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 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 1.2 危险性分析 1 )采场西南侧有少量民居位于爆破危险范围之内,爆破作业时人员未及时撤离, 可能发生爆破的事故。 2 ) 未对爆破器材的性能进行抽样检查,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产家、不同时间 生产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爆破环境不良或管理不善;出现早爆、迟 爆、拒爆现象,可能发生伤害事故。 3 )未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爆破作业前未划定危险边界、未设置岗哨、 未发出警戒信号,或警戒方位、警戒人员数量、警戒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晰、矿区的 爆破警戒范围外未设置爆破警戒标志等,存在作业人员未撤离或其他人员误入危险 区遭到放炮伤害的危险。 4 )在场内运输、加工、装药、放炮、余料回收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导 致火药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 5 )炮孔装药前,未对炮眼参数进行检查验收,测量炮眼位置、炮孔深度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未严格按照预先计算好的装药量装填, 可能因装药量过大,发生爆破 飞石伤人的危险。 6 )处理盲炮时未按正确的处理方法,或打残眼,存在盲炮爆炸的危险。 7 )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可能发生爆炸伤害事故 。 8 )爆破工未经过培训、考核,不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可能导致误操作引起的爆 破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汇报,值班班长向场长汇报,场长向总指挥汇 报。 2.2 统一指挥原则 矿山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 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 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 ” 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 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 及时抢险原则 ( 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 2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 3 )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 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 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 “ 一对一 ” 的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同综合应急预案第 3 节组织机构与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6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3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2.00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 管理 危险化学 品管理 日常管理 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 《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 》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 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的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煤矿安全规程 》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 度分别不得超过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 》 栅栏密闭 设置 密闭墙 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 、废弃的盲巷及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 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 查。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作业 场所 爆破 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井下气候 场所环境 矿井环境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安全 消防设备 器材配备 设备器材 配备 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的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 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 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储存 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 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的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的贮 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 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运输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 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 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 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 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 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煤矿安全规程 》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井下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 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使用煤 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 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 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 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11、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 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 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 1.2 危险性分析 1 )采场西南侧有少量民居位于爆破危险范围之内,爆破作业时人员未及时撤离, 可能发生爆破的事故。 2 ) 未对爆破器材的性能进行抽样检查,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产家、不同时间 生产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爆破环境不良或管理不善;出现早爆、迟 爆、拒爆现象,可能发生伤害事故。 3 )未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爆破作业前未划定危险边界、未设置岗哨、 未发出警戒信号,或警戒方位、警戒人员数量、警戒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晰、矿区的 爆破警戒范围外未设置爆破警戒标志等,存在作业人员未撤离或其他人员误入危险 区遭到放炮伤害的危险。 4 )在场内运输、加工、装药、放炮、余料回收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导 致火药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 5 )炮孔装药前,未对炮眼参数进行检查验收,测量炮眼位置、炮孔深度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未严格按照预先计算好的装药量装填, 可能因装药量过大,发生爆破 飞石伤人的危险。 6 )处理盲炮时未按正确的处理方法,或打残眼,存在盲炮爆炸的危险。 7 )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可能发生爆炸伤害事故 。 8 )爆破工未经过培训、考核,不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可能导致误操作引起的爆 破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汇报,值班班长向场长汇报,场长向总指挥汇 报。 2.2 统一指挥原则 矿山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 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 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 ” 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 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 及时抢险原则 ( 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 2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 3 )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 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 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 “ 一对一 ” 的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同综合应急预案第 3 节组织机构与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9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 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三、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四、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五、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 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 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六、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 通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2.