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 符合项 说明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企业 资质 变化 情况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 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 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 项说明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 用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 标志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9 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主要营 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0 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应标 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1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 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2 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8 地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8.1 企业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标准 执行 情况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1 相关证照 工商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采矿许可证的许可年限、范围以及开采储量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2 管理机构及 人员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发布 3 管理制度及 操作规程的 制订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设计的有关资料、图纸,以及“三同时”验收资 料;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的更新情况 5 教育培训 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完成情况,新上岗工人安全教育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 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情况 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制定,以及对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定期检测情 况 7 职业危害管 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8 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整 改 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监控措施的制订、落实情况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的情况,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 协议的情况。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 应急救援和 事故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处理以及档案建立情况 1 0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开采原则,以及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式)开采方 式的实际执行情况 开采工作面的台阶高度、坡面角、平台宽度、最终边坡角等采场要素与《金属非 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相符合 矿山对边坡进行定期观测和检查情况。是否存在超挖坡底的现象。有潜在滑坡危 险的地段是否采取了治理措施 矿区边界及废弃巷道、陷坑、水仓等地段设置围栏或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周围 有无相邻露天矿山 采场人行通道的安全标志和照明 采场边帮是否存在浮石,采剥工作面是否形成伞檐、空洞 采场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采掘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的齐全完好情况 1 1 采场基本状 况 爆破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委托专业爆破队伍进行爆破的,应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 议 运输道路的技术参数应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相符;运 输道路上护栏、挡车墙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好情况 1 2 运输安全 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的避雷、接地装置,以及保护罩、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避 雷、接地装置的定期检测、维护情况 变电所的避雷系统独立设置,有防火、防潮和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矿用设备供电电缆的敷设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的要 求,绝缘良好 1 3 供配电安全 停、送电作业的工作票制度执行情况,停电作业时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 示牌的工作程序应符合要求 采场、工业场地、排土场等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排水措施,排水设施、设备的工 作状态正常 1 4 防排水 汛期前应有防洪措施,防汛物资准备充足 1 5 排土场 排土作业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工艺参数进行,对排土场进行定期检查 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需要停产时应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复工前需进行 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高温、雨季等特殊时段企业应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1 6 其他检查内 容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 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要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安全机构 和人员 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安全 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建立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车间(分厂)及其负责人、班 组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 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危险因素辨识、危险源 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机电设备 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等 2 制度和规 程 建立各生产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如:物料破碎,原、燃料预均化堆 场及储存,废物处置,原料粉磨,生料均化、储存及入窑,煤粉制备,熟 料烧成,熟料、混合材料、石膏储存及输送,水泥粉磨,水泥储存,水泥 包装、成品堆存及水泥散装,物料烘干,压缩空气站,化验室等 3 建设项目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三同时”,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 (工程)项目概算;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 价报告要按有关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审查,竣 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与 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应有安全责任条款的内容 员工入厂经过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在职员工 应定期接受安全防护技能培训及转岗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岗位作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4 从业人员 安全管理 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 规定;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 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应符合《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8068-2000)、《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6911-2008)的有关 规定 5 建、构筑 物 普通仓库与车间应分楼层设置,确因生产需要而同层时应用防火材料分隔 到顶;车间、仓库、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 凡高度在 15M 以上建筑物、构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防雷接地装置;电收尘器 及烟囱应设有独立的避雷针及接地体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环节应设置温度、CO 检测报警及灭火装置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 易燃液体储罐应安装避雷针及防静电装置 6 仓储设施 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应高于本厂区的基准地面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 厂房安全出口不得少于 2 个,工作期间不得上锁,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启。