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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员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强化和落实各单位 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 平,增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责任感,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 保证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的 有关规定,公司与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实现以下安全管理目标: 1、火灾事故为“0”; 2、工伤死亡事故、1-6 级伤残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 3、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合格率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率 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工作。 5、新职工上岗前培训合格率 100%。 二、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各单位负责人即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任制》中各自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 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带头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安 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实行安全生产领导任制,各车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 法措施,按照公司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罚和落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隐 患整改任制,对事故隐患按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4、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多 样的形式,有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5、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 本单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执行。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形势,总结、 讲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根据下发的应急救援体系文件,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与演练。 9、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10、及时、如实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坚持落实“四不放过” 的要求,处理调查安全生产事故。 三、考核处罚措施: 1、单位发生火灾和工伤死亡事故的,对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实行一票否决,扣除所有年终奖;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于事故 发生后三日内向总经理述职。 2、单位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单次医疗费用超过 3 万元的,或造 成事故受害人一至六级伤残),对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 5000 元,对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 3000 元。 3、轻伤事故(事故损失工作日在 60 天以上)年度负伤率超过 1‰的,每超 0.1‰个点,对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500 元;对主 要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 200 元;轻微伤事故(60 天以下)年度负伤 率超过 20‰的,每超 1‰个点,对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 上述不足一个考核点的按一个考核点计算。 4、上述条款与《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公司制度同时执行;后果特别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6 KB 时间:2025-09-0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101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1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三、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四、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五、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不 得超过 1.5m,严禁攀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六、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他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 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七、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 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八、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九、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十、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十一、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 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十二、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平行与挖空 的基坑边 2m 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十三、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十四、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十五、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十六、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2m 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十七、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十八、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十九、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二十、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 砂等特殊情况)。 二十一、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 础质量。 二十二、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 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二十三、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二十四、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0泵送混凝土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410

泵送混凝土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4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混凝土泵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三、泵送混凝土时,混凝土泵的支腿应完全伸出,并插好安全销。 四、混凝土泵与输送管连通后,应按所用混凝土泵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开机 进行空运转。 五、泵送设备必须放置在坚实的地基上,与基坑周边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六、水平泵送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Y 形管 道应装接锥形管。 七、垂直管道架设的前端应安装长度不少于 10m 的水平管,严禁直接装接在泵的软出口上,水平管近泵处 应装逆止阀。热天应用湿麻袋或湿草包等遮盖管路。 八、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是倾斜高低差的 5 倍,如倾斜度较大时, 应在坡道上端装置排气阀。 九、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位置正确,液压系统无泄漏,电 气线路绝缘良好,接线正确,开关无损坏,有重复接地和触电保护器,安全阀,压力表等各种仪表正常有效。 十、泵送混凝土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高层建筑管道较长, 应分段设置监控点。 十一、混凝土搅拌运输汽车出料前,应高速转 3~4 分钟方可出料至泵机,按工程需要计划多台泵机和泵车 配合。保证连续泵送施工。现场门口,应设专人指挥泵车进出安全。 十二、使用布料杆浇筑混凝土时,支腿必须先全部伸出固定平稳,并按顺序伸出布料杆。在全伸状态中, 严禁移动车身,严禁使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十三、泵送混凝土连续作业中,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并随时监控各种仪表和指示 灯,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必须暂停作业时,应每隔 5~10 分钟(冬季 3~5 分钟)泵送一次。若 停止时间较长再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 十四、泵送过程中发生输送管道堵塞现象时,应进行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十五、浇筑混凝土出料口的软管应系扎防脱安全绳(带),移动时要防碰撞伤人。 十六、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用压缩空 气冲洗管道时,管道两侧和出口端前方 10m 内不得站人,并应采用金属网等收集冲出的泡沫及砂、石粒,防止 溅出伤人。 十七、严禁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应按顺序进行。 十八、遇大雨或五级及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泵送作业。 十九、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岗位安全任制资料合集-【汇编】某电子公司安全责任书(48页)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 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适用范围:副总经理。 三、责任:副总经理对该责任书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一)目标 1. 重伤、死亡、 火灾、职业中毒等重大事故为 0; 2. 每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 3. 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 4.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 5. 本公司不发生违章指挥引起的责任事故。 (二)责任 1) 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 审批并推行本单位安全生产任制; 4) 审批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 6) 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审批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现场抢险,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 告; 9) 每季度向安监部门上报隐患统计分析表; 10) 批准一级危险作业。 (三)考核 1. 安全生产考核每年度组织一次; 2. 考核结果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进行奖励和处理; 3.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人如因人事变动,则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4.