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确保职工生命安 全和避免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二、范围: 公司范围内需动火的项目或工程 三、责任者: 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项目负责 人应事先到动火现场,根据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确定动火方式和动火 内容,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 1.2 凡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应进行分析的部 位动火时。由动火负责人召集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到动火现场, 介绍动火的方式、涉及部位及周围情况,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 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根据动火方式、 涉及部位、动火工具及周围情况认真检查,进行风险分析,与动火负责人共同制定安 全措施。 1.3 动火人应按照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无误后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编 码 标 题 动火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4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生产车间、质量保证部 1.4 按照动火级别由部门(车间)、生产部安全负责人亲自到现场对安全措施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分类确定动火级别。 1.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生产部安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 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将《动 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地点部门指定人员、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后方可动火。 1.6 动火负责人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 代安全注意事项。 1.7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 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1.8《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人持一份(许可证),另一份(存根)交 生产部安全负责人备案,动火结束后,动火负责人将动火安全作业证(许可证)交部 门(车间)存档。 1.9《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9.1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 1 个工作日内有效。 1.9.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 3 个工作日内有效。 1.9.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分类: 2.1 一级动火作业,在使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或距使用、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半径 15m 以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作业种类包括 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 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 二级动火作业,距使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半径 15m 以外或使用非易燃易 爆物品的场所和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1 系统未彻底隔绝 用盲板彻底隔绝 2 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气体 进行置换、冲洗 3 周围 15m 内或下方有易燃物 清除易燃物 4 现场通风不好 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 5 风力 5 级以上 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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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 二、范围: 危险品系生产及实验室用的易燃、易爆品,自燃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 关过氧化物,毒害品及腐蚀品,包括各种助燃气体 三、责任者: 质量保证部、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安全环保科 四、正文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包括贮存、运输、使用)均须符合国家 及上级有关规定。 2.全公司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定。 3.消防栓和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固定的、取用放便的地方,保持消防栓和消防器材 的完整、清洁和良好的使用性能。 4.化学危险品的采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物流控制部负责。 4.1化学危险品采购需严格按生产计划周期进行,应避免在仓库中结余。 4.2化学危险品装时应捆扎牢固,防止撞击。互相接触易发生燃烧,爆炸或化学反 应,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应分开运输。过热、遇湿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 应做好防潮隔热工作。 编 码 标 题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物流控制部、质量控制部、产品研发部、质量保证部 5.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贮存安全管理工作由物流控制部负责。 5.1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所保管的各类易燃、易爆、剧毒及危险 物品的化学、物理性能,贮存禁忌,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灭火等有关知识。 5.2化学危险品运输应严格按国家规定处理。 5.3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由专人负责,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和检查品名、包装、数 量。应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必须做到标识明确。 5.4化学危险品仓库应符合安全规定,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 防火、防爆、防盗、防霉、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5.5化学危险品的堆放应当注意遇潮发生爆炸、燃烧的物品不能放在露天及低洼地 点,注意做好防潮工作,受热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露天存放,互相接触会发生 化学反应的物品应分开存放。 5.6对性质有抵触或有可能起化学反应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物品,严禁在同一地点贮 存。 5.7工作人员离开时应检查水电,关好门窗,无异常时方可离开。无关人员禁止进 入危险品库, 危险品库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5.8化学危险品库在高温季节高温时段内停止发货。 6.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6.1化学危险品的领用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发放时仓库保管员应 认真检查领料单的品名、规格和数量。一般只领当日使用量,如果超过一日领用量, 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2化学危险品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使用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腐蚀, 化学灼伤,烫伤和割伤。 6.3化学危险品使用完毕后的遗留应妥善处理。 6.4装化学危险品的器皿移做他用时应做必要的处理。 6.5操作人员严禁在有毒岗位上喝水、进食,防止中毒事故发生,防止燃烧和爆炸。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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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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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2.00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 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 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 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 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 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 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 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 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 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 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 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 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 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 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 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 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 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 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 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 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 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 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 警示牌, 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 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 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 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 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0.6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7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2.00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 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 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 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 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 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 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 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 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 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 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 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 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 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 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 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 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 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 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 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 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 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 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 警示牌, 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 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 