每个疏散门上方须安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 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标志,疏散走道的楼梯最小宽度不小 1.1M,确实达不到 1.1M 的,须备有第二条逃生通道;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 7 安全通道 事故易发岗位应设有安全隔离区(带)和防护栏杆,并符合《固定式钢梯 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3-2009)的有关规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8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 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 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 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 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八、现 场管理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7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 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3. 为维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4. 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八、现 场管理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 出租汽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五、教 育培训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出租汽车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 出租汽车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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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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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 别 法规名称 生效时间 适用范围 适用条款 环境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 1998 年 发 布) 1998-11-29 全国 第 9 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 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 12 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 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备注 (1)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建设项目是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填报环境 影响登记表 (2) 2002 年之前的建设项目没有环评,只有准建证;2002 年之后的建设项目都要有环评及环评批复 环评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1 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 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备注 三同时 企业现状 试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2002-02-01 全国 第 8 条: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 10 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 3 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向有审 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 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 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备注 是否要进行试生产,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有关,是为了校验真正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如果遇到了就解决,这个 企业自主决定。只是决定了要进行试生产,就需要向环保局提出申请 企业现状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2002-02-01 全国 第 9 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第 17 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 18 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 备注 环保验 收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5 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 污 许 可 《城镇排水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2013 年 发布) 2014-01-01 全国 第 21 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 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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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班组、 部门、责任人 考核 结论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 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施工员 试验员 机械设备 管理员 负责所属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的专业 安全教育,落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布置的生产安全管 理工作和专项施工机电设备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向 班 组或操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 管 理交底。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机具、电气、起重设备、 压力容器的安全负责,按制度检查机电设备设施情况,对 存 在的隐患及时予以处理,严重的应停止作业,并报告项目 经 理、施工员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报告上 级,针对险情组织疏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进行事故调查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中的安 全技术措施,根据不同的施工部位或施工内容,在布置工作 的同时组织班组进行危险作业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 管理交底;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 护设施的完整、有效负责。在班组作业前以及检查生产进 度的同时检查班组作业范围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对存在的 隐患及时予以处理,严重的应停止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应立 即组织抢救,报告上级,针对险情组织疏散,保护现场,协助 上级进行事故调查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 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试验标准要求抽取样品试验, 负责检查试验报告的有效性,按规定及时提交实验报告。 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处理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落实项目负责人布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布置的生产安全管理工 作,根据不同的施工部位或施工内容,在开工前向班组进行 危险作业告知、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管理交底。巡查 作业期间现场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 安 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落实情况,按照检查标准,协 助 项目经理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 立 即组织抢救,报告上级,针对险情组织疏散,保护现场,协 助 上级进行事故调查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本项目的规章 制度,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落实本项目的各项 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所承建的项目的 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掌握各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有针对性地 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落实 分 解目标,并监督实施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 GDAQ20204 目 标 分 解 考 核 期 被考 核人 考核人 安全生产 管理总目标 一、伤亡控制指标:零死亡、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职业中 毒 事故、零重伤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要求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三、文明施工按照本地标准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四、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预算员/成 本员 注:表中的目标、管理岗位和班组及其职责等内容仅作参考,可视工程的实际进行增减。 材料员 班组长及分 包单位负责 人 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本班组 工 作范围的施工安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用工 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班组人员的技术、身体、精神(情绪)等情况合 理 安排工作,每日班前检查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 环境 作业范围的安全情况,并认真做好安全交底。作业中 要督促 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 确使用个 人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有权 拒绝违章指 挥,及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 采取控制措施, 并及时上报。 组织开展本单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活动, 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别做好新调入 员 工、变换工种的员工、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工人 持证 上岗,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在未熟悉工 作环境 前指定专人帮带,负责其人身安全。