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通用规定(适用本厂
人员及外来
人员〉
1.1
禁止无关
人员进入
电解厂房。
1.2 进入
厂房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1.3
禁止自行车、摩托车等非工艺车辆穿越
厂房通道和
作业区域,特
殊情况需要穿越
厂房通道和
作业区域的,需经过交通安全部门和分厂安全
管理部门批 准。
1.4 以汽油作为动力源的车辆不准进入
电解厂房的
作业区域内。
1.5 进入
厂房时要注意天车吊运
作业情况及工艺车运行情况,
禁止从
天车工 具小车及驾驶室下穿行,注意避让天车和工艺车辆。
1.6
禁止随意跨越危险警戒线,
禁止毁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
示标 志,
禁止乱动各种设备开关、按钮。
1.7 在
厂房通道上行走时应走安全通道。
2
作业人员通用规定
2.1 上岗
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
后方准 许
作业,多功能天车工等特殊工种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在理论培 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在车间领导同意后方
准单独
作业。
2.2 上岗
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3 交接班时必须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设备、工具、材料、
环境设 施、消防器材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完好才能交接班。
2.4 凡是与热熔体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预热才能使用。
2.5 在
电解厂房内使用铁工具时,应注意磁场,防止发生意外。
2.6
禁止非相关电工
人员擅自搭接、拆除电源线路。
2.7
禁止非相关操作
人员触动各种电器控制按钮或切断电源。
2.8
禁止在非休息点坐、卧、休息。
2.9
禁止往楼下、窗外扔工具或废弃物。母线与地面及风格板之间、
槽与槽 及地面之间不得有金属物件直接连通,如有连通现象要处理,以防
发生电流短路 或接地。
2.10 及时清理
作业场所,工具和原材料严格按定置管理堆放。
2.11 按规定认真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
告。
2.12 在
电解槽之间行走时注意风隔板是否变形、移位,防止脚踏空或
绊倒, 同时注意提防卡具挂钩断裂、卡具掉落伤人。
2.13 上下
电解槽时,必须先确认要踩的槽盖板是否牢固可靠,而且脚
必须 踩牢在槽盖板筋条上。
2.14 加入槽内的物料必须经过预热干燥后方可加入。
2.15 人工打眼或手动打出铝洞时,要防范
电解质飞溅伤人。
2.16 发生劳保用品着火时要立即就地扑灭或脱下扑灭,不应惊慌奔
跑,严 禁用水浇身灭火。
2.17 指挥天车吊运物件时,应手势明确,符合规范,确认吊具合适、
完好, 捆绑牢靠、
作业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指挥起吊。
2.18 发生阳极效应的
电解槽,应立即停止一切人工
作业和天车
作业。
2.19 严禁随意打开槽控箱或配电箱,打开后要及时关闭,不得在配电
箱、 槽控箱内放置物品。
2.20 非紧急情况下,
禁止非维修
人员用手触摸槽控箱“手动”和
“手工单 动”开关以外的任何电器元件。
2.21 操作完后的热工具要按要求整齐轻放在警戒线内地面、工具车或
工具 架上,
禁止乱丢乱甩。
2.22 接压缩空气风管时,要确认是否接牢,开启风阀时要缓慢开启,
并提 醒相关
人员注意,卸风管时必须先关闭风阀。
2.23 高空
作业时严格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24 生产组织要合理,避免
人员过度疲劳,保持现场的通风,以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