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安全交底记录表
1、
钢管脚手架的
立柱,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立柱钢管加垫座,用砼块或用
坚实的厚木块垫好,(木垫不适宜高层建筑)宜加扫地杆牵系牢固。
2、
脚手架的
立柱要求垂直,其中转角
立柱的垂直误差
不得超过 0.5%,其中
立柱不得超过 1%,八层建筑的外
脚手架立柱间距
不得大于 2 米,纵向的
水平
钢管的垂直间距不大于 1.8 米,并要用构件联结,拧紧螺栓,承重的纵向
水平杆,必须支承于横杆之上,禁用不合格材料。
3、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每隔 6-7 根
立柱,应设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
不大于 60 度,建筑物锚固点,横向每隔 4 米设一锚固点,必须与建筑物
锚固点拉结牢固。民用建筑八层以上(22.5 米以上)的
脚手架采用吊拉,
安全网随着工作层完成均要设置(即满拉),水平网每隔四层设一道,首层
必须按照通道长度
搭设安全网。
4、 走桥上必须满铺脚手板,
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加踢脚板,所有铺板应
用铁丝绑扎牢固,上料斜道坡度
不得大于 1:3,宽度
不得小于 1.5 米,上
人斜桥坡度
不得大于 1:2,防滑条间距以 30 厘米为宜,但
不得大于 35 厘米。
5、 采用的
钢管规格尽量要做到统一,不同规格的
钢管应分类堆放,分别使用,
钢管外径宜用 51 毫米,壁厚 3-4 毫米,管壁厚度小于 3 毫米的
钢管,不
宜做
立柱和横杆。
6、 外排架必须保持高出工作面 1.2 米以上,临时通道两侧要
搭设防护栏杆。
7、 外排架
搭设分段完成后,要经施工负责人,分公司质安部验收合格,并报
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8、 凡参加
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方可上岗。
9、 凡参加搭、拆
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具袋,悬空、临空危
险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架操作,严禁酒后
作业。
10、 拆卸架前要检查桥架上是否有杂物、电线水管等临时设施,必须先清除
干净后拆除。
11、 附在架上安全网要随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桥板要向下外倾,以防止
杂物下落打破玻璃,翻板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12、 拆架时,拆下材料堆放在架上或平台
不得超载,拆除下来的螺栓要放入
工具袋,小构件要放入工具袋内,拆下来
钢管、桥板、传递人员位置要错
开,不允许在同一线上操作,短料、桥板、构件、螺栓等可放入上落笼内
降下,停台装料时要打信号降落,严禁从高空抛掷料具落地。
13、 拆架时,要设警戒线,对各种通行道路或路口要封闭,并挂设危险标志
或派专职人员执勤值班。参加拆架人员精神要集中,戴好安全带,互相监
督、互相配合、要听从工长或执勤人员的指挥。
14、 拆架时,应按顺序进行,应由上而下,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在拆架前会
同工地负责人制定拆卸防范措施。
15、上落笼;(1)严禁乘人上落;(2)严禁人身探入机架内;(3)小笼限
载 500 公斤,大笼限载 750 公斤;(4)严禁人员从吊笼下方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