组织开好班前 安全生产 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组织一周的安全讲 评工作,及时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实行互保作业,即班组成员两两结对,互相监督、互 相 保护、协调配合,实现安全生产。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项目 负责人报告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根据工程的需要负责按国家标准采购施工使用安全产 品、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符合资格的生产商和经 销 商进货。 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试验制度,供应施工现场使 用 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 放 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验收。 按施工平面图和有关材料存放规定堆放材料,负责材 料的储存安全。 按规定填写材料进场检查、检验记录,负责管理材料 的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资料,按规定定期移交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 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经理的安排,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 生 产费用计划,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实施进 行管 理,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资金在项目的落实情况,负责建 立健 全安全生产资金台账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续表) GDAQ20204-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四、基 础管理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5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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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 别 法规名称 生效时间 适用范围 适用条款 环境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 1998 年 发 布) 1998-11-29 全国 第 9 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 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 12 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 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备注 (1)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建设项目是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填报环境 影响登记表 (2) 2002 年之前的建设项目没有环评,只有准建证;2002 年之后的建设项目都要有环评及环评批复 环评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1 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 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备注 三同时 企业现状 试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2002-02-01 全国 第 8 条: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 10 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 3 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向有审 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 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 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备注 是否要进行试生产,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有关,是为了校验真正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如果遇到了就解决,这个 企业自主决定。只是决定了要进行试生产,就需要向环保局提出申请 企业现状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2002-02-01 全国 第 9 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第 17 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 18 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 备注 环保验 收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5 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 污 许 可 《城镇排水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2013 年 发布) 2014-01-01 全国 第 21 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 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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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5 月 25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配置的灭火器材失效,需要更换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不符 合 小车转动部位保护罩缺失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0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起重机械现场未定期清扫,环境 卫生较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不符 合 行车启动前未鸣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4 月 20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起重机械现场未定期清扫,机械 设备及作业环境不整洁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不符 合 吊索随意丢在现场,未进行定置 摆放,显得很凌乱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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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检验合格标志未固定在醒目位 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不符 合 吊钩无防脱钩装置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不符 合 行车无终端缓冲器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不符 合 行车安全技术档案不规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9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2 月 21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合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未定期清扫,机容机貌较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不符合 上升限位器失灵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0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3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行车岗位操作未固定在醒目位 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不符 合 维护保养不及时,钢丝绳未及时 进行润滑保养。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6 月 22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 未及时进行润滑保养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不符 合 班组未对吊索具进行严格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被考核班组、 部门、责任人 考核 结论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 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施工员 试验员 机械设备 管理员 负责所属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的专业 安全教育,落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布置的生产安全管 理工作和专项施工机电设备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向 班 组或操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 管 理交底。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机具、电气、起重设备、 压力容器的安全负责,按制度检查机电设备设施情况,对 存 在的隐患及时予以处理,严重的应停止作业,并报告项目 经 理、施工员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报告上 级,针对险情组织疏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进行事故调查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中的安 全技术措施,根据不同的施工部位或施工内容,在布置工作 的同时组织班组进行危险作业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 管理交底;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 护设施的完整、有效负责。在班组作业前以及检查生产进 度的同时检查班组作业范围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对存在的 隐患及时予以处理,严重的应停止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应立 即组织抢救,报告上级,针对险情组织疏散,保护现场,协助 上级进行事故调查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 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试验标准要求抽取样品试验, 负责检查试验报告的有效性,按规定及时提交实验报告。 