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5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12595项,搜索耗时:0.0122秒。

热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热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锯前,必须检查设备保护装置、润滑冷却系统。锯片安全防护罩必须 完好,有缺陷须处理后才开车。 2、锯片有缺口、裂纹,必须更换锯片;锯片安装不牢固,不能开车运行, 发现锯片松动要及时停车检查处理。 3、热锯运转时,严禁钢管和其它物件撞击热锯片,不准用手去摸锯片及传 动部分。锯片必须冷却良好,锯片无护罩不许开动。 4、在锯切钢管过程中或锯片未上升到位时,严禁操作辊道、叉子、翻板等。 5、锯钢管时锯片切线方向及火花飞溅范围内不得站人。 6、热锯更换锯片、检查、检修维护时必须与操作工联系好,严禁启动操作 设备。 7、装锯片、防护罩时不准采用铁丝、铅线等挂吊,而必须用钢丝绳挂吊。 8、用撬棍撬动钢管和管头,人要站稳,防止滑倒。 9、管头箱的钢丝绳、耳环要经常检查,有缺陷的不准使用。管头不能高出 箱沿,防止吊运中落下砸伤人员和打坏设备。 10、吊运管头时应避免料箱在空中穿越主要设备,不准从人头和氧气瓶上经 过,地面人员要远离管箱主动避让。 11、热锯后的管端,不得有残留周期头和楞子等妨碍加热和定径的缺陷存在。 12、倒管头时要防止管头推垮塌、滚动、造成跌倒和撞压伤害。 13、在启动 2#台架翻料钩给管器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 14、在 2#台架收集吊料时,严禁启动翻料钩和给管器。 15、轧制后的管子必须按规定锯切,超长管严禁翻上斜台架。 16、锯切完的管子必须确认管子端头接触到挡料器,才能启动翻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电炉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炉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通电前应检查炉子设备,如发现漏电、漏水、漏油时,应立即处 理。 2.出钢坑、出渣坑和渣罐内必须保持干燥,不准潮湿,以防爆炸。 坑沿要保 持整洁,并设有坚固的安全护栏。 3.清理渣坑应在熔化期进行,必须和有关人员联系好,设立警告标 志。 4.加矿石时必须缓慢地加入炉内,不可快速加入,以防大沸腾造成 跑钢。在 熔化期和氧化期渣子流入渣罐时,严防水和潮湿物品进入渣罐, 以免爆炸。 5.扒渣时动作要稳,不要用力过猛,以防钢水溅出伤人。 6.往炉内加入炭粉、硅铁粉、铝粉等粉状物时,要站在炉门侧面操 作,防止 喷火伤人。 7.使用大锤时,要事先检查锤头安装是否牢固,周围禁止站人,打 锤者严禁 戴手套操作。 8.在打凿出钢口时,工作人员应当前后联系呼应,这时不得往炉内 加人易燃 物料,防止喷火伤人。 9.出钢时炼钢工必须和配电工联系,先将电源切断。否则,不准倾 炉出钢。 10.更换炉盖、更换电极,调整电极等必须在停炉后进行。吊装炉盖、 电极 时要由专人指挥吊车。 11.修砌出钢槽时,不准倾炉,以防倾炉时将人翻入坑中。 12.装炉料时,炉门必须关闭。二次进料时,不准使用潮湿的炉料, 任何人 不得到炉子上去拣料,以防爆炸伤人。 13.正常生产期间,非生产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配电室和变压器 室。 14.倾炉出钢前,应将盛钢桶的位置对好,得到浇注工指挥信号后 再倾炉出钢。 15.使用氧气吹烧前,必须检查氧气阀门是否灵活,胶管和吹氧管 的接头处螺母必须拧紧,并有专人开闭氧气阀门。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9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电焊工防触电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防触电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中使用的直流电焊机、硅整流电焊机及交流电焊机等焊接设 备,机壳 的接地必须良好。 2.焊接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必须由电工进行。焊机在使用中发 生故障, 焊工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查修理。 3.焊工推拉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头部不要正对电闸,防止因短 路造成的 电弧烧伤面部。 4.电焊钳应有可靠的绝缘。在容器内焊接时,不许用损坏或绝缘不 可靠的焊 钳,以免发生短路烧毁电机或发生其它意外。焊接完毕后,电 焊钳要放在可靠的 地方,再切断电源。电焊钳的握柄必须用电木、橡胶、 塑料等绝缘材料制成。 5.在压力容器内焊接或在其它狭窄的工作场地焊接时,焊工可采用 绝缘衬垫 (橡胶垫)来保证焊工与焊件的绝缘。一般焊工要穿干燥的胶底 鞋工作,还要安排 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应。 6.焊接电缆必须绝缘良好,不要把电缆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 上,防止 高温损坏绝缘层。电缆要避免碰撞、磨损和破皮,有破损的地 方应立即修好或更 换。 7.换焊条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夏天因天热出汗,工作服潮湿时注意 不要靠在 钢板上,以免触电。 8.在压力容器内焊接或在管道、地沟中焊接时,要使用安全工作灯, 电压不 超过 36v。 9.工作中当有人触电时,不要赤手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如 触电者已 处于昏迷状态,要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10.焊工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电的基本知识、预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方 法等 知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电焊机(交直流)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机(交直流)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焊机规定的安全要求; 2.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气温过高或 过低、 湿度较大、气压过低以及腐蚀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 适合环境条件 的电焊机或采用防护措施; 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雷 的防护措施; 4.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要符合要求,当焊机 超负荷 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5.电源控制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 道; 6.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保护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 必须设 有防护罩; 7.