爆破地点、起爆 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七、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 30 分钟,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八、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 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 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 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十、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 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5.危险区边 界未设警戒的;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9. 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十一、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 1 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 禁一人同时携带。 十二、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 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十四、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十五、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灭火器,铁锹,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 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放炮和火药爆炸事故。 1.2 危险性分析 1 )采场西南侧有少量民居位于爆破危险范围之内,爆破作业时人员未及时撤离, 可能发生爆破的事故。 2 ) 未对爆破器材的性能进行抽样检查,在同一次爆破中使用不同产家、不同时间 生产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质量有问题、爆破环境不良或管理不善;出现早爆、迟 爆、拒爆现象,可能发生伤害事故。 3 )未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爆破作业前未划定危险边界、未设置岗哨、 未发出警戒信号,或警戒方位、警戒人员数量、警戒信号不明确或不清晰、矿区的 爆破警戒范围外未设置爆破警戒标志等,存在作业人员未撤离或其他人员误入危险 区遭到放炮伤害的危险。 4 )在场内运输、加工、装药、放炮、余料回收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导 致火药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 5 )炮孔装药前,未对炮眼参数进行检查验收,测量炮眼位置、炮孔深度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未严格按照预先计算好的装药量装填, 可能因装药量过大,发生爆破 飞石伤人的危险。 6 )处理盲炮时未按正确的处理方法,或打残眼,存在盲炮爆炸的危险。 7 )雷雨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可能发生爆炸伤害事故 。 8 )爆破工未经过培训、考核,不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可能导致误操作引起的爆 破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值班班长汇报,值班班长向场长汇报,场长向总指挥汇 报。 2.2 统一指挥原则 矿山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 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 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 ” 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 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 及时抢险原则 ( 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 2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 3 )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 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 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 “ 一对一 ” 的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同综合应急预案第 3 节组织机构与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6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穿孔作业 风险等级 一般风险 标注色 黄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钻工不具备上岗条件; 2.作业前未对钻机及附属设 施进行检查,作业环境不良; 3.穿孔作业时非操作人员在 附近逗留; 4.钻机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停 机维修; 5.钻机行走时,距坡顶线过 近。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鞠美廷 (图标) 当心机械伤人 (图标) 当心坠落 (图标) 必须穿戴劳保用品 风险 管控 措施 1.严禁酒后上岗,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鞋、反光背心; 2.作业前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人工或用挖掘机清理险、浮石,并在边坡边缘设防 护网; 3.作业前进行边坡安全检查,保证作业区域内及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无铲装设备同时作业; 4.钻机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作业,长时间停机则切断电源; 5.行走前对路线进行安全检查,有人引导和监护,保证履带前后无人,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 阶坡顶线最小距离不小于 3m。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爆破作业(外包) 风险等级 重大风险 标注色 红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爆破作业环境不良; 2.爆破员不具备上岗条件; 3.未建立避炮掩体或避炮掩 体的位置不正确; 4.炮孔口周围有碎石,装药使 用不防静电炮棍; 5.爆破警戒和信号爆破警戒 范围小或执行不严,爆破信号 不全、不清; 6.爆破后检查等待时间短,检 查内容不全; 7.盲炮处理不当。 放炮 李见中 (图标) 当心爆炸 (图标) 禁止烟火 风险 管控 措施 1.矿山入口处设置爆破告知,爆破警戒处设置“当心爆炸”安全警示标志; 2.恶劣天气停止爆破; 3.爆破员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4.严禁酒后上岗、携带点火物品和手机,穿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鞋并戴安全帽; 5.炮孔口周围 0.5m 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装药; 6.在爆破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派出岗哨,保证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 看到信号; 7.爆破 15 分钟后进入爆区检查,确认有无盲炮和爆堆是否稳定; 8.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处理盲炮。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铲装作业 风险等级 一般风险 标注色 黄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挖掘机司机不具备上岗条件; 2.未对挖掘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环 境不良; 3.上、下台阶同时作业时,未沿台阶 走向错开; 4.装车卸矿高度过高,铲斗从车辆驾 驶室上方通过。 车辆伤害 鞠美廷 (图标) 注意安全 (图标) 必须戴护耳器 风险 管控 措施 1.严禁酒后上岗,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反光背心; 2.作业前对挖掘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岩浮石、盲炮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 安全地点; 3.在同一平台或上下台阶作业的挖掘机,间距不小于 50m; 4.铲斗不能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卸矿高度不超过 0.5m。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运输作业 风险等级 较大风险 标注色 橙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矿用自卸车司机不具备上岗条件; 2.未对矿用自卸车进行检查; 3.装车停放位置不当,驾驶员离开驾 驶室或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超 载或装载不匀; 4.超速行驶; 5.下坡行驶时空档滑行,卸矿后车斗 未落到位行驶。 车辆伤害 张立金 (图标) 注意安全 (图标) 减速慢行 风险 管控 措施 1.持有 B2 驾驶证; 2.严禁酒后、疲劳上岗; 3.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装车时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 0.5m 以外,装车中不能维护、检查车辆,驾驶员不能离开驾 驶室,不能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车辆不能装载过满或不匀; 5.行驶中急弯、陡坡、危险地段限速行驶,严禁超车,前后车距离保持 40m 以上; 6.不能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时不能空档滑行,重车下坡行驶中不能换档,禁止车 斗未落到位驶离。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8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穿孔作业 风险等级 一般风险 标注色 黄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钻工不具备上岗条件; 2.作业前未对钻机及附属设 施进行检查,作业环境不良; 3.穿孔作业时非操作人员在 附近逗留; 4.钻机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停 机维修; 5.钻机行走时,距坡顶线过 近。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图标) 当心机械伤人 (图标) 当心坠落 (图标) 必须穿戴劳保用品 风险 管控 措施 1.