 检查初期坝 2 初期坝 坝下渗水量正常,水质清澈,应无混水 渗出 检查坝体渗水量 和是否浑浊 堆积坡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陡于设计 规定 检查尾矿坝现 场,查阅设计资 料 3 堆积坝 下游坡面应无严重冲沟、裂缝、塌坑、 沼泽化、流土管涌和滑坡等不良现象。 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堆积 坝下游坡面上宜用土石覆盖或用其他方 式植被绿化,坝面复土应完整、植被完 好且无高大树木 检查尾矿坝下游 坡面 坝坡排水沟、的数量、尺寸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并保持完好畅通 查阅设计资料, 查看现场 3 堆积坝 尾矿堆积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的 山坡上设置的截水沟结构尺寸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保持完好畅通 查阅设计资料, 查看现场 应该设计要求堆筑子坝,并做好堆坝记 录 查阅设计资料及 记录,查看现场 4 排矿筑坝 坝上应实行均匀放矿,滩面平整,无扇 形坡、无积水冲坑的现象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现场尾矿工应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 得上岗资格 查证书及其有效 性 排洪设施结构、尺寸应完好,并符合设 计要求 查阅设计资料, 查看现场近期企 业检查记录、 现场正常运行干滩长度及安全超高应保 证在洪水来临并达到最高洪水水位时, 满足设计要求的最小干滩长度和安全超 高 查阅设计资料 (控制运用表中 各标高正常运行 滩长及安全超 高),查看现场、 近期调洪演算书 5 排洪防汛 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 观测标尺,并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 水位 查看现场 6 排渗设施 坝体排渗设施应完好有效,符合设计要 求,坝下渗水应清澈无浑水,有检查记 录和情况分析 查阅设计资料、 查看现场 7 安全监测 设施 尾矿库观察设施应齐全有效,有坝体浸 润线、坝体位移监测记录和情况分析(4 级以上尾矿坝应设置坝体位移和坝体浸 润线观测设施。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应设 置在线监测设施。) 查阅设计资料、 检查尾矿库现 场、查阅监测记 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6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河南省公路路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河南省公路路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 构,配齐专职管理员。 2.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全系统各级干部“一岗双 责,党政同责”制。 3.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 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 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考核奖罚兑现。 5、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6.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处 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 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 报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 1.保证安全管理必要资金, 及时更新改造安全设备。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条 2.用于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 经费投入。 3.用于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经费投入。 二、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投 入 4.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 生产必须的资金。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 项 三、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2.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 责: 一、协助领导或受领导委托 抓好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三条 和 管 理 人 员 作,对直属单位及所属科室 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 责任。 二、认真贯彻国家交通运输 部和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有 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 正在生产过程或治超、巡查、 对危险路段、危险桥路段巡 查监管中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受领导委托主持召开安 委会会议,专项会议,分析 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 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 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四、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 公路路政管理局应急预案, 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安全管 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 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 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 经验。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 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 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七、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 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进行调整处理,落实事故 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 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八、督导局直属各单位认真 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 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 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执法处罚表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执法处罚表 序 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实施 主体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轻微 违法 情节 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较轻微、及时纠正的。 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2 倍的罚款 一般 违法 情节 第二次违法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的,处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 情节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法,拒不改正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10 倍的罚款 1 未 取 得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许 可,擅 自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道路运输条例》第 64 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第 84 条: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 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 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 客运经营的。 