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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5.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考)

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 施 1 氢气(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氢分析仪 一旦发生大的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 即隔离,严格限制进入。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火源, 尽可能切断泄漏气源,打开所有的门窗,让其自然通风,加速扩散。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 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消防防护 服。 2 一氧化碳(CO) 易燃易爆气体剧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仪器法 国标法: 分散红外吸收法(GB9801-88);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定电位电解法; 汞置换法 一氧化碳分析仪 区域人员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上风无一氧化碳处。泄漏区附近 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切断电源,禁止用水直 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或改变蒸汽云流向,抽排 (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 室或密闭性空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烧。漏 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消除可能剩下的气体。禁 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制定可行的堵 漏方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3 硫化氢(H2S) 易燃易爆气体有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H2S分析仪; 检气管法:0.2mg/m3--20%; 国标法: 气相色谱法GB/T14678-93;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GB/T17133-1997 H2S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分光光度计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切断火 源,合理通风,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注意收集并处理废 水。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体或漏出 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 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治溶液倒吸。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施 4 天然气(沼气)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天然气分析仪 天然气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 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防治泄漏物进入受限制 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防爆排 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 防护服。 5 丙稀(C3H6)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6 丙烷(C3H8)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7 乙炔 电石气(C2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乙炔分析仪 资料法:气相色谱 乙炔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区域人员立即撒离泄漏区到上风区,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 泄漏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但不得使用金、银、铜质工具。消 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接触和跨 越汇漏物。用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流向。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8 环氧乙烷 (C2H4O)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环氧乙烷分析仪环氧乙烷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 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强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59 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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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书(3页)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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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59 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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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书(3页)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8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8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8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8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第(1)道附墙 安装、顶升 工种 安装拆卸 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专项方案里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8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8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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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 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 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 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 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 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 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 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 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 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 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 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 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 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 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 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 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 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 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 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塔式起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必须由取得专业队资源的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进行监督和监护。 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 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3.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 管的完好性。液压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4.工作前应检查顶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及 导架、导轮的机械性能。 5.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顶升或降塔。 6.顶升前应将变幅小车开至平衡处,锁定旋转机构。 7.顶升时应检查顶升横梁完全进入顶升踏步内,旋转机构与标准节的连接螺栓拆除后 方能开动液压顶升系统将塔吊上部与标准节脱离。 8.顶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9.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10.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 作。 11.顶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顶升后应检测塔吊的垂直度。 12.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13.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14.大雨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禁止进行顶升作业。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 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 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 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 (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 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 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4、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 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塔机概况 1、本合同的塔机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塔式起重机,由甲方向乙方承租。 2、塔机具体情况描述如下表: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租金/月 备注 租赁期限暂按 月计算 合计暂定金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备注: 3、乙方出租的塔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确保塔机根据甲方工地需要达到高度 米、臂长 米;超过此高度,需要增加的设施设备和附件费用另行计算。 4、不得提供使用年限超过 7 年的塔机。 4、关于塔机的其他约定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月。 2、起租日期从乙方将塔机安装调试完毕,且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以现场签单为准)的第 二天开始计算,退租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日期为准。 3、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未到现场清退塔机的,视为塔机已清退,塔机的毁损灭失风险由 乙方承担。 