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
计算机信息
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
进实用的
计算机技术和
网络通信技术,实现
校园内
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
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
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
计算机
网络
的应用和发展,保证
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
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
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
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
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
网络线
缆设施、
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
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
园
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
计算机
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
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
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
全运行。
3、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定期对相应的
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
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
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
计算机从事危害
校园网及
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
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
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
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
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
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
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
计算机
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
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
网络设
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
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
网络设备账目,
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
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
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
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 IP 地址,
网络管理员对入网
计算
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
人不得更改 IP 及
网络设置,不得盗用 IP 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
校园网相连的
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校园
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
计算机
网络系统的安全。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
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
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
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
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
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
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
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
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
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
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
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
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
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
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
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
计算机的连接线,
不准打开
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
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
擅自把
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
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
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
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 24 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
检查
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
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
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
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 60 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
功能。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
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
计算
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
计算机联网
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
治安,不得在
校园网及其连网
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
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
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
园网服务器或
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
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
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
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
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
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 IP 地址。严
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 IP 地址。
4、在
校园网上的
计算机
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
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
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
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
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
园
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 C 盘
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
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
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
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
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