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
1 一般规定
1.1 高处
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
使用的工具
不得乱放。地面
作业时应随时放人工具箱,高处
作业应放人工具袋内。
1.3
作业时
使用的铁钉,
不得含在嘴中。
1.4
作业前应检查所
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
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
使用。
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
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1.6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
不得任意乱放。
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
高度不超过 1.2m 为宜。
1.7 木工
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 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
模板安装与拆除
2.1 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业前应认真检查
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
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
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板工程
作业高度在 2m 和 2m 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
模板支撑攀登上下,
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
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
模板面上行走。
5. 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
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
模板安装
过程中,
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
作业人员才允
许离开。
6. 础及地下工程
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 1m 以内不
得堆放
模板及材料。向槽 (坑)内运送
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
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
下方
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装立柱
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 6m 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
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
操作平台,
不得站在柱模上
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2
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
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
量。
2. 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
模板,后拆承重的
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
模板支撑的顶板
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
除。已拆活动的
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
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
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
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
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
模板,吊运大型整体
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
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
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
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
禁向下抛掷。
3 门窗安装
3.1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
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
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 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
作业时
不得 1 人独立
操作,
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
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 构件安装
4.1 在坡度大于 25°的屋面
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
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操作人员移动时,
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
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 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
操作。
4.3 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 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
位后必须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 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
使用。绑扎屋架及
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
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 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
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
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
手板。
5 木工机械
5.1
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
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
使用、维修、
保养的安全
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
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
作业区的
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
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不得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
不得外露,
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
使用定向开关,严禁
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
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
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
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
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
不得小于 3cm。
3. 每次刨削量
不得超过 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cm,长度小于 40c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 1.5cm,
长度小于 25cm 的木料
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
按节疤送料。
6. 二人
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 30cm 后,下手
操作人员方可
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
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
操作人员
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间断电、并挂"有人
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
使用不合格的刀具。
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
不得小于 10mm。
5.3
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
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
操作人员
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
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 20cm 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 2nm 的
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
不得超过 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
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
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
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
不得有裂纹,
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
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 15cm 方可
上手接料,
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
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 50cm 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
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 60cm 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银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
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间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
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