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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各类安 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 二、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安全、网络安 全事故的发生。 人身安全重伤率 0%、死亡事故为 0、网络安全事故为 0、客户安全生产投诉为 0; 人身安全轻伤率 1% 指标 目标 说明 人身安全重伤率 0% 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人身安全轻伤率 1% 轻伤率=轻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死亡事故为 0 设备、网络安全事故 <2 次 客户安全生产投诉 <2 次 三、安全管理组织 总经理(第一责任人)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运营支撑中心 专职安全管理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四、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1)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监督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2、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经费,配置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订本公司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时研究解决; (6)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采取措施,并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 方案,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为现场配备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在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确保现场安全防护 措施到位,并做好安全防护设备的验收、发放记录; (3)对现场特殊岗位的人员资质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确保现场与安全 有关的岗位获得资质上岗; (4)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细则,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5)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6)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 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 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9)负责每月向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资讯反馈工作。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监督检查本项目组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本项目组员工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并对本项目的安全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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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流动式起重

流动式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 于 16㎜2 的软 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 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 沟、坑边缘的 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 1.2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 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 准超过制造厂 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 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 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吊物等与架空 输电线其他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 11-4 的规定,且 应设专人监护。 表 11-4 与架空输电线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 7.0 8.5 5 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 离防护措施。 6 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 并将钢丝绳收 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 汽车起重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 进行其他操 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 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 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 准吊物行走。 8 汽车吊试验应遵守 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 护与保养应遵守 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维护与保 养》的规定。 9 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 按 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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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一严、二防、三清楚”。 一严: 严禁在皮带机上通行、坐卧和聊天。 二防: a 移动皮带机时,必须有专人指导,防止发生倾倒。 b 向高处搬动输送机时,应找准吊装重心捆扎位置,防止损坏和 发生事故。 三清楚: a 作业前开清作业信号,并插牢车轮固定销,塞牢车轮。 b 皮带机在联接使用时,要弄清开停顺序。要自前(接料端)而后 顺序停车, 自后面而前顺序开车。 c 弄清本岗位每一个紧急停车开关位置。 3.作业中做到“八不开”、“六不准”、“一注意”。 八不开:a 没有信号不开; b 接地线不牢靠不开; c 周围有障碍物不开; d 皮带机未搭牢,接头不平不开; e 皮带机皮带严重跑偏不开; f 动力线连接不牢不开; g 皮带机上货物块状超过规定不开; h 电动机和减速箱有异响不开。 六不准:a 不准乱用保险丝; b 不准带电检修; c 不准超载启动; d 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启动; e 不准在皮带机运转时,用手或棒物清除胶带和滚筒上的杂物。 f 不准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 一注意:注意胶带有无跑偏、撕破和断裂。接头和搭扣有无损坏断裂。 如有 以上现象,应立即停车,修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4 作业终了切断电源〔包括总开关和分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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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6.安全生产目标季度考核表

安全生产目标季度考核表 (一季度) 编号:XL20__-03 序 号 考核 目标 评价要点 分数 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 考 核 记 录 (实际完成情况) 实际 得分 备 注 1 控制 目标 1.伤亡事故起数; 2. 伤亡人数; 3.职业病。 40 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事故每次发生 一起扣 10 分,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 25 分,发 生死亡事故扣 40 分,发生职业病扣 35 分。 管理范围内未发生 各类事故,完成事故 控制目标 40 2 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并由部门经理亲自抓,亲自部 署; 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 署安全生产工作; 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奖惩制度落实。 5 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到的扣 2—4 分;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 一次扣 2 分; 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 1 分; 未分解责任状的扣 3 分; 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 2—4 分。 完成 5 3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安全月”活动情况; 3.特种工持证情况。 5 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2—4 分; 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扣 2—4 分; 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检查有问题的 扣 2—4 分; 特种工持证率低扣 2—4 分。 培训组织不力 3 4 重大事故隐 患监控和安 全专项治理 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 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制定隐患 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10 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 6 分; 不合格的扣 4 分;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 5 分; 未时更改的,发现一起扣 5 分;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 扣 2 分。 不涉,缺项 ---- 5 安全标志警 示 1.安全标志牌; 2.安全警示牌。 5 安全标志牌不全,扣 3—4 分; 安全警示牌不全,扣 3—4 分; 安全警示牌不清洁,扣 2—3 分; 不涉,缺项 ---- 6 安全生产资 金投入情况 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2.安全劳动防护资金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 况。 