河南 省道 路运 输管 理机 构 严重 违法 情节 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形成规模的;暴力抗法、引发群体性 事件等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10 万元的罚款 序 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实施 主体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轻微 违法 情节 客运经营者新增车辆未取得道路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 客运经营在一个月以内的(以行使证登记挂牌起算)。 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2 倍的罚款 一般 违法 情节 行使证登记挂牌起超过 1 个月或一年内第二次从事班车客运 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的,处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 情节 一年内第三次以上(含三次)从事班车客运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10 倍的罚款 2 未 取 得 道 路 班 线 经 营 许 可,擅 自 从 事 班 车 客 运 经 营的 《道路运输条例》第 64 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第 84 条: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 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 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班车客运经营的。 河南 省道 路运 输管 理机 构 严重 违法 情节 长期从事班车客运并形成规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10 万元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1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石油天然气采油(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石油天然气采油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1.防护栏是否完整 查看现场 2.配电箱是否上锁 查看现场 1 抽油机 3.电机罩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接地 查看现场 1.运行的压力设备、管道等设施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 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准确并定期校验 查看现场 2 计量站 2.井口装置及设备设施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 查看现场 1.运行的压力设备、管道等设施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 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准确并定期校验 查看现场 2.设备设施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 查看现场 3.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并且报警仪要灵敏、准确并 定期校验 查看现场 4.站内 4 个螺栓(含)以下的法兰要进行防雷防静电跨 接 查看现场 5.加热炉是否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阀、 压力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设置燃烧器熄火报警装 置。液位计读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查看现 场、查看 检验证书 6.分离器是否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阀、 压力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是否 齐全完好。 查看现场 7.储罐区上空应装设防爆电器设备。架空电力线路不应 通过油罐区上空。在一侧通过时,距防火堤应不小于 1.5 倍杆高的距离。罐区内应清洁,防火堤内无油污和易燃物, 消防公路与防火堤之间不应有影响消防作业的障碍物。储 油罐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沿罐底周边每 30m 至少设置一处。 查看现场 8.泵房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并且报警仪要灵敏、准确 并定期校验。泵房内是否设置有组织的通风。压力表是否在 检验有效期内。泵房内电气设备是否防爆。 查看现 场、查看 检验证书 9.消防人员是否 24h 值班。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管线是否按规定涂色(消防水涂绿色、消防泡沫涂红色)。 消防道路是否保持通畅。 查看现 场、查看 值班记录 3 联合站 10.配电室门是否向外开,是否配有挡鼠板和应急照明灯。 电气设备外壳是否有良好的接地设施。是否有“当心触电” 的安全标志,是否有“运行”、“检修”、“禁止合闸”等闸刀 标牌。电缆沟内是否充砂。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基建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基建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行业领域:1、基建煤矿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1 监测中心站 1.地面中心站必须 24 小时有人值班并填写运行日志, 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审阅。 2.有人员定位系统(未安装的检查劳动组织和入井人员 登记表)。 查看证件 查看运行日 志 查看现场施 工人员是否 超过 30 人 2 井口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 示。 查看现场公 示栏 3 主通风机房 1.安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 2.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有风机运行情况记录薄,并及时填写 查看现场 4 主提升绞车 房 1.主副井绞车房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2.绞车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3.司机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上岗。 4.绞车周围要设有防护栏。 查看现场 5 井下机电设 备硐室 1.变电硐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和栅栏门并上锁。 3.硐室必须配足不少于 0.2m³的沙子(沙箱)防火锹和 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至少四个)。 4.硐室内的电器设备摆放齐全,距硐室墙、电器设备之 间不小于 500mm,电缆吊挂整齐、不拖地。 5.硐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图,设备挂牌管理。 6.硐室内严禁闲人进入和人员停留(除正常检修)。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6 井下水泵房 1.主要泵房至少有 2 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 并应高出泵房 7m 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 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 门。 2.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 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3.水泵、水管、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 常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查看现场 7 井下大巷 1.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 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2.井底车场及附近要有足够的照明。 查看现场 8 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 10m 内的 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2.架棚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3.锚杆巷道: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设顶板离层仪, 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4.各巷道所有电缆、水管、液管等吊挂整齐,避灾路线 指示牌、各种警示、指示牌板等字迹清楚,吊挂齐全。 5.掘进机司机、装岩机、耙岩机、钻车侧卸、水泵、空 压机、绞车等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工作面里外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符合要求。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企业消防监督检查表

