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安全
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温度:有空调装置为 16℃~28℃,无空调装置冬季不低于是 16℃
相对湿度:有空调装置为 40%~70%,无空调装置为 30%~80%
风量:营业面积大于 800m2 时,应有机械通风设置。有空调装置,新风量不
应小于 20m2/人·h
细菌总数不超过 6000 个/m2
噪声:不超过 60dB(A),出售音响设备的柜台不超过 85dB(A)
1
环境
照度:柜台不低于 100LX
现场走道的宽度为 2~2.6m,靠墙设备与柜台间过道的宽度为 0.9m,营业厅中
的走道宽度最低不少于 3m,商店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
通道
商店地下室应设独立的安全出口,
疏散用的大门应向
疏散方向打开
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应陈放在有防护和空气清洁的地方
出售生产资料的商店不得在同一区域内经营食品
3
布局
释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并采取防护措施
使用的各类
电梯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必须将
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
电梯的醒目位置
严禁用客梯和电动扶梯运货、用货梯载客。儿童乘坐
电梯必须有成年人陪同
电梯操作工不得擅自离开
电梯,无客运货运任务时,
电梯须停在底层待命
操作工离开
电梯时,必须锁好
电梯门
在用
电梯实行定期安全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 1 年
4
电梯
建立
电梯维修、
检查、保养档案,严格进行
电梯年检、月检、日检
配电房、空调机房、锅炉房、
电梯间、油料及煤气罐储存室、家电维修部、
仓库、包装物回收库,明确
防火责任人
制定
防火规定,确立
防火标志,配备灭火器材
易燃易爆危险品,专地存放、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堆、混
放,并远离火源
易燃易爆物品有严密的领用制度
营业现场及重点
防火部位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切割施工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动火证明",
专人现场监护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事后必须清理
检查现场,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5
防火管
理
安全台帐记录完整
在商场
建筑物内不准修建阁楼
在居住
建筑物内设商店时,应将商品用非燃烧体墙和楼柜与住房隔开
6
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
建筑物中的地下室顶板,应为非燃烧体
4 层及 4 层以上的商店,必须安装室内消防管道,设室内消防栓,保证室内
消防用水量
高层
建筑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13m,当高层
建筑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
低层
建筑相邻时,
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15m
商场必须有消防水源、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
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每季度
检查保养一次,保证设施完好率百分之百
严禁圈占、埋压、堵塞消防设施
配备安全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常闭式
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7
消防设
施
保持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