10 未按规定落实劳动防护资金,扣 5—6 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扣 5—6 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扣 7—10 分。 不涉,缺项 ---- 7 安全检查整 改情况 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的 执行情况; 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10 未定期展开日常,专项检查的扣 2—4 分; 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扣 5—10 分;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 期完成的扣 4—8 分。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 复查的记录 6 8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处理 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情况; 2。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按规 定经过演练。 5 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 2—4 分; 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时修订的扣2— 4 分; 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 2—4 分; 无演练发现一起扣 2 分。 完成 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安全目标责任书-6.安全生产目标季度考核表

安全生产目标季度考核表 (一季度) 编号:XL20__-03 序 号 考核 目标 评价要点 分数 标准要求和评价办法 考 核 记 录 (实际完成情况) 实际 得分 备 注 1 控制 目标 1.伤亡事故起数; 2. 伤亡人数; 3.职业病。 40 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不扣分,轻伤事故每次发生 一起扣 10 分,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 25 分,发 生死亡事故扣 40 分,发生职业病扣 35 分。 管理范围内未发生 各类事故,完成事故 控制目标 40 2 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 1.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并由部门经理亲自抓,亲自部 署; 2.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 署安全生产工作; 3.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奖惩制度落实。 5 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年会,达不到的扣 2—4 分;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扣分。每少 一次扣 2 分; 无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 1 分; 未分解责任状的扣 3 分; 奖惩制度未落实的扣 2—4 分。 完成 5 3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安全月”活动情况; 3.特种工持证情况。 5 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扣 2—4 分; 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扣 2—4 分; 培训率低,组织工作差或培训结果检查有问题的 扣 2—4 分; 特种工持证率低扣 2—4 分。 培训组织不力 3 4 重大事故隐 患监控和安 全专项治理 1.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未进行 全面登记、建档和监控,制定隐患 整改方案并组织整改; 2.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 10 对重大事故或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的扣 6 分; 不合格的扣 4 分;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发现一起扣 5 分; 未时更改的,发现一起扣 5 分;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的,每少一次 扣 2 分。 不涉,缺项 ---- 5 安全标志警 示 1.安全标志牌; 2.安全警示牌。 5 安全标志牌不全,扣 3—4 分; 安全警示牌不全,扣 3—4 分; 安全警示牌不清洁,扣 2—3 分; 不涉,缺项 ---- 6 安全生产资 金投入情况 1.安全生产的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2.安全劳动防护资金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 况。 10 未按规定落实劳动防护资金,扣 5—6 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扣 5—6 分;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扣 7—10 分。 不涉,缺项 ---- 7 安全检查整 改情况 1.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的 执行情况; 3.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10 未定期展开日常,专项检查的扣 2—4 分; 未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和复查的扣 5—10 分;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 期完成的扣 4—8 分。 无检查和隐患整改 复查的记录 6 8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处理 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情况; 2。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3.指定专门救援人员情况;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按规 定经过演练。 5 未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 2—4 分; 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或不时修订的扣2— 4 分; 未对专门救援人员进行培训的扣 2—4 分; 无演练发现一起扣 2 分。 完成 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一严、二防、三清楚”。 一严: 严禁在皮带机上通行、坐卧和聊天。 二防: a 移动皮带机时,必须有专人指导,防止发生倾倒。 b 向高处搬动输送机时,应找准吊装重心捆扎位置,防止损坏和 发生事故。 三清楚: a 作业前开清作业信号,并插牢车轮固定销,塞牢车轮。 b 皮带机在联接使用时,要弄清开停顺序。要自前(接料端)而后 顺序停车, 自后面而前顺序开车。 c 弄清本岗位每一个紧急停车开关位置。 3.作业中做到“八不开”、“六不准”、“一注意”。 八不开:a 没有信号不开; b 接地线不牢靠不开; c 周围有障碍物不开; d 皮带机未搭牢,接头不平不开; e 皮带机皮带严重跑偏不开; f 动力线连接不牢不开; g 皮带机上货物块状超过规定不开; h 电动机和减速箱有异响不开。 六不准:a 不准乱用保险丝; b 不准带电检修; c 不准超载启动; d 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启动; e 不准在皮带机运转时,用手或棒物清除胶带和滚筒上的杂物。 f 不准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 一注意:注意胶带有无跑偏、撕破和断裂。接头和搭扣有无损坏断裂。 如有 以上现象,应立即停车,修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4 作业终了切断电源〔包括总开关和分开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一严、二防、三清楚”。 一严: 严禁在皮带机上通行、坐卧和聊天。 二防: a 移动皮带机时,必须有专人指导,防止发生倾倒。 b 向高处搬动输送机时,应找准吊装重心捆扎位置,防止损坏和 发生事故。 三清楚: a 作业前开清作业信号,并插牢车轮固定销,塞牢车轮。 b 皮带机在联接使用时,要弄清开停顺序。要自前(接料端)而后 顺序停车, 自后面而前顺序开车。 c 弄清本岗位每一个紧急停车开关位置。 3.作业中做到“八不开”、“六不准”、“一注意”。 八不开:a 没有信号不开; b 接地线不牢靠不开; c 周围有障碍物不开; d 皮带机未搭牢,接头不平不开; e 皮带机皮带严重跑偏不开; f 动力线连接不牢不开; g 皮带机上货物块状超过规定不开; h 电动机和减速箱有异响不开。 六不准:a 不准乱用保险丝; b 不准带电检修; c 不准超载启动; d 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启动; e 不准在皮带机运转时,用手或棒物清除胶带和滚筒上的杂物。 f 不准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 一注意:注意胶带有无跑偏、撕破和断裂。接头和搭扣有无损坏断裂。 如有 以上现象,应立即停车,修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4 作业终了切断电源〔包括总开关和分开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流动式起重

流动式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 于 16㎜2 的软 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 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 沟、坑边缘的 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 1.2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 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 准超过制造厂 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 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 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吊物等与架空 输电线其他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 11-4 的规定,且 应设专人监护。 表 11-4 与架空输电线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 7.0 8.5 5 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 离防护措施。 6 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 并将钢丝绳收 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 汽车起重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 进行其他操 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 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 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 准吊物行走。 