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副总经理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日 期: 日 期: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文件 总经理与安全主任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 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适用范围:安全主任。 三、责任安全主任对该责任书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一)目标 6. 重伤、死亡、 火灾、职业中毒等重大事故为 0; 7. 每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 8. 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 9.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 10. 本公司不发生违章指挥引起的责任事故。 (二)责任 安全主任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开展如下工作: 1. 协助安全小组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安全小组组长的领导下推行公司的安全管 理工作;协调安全小组日常安全工作; 2. 负责编制安全生产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情 况; 3. 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制定措施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负责日常安 全检查,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表;组织每季度的综合安全检查、编制综合安全检查表; 牵头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 4. 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款、第二款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 年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 令)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 予警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 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 关活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 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9管道施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9

管道施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9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凡是从事管道安装工作的人员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通道,不得 超重跨越,不准碰、触、压电源电线,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高速滚杠,管子滚动前方, 不得有人。 五、用锯床、锯子、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 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均应完好,电动机接线正确,接地可靠。操作时,应站在侧面。 六、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七、安装管件应平直,转变处应采用相适应的弯头构件连接。 八、搬运管件时,不得碰损或压损电源线外皮,防止触电事故。 九、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防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有效。操作场所应配灭火器, 点火与气瓶的距离不少于 10m。 十、管件对口接驳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十一、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十二、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接保护零线牢靠,电源电线无破皮无漏电,并通过触电保护器,站在砂 轮片侧面操作,并戴绝缘手套。 十三、管沟开挖时土方离管沟边沿不得小于 1.2m,所用材料及工具不得在沟边存放,施工时,应经常检查 沟壁两侧是否用松动和裂缝或渗水现象,可能有塌方时应及时加护板和支撑。 十四、开挖管沟、槽、坑深度大于等于 1.5m 时,必须按土质放坡或支撑,沟内施工中遇有土方松动、裂缝、 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并设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十五、人工往沟漕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十六、管道吊装时,起吊机具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吊具吊钩。 十七、用电动工具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十八、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十九、用酸、碱液清洗管件,应穿戴防护用品,酸碱液槽必须加盖,并挂设明显标志。 二十、采用化学药品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应先消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 有毒物品标志牌,并配灭火器材。 二十一、气、电焊作业时,应先清除作业区的易燃物品,并防止火星溅落于缝隙留下火种。配合气、电焊 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二十二、对地下管道进行修理时,应对输送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气体进行分析。如超过允许量, 应采取抽风等措施,并再次检验合格后放可操作,操作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二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岗位安全任制资料合集-【汇编】水电站安全责任清单

水电站安全责任清单 安全责任清单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批阅上级有关安全 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 3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 主持公司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 面的 重要奖惩; 5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6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7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任制,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落实分解安全生产责任; 8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9、 督促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防范工作; 10、 组织制定并实施 公司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建立健全公司应急救 援体系,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11、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及时如实报告生 产安全事故。 公司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1、宣传、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 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及管理力量配备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任制落实情况; 4、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督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4、组织 每月、季度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布置和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 5、带班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按“五落实”要求 督促事故隐患整改,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7、具体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 8、按时组织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9、指导、督促落实联系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分管财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具体负责公司 财务、资金 安全工作; 2 、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时,合理确定安全发展目标; 3 、组织制定经济技术目标任制时,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 、 检查、 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 5、参与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决议、会议; 6、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 7、指导、督促落实联系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分管人事综合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宣传、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 2、 按国家规定,组织研究决定公司各岗位人员配备; 3、 组织参与 新入厂人员(包括停薪留职、实习 和农民工 )安全教育、培训、考 核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7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7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7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 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三、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四、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五、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 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 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六、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 通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2.爆破地点、起爆 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七、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 30 分钟,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八、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 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 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 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十、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 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5.危险区边 界未设警戒的;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9. 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十一、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 1 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 禁一人同时携带。 