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 以及易 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8.禁止在焊机上防止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 能短路; 9.电焊机受潮,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受潮严重的,必须进行检修; 10.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 对整 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 必须及时调 换; 11.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焊机的接触柱接触良好,保持螺母紧 固; 12.各种电焊机都应按要求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还必须安装触电保安 器, 触电保安器每年校验一次; 13.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1 兆欧, 电缆外皮损坏要及时修补完好; 14.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 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 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 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 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 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 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 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 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 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 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 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 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 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 5%。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容器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 前应制定详细 的作业方案并且填报《中毒、窒息等危险作业审批 表》经所在单位安全部门审核 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2、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应加 强通风再次进 行检测直至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后方可作业。在进入 密闭场所之前可做一个简易试验用一只鸡、鸭或其他小动物放入 密闭场所几分钟如小动物死亡或呈明显窒息状 态说明密闭场所内 严重缺氧或有毒气。 3、作业人员要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呼吸器、救护带、通讯工 具等安全器具 使用 12 伏的安全电压照明。作业人员应轮换工作和 休 息以免缺氧后造成窒息。 4、作业时在可能中毒、窒息危险场所外部安全区域必须设有 监护人员监护 人员要与作业人员保持不间断地联络。监护人应站 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 员的地方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不 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5、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并进 行强力通风。 工作场所严禁明火并配备消防器材。在盛过易燃物 品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焊接 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6、工作时打开池盖在工作完毕后必须盖好在关闭容器、槽箱 的以前工作负 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 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 7、发现密闭场所可能出现中毒、窒息事故时绝不能盲目进入 救人以避免自 己下去后同样出现中毒、窒息。若现场周围无通风 设备或氧气呼吸器应马上报警 等待救援绝不能冒险蛮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平面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平面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按工件磨削长度,用手动调整好换向撞块的位置,并 加以紧固。 二、开动砂轮时,应将液压传动调速手柄放在速位置,以防碰撞。 三、安装砂轮前要仔细检查,发现裂纹严禁使用,砂轮要多次平 衡,然后空转 3-5 分钟(操作者应避开砂轮正面^确认安全后才工作, 砂轮与发兰盘间垫 0.6-2 毫米纸板,紧固时须均匀用力。 四、砂轮修正的金刚石须尖锐,其尖点高度应低于砂轮中心线, 其倾斜度为 5-10 度,禁止用磨钝的金刚石,修正砂轮必须用冷却液。 五、装卸和测量工件必须将砂轮退离工件和停车,电磁卡盘整流 器应在通电五分钟后使用。 六、以电磁卡盘吸附工件时,必须检查其牢固后再磨削,吸附较 高工件或低 面积较小工件时须另加适当高度的靠板,防止零件歪斜 造成事故。 七、工件与砂轮未离开时不得中途停车,工作后将各手柄放在非 工作位置, 并切断电源。整理好设备。 牛头刨床安全操作规程规程适用于牛头刨床安全操作要求。 一、工件装夹要牢固,增加虎钳夹固力应用加长套筒,不得用榔 头敲打板手。 二、刀具不得伸出过长,刨刀要牢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作。 机床调整好 后,随时将摇手柄取下。 三、调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件,用手摇动经历全行程进 行试验。溜 板前后不许站人。 四、刨削过程中,头、手不要伸到车头前检查。不得用棉纱擦拭 工件或机床 各转动部位。车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 五、清扫铁肩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六、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整理好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打包工安全操作规程