8 汽车吊试验应遵守 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 护与保养应遵守 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维护与保 养》的规定。 9 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 按 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保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9.6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皮带机(流动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一严、二防、三清楚”。 一严: 严禁在皮带机上通行、坐卧和聊天。 二防: a 移动皮带机时,必须有专人指导,防止发生倾倒。 b 向高处搬动输送机时,应找准吊装重心捆扎位置,防止损坏和 发生事故。 三清楚: a 作业前开清作业信号,并插牢车轮固定销,塞牢车轮。 b 皮带机在联接使用时,要弄清开停顺序。要自前(接料端)而后 顺序停车, 自后面而前顺序开车。 c 弄清本岗位每一个紧急停车开关位置。 3.作业中做到“八不开”、“六不准”、“一注意”。 八不开:a 没有信号不开; b 接地线不牢靠不开; c 周围有障碍物不开; d 皮带机未搭牢,接头不平不开; e 皮带机皮带严重跑偏不开; f 动力线连接不牢不开; g 皮带机上货物块状超过规定不开; h 电动机和减速箱有异响不开。 六不准:a 不准乱用保险丝; b 不准带电检修; c 不准超载启动; d 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启动; e 不准在皮带机运转时,用手或棒物清除胶带和滚筒上的杂物。 f 不准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 一注意:注意胶带有无跑偏、撕破和断裂。接头和搭扣有无损坏断裂。 如有 以上现象,应立即停车,修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4 作业终了切断电源〔包括总开关和分开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4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流动式起重

流动式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 于 16㎜2 的软 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 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 沟、坑边缘的 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 1.2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 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 准超过制造厂 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 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 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吊物等与架空 输电线其他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 11-4 的规定,且 应设专人监护。 表 11-4 与架空输电线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 7.0 8.5 5 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 离防护措施。 6 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 并将钢丝绳收 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 汽车起重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 进行其他操 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 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 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 准吊物行走。 8 汽车吊试验应遵守 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 护与保养应遵守 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维护与保 养》的规定。 9 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 按 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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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规章制度-3.管理制度评审和修定的规定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 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 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 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 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 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 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 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 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 评审输出 5.1.4.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 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 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 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 背景。 5.2.3 修订依据: 5.2.3.1 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 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 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 1 - 山东省机械制造企业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十月 - 2 - 前 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 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体系的全面落实,旨在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的建立和运行,实现隐患分级排查,使隐患排查点具体化,切实落实 党和政府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要求,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 加明确,以达到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的目的。 山东省安监局按照(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建立完善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要求,组织制定机械 制造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为更好的指导和推进山东省机械制造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 设,本实施指南围绕当前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一系 列文件精神,重点阐述了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主要职 责,工作内容实现途径,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是山东省机 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监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3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机械制造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1 山东省机械制造企业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十月 2 前 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 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体系的全面落实,旨在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的建立和运行,实现“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 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要求,使企业切实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 事故。 山东省安监局按照(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建立完善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要求,组织制定机械 制造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为更好的指导和推进山东省机械制造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 设,本实施指南围绕当前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一系 列文件精神,重点阐述了企业在风险识别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主 要职责,工作内容实现途径,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是山东 省机械制造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监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77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标准模板-双体系文件制度-3.1.5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两个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考核奖惩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B 2018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10 月 05 日实施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落实各岗位在“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中的职责,确保“两个体系” 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将“两个体系”考核与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的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奖惩标准 3.1 风险分级管控 3.1.