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隐患内容 责任单位 口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 质证照,证照在有效期内。 口 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口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口 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口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口 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口 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记录。 口 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管理、工伤事故保险缴费、重大 危险源等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口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 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 考核。 口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 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口 根据企业的特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 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 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口 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 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口 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制度编制、 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 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应宣贯、执行检查到位; 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口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口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口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口 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 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离岗6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四新”后的有关从业人 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口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 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口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 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口 各区队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学习一次,安全活 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口 对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接收实习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等从业 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 公司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表 1 2 3 4 5 6 口 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 产费用台帐。 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 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口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口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度应以正式文件下 发,符合法律法规,针对单位内其他情况制定其他制度。 口 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应有经过单位主要 负责人批准的机构成立正式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口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书;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要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经培训合格; 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 卫生培训。 口 企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申 报。 口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口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口 企业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口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 欺骗。 口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 、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口 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口 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的种类和型号。 口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口 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 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口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 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 口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到安监部门备 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口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组织专家对本 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口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建立应急物资使用状况档案。 口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且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口 高危企业应当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口 实施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领导,必须是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 员和副总工程师。 口 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 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费用投入 职业卫生 劳动防护 9 10 7 8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隐患内容 责任单位 口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 质证照,证照在有效期内。 口 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口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口 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口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口 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口 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记录。 口 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管理、工伤事故保险缴费、重大 危险源等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口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 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 考核。 口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 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口 根据企业的特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 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 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口 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 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口 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制度编制、 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 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应宣贯、执行检查到位; 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口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口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口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口 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 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离岗6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四新”后的有关从业人 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口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 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口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 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口 各区队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学习一次,安全活 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口 对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接收实习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等从业 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 公司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表 1 2 3 4 5 6 口 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 产费用台帐。 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 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口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口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度应以正式文件下 发,符合法律法规,针对单位内其他情况制定其他制度。 口 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应有经过单位主要 负责人批准的机构成立正式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口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书;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要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经培训合格; 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 卫生培训。 口 企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申 报。 口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口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口 企业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口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 欺骗。 口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 、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口 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口 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的种类和型号。 口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口 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 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口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 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 口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到安监部门备 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口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组织专家对本 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口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建立应急物资使用状况档案。 口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且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口 高危企业应当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口 实施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领导,必须是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 员和副总工程师。 口 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 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费用投入 职业卫生 劳动防护 9 10 7 8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本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2007-06-05 14_06》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39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本文件《YJ_T 33—2025 油气管道救援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2025-11-03 16_03》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19 M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本文件《YJ_T 30-2025 矿山救援队伍训练大纲及考核要求2025-05-13 16_13》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5.23 M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本文件《AQ_T 1118-2021矿山救援培训大纲及考核规范2022-01-17 17_23》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3.85 MB 时间:2025-12-18 价格:¥2.00
本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2007-06-05 14_10》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AQ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1094 -2011 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安全技术 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Outline and Testing Requirement of Safety Technique Training for Ventilation Safety Inspector in a Coal Mine (送审稿) 2011-7-12 发布 2011-12-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ICS 13.100 D 09 备案号 I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条件......................................................................................................................................1 4 培训大纲......................................................................................................................................1 5 考核要求......................................................................................................................................6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2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ICS 13.100 D 09 备案号: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91—2011 代替 煤矿瓦斯抽采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Outline and testing requirement of safety technique training for methane drainage miner of coal mine 送审稿 2011 -7 - 12 发布 2011 - 12 - 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AQ 1091—201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条件............................................................................1 5 培训大纲............................................................................1 6 考核要求............................................................................5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本文件《11.YJ_T 30-2025 矿山救援队伍训练大纲及考核要求》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5.23 MB 时间:2025-12-30 价格:¥2.00