打包工安全操作规程 1、非打包工作人员和未经上岗培训者严禁擅自启动打包设备。严禁空 车上 下升降运行。 2、控制上升位置不碰到立柱黄色标记线,以免缸体脱出造成设备事故。 3、控制下降时,转动手柄不超过 1/4 圈,使之平台平稳下降。 4、发现异响,漏油等不正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不野蛮搬运包件、打包扣、带,工具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不将打包 扣、 带等杂件丢入设备基础坑内。 6、小心正确使用打包工具,防止由于打包扣未扎紧,而造成半松脱, 使打 包带反弹在操作工和运输工的脸面上而造成工伤。 7、采用钢带或铁丝打包捆扎的操作中,应戴好防护眼镜,以防止眼外 伤, 这是极其重要的。 8、对塑料薄膜包装的布匹,在打包时应压缝堆叠整齐,在打包机压缩 时, 需及时将外包布套上并拉下罩好。如发现有凸肚布匹情况时,应停止 继续压紧, 必须松开后重新排齐后再打包。 9、打包机在打包时,严禁将手和头部伸入机内,并明确专人控制电钮。 如 在检修时人进入台板上工作,应在台板上立保险木撑,并首先切断电源, 防止意 外。特别是液压打包机危险性更大,必须制订安全检修措施方可检 修。 10、打包机除上下限程电气开关外,并应加装电流过载继电器,以利 在过载 时可自动切断电流停机,防止设备的损坏。为保障检修打包机登高 工作安全,必须在机顶安装固定的检修平台,打包机虽小,但其高度已过 2 爪,属于一级登高 作业安全标准范围。 11、打包结束时应将升降台停放在最低位置。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机器人安全操作规程

机器人安全操作规程 (1) 机器人周围区域必须清洁,(无油、水及杂质)等 (2) 装卸工件前,先将(机械手运动至安全位置),严禁装卸工件 过程中操作机器。 (3)不要带着(手套)操作示教盘和操作盘。 (4)如需要手动控制机器人时,应确保机器人动作范围内(无任何 人员或障碍物),将速度由慢到快逐渐调整,避免速度突变造成伤害 或损失。 (5)执行程序前,应确保:机器人工作区内不得有无关的(人员、 工具、物品),工件(夹紧)可靠并确认 ,(焊接程序与工件)对应。 (6)机器人动作速度较快,存在危险性,操作人员应负责维护工作 站正常运转秩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7)清枪剪丝时机器人动作较快,操作人员应(避免停留在清枪剪 丝位置附近)。 (8)机器人运行过程中,严禁操作者(离开现场),以确保(意外情 况)的及时处理。 (9)机器人工作时,操作人员应注意查看焊枪线缆状况,防止其 (缠绕在机器人)上。 (10)线缆不能严重绕曲成麻花状和与硬物摩擦,以防内部线芯折断 或裸漏。 (11)示教器和线缆不能放置在(变位机)上,应(随手携带)或(挂 在操作位置)。 (12)当机器人停止工作时,不要认为其已经完成工作了,因为机器 人很可能是在(等待让它继续移动的输入信号)。 (13)因故离开设备工作区域前应按下急停开关,(避免突然断电或 者关机零位丢失),并将示教器放置在安全位置。 (14)工作结束时,应使机械手置于(零位位置)(或安全位置)。 (15)严禁在控制柜内随便放置(配件、工具、杂物、安全帽等), 以免影响到部分线路,造成设备的异常。 (16)严格遵守并执行机器的(日常维护)。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油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油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 l.检查油泵、控制阀、压力表是否正常,油温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 2.检查模具有无裂纹,紧固螺钉有无松动; 3.打开电源开关,启动冷却循环电机; 4.启动主油泵电机; 5.检查各油箱液位计油的高低,各油路、液压管件是否有漏油的现象,各连 接件是否松动; 6.检查压力表压力指针偏转情况,如发现来回摆动或不动,应停车检查设备 额定压力,使用时不得超限: 7.检查并清理工作台面上或模具上其他杂物; 8.将工作方式转换开关调节 0 位置,进行手动操作,检查活动横梁上下限位 开关是否安全可靠,液压系统是否有异常响声,光电眼、操作按钮、急停开关、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9.待一切正常后,按所需要的工作方式选择工作转换开关。 二、工作中: 1.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禁止边操作、边闲谈或抽烟;送料、接料时严禁将 手或身体其他部分伸进危险区内; 2.发现设备运转异常声响,应停机查明原因,模具裂损应立即停车修理; 3.操作中要站稳或坐好,与他人联系工作应先停机,再接待,无关人员不许 靠近油压机或操作者; 4.生产中坯料及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超高、工作台上禁止堆放坯料或 其他物件,废料及时清理; 5.调整模具、检查和清理设备、测量 T 件都应在停机下进行; 6.离开机器要关机,并停止油泵电机; 7.发现模具表面有异物需进行清理清洁时,由主操作人员按下急停开关,告 知副操作人员,用专用工具进行清理。 三、停机: l.工作完毕,将模具落靠; 2.关闭各电机油泵; 3.停止主电源开关; 4.关闭冷却循环电机; 5.清理现场,清洁保养。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热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热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锯前,必须检查设备保护装置、润滑冷却系统。锯片安全防护罩必须 完好,有缺陷须处理后才开车。 2、锯片有缺口、裂纹,必须更换锯片;锯片安装不牢固,不能开车运行, 发现锯片松动要及时停车检查处理。 3、热锯运转时,严禁钢管和其它物件撞击热锯片,不准用手去摸锯片及传 动部分。锯片必须冷却良好,锯片无护罩不许开动。 4、在锯切钢管过程中或锯片未上升到位时,严禁操作辊道、叉子、翻板等。 5、锯钢管时锯片切线方向及火花飞溅范围内不得站人。 6、热锯更换锯片、检查、检修维护时必须与操作工联系好,严禁启动操作 设备。 7、装锯片、防护罩时不准采用铁丝、铅线等挂吊,而必须用钢丝绳挂吊。 8、用撬棍撬动钢管和管头,人要站稳,防止滑倒。 9、管头箱的钢丝绳、耳环要经常检查,有缺陷的不准使用。管头不能高出 箱沿,防止吊运中落下砸伤人员和打坏设备。 10、吊运管头时应避免料箱在空中穿越主要设备,不准从人头和氧气瓶上经 过,地面人员要远离管箱主动避让。 11、热锯后的管端,不得有残留周期头和楞子等妨碍加热和定径的缺陷存在。 12、倒管头时要防止管头推垮塌、滚动、造成跌倒和撞压伤害。 13、在启动 2#台架翻料钩给管器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 14、在 2#台架收集吊料时,严禁启动翻料钩和给管器。 15、轧制后的管子必须按规定锯切,超长管严禁翻上斜台架。 16、锯切完的管子必须确认管子端头接触到挡料器,才能启动翻料。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电炉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炉炼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通电前应检查炉子设备,如发现漏电、漏水、漏油时,应立即处 理。 2.出钢坑、出渣坑和渣罐内必须保持干燥,不准潮湿,以防爆炸。 坑沿要保 持整洁,并设有坚固的安全护栏。 3.清理渣坑应在熔化期进行,必须和有关人员联系好,设立警告标 志。 4.加矿石时必须缓慢地加入炉内,不可快速加入,以防大沸腾造成 跑钢。在 熔化期和氧化期渣子流入渣罐时,严防水和潮湿物品进入渣罐, 以免爆炸。 5.扒渣时动作要稳,不要用力过猛,以防钢水溅出伤人。 6.