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 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 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6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 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 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 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 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 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 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 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 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 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 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 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 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 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 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 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 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 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 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 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 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 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 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 警示牌, 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 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 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 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 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 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 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 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 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 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 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 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 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 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 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 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 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 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 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 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 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 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 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 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 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 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 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 警示牌, 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 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 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 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 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5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 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 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 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7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闵行储配二〇**年 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报告书 20**.11.12 1 闵行储配管理中心 2 20**年闵行储配管理中心在区应急管理局监督与指导下,根据上海市市委书记李强指出安 全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里的讲话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 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推进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夯实安全基础管理,严格执行企业QHSE和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认真落实 《闵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闵行区安全委会关 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 护进博”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的文件精神,为国庆70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确保全年本企业安全基本 受控,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下面就20**年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做一简要的汇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PPT 文件大小:4.02 M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该机的性能,技术参数,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3、打开空压机电源,检查空压机所提供等离子入口气体压力符合规定要求,打开配电柜电源, 电压是否正常。 4、检查保护接地装置,各接点紧固可靠。 5、检查所有电气箱是否处于密闭状态,不允许电气箱处于开启状态下进行切割工作。 6、检查电源连接线和空气管是否紧固。 7、调整被切割的钢板,尽量与轨道保持平行,把钢板打扫干净,除去氧化皮及其它杂质。 8、根据板厚和材质,选择适当电极嘴。 9、打开抽风系统或水床系统和数控机电源。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10、操作人员上机,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按动紧停开关,及 时退出工作位,严禁开机脱离现场。在引弧一刻任何人不得进入引弧区。 11、操作人员应注意,切割完一个工件后,应将割枪提升回原位,运行到下一个工位时, 再进行切割。 12、当第一次发现切割质量下降时,应及时检查消耗件,如发现电极嘴弄脏或损坏,应及 时更换,清理电极嘴,应用随机专用工具清理和更换。 1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给定的切割要素选择切割速度,不允许单纯为了提高工效而增大设 备负荷,机器撞限位以中低速撞限位,处理好设备寿命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14、轨道不允许人员站立,踏踩,靠压重物,更不允许撞击,导轨面每个班用压缩空气除 尘后用纱布沾 20#机油擦拭轨面,随时保持导轨面润滑,清洁。 15、传动电机输出齿轮以及传动齿条,每天用 20#机油清洗,不允许齿条有颗粒飞溅物。梁 上尘埃应及时吹除,割枪间传导带只允许用干净纱布擦拭,不允许用油布。 16、操作人员只允许拆卸电极嘴,其余零件不能随意拆卸,电气接线盒只允许有关人员检 修时,方能打开。 17、该设备若出现故障,应及时请维修人员处理,故障较大时,应先报设备处组织有关人 员会审,确定方案,严禁私自拆机检查。 18、正确,仔细地安装割炬,确保所有零件配合良好,确保气体和冷却气流通。消耗件不 要用到完全损坏后再更换,否则造成割炬严重损坏。 20、在更换消耗件或日常维修检查时,一定要保证割炬内外螺纹清洁。喷嘴和电极的接触 面有赃物,割炬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用过氧化氢类清洗剂清洗。 21、等离子系统需要干燥和干净的等离子气体才能正常工作,脏污气体会缩短消耗件的寿 命,造成非正常损坏。避免等离子弧拉长扩展。切割尽可能从边缘切割。 22、减少不必要的起弧时间。应经常清除在割炬保护壳上的熔渣。应及时清除喷嘴上的氧 化物。每天检查气流和冷却流。 2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防护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更不准擅自按动键,以免损 坏机器或程序,数据丢失。 24、起吊钢板及工件时,应注意不允许发生脱钩或前冲,机上包括导轨任何一部分都不能 撞击。 25、数控系统和切割平台应有可靠保护接地,各接点紧固可靠。要保证等离子电源的防尘 和通风要求。严禁频繁启动等离子电源和数控机电源。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4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4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59 — 2008 煤 矿 安 全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狊犪犳犲狋狔 犻狀狊狆犲犮狋狅狉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59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安 全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59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59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05 M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
1 ICS 73.100.40; D93 备案号: M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T 333- 代替 MT/T333-1993 煤矿机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Method of type symbolization for locomotive in coal mines (送审稿) ××××-××-××发布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MT/T 333-×××× 2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MT/T333-1993《煤矿机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的修订,本标准代替 MT/T333-1993。 本标准与 MT/T333-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机车型号排列方式(1993 年版的 4.2,本版的 4.2)。 ——修改了机车型号编制方法(1993 年版的第 5 章,本版的第 5 章)。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骥 刘文叙 奚丽峰。 本标准于 1993 年 2 月首次发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13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ICS D 备案号 M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T 201—200X 代替 MT/T 201—1995 煤矿水中氯离子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chlorine ion in coal mine water (送审稿) 200X—XX—XX 发布 200X—XX—XX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MT/T201—200X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和 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 4 部 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对 MT/T201—1995《煤矿水中氯离子的测定方法》进行修订。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 MT/T201—1995《煤矿水中氯离子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振忠、许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 MT/T201—1995。 