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估报告 **********化工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制: 年 月 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1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估报告 **********化工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制: 年 月 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1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安全、设备) 单位: 姓名: 年 月 日 作业场所 工作程序 岗位 涉及安全的危险因素 类别 是否存在 (√、×) 严重性 等级 可能性 等级 预防措施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他伤害 填写人: 审核人: 说明:1.支撑对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2.适用 范围:公司所有作业场所、危险源(点)、工艺、岗位、设备等危险因素辨识;3. 要求:各车间、科室岗位员工填写,车间安全负责人进行审核,保存 1 份,并报 安全科 1 份存档; 4.保存期限三年。 安全科及设备科共同完成 编号:BZH-REF-04-07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职业危害) 单位: 姓名: 年 月 日 作业场所 工作程序 岗位 涉及职业危害因素 类别 是否存在 (√、×) 严重性 等级 可能性等级 预防措施 粉尘 高温与低温 振动 噪声 辐射 毒物 照度 生物危害 人机工效危害 心理因素危害 填写人: 审核人: 说明:1.支撑对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2.适用 范围:公司所有作业场所、危险源(点)、工艺程序、岗位、设备等职业危害因 素的辨识;3.要求:各车间、科室岗位员工填写,车间安全负责人进行审核,保 存 1 份,并报安全科 1 份存档;4.保存期限三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3.5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高处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内从事的高处作业。 3.术语解释 3.1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的落点。 3.3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4)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 础高度(3.6),具体的规定是在分析统计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 一般按照工作高度取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4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5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6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3.5)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3.7 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3.8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3.9 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 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3.10 救生索 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3.11 定位装置系统 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等)进行工作的固定装 置。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高处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4.1.2 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1.3 作业过程监督和应急监督管理;。 4.1.4 向作业车间讲明高处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4.1.5 协助作业车间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4.1.6 为作业车间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1.7 审查作业车间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4.1.8 监督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2.2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 进行作业; 4.2.3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 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2.5 身体条件不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4.3 监护人职责 4.3.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 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3.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 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3.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 无关的工作; 4.3.4 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 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审查动 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2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和实施安全条款。 4.3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安全作业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6.2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 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动的。 5.6.5 在公司区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 示灯。 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 安全环保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6.7 在雨期进行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 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 可继续施工。 5.6.8 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使用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6.10 许可证管理 (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全主任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 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断 路作业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断路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厂区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是断路作业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断路作业的管理。 4.2 断路申请部门负责断路作业票证的办理,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5.1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2 安全环保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通知生产调度、设备管理部、物流 部等有关部门。 5.3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5.4 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5.5 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 5.6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 h、夜间不超过 1 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 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 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 牌。 5.7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a) 采用安全电压; b) 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 m,不低于 1.0 m; c)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d) 应能发出至少自 150 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8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 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负责报告安全环保部, 然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5.9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0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11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部门重新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 5.12《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5.1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检修、施工单位向安全环保部申请,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 申请办理。 5.12.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5.12.3 申请断路作业的部门在安全环保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由检 修、施工单位。 5.12.4 检修、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检修、 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部门。 5.12.5 断路申请部门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环保部审批,并 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 记录 7.1 断路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 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 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 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审批,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4.2 作业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并落实。 4.3 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的规定。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 源应有效切断。 5.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 《禁止启动》警示牌。 5.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 18~21%(体积浓度)。 5.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的规定。超过限制 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定时监测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4.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 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 5.4.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4.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4.4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5.4.