往炉内加入炭粉、硅铁粉、铝粉等粉状物时,要站在炉门侧面操 作,防止 喷火伤人。 7.使用大锤时,要事先检查锤头安装是否牢固,周围禁止站人,打 锤者严禁 戴手套操作。 8.在打凿出钢口时,工作人员应当前后联系呼应,这时不得往炉内 加人易燃 物料,防止喷火伤人。 9.出钢时炼钢工必须和配电工联系,先将电源切断。否则,不准倾 炉出钢。 10.更换炉盖、更换电极,调整电极等必须在停炉后进行。吊装炉盖、 电极 时要由专人指挥吊车。 11.修砌出钢槽时,不准倾炉,以防倾炉时将人翻入坑中。 12.装炉料时,炉门必须关闭。二次进料时,不准使用潮湿的炉料, 任何人 不得到炉子上去拣料,以防爆炸伤人。 13.正常生产期间,非生产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配电室和变压器 室。 14.倾炉出钢前,应将盛钢桶的位置对好,得到浇注工指挥信号后 再倾炉出钢。 15.使用氧气吹烧前,必须检查氧气阀门是否灵活,胶管和吹氧管 的接头处螺母必须拧紧,并有专人开闭氧气阀门。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电焊工防触电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防触电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中使用的直流电焊机、硅整流电焊机及交流电焊机等焊接设 备,机壳 的接地必须良好。 2.焊接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必须由电工进行。焊机在使用中发 生故障, 焊工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查修理。 3.焊工推拉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头部不要正对电闸,防止因短 路造成的 电弧烧伤面部。 4.电焊钳应有可靠的绝缘。在容器内焊接时,不许用损坏或绝缘不 可靠的焊 钳,以免发生短路烧毁电机或发生其它意外。焊接完毕后,电 焊钳要放在可靠的 地方,再切断电源。电焊钳的握柄必须用电木、橡胶、 塑料等绝缘材料制成。 5.在压力容器内焊接或在其它狭窄的工作场地焊接时,焊工可采用 绝缘衬垫 (橡胶垫)来保证焊工与焊件的绝缘。一般焊工要穿干燥的胶底 鞋工作,还要安排 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应。 6.焊接电缆必须绝缘良好,不要把电缆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 上,防止 高温损坏绝缘层。电缆要避免碰撞、磨损和破皮,有破损的地 方应立即修好或更 换。 7.换焊条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夏天因天热出汗,工作服潮湿时注意 不要靠在 钢板上,以免触电。 8.在压力容器内焊接或在管道、地沟中焊接时,要使用安全工作灯, 电压不 超过 36v。 9.工作中当有人触电时,不要赤手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如 触电者已 处于昏迷状态,要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10.焊工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电的基本知识、预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方 法等 知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电焊机(交直流)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机(交直流)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焊机规定的安全要求; 2.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气温过高或 过低、 湿度较大、气压过低以及腐蚀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 适合环境条件 的电焊机或采用防护措施; 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雷 的防护措施; 4.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要符合要求,当焊机 超负荷 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5.电源控制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 道; 6.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保护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 必须设 有防护罩; 7.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 以及易 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8.禁止在焊机上防止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 能短路; 9.电焊机受潮,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受潮严重的,必须进行检修; 10.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 对整 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 必须及时调 换; 11.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焊机的接触柱接触良好,保持螺母紧 固; 12.各种电焊机都应按要求接地,防止触电事故,还必须安装触电保安 器, 触电保安器每年校验一次; 13.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1 兆欧, 电缆外皮损坏要及时修补完好; 14.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1.磨制各种铁质加工品时,若热度太高应勤沾水使其冷却。 2.不许在普通砂轮上磨硬质合金物件。 3.笨重的物件不准在砂轮上研磨,以免发生事故。 4.使用砂轮时首先要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或螺丝松动的现象,经 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5.安装砂轮时要做平衡试验、中心线应与轴线同心,轴承须接触 紧密,不许用锤敲打砂轮,安装完毕转动数分钟后再拧紧其螺丝方可 使用,在转动时应绝对 保持砂轮圆形。 6.砂轮两侧要用铁夹板夹上、铁夹板不应少于砂轮直径的一半, 铁夹板与砂轮之间要垫钢纸垫,轴与砂轮之间钢纸垫须加一层厚纸, 使压力均匀。 7.砂轮要设有安全防护罩和操作台,罩内不得夹杂物品,操作台 的位置要低于砂轮中心,操作台与砂轮的间隔要保持三公分, 8.砂轮边缘不得有缺口二表面不得凹凸不平或歪曲不正,发现上 述现象,要修正好方可使用。 9.使用砂轮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与身体保持适当的距离,薄片砂轮 不得在侧面推磨。 10.使用砂轮研磨,压力应均匀一致,不得用力过猛。 11.磨小零件时必须用钳子夹住研磨,以免伤手。 12.—个砂轮不得两人同时使用 13.使用砂轮操作不得戴手套,要戴风镜。 14.电动砂轮电机应保持绝缘,防止漏电,在潮湿地点使用必须 接地。 15.禁止用砂轮磨紫铜、铝、铅等韧性物件。 