严禁酒后上岗,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鞋、反光背心; 2.作业前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人工或用挖掘机清理险、浮石,并在边坡边缘设防 护网; 3.作业前进行边坡安全检查,保证作业区域内及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无铲装设备同时作业; 4.钻机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作业,长时间停机则切断电源; 5.行走前对路线进行安全检查,有人引导和监护,保证履带前后无人,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 阶坡顶线最小距离不小于 3m。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爆破作业(外包) 风险等级 重大风险 标注色 红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爆破作业环境不良; 2.爆破员不具备上岗条件; 3.未建立避炮掩体或避炮掩 体的位置不正确; 4.炮孔口周围有碎石,装药使 用不防静电炮棍; 5.爆破警戒和信号爆破警戒 范围小或执行不严,爆破信号 不全、不清; 6.爆破后检查等待时间短,检 查内容不全; 7.盲炮处理不当。 放炮 (图标) 当心爆炸 (图标) 禁止烟火 风险 管控 措施 1.矿山入口处设置爆破告知,爆破警戒处设置“当心爆炸”安全警示标志; 2.恶劣天气停止爆破; 3.爆破员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4.严禁酒后上岗、携带点火物品和手机,穿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鞋并戴安全帽; 5.炮孔口周围 0.5m 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装药; 6.在爆破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派出岗哨,保证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 看到信号; 7.爆破 15 分钟后进入爆区检查,确认有无盲炮和爆堆是否稳定; 8.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处理盲炮。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铲装作业 风险等级 一般风险 标注色 黄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挖掘机司机不具备上岗条件; 2.未对挖掘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环 境不良; 3.上、下台阶同时作业时,未沿台阶 走向错开; 4.装车卸矿高度过高,铲斗从车辆驾 驶室上方通过。 车辆伤害 (图标) 注意安全 (图标) 必须戴护耳器 风险 管控 措施 1.严禁酒后上岗,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反光背心; 2.作业前对挖掘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岩浮石、盲炮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 安全地点; 3.在同一平台或上下台阶作业的挖掘机,间距不小于 50m; 4.铲斗不能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卸矿高度不超过 0.5m。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风险告知卡 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险点名称 运输作业 风险等级 较大风险 标注色 橙色 危险因素 诱发事 故类型 责任人 风险描述 1.矿用自卸车司机不具备上岗条件; 2.未对矿用自卸车进行检查; 3.装车停放位置不当,驾驶员离开驾 驶室或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超 载或装载不匀; 4.超速行驶; 5.下坡行驶时空档滑行,卸矿后车斗 未落到位行驶。 车辆伤害 (图标) 注意安全 (图标) 减速慢行 风险 管控 措施 1.持有 B2 驾驶证; 2.严禁酒后、疲劳上岗; 3.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装车时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 0.5m 以外,装车中不能维护、检查车辆,驾驶员不能离开驾 驶室,不能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车辆不能装载过满或不匀; 5.行驶中急弯、陡坡、危险地段限速行驶,严禁超车,前后车距离保持 40m 以上; 6.不能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时不能空档滑行,重车下坡行驶中不能换档,禁止车 斗未落到位驶离。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措施 停止作业,进行急救并上报。火警 119 医疗 120 专业监管部门 矿山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8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 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三、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四、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五、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 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 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六、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 通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2.爆破地点、起爆 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七、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 30 分钟,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八、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 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 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 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十、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 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5.危险区边 界未设警戒的;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9. 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十一、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 1 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 禁一人同时携带。 十二、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 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十四、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十五、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灭火器,铁锹,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 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三、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四、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五、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 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 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六、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 通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2.爆破地点、起爆 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七、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 30 分钟,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八、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 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 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 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十、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 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5.危险区边 界未设警戒的;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9. 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十一、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 1 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 禁一人同时携带。 十二、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 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十四、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十五、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灭火器,铁锹,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 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 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 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 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 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 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 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 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 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 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 30m 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 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 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更多资料关注公众号:论安-安全智库 安全常识测试 B 卷(小型露天采石场)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选择题(30 分 每题 3 分) 1、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至少配备(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2; B、1; c、3。 