十二、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 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十四、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十五、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灭火器,铁锹,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万元) 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层 数 建筑面积(m2)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地上 地下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地上 地下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储 罐 储存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 场 储 量 储存物质名称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层数 □建筑保温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 (m2) 装修层数 □装修工程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消 防 设 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 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 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 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 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 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 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 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 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 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 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 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 KB 时间:2025-12-1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利用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利用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系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 政府及系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 贯 彻 落 实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 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 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 健 全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 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三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第一项、第十九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 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责任书 1.工程基础完好、地面、墙壁、棚顶无下沉、 断裂、变形现象。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2.工程无严重渗漏积水现象,无坍塌危险。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四 、 工 程 主体 3.工程出入口数量符合消防要求,能足够保障 人员快速疏散,能防止大暴雨导致倒灌事故发 生。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1.消防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配电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进(排)风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4.疏散通道照明设备和防火分隔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五 、 设 备 设施 5.监视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应急 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六 、 基 础 管理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 一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4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岗位安全任制资料合集-【汇编】工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23页)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任制重 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抓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各项工作和 活动中去,永远摆在工作的第一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 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成施工 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制,及突发事件、 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 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工作日志。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从 业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分析、布置、督 促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落实,会议 要有文字记录。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各分包单位(包括建设单位 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地分解 到部门、班组、岗位,落实到人,狠抓任制的落实。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积极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要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特大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排除, 同时要向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立即组织 力量抢救,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通知责任单位领导 要并赶往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用工单位使用有资质的成建制队伍、劳动合同 的签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的管理,避免发生劳务纠纷,消除发生群体性 事件隐患。 十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规定对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 培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任制,使安全生产工 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筑业单位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 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外地农民工进场时要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 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农民工不得上岗。 十二、对不贯彻执行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 并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2018 年 9 月 28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制(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制 1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 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 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 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 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 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 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 患治理方案。 3.3 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 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 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 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 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 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 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 治理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9管道施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9

管道施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9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凡是从事管道安装工作的人员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通道,不得 超重跨越,不准碰、触、压电源电线,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高速滚杠,管子滚动前方, 不得有人。 五、用锯床、锯子、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 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均应完好,电动机接线正确,接地可靠。操作时,应站在侧面。 六、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七、安装管件应平直,转变处应采用相适应的弯头构件连接。 八、搬运管件时,不得碰损或压损电源线外皮,防止触电事故。 九、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防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有效。操作场所应配灭火器, 点火与气瓶的距离不少于 10m。 十、管件对口接驳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十一、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十二、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接保护零线牢靠,电源电线无破皮无漏电,并通过触电保护器,站在砂 轮片侧面操作,并戴绝缘手套。 十三、管沟开挖时土方离管沟边沿不得小于 1.2m,所用材料及工具不得在沟边存放,施工时,应经常检查 沟壁两侧是否用松动和裂缝或渗水现象,可能有塌方时应及时加护板和支撑。 十四、开挖管沟、槽、坑深度大于等于 1.5m 时,必须按土质放坡或支撑,沟内施工中遇有土方松动、裂缝、 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并设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十五、人工往沟漕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十六、管道吊装时,起吊机具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吊具吊钩。 十七、用电动工具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十八、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十九、用酸、碱液清洗管件,应穿戴防护用品,酸碱液槽必须加盖,并挂设明显标志。 二十、采用化学药品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应先消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 有毒物品标志牌,并配灭火器材。 二十一、气、电焊作业时,应先清除作业区的易燃物品,并防止火星溅落于缝隙留下火种。配合气、电焊 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二十二、对地下管道进行修理时,应对输送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的气体进行分析。