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处理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落实项目负责人布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布置的生产安全管理工 作,根据不同的施工部位或施工内容,在开工前向班组进行 危险作业告知、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管理交底。巡查 作业期间现场设备、设施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 安 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落实情况,按照检查标准,协 助 项目经理落实定期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 立 即组织抢救,报告上级,针对险情组织疏散,保护现场,协 助 上级进行事故调查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本项目的规章 制度,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落实本项目的各项 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所承建的项目的 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掌握各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有针对性地 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落实 分 解目标,并监督实施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 GDAQ20204 目 标 分 解 考 核 期 被考 核人 考核人 安全生产 管理总目标 一、伤亡控制指标:零死亡、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职业中 毒 事故、零重伤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要求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三、文明施工按照本地标准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四、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预算员/成 本员 注:表中的目标、管理岗位和班组及其职责等内容仅作参考,可视工程的实际进行增减。 材料员 班组长及分 包单位负责 人 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本班组 工 作范围的施工安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用工 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班组人员的技术、身体、精神(情绪)等情况合 理 安排工作,每日班前检查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 环境 作业范围的安全情况,并认真做好安全交底。作业中 要督促 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 确使用个 人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有权 拒绝违章指 挥,及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 采取控制措施, 并及时上报。 组织开展本单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活动, 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别做好新调入 员 工、变换工种的员工、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工人 持证 上岗,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在未熟悉工 作环境 前指定专人帮带,负责其人身安全。组织开好班前 安全生产 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组织一周的安全讲 评工作,及时 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实行互保作业,即班组成员两两结对,互相监督、互 相 保护、协调配合,实现安全生产。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项目 负责人报告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根据工程的需要负责按国家标准采购施工使用安全产 品、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符合资格的生产商和经 销 商进货。 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试验制度,供应施工现场使 用 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 放 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验收。 按施工平面图和有关材料存放规定堆放材料,负责材 料的储存安全。 按规定填写材料进场检查、检验记录,负责管理材料 的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资料,按规定定期移交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 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经理的安排,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 生 产费用计划,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实施进 行管 理,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资金在项目的落实情况,负责建 立健 全安全生产资金台账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在本项目任 期内,按月 度考评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续表) GDAQ20204-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9 月 21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损坏,未及时 更换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不符 合 吊索具断丝现象严重,已达到报 废标准未及时更换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1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合 起重机械各转动部位未定期进 行润滑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不符合 吊钩无防脱钩装置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不符合 吊具随意堆放,未标明额定承 载量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9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设施设备评定标准及计分表 评分说明 一、本计分表满分为 630 分(由于存在加分和系数因素,所有项目全部得分后可能会 高于满分数) 二、各星级应得的最低分数 一星级:80 分 二星级:140 分 三星级:260 分 四星级:370 分 五星级:440 分 三、凡公共设施不在饭店主体建筑内且没有封闭通道连接,评分时按设施设备的质量下 降一个档次给分。如该项只有一档分数,则减半给分。如该项只有 1 分,则不给分。 各 大 项 总 分 各 分 项 总 分 各 次 分 项 总 分 各 小 项 总 分 计 分 地、 市、 州 旅 游 局 计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旅 游 局 计 分 国 家 旅 游 局 计 分 修 订 情 况 及 说 明 1 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建筑结构及功能布局 74 该部分结构进行了较大的 调整,合并较多 1.1 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 11 1.1.1 地理位置 6 轻微变动 位于交通便利地带(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适于观光型饭店或会议 型饭店)、市中心或中心商务区(适于商务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旅游景区或 度假区(适于度假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其位置与饭店功能紧密匹配 6 紧靠交通便利地带(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适于观光型饭店或会议 型饭店)、市中心或中心商务区(适于商务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旅游景区或 度假区(适于度假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其位置与饭店功能比较匹配 3 1.1.2 周围环境 5 增加一项打分项 1.1.2.1 有花园(独立的或与庭院相连接的绿化场地,有观赏景物或建筑小品) 3 3 1.1.2.2 有庭院(饭店建筑物外供客人散步、休闲、有观赏景物的场地) 2 2 1. 2 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停车楼) 8 自备停车场,车位不少于 40%客房数 8 自备停车场,车位不少于 15%客房数 6 在饭店周围 100 米内可以停放汽车,车位不少于 15%客房数 3 在饭店周围 200 米内可以停放汽车,车位不少于 15%客房数 2 有回车线 1 1.3 建筑结构及功能布局 15 数值变动 1.3.1 平均每间客房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客房总数。总建筑面积包括饭店的建筑 主体及与饭店经营密切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部分,不包括如员工公寓或福利住 房等与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建筑部分。) 5 对非核心产品部分的要求 有所降低,平均每间客房的 建筑面积就会有所下降。 不小于 150 平方米 5 数值降低 不小于 120 平方米 4 数值降低 不小于 100 平方米 2 数值降低 不小于 80 平方米 1 数值降低 1.3.2 采用内天井结构 2 无变动 共享空间层不少于总层数的 70% 2 共享空间层不少于总层数的 40% 1 1.3.3 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 2 从共用系统项中调整至此 饭店设计中考虑到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具有先进性、可扩充性和灵活性 2 有结构性综合布线系统 1 1.3.4 各类功能设施位置合理、分隔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2 2 无变动 1.3.5 员工进出饭店的通道与员工通道分开 1 1 无变动 1.3.6 服务通道与客人通道分开 2 3 无变动 1.3.7 有团队专用通道和行李通道 1 1 无变动 1.4 公共设施、服务及共用系统 25 有较大的调整 1.4.1 电梯 7 从原来的 8.2 调整至此 1.4.1.1 配备情况 2 3 层以上客房区域,客梯与员工梯分开(有工作电梯),且性能优良,运行平稳 2 4 层以上客房区域配备,客梯与员工梯分开(有工作电梯),且性能优良,运行 平稳 1 新增计分项,对不同星级饭 店的客用电梯的配备要求 进行规定。 1.4.1.2 数量、规格 2 划分为两个档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84 KB 时间:2026-04-1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