本文件《YJ_T 31-2025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及考核要求2025-05-13 16_12》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25 M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ICS D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1058-2008 煤矿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及考核标准 Training outline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of safety technology for gas man in coal mine (送审稿)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 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平煤集团公司天安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周心权、张振普、李谨、瓮立平、时志钢、党国正、杜春立。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本文件《油气管道救援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19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本文件《12.YJ_T 31-2025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及考核要求》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4.25 M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 人。 1 组 织 体 系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第五条、第十八条。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 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 AQ/1009 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2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4.(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3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 维护保养记录。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 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九 条; 《煤矿安全规程》(安全 监管总局第 87 号令)第 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九 十九条; 《 矿 山 救 护 规 程 》 (AQ/1008) 4.4,7.3,7.5;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 化考核规范》(AQ/1009) 4.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第 77 号修改) 第四十六 条;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 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 物 资 配 备 要 求 》 (GB30077-2013)。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 材。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 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 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 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 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 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 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 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 准确。 4 应 急 预 案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 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 否相互衔接。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 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 八条,第九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第 88 号令) 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 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四十五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ICS D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1060-2008 煤矿井下爆破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及考核标准 Training outline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of safety technology for underground blaster in coal mine (送审稿)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 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平煤集团公司天安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义煤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 训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周心权、张振普、李谨、瓮立平、时志钢、党国正、易善刚、陈轶平。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52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本文件《矿山救援培训大纲及考核规范》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3.85 M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ICS 13.100 D 09 备案号: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92—2011 煤矿防突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Outline and testing requirement of safety technique training for defensive outburst miner of coal mine 送审稿 2011 - 7 - 12 发布 2011 - 12- 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AQ 1092—201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条件............................................................................1 5 培训大纲............................................................................1 6 考核要求............................................................................5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5 KB 时间:2026-01-12 价格:¥2.00
本文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2007-06-21 13_50》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39 KB 时间:2026-01-17 价格:¥2.00
ICS D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1061-2008 采煤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及考核标准 Training outline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of safety technology for shearer operator (送审稿)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 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矿环保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周心权、李谨、张振普、张凤杰、瓮立平、李建民、宁廷全、葛宝臻。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6-01-17 价格:¥2.0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 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 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 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 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 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 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 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 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 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 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 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 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 评选。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的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 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 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 行安全培训。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26 价格:¥2.00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试卷(三) 一、填空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超过 30 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 立完善人员定位系统。 2. 人员进入独头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之前,应开动局部 通风设备通风。 3. 地下矿山企业应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 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 4.爆破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严禁边打眼、边装 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 5.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 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ABCD)、主供风 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A、主通风 B、主提升 C、供排水 D、供配电 2. 地下矿山采矿方法主要分为()三类。 A、空场法 B、充填法 C、崩落法 D、爆破法 3.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 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C)家。 A、1 B、2 C、3 D、4 4. 每个作业班组均配置至少(D)台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A、2 B、3 C、4 D、1 5.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 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C)家。 A、1 B、2 C、3 D、4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10 分) 1. 地下矿山企业井口位置必须高处地面 1 米以上。(X) 2. 地下矿山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建立紧急避险仓。(X) 3. 地下矿山企业必须限期淘汰井下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 要井巷木支护等。(√) 4. 总承包大型地下矿山工程和深凹露天、高陡边坡及地质条件复 杂的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 工资质。(X) 5. 地下矿山企业井下一氧化碳报警浓度不高于 24ppm,二氧化氮 报警浓度不高于 2.5ppm。(√) 四、名词解释(每题 5 分,总分 15 分) 1.非煤矿山领域“六打六治”: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 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新、改、扩建矿 山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投入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未验收投入生产的问题;打击尾矿库非法建设、运行的行为,整 治危库、病库运行的问题;打击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等行为,整治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打击违反非 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避险 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3.非煤矿山十类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 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 氢中毒、重大海损 五、简答题(每题 15 分,总分 45 分) 1. 非煤矿山外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一)安全投入保障;(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三) 隐患排查与治理;(四)安全教育与培训;(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七)违约责任。 2. 根据国家总局严防非煤矿山十类事故规定,地下矿山企业有哪 些主要措施防止爆炸事故? 答案:一是确保爆破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从事爆破作业的人 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是加强 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井下炸药库的建设、通风、贮存量、消防 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入库、保管、 发放、值班值守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炸药 库;严禁在井下炸药库 30 米以内的区域进行爆破作业,在距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试卷(一) 一、填空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露天矿山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 大于 300 米。 2. 露天矿山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3. 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 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 20 小时的 安全再培训。 4. 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 米,分层数不得超过 3 个。 5. 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 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ABCD)。 A、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 B、地质勘探单位 C、采掘 施工企业 D、石油天然气企业 2.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每年(B)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 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 A、年中 B、年末 C、年初 3. 露天采石场开采的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A)。 A、废石场 B、沟里 C、河里 D、山上 4. 小型露天采石场距工作台阶坡底线(B)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 石加工作业。 A、30 B、50 C、40 D、60 5. 大、中型露天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露天矿山,每(D) 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A、3 B、2 C、1 D、5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10 分) 1. 露天矿山企业可以自下而上开采。(X) 2.露天矿山企业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 件的,必须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 证。(√) 3. 露天矿山采剥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 他危险物体(√) 4. 露天矿山企业不必采用湿式凿岩。(X) 5. 小型露天采石场可以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X) 四、名词解释(每题 5 分,总分 15 分) 1.非煤矿山领域“六打六治”: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 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新、改、扩建矿 山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投入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未验收投入生产的问题;打击尾矿库非法建设、运行的行为,整 治危库、病库运行的问题;打击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等行为,整治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打击违反非 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 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 场及其附属设施。 3.小型露天采石场:年采剥总量不超过 500kt、最大开采高度不超 过 50m 的山坡型采石场。 五、简答题(每题 15 分,总分 45 分) 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答案: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必须落实安 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 作承担相应职责。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 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 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 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 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 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 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