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20 KB 时间:2025-12-31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6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MT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200× 煤质资料汇编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ance for collection of coal data (送审稿) 2007-××-××发布 20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2 前言 自 1960 年以来,原国有统配煤矿系统和有关省属大型地方煤矿每年均进行煤质资料汇编 工作,且一直延续至今,该项工作对国家了解和掌握我国煤炭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对有关管 理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对煤炭生产企业掌握自身资源和生产情况,对全国各不同 煤炭用户了解煤炭生产、质量情况及信息交流等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标准是根据中国煤炭行业进行煤质资料汇编工作需要而制定的,可以作为煤炭企业进 行煤质资料汇编工作的原则性技术指导。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华。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91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 1 —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 自评单位: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自评:从 20__ 年 8 月 10 日 到 20__ 年 8 月 20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 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 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 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 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2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 2 分。 符合要求 4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 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 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 6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 不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 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 3 分;目标 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 1 分。 符合要求 6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 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不 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 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 2 分; 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 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2 分。 符合要求 4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 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 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 符合制度规定的,扣 2 分;检查和监 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安全目标实施情 况的监测记录不 齐全 2 一、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 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 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 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 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 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 (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 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 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 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 2 分;记 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 1 分。 安全生产目标 定期效果评估和 考核记录资料保 存不齐全 2 小计 20 得分小计 18 — 2 —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 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 1 分。 符合要求 2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 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 2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6 分。 符合要求 3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任命的,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 扣 1 分。 符合要求 2 2.1 组 织 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 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 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 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 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有未 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未跟踪上次安 全专题会议工作 要求的落实情况 0 二、组 织 机 构 和 职责 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 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 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 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 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1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 确的,不得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 每缺一项,扣 3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 20 分。 符合要求 1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1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氟化盐车安全操作规程 1.接受任务时,必须了解作业场所的通道情况和位置。 2.现场作业应根据作业场地选择停车位置和角度,并检查确认料 斗升降空间 无防碍翻斗正常升降时方可进行作业。 3.在碳素厂装料时,必须有碳素厂专人作业,驾驶员严禁私自操 作下料设备。 4.在运输其他物料时,必须听从调度指令,禁止无令运输。 5.严禁超出本车最大限额运载量。 6.在检查车辆作业时,若驾驶人员把翻斗升起,在无支撑杆支撑 下严禁人员 在翻起的翻斗下检查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1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2-16 价格:¥2.00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 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 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 少设有 3 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 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 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 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 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 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 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 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 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 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 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 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 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 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 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 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 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 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 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 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 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 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检验检疫等上 市凭证资料。 三、购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2、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 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 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复印或扫描备案。销售生鲜食品的认真 做好进货台帐记录和票据粘贴。从事批发业务的,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 格、数量等内容。 3、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 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 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2、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也可用快速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 对有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检所检验。完善质量自检手段,加强重点食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 质量安全。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 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 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 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 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7、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 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 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 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和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 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 六、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 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2、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 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 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 关材料复印存档。 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 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 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 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 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 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 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 训内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8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