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4.8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5 照明和防护措施 5.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c)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 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5 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5.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 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 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 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 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6.1 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4 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6.5 确认天气状况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 作业中的安全检查 7.1 确认人员职责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 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 信号。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附件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法人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地址 重大危险源名称 氯硅烷储存区 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 (与填报单位地址不同时填写) 填报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 话 填报人姓名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449 人 占地面积 879 亩 备案申请类型 □现有企业初次备案 □新、改、扩项目备案 √更新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 √生产 □储存 □使用 □经营 所在行业 化工 重大危险源级别 一级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备案材料清单: √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 备表 规程清单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和检测检验结果 √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 √ 安全评价或评估报告 估报告 √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 □ 其他文件、资料 责任机构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 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上,请予备案。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写,每 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 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 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源 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 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 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单位 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为 总局令第 40 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有企业初次备案”是 指依据总局令第 40 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 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 40 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 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 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 2011 年 9 月 30 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 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 号)文件的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 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 40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 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
xxx 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xxx 公司 1.事故风险分析 1.1 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分析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氯、工业溴、硫 磺、氯化钡、盐酸、硫酸、液氨等,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的危险化学品为:液氯和液氨。各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如下: 序号 危险化学 品名称 危险化学品类别 可能引起的事故 危险点源 1 液氯 2.3 类 有毒气体 火灾、中毒 2 工业溴 8.1 类 酸性腐蚀品 中毒、灼伤 3 硫磺 4.1 类 易燃固体 火灾、中毒 4 氯化钡 6.1 类 毒害品 中毒 5 盐酸 8.1 类 酸性腐蚀品 中毒、灼伤 6 氢氧化钠 8.2 类 碱性腐蚀品 腐蚀、灼伤 7 硫酸 8.1 类 酸性腐蚀品 灼烫、中毒 8 液氨 2.3 类 有毒气体 中毒、火灾、爆炸 1.2 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一车间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二车间、三车间均为三级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有害因素均为中毒窒息和 火灾爆炸,发生事故的灾害模式为中毒扩散。各重大危险源情况如下: 第 1 号目标:一车间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 范公司应急管理,提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 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 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快速救援、居安思危,预防为 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协同应 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 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 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 长,安监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 理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5.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的编制、 修订。应急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 保持与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 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组织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 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 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应急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5‰ ICS 13.320 C 66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DB44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 送 审 稿 ) 2010-09-06 发布 2011-05-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本文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2013-01-30 12_11》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29 M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本文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2013-01-30 12_11》没有可以预览的文本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32 M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估报告 **********化工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制: 年 月 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3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升降作业技术交底 GDAQ3303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升降前应均匀预紧机位,以避免预紧引起机位过大超载。 三、在完成下列项目检查后方能发布升降令,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一)附着支承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二)所有螺纹连接处螺母已拧紧; (三)应撤去的施工活荷载已撤离完毕; (四)所有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五)动力系统能正常运行; (六)所有碗扣式脚手架的碗扣连接点碗扣已拧紧; (七)所有相关人员已到位,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 (八)所有防坠装置功能正常; (九)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 (十)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四、升降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指令规范,并应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 五、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继续升降。 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六、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由于升降动力不同步引起超载或失载过度时,应通过点控予以调整。 七、采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八、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邻近塔吊、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吊、施工 电梯等设备应暂停使用。 九、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 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十、架体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检查项目后方能办理交付使用的手续,检查情况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一)附着支承结构已固定完毕; (二)所有螺纹连接处已拧紧; (三)所有安全围护措施已落实; (四)所有碗扣连接点及脚手扣件未松动; (五)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十一、脚手架由提升转入下降时,应制定专门的升降转换措施,确保转换过程的安全。 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其它作业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电焊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规定。 4.每台电焊机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和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 闸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进出线两侧防护罩完好。 5.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 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6.