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 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 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 10-50 元罚款。 3.1.2 对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 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相应人员进行 50-200 元罚款。 3.1.3 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 报告,查实属三级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 50-200 元奖励。 3.1.4 风险点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不 清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 50-200 元罚款。 3.2 隐患排查治理 3.2.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隐患排查治 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或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 位,责令时彻底排查和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 50-500 元罚款。 3.2.2 对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时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人 进行 0-1000 元罚款。 3.2.3 发现重大隐患未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拖延上报,视情况对责任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5.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 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 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车间安全活动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3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 4.2 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定期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 活动记录。 5 管理内容 5.1 安全活动时间规定 5.1.1 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 1 次,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 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5.1.2 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 有事须向单位领导请假。 5.1.3 车间领导必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 况进行指导。车间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车间领导的考核依据 之一。 5.1.4 各单位领导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 全活动。各单位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各单位领导考核依据 之一。 5.1.5 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5.2 安全活动内容 5.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 5.2.2 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知识; 5.2.3 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2.4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 案演练; 5.2.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5.2.6 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5.2.7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5.2.8 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5.2.9 其他安全活动。 5.3 安全活动管理要求 5.3.1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 情况、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5.3.2 车间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 签字;安全环保部每月对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 5.3.3 安全环保部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 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 5.3.4 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安全部每月抽查。 5.3.5 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5.3.6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全员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6 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02 建筑施工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作业名称 脚手架搭拆 作业对象 架子工 危险等级 较大 主要危害因素 1、人的因素:①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从事禁忌作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不 适于高处作业的人搭设脚手架,架子工无上岗证。②冒险心理:架子工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冒险蛮干。③操作错误:违章作业,未按操作规程施工。 2、防护缺陷: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穿防滑鞋。 3、运动物伤害:坠落物伤害,放在脚手架上的扣件、钢管、脚手板不牢导致的物体打击等。 4、未按方案搭设脚手架。 易发生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 岗位操作注意事项 1、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进场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上班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讲解当日施工注意安全 事项,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 穿防滑鞋。 3、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 JGJ130-201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来搭设。 4、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需穿戴的劳动防护 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反光马甲等 应急处置措施 1、 当事故发生时,立刻向项目安全总监或现场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立即抢救伤员。 2、 对危险区域人员应紧急疏散、严禁围观,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伤者轻微的体外创伤不需要缝合的,可用生理盐水进行清洗,用酒精进行消炎,敷上消 炎药,进行包扎即可,伤口出血在专业医护人员到来前,可先按照进场教育时学习的止血法 进行止血,。 4、如遇骨折等严重情况,为了避免二次伤害,严禁挪动伤者,听从项目部应急小组人员安排, 时妥善就医。 5、对受伤昏迷的者情况允许先采取人工呼吸,以待专业医生救治。 电话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微信公众号:每日安全生产 主要负责人: 安全警示标志 告知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作业名称 模板支架搭拆 作业对象 木工 危险等级 一般 主要危害因素 1、人的因素:①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不适于高处作业的 人搭设模板支撑架。②冒险心理:木工工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冒险蛮干。③操作错误:违 章作业,未按操作规程施工。 2、防护缺陷: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3、运动物伤害:坠落物伤害,放在模板架上的扣件、短钢管、山型卡,快捷加固件、螺杆、 模板等不牢导致的物体打击等。 4、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扫地杆、步距、剪刀撑等尺寸要求)。 易发生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岗位操作注意事项 1、必须接受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 防滑鞋。 3、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各种型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 规范来搭设。 4、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需穿戴的劳动防护 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应急处置措施 1、 当事故发生时,立刻向项目安全总监或现场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并立即抢救伤员。 2、 对危险区域人员应紧急疏散、严禁围观,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伤者轻微的体外创伤不需要缝合的,可用生理盐水进行清洗,用酒精进行消炎,敷上消 炎药,进行包扎即可,伤口出血在专业医护人员到来前,可先按照进场教育时学习的止血法 进行止血,。 4、如遇骨折等严重情况,为了避免二次伤害,严禁挪动伤者,听从项目部应急小组人员安排, 时妥善就医。 5、对受伤昏迷的者情况允许先采取人工呼吸,以待专业医生救治。 电话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微信公众号:每日安全生产 电话 主要负责人: 电话 安全警示标志 告知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50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流动式起重

