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粉尘采样器技术条件2013-01-24 17_21》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ICS 13.100
C 70
备案号: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
标准
AQ 4217—2012
代替 LD62—1994
粉尘
采样器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dust sampler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1-10-26)
2012 - 03 - 31 发布
2012 - 09 - 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AQ XXXXX—XXXX
I
前 言
本
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标准代替LD 62—1994《粉尘
采样器技术条件》。
本
标准与LD 62—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T 1.1有关
要求对原
标准的格式、结构和表述进行了
修改,使
标准的技术
要求和方法一
一对应;
——增加了适用范围;
——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
——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参考国内
标准修改了3.1、3.2、3.3、3.4的定义内容;
——第4章“粉尘
采样器分类”中增加了分类,删除了原
标准的4.2型号编制方法;
——5.1中增加了5.1.4条款内容;
——增加了5.2.1“设计”,将原
标准关于电源和流量的5.6、5.9、5.14.1、5.14.2、5.15.1内容
放入其中并有
修改,增加了
采样头的连接
要求和滤膜
要求;
——5.2.1“外观质量和标记”中对原
标准的外观质量
要求进行了
修改完善,将原
标准的5.3“电器
与电路”内容放入其中,同时参考JJG520—2005的5.1.1内容增加了标记内容;
——
修改了5.2.3“绝缘电阻与耐压”的
要求和
试验方法(原
标准的5.4、6.4);
——增加了5.2.4、6.5“负载能力”的
要求和
试验方法;
——
修改了5.2.5、6.6“气密性”的
要求和
试验方法(原
标准的5.5、6.5);
——
修改了5.2.6、6.7“工作温度”的
要求和
试验方法(原
标准的5.7、6.9);
——
修改了5.2.7“工作噪声”的
要求(原
标准的5.8);
——
修改了5.2.10“呼吸性粉尘
采样器
采样效能”的
要求和
试验方法,采用MT 394方法,删除原标
准
试验方法(原
标准的5.15.3、6.14);
——增加了5.3.1、5.3.2、5.3.4、5.3.5等4项计量性能;
——将原
标准的5.12“防尘防水性能”改为本
标准的5.4.2“外壳防护性能”,
修改了引用
标准;
——5.6“滤膜”为原
标准的附录A内容,并参考GBZ/T159.1的相关内容
修改了
要求及对应的
试验方
法;
——在环境适应性
试验方法中,增加了低温
试验的
试验温度和持续时间、高温
试验的
试验温度和持
续时间、湿热
试验的持续时间、交变湿热
试验的
试验温度和
试验周期、自由跌落
试验的跌落高度等参数;
——
修改了第7章内容;
——增加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
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
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
标准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
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钧、蔡夏林、刘宏斌、竺宏峰、陶谦、余晶晶。
原
标准LD 62—1994于1994年5月7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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