如超过允许量, 应采取抽风等措施,并再次检验合格后放可操作,操作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二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7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7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 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三、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四、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五、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 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 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六、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 通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2.爆破地点、起爆 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七、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 30 分钟,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八、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 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 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 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十、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 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5.危险区边 界未设警戒的;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9. 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十一、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 1 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 禁一人同时携带。 十二、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 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十四、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十五、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灭火器,铁锹,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砌筑工程技术交底

砌筑工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员 作业班组 施工部位 质监员 班组负责人 一、交底内容: 1、 砂、石膏、水泥、砖等原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 砂浆配合比必须是重量比,并且需有试验报告。 3、 砖石工程必须严格按《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施工。要求设皮数杆砌筑,干砖不得上墙, 粘土砖含水率宜为 10%-15%,灰砂砖和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 8%~12%;做到组砌方法正确,灰缝厚度、 砂浆饱满度符合规定要求,碎砖不能集中使用,墙体不能有二皮以上的同缝和通缝。 4、 在抗震设防地区,应按《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3-94 施工,钢筋砼构造 柱周边砌体必须大马牙槎,马牙高度 240~300,宽度 60,先退后进,对用标准砖尺寸砌筑的墙体,可采 用退四皮再进四皮的方法砌筑,(有利于拉结筋设置)。与构造柱(包括框架、墙)连接的墙拉接筋,应 从板面第二线砖开始安设,然后每高 500 埋一组,伸进构造柱不小于 200,埋置在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 于 1000;设马牙槎的墙体砌筑时,马牙的正面(墙面)和马牙侧面都要吊垂直度,以保证马牙槎进出 一致和构造柱钢筋的位置准确。 5、 预制构件安装,其支座长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空心板下,每层砌体最上一皮砖必须是丁砖。 6、 框剪结构的钢筋砼墙、柱与砌体连接的预埋钢筋以及砖混结构的抗震柱或主体墙、柱与阳台砌体和压顶 连接的预埋钢筋,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每层作隐蔽验收记录,合格后才准浇筑混凝土。 7、 框架填充墙和大空间隔墙,均应按设计要求和位置和厚度、高度及材料容重施工,若需修改需经设计书 面许可。框架填充墙的最后三皮砖的墙必须斜砌,斜砌时先两边后中央,砌斜砖塞紧,且两端应设有大 于 240 砖垛;如用轻质砌块时,在框架梁与砌尬这间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楔每 500 距离楔紧,冬季砌筑时 应按《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第六章施工。 8、 木门窗洞口的预埋,在洞口的三皮和上三皮砖位置各安一块木砖,中间按不大于 700 等分安装木砖,木 砖尺寸 240×120×50,木砖在安装前应干燥作防腐处理才能使用,不允许顺纹安放木砖。 9、 室外阳台、外廊、楼梯栏杆及屋面女儿墙高度,多层不应小于 1050,高层建筑应不小于 1100~1200。阳 台、外廊需安装窗的高度按设计。 10、墙砌体只准留斜槎(阶梯槎)或阳槎,不准留阴槎。对留阳槎和过人通道边留槎应按每 500 高留埋拉接 筋,埋入砖墙内和露出长度均为 500,拉结筋两端应弯成 1800 弯钩,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 二、补充内容: 接受交底人员签名: 2002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101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1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三、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四、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五、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不 得超过 1.5m,严禁攀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六、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他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 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七、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 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八、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九、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十、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十一、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 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十二、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平行与挖空 的基坑边 2m 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十三、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十四、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十五、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十六、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2m 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十七、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十八、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十九、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二十、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 砂等特殊情况)。 二十一、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 础质量。 二十二、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 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二十三、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二十四、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5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0泵送混凝土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410

泵送混凝土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4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混凝土泵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三、泵送混凝土时,混凝土泵的支腿应完全伸出,并插好安全销。 四、混凝土泵与输送管连通后,应按所用混凝土泵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开机 进行空运转。 五、泵送设备必须放置在坚实的地基上,与基坑周边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六、水平泵送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Y 形管 道应装接锥形管。 七、垂直管道架设的前端应安装长度不少于 10m 的水平管,严禁直接装接在泵的软出口上,水平管近泵处 应装逆止阀。热天应用湿麻袋或湿草包等遮盖管路。 八、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是倾斜高低差的 5 倍,如倾斜度较大时, 应在坡道上端装置排气阀。 九、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位置正确,液压系统无泄漏,电 气线路绝缘良好,接线正确,开关无损坏,有重复接地和触电保护器,安全阀,压力表等各种仪表正常有效。 十、泵送混凝土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高层建筑管道较长, 应分段设置监控点。 十一、混凝土搅拌运输汽车出料前,应高速转 3~4 分钟方可出料至泵机,按工程需要计划多台泵机和泵车 配合。保证连续泵送施工。现场门口,应设专人指挥泵车进出安全。 十二、使用布料杆浇筑混凝土时,支腿必须先全部伸出固定平稳,并按顺序伸出布料杆。在全伸状态中, 严禁移动车身,严禁使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十三、泵送混凝土连续作业中,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并随时监控各种仪表和指示 灯,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必须暂停作业时,应每隔 5~10 分钟(冬季 3~5 分钟)泵送一次。若 停止时间较长再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 十四、泵送过程中发生输送管道堵塞现象时,应进行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十五、浇筑混凝土出料口的软管应系扎防脱安全绳(带),移动时要防碰撞伤人。 十六、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用压缩空 气冲洗管道时,管道两侧和出口端前方 10m 内不得站人,并应采用金属网等收集冲出的泡沫及砂、石粒,防止 溅出伤人。 十七、严禁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应按顺序进行。 十八、遇大雨或五级及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泵送作业。 