流动式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 于 16㎜2 的软 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 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 沟、坑边缘的 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 1.2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 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 准超过制造厂 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 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 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吊物等与架空 输电线其他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 11-4 的规定,且 应设专人监护。 表 11-4 与架空输电线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 7.0 8.5 5 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 离防护措施。 6 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 并将钢丝绳收 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 汽车起重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 进行其他操 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 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 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 准吊物行走。 8 汽车吊试验应遵守 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 护与保养应遵守 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维护与保 养》的规定。 9 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 按 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保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7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4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7-7.3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 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 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 发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 施工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发包方应协助各 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冬季施工如必须采 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 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时向发包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 事故苗子,应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发包方方和自己的上级和有关 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请约束内部员工自觉遵守本公司项目部 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 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十七、承包商不得聘用不满 18 周岁 60 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一线作业。 现场聘用 60 周岁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后勤服务人员的,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 为员工和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作业指导。 十七、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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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架桥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6

)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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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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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年)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精益生产方式的概念(DOC 6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不要随意相信.请访问 cnshu, 加入)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1 1. 精益生产方式的概念 精益生产方式(Lean Production,简称 LP)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数 位国际汽车计划组织(IMVP)的专家对日本“丰田 JIT(Just In Time)生产方式”的赞誉之称,精,即少而精,不投入多余的生产 要素,只是在适当的时间生产必要数量的市场急需产品(或下道工序 急需的产品);益,即所有经营活动都要有益有效,具有经济性。精 益生产是当前工业界最佳的一种生产组织体系和方式。 精益生产是战后日本汽车工业遭到的“资源稀缺”和“多品种、 少批量”的市场制约的产物,经丰田喜一郎大野耐一等人的共同努 力直到 60 年代才逐步完善而形成的。 精益生产既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生产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 企业管理和运营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生产方式,同时它又是一种理念, 一种文化。实施精益生产就是决心追求完美的历程,也是追求卓越的 过程,它是支撑个人与企业生命的一种精神力量,也是在永无止境的 学习过程中获得自我满足的一种境界。其目标是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永无止境的追求七个零的终极目标。 精益生产的实质是管理过程,包括人事组织管理的优化,大力精简 中间管理层,进行组织扁平化改革,减少非直接生产人员;推进生产 均衡化同步化,实现零库存与柔性生产;推行全生产过程(包括整个 供应链)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现零不良;减少和降低任何环节上的浪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不要随意相信.请访问 cnshu, 加入)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成可编辑的 DOC 或 PPT 格式 2 费,实现零浪费;最终实现拉动式准时化生产方式。 精益生产的特点是消除一切浪费,追求精益求精和不断改善。去掉生 产环节中一切无用的东西,每个工人其岗位的安排原则是必须增 值,撤除一切不增值的岗位。精简是它的核心,精简产品开发设计、 生产、管理中一切不产生附加值的工作,旨在以最优品质、最低成本 和最高效率对市场需求做出最迅速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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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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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AQ-SOP-QZ-2026-002 版 本: V1.0 生效日期: 2026 年 3 月 25 日 编制部门: 企安文库 编 制: ________________ 审 核: ________________ 批 准: ________________ 发 布: ________________ XX 有限责任公司 修订记录 版本 修订内容 修订人 审核人 生效日期 V1.0 首次发布,建立基本框架 张三 李四 2026-03-25 注:本文件修订记录用于跟踪文件变更历史,每次修订需更新此表。 1. 总则 为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 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起重机的操作、维护和检修作业。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 守。 2. 编制目的 2.1 规范起重机的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操作人员正确、安全使用设备。 2.2 明确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预防机械伤害、电气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4 为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提供安全指导。 2.5 建立标准化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3.4 《机械设备安全通用要求》(GB/T 15706) 3.5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3.6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7 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和安全指南 3.8 相关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 4. 适用范围 4.1 设备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 4.2 人员范围:起重机操作工、指挥工、司索工、维修工相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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