焊机与开关箱距离不大于 3m,保险丝的熔断电流应为该机额定电流的 1.5 倍,严禁 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并配专用触电保护器。 7.施焊场地周围及下方,要先清除可燃、易燃物品(包括可燃杂物、废料),并在焊点 下方设接火斗,设置警戒,不准行人通过或停留,指定专人带灭火器进行监护。 8.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9.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桶)或管道,必须事先清洗干净,并将 孔口盖打开。 10.在潮湿地点施焊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干燥木板上。在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 全带。 11.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向 容器内输入氧气。 12.地下室,基坑内或低坑柱接头焊接,必须通风良好,防止出汗和烟尘中毒。 1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外脚手架钢管和井字架接触,更不准用钢丝绳或机电 设备代替零线。 1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瓦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5.作业中,必须戴防护眼镜、防护罩,穿劳保鞋、长袖衣裤,戴皮手套。更换焊条时 也应戴手套。 1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登高。 17.清除焊渣,也要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面部不应对正焊纹,防止铁渣飞溅入眼伤人。 18.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有隔光板。 19.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 除。 20.雷、雨、大雾、大雪或五级大风以上,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21.焊机的变压器不得超负荷,温升不得超过 60℃,机壳上不准盖放可燃易燃物品。 22.暂停作业,应将焊钳挂起,不得放在楼地面或潮湿场所。 23.工作后,应切断电焊机电源,收好电缆线和焊钳,检查作业地点及下方,确认无起 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GDAQ3309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三、操作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是否齐全有效。 四、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距离不得少于 5m,与明火或焊炬的距离不小于 10m。 六、作业区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其距离不小于 20m,或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七、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八、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九、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十、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 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十二、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十三、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十四、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 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十五、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m 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十六、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十七、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 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十八、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十九、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二十、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估报告 **********化工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制: 年 月 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 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 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 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 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 2022 年底前,涉及“两重 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 100%、涉及 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 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 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 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 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 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 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 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 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 发展规划,2020 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 年底前,设区 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 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 (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 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 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 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 年 10 月底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 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 A 级(高安全风险)的化 工团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政、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 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 年底前仍为 A 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 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 B 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 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 年底前仍未达到 C 级(一般安 全风险)或 D 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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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车间制度- 生效日期:2003 年 03 月 01 日 版本号: 编制:王荆伟 审核: 批准: 共 2 页 第 1 页(不含附录) 灌装车间文件、资料传阅作业细则 1 目的 确保上下级的相应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相关责任人 2 适用范围 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3 职责 3.1 车间文控员负责文件、资料的传递及传阅跟进。 3.2 工段长负责传到本工段的文件、资料第一时间学习掌 握,并安排传送。 4 定义(无) 5 内容 5.1 各工段在接到文件、资料的第一时间必须及时进行阅 读,并摘抄必要的信息于工作日志上备忘。 5.2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阅读可如此安排: 5.2.1 文件、资料仍然及时传给下一工段。 5.2.2 告知当班车间文控员(或驻供统计员)在最后收到 文件、资料后可再给其阅读一次。 5.3 车间文控员(或驻供统计员)在接到文件、资料时, 必须进行接收时间的确认,并注明上级要求各工段知 悉的纳期。 5.4 各工段必须在纳期内阅读完文件、资料并及时传给下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车间制度- 生效日期:2003 年 03 月 01 日 版本号: 编制:王荆伟 审核: 批准: 共 2 页 第 2 页(不含附录) 一工段。 5.5 为了便于文件、资料丢失后的责任追溯,文件的传送 和接收工作必须由组长以上(含组长、现管员)的人 员亲自进行。 5.6 如非各班须知的文件、资料,则由当班文控员(驻供 统计员)在本班传阅完毕后及时上交主任办。 5.7 各工段责任人在收到文件、资料后必须按顺序地规定 位置上签名,并注明收到时间,交于下一工段时,需 有下一工段责任人签名确认。 6 处罚 6.1 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信息堵塞,产生了直接或间接 损失或者造成事故的,根据绩效标准进行扣分。 7 附图 7.1《灌装车间文件、资料传阅学习程序》 7.2《灌装车间文件传阅进度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3-07 价格:¥2.00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 建设作业指导书 一、“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步骤 (一)文件准备与宣贯 1. 编制相关文件 (1)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紧急通知》、《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客车运输公 司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细则》、《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 2. 进行学习宣贯 (1)利用宣传栏、全员培训等形式展开宣传发动,让全体职 工深刻领会“双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的、工作内容、工作 方式,以及“双体系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 故的重要作用。 (2)结合公司内审员,掌握必要的工具和方法,具备危险源 辨识和风险管控基本能力,为深入实施打下基础。 (二)“双体系建设”组织实施 1. 风险点排查与分级 (1)确定风险点。各科室按照职责内生产组织、工艺流程、 设备设施、作业不同特点确定风险点。 (2)确定风险级别。各科室要根据一旦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 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风险点固有风险级别,将风险点 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一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并根据 规定明确管控措施。 (3)风险点识别与分级,依据《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2.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提升检查安全漏洞和隐患的能力。 以“岗位、科室、单位、集团”四级隐患排查为基础,严格执行“岗 位自查、科室排查、单位检查、集团督导”四级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要求和“三定三不推”的原则做好层级管理和过程控制,强化 监督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 (2)各科室结合本科室实际,开展好隐患排查工作,主要针 对车辆的证件及相关安全设施、车场安全、履行岗位职责、设施 设备、财务安全及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 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必须落实整改方案、措 施、责任、资金、时限;属重大隐患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 必须停止作业,待隐患整改、消除后恢复生产。 (3)员工在工作中认真查找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 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做好行 隐患登记和消除工作,实现每日一检查、每周一汇总,将安全隐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3 KB 时间:2026-03-2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