16.砂轮机必须有专人负责,按时维护保养。 17.夜间使用砂轮,必须有充足的照明,无照明禁止使用。 18.砂轮罩内侧的固定螺丝应经常检查,防止松动。 19.未掌握砂轮基本操作知识者,不得动用。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缆索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 限位装置的 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 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 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 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 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 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拥扎 的部位。两 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 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拥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拥扎有棱角 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 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 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 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 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 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 5%。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1 煤矿井下运输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按规定 进行定期检验,不出现失爆和明令淘汰设备。 《煤矿重大 生产隐患认 定办法》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电机车、矿车、人车、猴车、绞车必须达到机电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 规程》 轨道 轨道 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30kg/m的钢轨。2、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 于2mm。 (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偏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 不得大于5mm。 (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四)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五)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 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煤矿安全 规程》 回流线、轨 道绝缘 回流线、轨 道绝缘  1、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 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 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 可靠绝缘。 2、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架空线 架空线  1、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 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2、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 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 超过规程规定值。 《煤矿安全 规程》 斜巷人车 斜巷人车 1、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2、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 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 用,也能人工操纵。 4、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5、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 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煤矿安全 规程》 连接装置 连接装置 1、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 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2、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 加装保险绳。 3、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4、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设备设施 及工艺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 尾矿库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选矿安全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资 质 证 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 时,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 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的尾矿库,可以不 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 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的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隐患排查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8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 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 大局,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切实加 