4、关于租期的其他约定: 三、塔机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塔机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塔机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 方。甲方不因此丧失塔机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塔机所有权后要求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 用塔机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产生租金的 1/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塔机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塔机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 使甲方丧失塔机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产生租金的 1/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塔机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塔机使用地点。 五、塔机的交付 1、乙方应当交付质量合格的机械设备。 2、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签收送货单,他人签收行为对甲方一律无效,视为未收到塔机,责任由乙 方自行承担。 六、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 种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月,支付时间为每月 号,最后一月不足一 月的租金按日计算(月租金除以当月天数为日租金)。(本租金 含税,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税金需按租金 额的 %另外支付)。 (2)其他支付租金的方式: 。 2、塔机进退场费 元/台,由 方负担。塔机进退场费包括塔机安装费、顶升费、拆卸费、配 件费、运输费、吊车费、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及检验验收费等费用。塔机进退场费的支付方式: 3、乙方每台设备安排操作人员 名,工资由 支付,每人 元/月(含伙食费、加班费),操 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操作人员工资支付方式: 4、如甲方需开具发票,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提供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乙方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否则因此造成甲方受政府部门处罚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塔机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乙方负责塔机的进场安装,安装过程中应当配备具有专门操作技能的人员。 2、租赁期限内,乙方派工作人员 人,负责协助甲方对塔机的日常使用操作。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塔机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塔机的正常使用,其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 自行负担。 4、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 。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保证塔机安全运转,塔机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必须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 关技术规范。 (一)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塔机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塔机使用权的请求。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塔机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的符合使用目的合理 要求,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3、甲方负责提供塔机搭建的场地,保证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提供塔机日常使用所必须的用电。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派遣的塔机操作员日常生活和住宿,包括用水用电。 5、负责配备塔机专用电箱,将电源引至塔机位置,并负责配合乙方埋设接地线两处,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 姆,在塔机工作变幅范围及以外 20 米内不准有高低压裸露电线,如情况特殊由甲方搭设安全防护棚并负责安全 监护。 6、每月保证不少于两天的塔机维修、保养时间,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需进行积极配合,经常进行自 行检查,确保塔身垂直度,保证塔机达到安全技术使用要求。 7、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塔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8、严禁甲方非专业人员上塔私自操作、自行修理和调整元器件,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9、甲方有权清退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接受调度和指挥的操作人员,乙方不得有异议。 (二)乙方: 1、负责向甲方提供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塔机,外观必须整洁美观,喷涂新漆。提供该塔机生产厂家 的生产许可证及安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塔机租赁资质,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和塔机技术性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 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 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 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 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 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 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GB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 B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 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 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 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 2.5kN/立方米(250kgf/平方米)的静载荷。 1.4.3 有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露天工作的起重 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 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m。 1.4.6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 门应向里开。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信道、走台等距离超过 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1.4.7 除流动式起重机和司机底部都无碰人危险的起动机外,与起重机一起移动的司机室, 其底面距下方地面、信道、走台等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m。 1.4.8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 1.4.9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1.4.10 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1.4.11 内部工作温度高于 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如冶金用的起重机司机室 应设降温装置。 工作温度低于 5℃的司机室,应设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1.4.12 在高温环境直接受热辐射的司机室,应设有效的隔热层。受热辐射的窗玻璃应采 用防红外线辐射的钢化玻璃。 1.4.13 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 通讯联系装置。 1.5 栏杆 高度应为 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 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70mm的 围护板。 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 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因在空中润滑或维修,而在臂架上设的栏杆,其扶手应能悬挂安全带挂钩,并应能承受 4.5k N(450kgf)的载荷而不被破坏。 1.6 直立梯 梯级间距宜为 300mm,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踏杆距前方立面不应小于 150mm,梯宽不 应小于 300mm。 当高度大于 10m时,应每隔 6~8m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 5m时,应从 2m起装设直径为 650~800mm的安全圈,相邻两圈间距为 500mm。安全圈之间,应用 5 根均匀分布的纵向 连杆连接。 安全圈的任何位置都应能承受 1kN(100kgf)的力而不破断。 直立梯通向边缘敞开的上层平台时,梯两侧扶手顶端比最高一级踏杆,应高出 1050mm, 扶手顶端应向平台弯曲。 1.7 斜梯 应按表 1 的要求设置,在整架斜梯中,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 斜梯高度大于 10m时,应在 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 6~10m设休息平台。 梯侧应设栏杆。 表 1 对斜梯的要求 ---------------------------------------------------------------------------------- 与水平面夹角(°)|20 |35 |40 |45 |50 |55 |60 |65 ------------------|------|------|------|------|------|------|------|------ 梯级间距(mm) |160|175|185|200|210|225|235|245 踏板宽度(mm) |310|280|249|226|208|180|160|145 ---------------------------------------------------------------------------------- 1.8 起重机上的走台 宽度(由栏杆到移动部分的最大界限之间的距离)对电动起重机不应小于 500mm,对人力 驱动的起重机不应小于 400mm。 上空有相对移动构件或物体的走台,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1800mm。 走台应能承受 3kN(300kgf)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 1.9 防滑 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1.10.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1.10.2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 力的 87%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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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4P)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111111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 辆,严禁酒后开车和不得超载。 (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相应安全交底操作。 (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案和 安全措施。 (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 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 (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 启动。 (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 40℃以上,方可起步。 (9)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10)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 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2)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13)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前进。 (15)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6)使用差变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17)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2.载重汽车 (1)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2)不得人货混载。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严禁攀 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件”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 乘其他人员。 (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 内不得有人停留。 (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 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载人。 (7)车厢顶升后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4.拖车组(全挂、半挂) (1)行车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 (2)运输超宽、超长和超高的设备或构件时,应指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 (3)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 (4)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 15°;装 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 25°。 (5)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 应熟悉所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6)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到低于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 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7)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住,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牢,并应绑扎牢固。 (8)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 (10)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11)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 5.散装水泥车 (1)装料时,应完全开启前放气阀。加压卸料时,应完全开启后放气阀,并关闭其他阀门。 (2)卸料作业时,空压机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3)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的转速。 (4)在储料罐加压时,安全阀应灵敏可靠,注意压力表的变化。 6.机动翻斗车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表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 冲。 (3)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往基础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空档拉紧手制动器。 7.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1)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 启箱盖。 (2)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范围。 (3)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筒内积水。 (4)装料时,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4-28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条件 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1)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2)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3) 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 3~6mm 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 两端高差不大于 2mm; (4) 距轨道终端 1 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5) 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6) 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 及时调整。 (7)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 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8)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9)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0)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 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11)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3)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 并向上固定好。 (14) 作业前重点检查: (15)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6)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7)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8)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9)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0)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 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 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21)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 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23)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 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4)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 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 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 2 米。 (25)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26)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 下降。 (27)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 0.5 米以下。 (28)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 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29)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30)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 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31)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2)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33)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 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 米处。 (34)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5)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 筑物固定。 (36)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37)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38)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9)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0)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1)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42)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43)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 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44)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 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5)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 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46)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 重物离地面 50cm 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47)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 坠落伤人。 (48)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 不要随意操作。 (49)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 不当发生事故。 (50)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51)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52)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53)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54)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 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55)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5-08 价格:¥2.00

机械工具操作安全交底-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示例

