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
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
工作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
方面的安全,结合
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生产责任制度。
1. 管理组织
1.1 建立健全以
工作经理为组长,水厂厂长为副组长的
工作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
工作的安
全生产和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1.2 建立健全由
工作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
工作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
生产管理
劳动保护。
1.3 由水厂厂长为领导,
工作综合部具体负责,组成
工作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
工作义务消防队,
负责全
工作安全防火
劳动保护。
2.
生产责任
2.1
工作经理领导全
工作生产管理
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防火
劳动保护。
2.2 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工作经理和水厂厂长的
生产责
任是:
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
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劳动保护。
2.2.3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
劳动保护情况,协调部门间的
劳动保护关系。
2.2.4 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时,应将
生产
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 综合部
生产责任是:
2.3.1 落实、检查有关
生产、
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3.2 在拟制本
工作劳动保护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
生产。
2.3.3 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
劳动保护情况。
2.3.4 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3.5 加强车辆安全使用
劳动保护。
2.3.6 按规定发放、检查
安全生产用品使用情况。
2.3.7 落实、检查有关
生产、
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3.8 做好
安全生产用品的采购
劳动保护。
2.3.9 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
2.3.10 做好门卫安全巡视
劳动保护。
2.4 生产部
生产责任是:
2.4.1 落实、检查有关
生产、
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4.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
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
2.4.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生产班级进行一次
生产检查,确保安
全生产。
2.4.4 负责制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4.5 组织好全
工作生产的三级教育。
2.4.6 作为
生产的职能部门,做好
生产的日常管理
劳动保护。
2.5 技术部的
生产责任是:
2.5.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
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5.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
工作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5.3 负责制订电力、机械等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4 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5.5 在编制技术培训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2.5.6 负责制订化验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7 负责制订各类应急处理预案。
2.6 财务部的
生产责任是:
2.6.1 落实、检查有关
生产、
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6.2 编制落实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保障生产。
2.7 售后服务部的
生产责任是:
2.7.1 落实、检查有关
生产、
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7.2 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保护。
2.7.3 定期维护保养设备。
2.7.4 做好管道安全巡视
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