十九、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0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 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 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 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 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 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 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 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 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 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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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3、土方与基础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101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x 栋土方开挖 工种 泥工班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三、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四、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五、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不 得超过 1.5m,严禁攀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六、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他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 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七、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 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八、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九、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十、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十一、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 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十二、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平行与挖空 的基坑边 2m 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十三、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十四、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十五、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十六、基坑四周必须设置 1.2m 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十七、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十八、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十九、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二十、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 砂等特殊情况)。 二十一、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 础质量。 二十二、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 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二十三、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二十四、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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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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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 GDAQ20101 工程名称 广州市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33-38座)及地下室 工程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以东 建筑面积 (㎡) 86282.8 层数/幢数建 筑物总高(m) 地下-2层、地上 15层/6幢 结 构 类 型 框架、剪力墙 工程总造价 (万元) 10900 施工许可证号 及发证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 建设局 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号 (浙)JZ 安许证安【2005】 070085-20/7 开工日期 2015-10-1 计划竣工日期 2017-9-30 实际竣工日期 单 位 名 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 建设单位 广州市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焕波 13570397945 勘察单位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张占峰 18280379969 设计单位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杨驰驰 18665196151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金胜 13925102560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何军 13660783975 施工安全 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罗庆森 020-36895553 主 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证 书 号 联 系 电 话 项目负责人 郑金胜 浙建安 B(2014)0700480 13925102560 专职安全员 梁海文 周岚 郑秋冰 鄂建安 C(2011)0025455 鄂建安 C(2010)0012012 粤建安 C(2014)0004552 13760896926 13332806664 13926437107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何军 41000039 13660783975 专业监理 工 程 师 刘文武 A13010370 18675883285 工程概况表 GDAQ20101 工程名称 广州市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 (自编号29-30座)、 住宅楼 (自编号31-32座)、 住宅楼 (自 编号39-40座)、住宅楼(自编号41-42座) 工程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以东 建筑面积 (㎡) 44535.3 层数/幢数建 筑物总高(m) 地上15层/8幢 结 构 类 型 框架、剪力墙 工程总造价 (万元) 7970 施工许可证号 及发证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 建设局 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号 (浙)JZ 安许证安【2005】 070085-20/7 开工日期 2015-10-1 计划竣工日期 2017-9-30 实际竣工日期 单 位 名 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 建设单位 广州市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焕波 13570397945 勘察单位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张占峰 18280379969 设计单位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杨驰驰 18665196151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小员 18520439830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何军 13660783975 施工安全 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罗庆森 020-36895553 主 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证 书 号 联 系 电 话 项目负责人 张小员 浙建安 B(2014)0700828 18520439830 专职安全员 斯明 黄景诚 鄂建安 C(2007)0011824 粤建安 C(2015)0005191 15018748718 18566520728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何军 41000039 13660783975 专业监理 工 程 师 刘文武 A13010370 1867588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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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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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建设工程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康市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公司对目部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 2 建设工程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一、基本规定 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项目 部编制,开展检查。 二、交底内容 1、安全管理 1.1、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执行经理主持安全生 产活动,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2、目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任制,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 位实现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安全生产任制。 1.3、目部应配备专(兼)职安全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 理资料的整理工作,各种特殊作业人员都应持证上岗。 1.4、目部的管理要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1、安全达标目标计划 2.1.1、该工程工程主体施工到二层即+3m 时,进行安全达标。 2.1.2、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安全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 2.2、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2.2.1、积极参与争创各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活动。 2.3、安全伤亡目标 2.3.1、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杜绝一切死亡、重伤事故的发生,轻 伤事故率控制在 1.5‰以下。 3 3、安全教育 3.1、目部应在开工前,对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 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管理中进行日常安全教育、转岗教育等,经教 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各种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 3.2、目部要利用各种形式,如板报、标语、标志牌、事故现场会等, 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 3.3、日常教育主要由目部采用安全生产会议、班前安全生产讲话 等形式进行,并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班组长负责主持。 4、安全技术管理 4.1、目部应配备以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法律、标准等文件。 4.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1.7、建筑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4.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4.1.9、建设部关于防止建筑施工多发性伤害事故,强化安全防范措 施的若干规定。 4.2、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 安全文明专项方案、施工组织专项方,对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安全事项进 行详细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施工安全。 4.3、目部应实行书面安全交底制度,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 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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