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条件 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1) 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 1/1000; (2)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 1/1000 (3) 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 3~6mm 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 两端高差不大于 2mm; (4) 距轨道终端 1 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5) 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6) 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 及时调整。 (7)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 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8) 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 3/1000。 (9) 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0) 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 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11)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2)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3)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 并向上固定好。 (14) 作业前重点检查: (15)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6)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7)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8)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9)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20)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 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 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21)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 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23)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 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24)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 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 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 2 米。 (25)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26)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 下降。 (27)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 0.5 米以下。 (28)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 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29)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30)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 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31)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2)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33)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 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 米处。 (34)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 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5)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 筑物固定。 (36)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37)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38)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9)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0)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1)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42)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43)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 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44)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 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5)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 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46)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 重物离地面 50cm 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47)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 坠落伤人。 (48)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 不要随意操作。 (49)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 不当发生事故。 (50)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51)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52)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53)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54)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 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55)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6-05-12 价格:¥2.00

抢答赛题库-起重机械(150题)

起重机械题库 一、 填空题: 1、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 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1t,且提升高度 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各个起重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由 操作者本人 、工艺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及其主 管制作,安全员协助。 4、 起重机械风险评估每 2 年开展一次。 5、 起重作业连续操作不得超过 2 小时,每 2 小时连续起重作业,须确保不少于 15 分 钟的休息时间。 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 大修前 30 天应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送达《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7、 起重机械使用前或使用后 30 日内,使用单位应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8、 无改造、修复价值的起重机械可办理报废。 9、 日常检查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每天工作前进行。 10、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 2 年。 11、吊运熔融金属或危险品的起重机械必须设置下限位。 12、吊运熔融金属或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现象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重机,起 升机构应设置两套制动器。 13、一般电动葫芦吊车的上限位应大于 0.3 米,双梁起重机应大于 0.5 米。 14、扫轨板距轨面应≤10mm。 15、空操行车大车防护栏杆高度应≥1050mm,栏杆立柱间距应≤1000mm。 16、起重机走道板应采用≥4mm 的花纹钢板。 17、起重机械的安全色可用黄底黑道,与水平面成 45°角,倾斜的方向以机械的中心为对 称轴。 18、空操行车需要安装门舱联锁保护装置的部位有:登机门、登桥架舱口、检修门。 19、本《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所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司索、 委外维修人员、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 20、所有新增、改建各类起重机械必须经过事业部总经理确认之后,由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 审批通过方准新增和改建。 21、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包含合同方、供应商)学习操作 技能、安全知识的学习。 22、各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各类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改造和安装。 23、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事业部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档案的管理。 24、分厂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操作人员的点检表。 25、空操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反光衣、绝缘鞋。 26、合同方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向服务单位所属事业部申请临时 授权许可,方可从事起重作业,授权参照附件起重作业培训授权流程执行。 27、事业部及其合同方授权培训由各事业部安全环保部按照健康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培训资 料和考核要求组织实施。 28、起重机械应在醒目位置挂有额定起重重量的吨位标识牌。 29、起重中级违章将接受 5 天无薪资安全培训。 30、严重违章经安委会讨论并批准后将可能被解雇。 二、判断题 1. 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办理停用手续,并粘贴停用标识。(√) 2. 合同方已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在公司内从事起重作业可不经服务单 位所属事业部申请临时授权。(×) 3. 员工操作的起重机械类型变更时,需要重新进行授权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获得新岗位授权 证,方可上岗。(√) 4. 员工连续起重操作作业不得超过 2 小时。(√) 5. 起重司机和指挥司索必须随身携带授权许可证。(√) 6.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中关于连带责任的处罚是指同在一起工作的员工对于同事的 违章行为不指出和纠正,将受到相同的处罚。(√) 7. 进行登高作业时,须搭建作业平台,起重机械可作为安装、维修、检修、清洗和保养外 其他高空作业活动的作业平台。(×) 8.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各个起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 当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感觉非常疲劳时,有权停止起重作业。(√) 10. 起重机械应在醒目位置挂有额定起重重量的吨位标识牌。(√) 11. 定期培训:各事业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包含合同方)进行培 训。(×) 12. 合同方员工无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经事业部授权可以在柳工起重作业。 (×) 13. 汽车起重机和叉车不纳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管理。(√) 14. 安全管理人员操作地控行车不需要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15.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 大修前 15 天应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送达《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 16. 