2、露天采石场工作台阶坡面角大小一般情况下取决于( )的性 质。 A、企业; B、矿岩; C、工作。 3、穿孔作业应采用( )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A、干式作业; B、湿式作业; C、防尘作业。 4、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 )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 4m 以上。 A、工作面; B、矿石; C、设备。 5、小型采石场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 )进 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A、安全地点; B、职工宿舍; C、生产现场。 更多资料关注公众号:论安-安全智库 6、小型露天采石场在台阶形成前进行爆破时,应( )警戒范围。 A、改变; B、缩小; C、加大。 7、事故隐患分为( )。 A、一、二、三等三个等级; B、一般和重大两个等级; C、一、二、三、四等四个等级。 8、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 )进 行。 A、爆破说明书; B、领导指示; C、任务时间。 9、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 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3; B、6; C、9。 10、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B、批复制度; C、责任追究制度。 二、填空题(30 分 每空 3 分) 更多资料关注公众号:论安-安全智库 1、挖掘机作业时任何人( )在悬臂和铲斗下面及附近 ( )。 2、采石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 ), 作业人员( )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 点工作岗位的现场( )方案。 4、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 ( )米以上。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级、( )级和 ( )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4-23 价格:¥2.00
安全常识测试 A 卷(非煤露天矿山)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选择题(30 分,每题 3 分) 1、生产经营单位( )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新建、扩建、引进; B、新建、扩建、改建; C、新建、扩建、装修。 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 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3; B、6; C、9。 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 )。 A、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规程; C、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4、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 )原则进行处理。 A、四不放过; B、预防为主; C、三同时。 5、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 ),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A、标语; B、警示标志; C、物品。 6、露天爆破的警戒范围由( )。 A、爆破员确定; B、领导确定; C、爆破设计确定。 7、造成机械伤害的原因主要有( )、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及工作场所 环境不良。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设备防护装置; C、设备必要的保险装置。 8、安全生产的范围包括( ) (多选题)。 A、提高产量 ; B、人身安全; C、设备安全; D、节约用电。 9、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 ) (多选题)。 A、转岗教育; B、三级安全教育; C、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D、经常性安全教育。 10、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四不放过原则包括( ) (多选题)。 A、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B、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C、生产效益未提高不放过; D、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填空题(30 分,每空 3 分) 1、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 位的现场( )方案。 2、确保边坡安全,除制定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该选择合理的 ( )技术及确定合理的( )参数。 3、矿山电气网络的保护主要有保护( )、( )保护、过流保护。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 ),并妥善 ( )。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级、( )级和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三、简述题(40 分) 简述你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安全常识测试 A 卷(非煤露天矿山)答案 一、选择题(30 分,每题 3 分) 1、生产经营单位( B )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新建、扩建、引进; B、新建、扩建、改建; C、新建、扩建、装修。 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B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 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3; B、6; C、9。 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 A )。 A、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违反作业规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规程; C、违反规定建设、违反规定生产、违反规定销售。 4、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 A )原则进行处理。 A、四不放过; B、预防为主; C、三同时。 5、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 B ),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A、标语; B、警示标志; C、物品。 6、露天爆破的警戒范围由( C )。 A、爆破员确定; B、领导确定; C、爆破设计确定。 7、造成机械伤害的原因主要有( A )、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及工作场所环 境不良。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设备防护装置; C、设备必要的保险装置。 8、安全生产的范围包括( B C ) (多选题)。 A、提高产量 ; B、人身安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4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
安全常识测试 A 卷(小型露天采石场)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选择题(30 分 每题 3 分) 1、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 ),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管,并制定应急预案。 A、设置标识; B、公告公示; C、登记建档。 2、中、小孔径的潜孔钻机广泛使用于( )。 A、小型矿山和采石场; B、地下矿山; C、大型露天矿山。 3、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 ),防止无关人员误 入。 A、标语; B、警示标志; C、物品。 4、采石场应选派( )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管理。 A、爆破; B、技术; C、年轻。 5、小型采石场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 )进 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A、安全地点; B、职工宿舍; C、生产现场。 6、小型露天采石场在台阶形成前进行爆破时,应( )警戒范围。 A、改变; B、缩小; C、加大。 7、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 )进 行。 A、爆破说明书; B、领导指示; C、任务时间。 8、矿山设备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 )。 A、季节保养 B、定期保养 C、不定期保养 9、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重要措施之一。下列有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不正确的是 ( )。 A、及时更换过期的护品; B、使用自制的护品; C、及时报废失效的护品。 10、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B、批复制度;C、责任追究制度。 二、填空题 1、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应当( )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 )。 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 ) 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 )专业技术人员,或者 聘用( )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 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级、( )级 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三、简述题 简述你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