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 置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 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 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 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 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 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 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 规定 》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 、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 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 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 、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 ”、“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 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 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 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 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 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 201X)》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 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 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 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 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 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 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 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 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 练,及时 总结 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 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 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 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 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 ,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 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制度 ,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 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 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 定。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 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8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0 商场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 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 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 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应督 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 所必须的资金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台式钻床操作规定

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台式钻床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所有台式钻床 3 定义 无 4 具体规定: 一、操作员操作前必须熟悉机器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注意事项,生手严禁单独上机操作。 二、操作人员操作时要穿适当的衣服,不准戴手套。 三、操作前先启动吸尘系统。 四、开机前先检查电路牌上的电压和频率是否与电源一致。 五、机床电源插头、插座上的各触脚应可靠,无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 六、电线要远离高温、油腻、尖锐边缘,机床要接地线,切勿用力猛拉插座上的电源线。 七、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八、机床在工作或检修时,工作场地周围要装上防护罩。 九、保持工作区内干净整洁,不要在杂乱、潮湿、微弱光线、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机床。 操作者头发不宜过长,以免操作时卷入。 十、不要进行超出最大切削能力的工作,避免机床超负荷工作。 十一、不要在酒后或疲劳状态下操作机器,保持机床竖直向上,请勿颠覆倾倒。 十二、定期保养机器,保持钻头锐度,切削时注意添加切削液。 十三、使用前,认真检查易损部件,以便及时修理或更换。 十四、钻孔径较大的孔时,应用低速进行切削。 十五、机器工作前必须锁紧应该锁紧的手柄,工件应夹紧可靠。 十六、操作人员因事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先关机,杜绝在操作中与人攀谈。 十七、机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交专业人员检修,检修时确保电源断开。 十八、下班前必须把机器周围的木屑清理干净,马达上不准积存木屑,并作好设备的日 常保养工作。 十九、此机器为专人专用机械,非操作人员严禁开机操作,执意操作者后果自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