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和大修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制定和实施。 (√) 17. 起重机械安装施工完成后应上报当地特种设备管理政府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事部 安全管理部门或总部健康安全环保部备案后,方可使用该台起重机械。 (√) 18.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起重机械应停用。(√) 19. 定期检验被特种设备检验所判定为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可不停用。(×) 20. 经评估,整改难以达到安全技术相关标准要求的起重机械应停用。(√) 21. 停用的起重机械必须粘贴停用标识。(√) 22. 停用的起重机械必须经特检所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3. 停用起重机械不须到特检索办理停用手续。(×) 24. 日常检查由班组长在每天工作前进行。(×) 25. 柳工员工无国家颁发的空操行车司机证书经事业部授权后可在柳工操作空操行车。 (×) 26. 合同方员工有国家颁发的空操行车司机证书经事业部授权后可在柳工操作地控行车。 (√) 27. 起重机械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 2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 3 年。(×) 29.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 1 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 30. 报废的起重机械可整体卖给别的厂家。(×) 31.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2. 起重行车驾驶室可用 220V 电压的电风扇。(×) 33. 连续一年内受到两次书面警告的属于中级违章。(√) 34. 吊运熔融金属或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现象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重机,起 升机构应设置两套制动器。(√) 35. 起重行车驾驶室照明应用 24V 或 36V 安全电压。(√) 36. 空操驾驶室和滑线板可在同一侧。(×) 37. 空操行车需要安装门舱联锁保护装置的部位有:登机门、登桥架舱口、检修门。(√) 38. 起重司机上岗时只需要正确穿戴好安全帽、反光衣、安全鞋这三类个人防护用品即可。 ( ×) 39、起重机吊运货物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0、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联锁保护装,当任何一个门开时, 起重机所有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41、司机必须服从指挥,在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能开车。(√) 42、起重操作中可拨打或接听电话。(×) 43、起重作业人员发生事故及违章操作 2 次以上的需要重新授权培训。 44、在柳工工厂的合同方起重工不需要遵守柳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5、在柳工工厂的同同方起重工只需遵守其公司制度,不须遵守柳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46、所有新增、改建各类起重机械必须经过事业部总经理确认之后,由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 审批通过方准新增和改建。(√) 47、事业部安全部负责本事业部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档案的管理。(×) 48、空操行车走道无需踢脚挡板。(×) 49、0.5 吨的折臂平衡吊属于起重机械。(×) 50、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不需要年审。(×) 三、单选题 1、 起重机械风险评估每( )年开展一次。B A 1 B 2 C 3 D 4 2、 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中,以下行为那一项属于严重违章?( )C A 连续一年内受到两次书面警告的 B 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者的 C 由于没有遵从安全健康政策、管理体系或安全规定而导致死亡或残疾事故发生的 D 由于没有遵从安全健康政策、管理体系或安全规定而导致损失工时事故发生的 3、 操作起重设备时需提醒和确认周边作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后方可启动起重机械进行 作业,一般室内为( )米,室外为( )米。D A 1m,5m B 1m,10m C 2m,5m D 2m,10m 4、 各事业部每年组织( A )次对本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包含合同方)进行培训。 A 1 B 2 C 3 D 4 5、 各事业部的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改造和安装工作由( )负责。C A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B 健康安全环保部 C 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 D 人力资源部 6、 起重机械是指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 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B A 0.5t B 1t C 1.5t D 3t 7、 以下起重机械标志不正确的是( )。C A 吊钩板标识为黄黑相间条纹 B 紧急开关设置为红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4 MB 时间:2026-05-24 价格:¥2.00

施工安全试题题库-安全管理知识题库--塔式起重机篇

十一、塔式起重机篇 单选题 921、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当超载限制器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时,发出 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重量(B )时,自动切断上升电源,机械作 下降方向运动。 A. 80% 90% B. 90% 110% C. 100% 110% D.110 % 110% 922、塔式起重机安拆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C )年。 A. 1 B. 2 C. 3 D. 4 923、塔式起重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在 30 日内应到 (A )进行登记备案。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安全生产监督局 C.质量技术监督局 D.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24、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经过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后,还要进行(B)个月 以上的实习操作,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 岗作业。 A.1 B.2 C.3 D.6 925、塔式起重机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A)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 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再继续操作。 A.0.5 B.1 C.1.5 D.2 926、塔式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 点约(B)米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A.0.5 B.1 C.3 D.5 927、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时,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 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D)米。 A.0.1 B.0.3 C.0.5 D.0.6 928、塔式起重机与 10 千伏架空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为(C )。 A.垂直方向 1 米、水平方向 2 米 B.垂直方向 2 米、水平方向 2 米 C.垂直方向 3 米、水平方向 1.5 米 D.垂直方向 4 米、水平方向 1 米 929、塔式起重机与 20 至 40 千伏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D )。 A.垂直方向 1 米、水平方向 2 米 B.垂直方向 2 米、水平方向 2 米 C.垂直方向 3 米、水平方向 1 米 D.垂直方向 4 米、水平方向 2 米 930、在轨道式起重机距轨道终端(D )米处,应设置高度大于行走轮半径的极 限位置阻挡器,以阻挡断电后滑行的塔式起重机出轨。 A.5 B.3 C.4 D.1 931、对于变幅式塔式起重机,有一定的幅度起吊限重,如果超重就有倾翻的危 险。(B)就是根据这个特点研制出的一种保护装置。 A.起重量限制器 B.力矩限制器 C.起升高度限位器 D.变幅限位器 932、动臂起重机上显示各种幅度下额定起重量的保险装置是( D )。 A.起重量限制器 B.力矩限制器 C.起升高度限位器 D.幅度限位 器 933、塔式起重机中防止起重机发生撞车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行驶的保险装置是 ( A)。 A.行走限位器 B.力矩限制器 C.起升高度限位器 D.变幅限位器 934、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限位开 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的最小距离为(B )mm。 A.100 B.200 C.300 D.400 935、利用安装在塔式起重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 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的保险装置是( A )。 A.小车变幅限制器 B.力矩限制器 C.起升高度限位器 D.变幅限位器 936、塔式起重机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设置钢丝绳(A )。 A.防脱装置 B.防咬绳装置 C.防爬背装置 D.防挤压装置 937、在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停用(B )个月以上,复工前,应由总承包单位 组织有关单位重新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A.4 B.6 C.8 D.10 938、在正常的情况下,塔式起重机司机应按( B )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但特殊 情况的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A.安全员 B.指挥人员 C.架子工 D.木工 多选题 939、塔式起重机钢丝绳( ABCD ),不能继续吊运物料。 A.磨损严重 B.扭曲 C.断丝超过规定数值 D.打结 940、对塔式起重机钢丝绳的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 )。 A.多层缠绕时,各层之间绳索要相互塞挤 B.固定、缠绕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规格可以高于产品说明书 C.主绳穿头或打结使用 D.钢丝绳要经常打油 941、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该做好的自身安全防护措施有 (ABCD)。 A.戴好安全帽 B.系好安全带 C.穿好防滑鞋 D.穿好工作服 942、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参与自检的单位有(ABC)。 A.安装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总承包单位 D.建设单位 943、塔式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必须对( ABCD )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A.主要部位和装置 B.电气部分 C.吊运前的准备 D.空载运行及试吊重物 944、轨道式塔式起重机枕木材料可使用(ABC)。 A.木材 B.钢筋混凝土 C.钢枕木 D.铸铁 945、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装置包括(ABC )。 A.接受雷电的金属杆 B.接地导线 C.接地装置 D.塔式起重机机身 946、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一般有( BC )。 A.工具式 B.机械式 C.电子式 D.复合式 947、关于选择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所站位置,表述正确的是(ABD)。 A.应保证与塔式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B.在指定区域内,应能清楚看到所吊重物 C.指挥人员在起重臂下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D.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司机和所吊重物时,应站到能看见塔式起重机司机 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948、塔式起重机的卷筒和滑轮(ABCD),应予报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1 KB 时间:2026-06-0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