企业消防监督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 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 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罚款。 2、应当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在竣工后未依照消防法规定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 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 元以下罚款。 3、应当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投入使 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抽查不合 格,不停止使用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三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款第四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罚款。 一、消 防许 可及 验收 备案 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 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 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五条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款第五项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罚款。 二、消 防安 全管 理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 度 2、是否建立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 3、是否确定承担灭火和 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 不履行消 防安全职 责逾期未 改 查看资 料现场 检查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 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 警告处罚。 4、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 演练 5、消防设施、器材、消 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 织维修保养 6、是否按规定开展防火 检查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按规定建立员工消防 安全培训记录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 并建立巡查记录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建立消防档案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 否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 置防火标志 三、 建筑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 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现场检 查 《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 款 《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 款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 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豫安监管﹝2015﹞24 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生 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 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 位及其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并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性监督检查、专业 性监督检查两类。 综合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 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 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防治、重大危险源管理、生产经营 单位应急管理等监督检查项目(见监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 1 至 11)。 专业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 行政许可、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 然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易制毒化学品 安全、冶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液氨使 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和煤矿安全培训等监督检查项目(见监 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 12 至 28)。 第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表》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指导目录 及监督检查内容修订的,应当及时发布更新内容,以便本行 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落实。 第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业务监管机构、执 法监察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 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参照监督检查项目指导目 录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的内容, 结合职责分工、执法监察力量和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 定执法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依法有序实施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表6-1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A.6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表 6-1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单位:日照实华公司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 管控措施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 称 危险源 或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级 别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备注 1 带解 缆作 业 1、带缆平 台有障碍 物、地面 湿滑 2、缆绳断 裂 三 黄 1、坠海 淹溺 2、 物 体打击 带缆墩铺设 防滑层 作业前清理带 缆平台冰雪和 消除积水 带缆作业人 员具有安全 培训上岗证, 并年审合格; 现场负责人 安排作业时, 根据现场情 况布置安全 措施 带解缆人员 穿戴救生衣 等防护用品 立即停止带缆, 抢救受伤人员 部门 级 操作 部 部门 负责 人 1 现 场 作 业 卸 船 作 业 2 登船 梯作 业 1、控制系 统或保护 装置失效 2、人员操 作失误, 登船梯运 行中未处 三 黄 登船梯 损坏 作业前对设 备试运 三角梯下降至 离船甲板 10 公 分时登船梯由 趋动转到浮动 状态,使其自 由下落至甲 一线作业人 员必须具有 安全培训上 岗证,并年审 合格; 现场负责人 穿戴合格的 劳动防护用 品 立即停止,查找 原因,进行故障 排除 部门 级 操作 部 部门 负责 人 于浮动状 态 板。 对当班人员 进行岗前教 育,对现场作 业压力变化 的注意事项 进行告知 3 拆接 输油 臂 1、接卸高 含硫化氢 油品油轮 2、输油臂 外臂进油 3、拆臂时 驱动、浮 动状态切 换过早 二 橙 1、中毒 2、串油 憋压 3、机械 伤害 检查可燃气 体检测仪完 好情况 压力超过 0.1MPA 禁止操 作 一线作业人 员必须具有 安全培训上 岗证,并年审 合格; 现场负责人 对当班人员 进行岗前教 育,对空气呼 吸器的佩戴 注意事项进 行告知 佩戴空气呼 吸器 应急情况下启动 硫化氢、原油泄 漏等应急预案 公司 级 操作 部 部门 负责 人 4 流程 切换 1、作业票 填写失误 2、开错或 关错阀门 3、管线压 力超压运 行 三 黄 憋压泄 漏 设置管线作 业超压报警 一人操作,一 人监护、一人 确认;制票人 与审核人共同 确认作业票流 程无误 作业前,现场 负责人对当 班人员进行 岗前教育,告 知安全注意 事项 穿戴合格的 劳动防护用 品 立即停止作业, 对现场进行溢油 处理 部门 级 操作 部 部门 负责 人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