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管理规范》 登记及检 验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场(厂) 内专用机 动车辆 设备要求 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 驶室上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 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 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 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 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 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 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 全检验技术要求》 特种设备 现场管理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通用要求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带式输送 机 带式输送 机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3、必须装设防滑、堆煤保护和防 跑偏装置;4、应装设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5、倾斜井巷中运行必须装设防 逆转、制动装置;6、行人跨越时应设过桥;7、应加设软启动装置;8、钢丝绳牵引的 设备设施完好,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煤矿安全规程》 立井提升 立井提升 1、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2、罐笼(箕斗)应符合相关要求;3、严 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提升;4、单绳的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 器;5、罐笼提升的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提升信号、罐位联锁,有 摇台的应与罐位、阻车器和提升信号联锁;6、罐耳和罐道之间的间隙符合要求,其磨 损达到规定时必须更换;7、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 间隙必须符合规定;8、对设备设施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定期检查和处理;对提升装置的 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即 处理并记录;9、井底、井口车场必须有信号把钩工;10、提升信号必须符合规定,还 必须装设直通电话;11、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 撞梁不得兼作他用;12、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设备设施 及工艺 基础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Ⅰ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Ⅳ级隐患类型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消防验收意 见(车站) 消防验收意见 (车站)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 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 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 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 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 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 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 理条例》 运输许可证 运输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 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 例》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 例》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 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 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 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 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规章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 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 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 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 机头撞击。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机械电缆 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 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 准的物品代替。 采煤机 刨煤机 刮板输送 机 采煤设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 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 进行。上下分层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朽。 《煤矿安全规程 》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 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 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水力采煤 水采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 风、运料和行人。 《煤矿安全规程 》 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 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煤矿安全规程 》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综合机械 化采煤 开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I级隐患 II级隐患 III级隐患 IV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工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 号) 气瓶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 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 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资质证照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 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 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 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瓶装充气经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环节和 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括:1.安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 部门、岗位职责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2.2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日用商储仓库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围墙 砌筑封闭围墙。市区主要路段围墙高 2.5 米,一般路段不低于 1.8 米 库区内要有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及消防安全警示标语 设报警装置及警铃 库区与生活区分开,库区禁止火种和明火作业 2 库区 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①每 120m2 设 3-4 台灭火 器。②大型仓库及重点部位须设置消防水栓、消防水带、枪头、扳 手、消防桶、黄砂等器材。③消防装备应完好有效,取用方便,并定 期检查养护,不圈占、埋压、挪用 库房仓间标明库号,货区挂储存商品的类别标志 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违章搭建货棚 面积达 5000 m2 的大型仓库须设消防水池,配备电动消防水泵及水管 面积达 5000 m2 的仓库须设消防室,配备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梯、消 防斧、钩、桶等器具 3 仓库 库房内禁止使用移动照明灯具、碘钨灯、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及各 种电气设备。库区使用防潮灯,但每个库房外要有独立的开关箱。所 有铺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 库存商品应当按照商品大类和商品性能,分库、分类、分垛储存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 m2。留足"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少于 1m,垛与灯距不少于 0.5 m,垛与墙距不少于 0.5 m,垛与梁的间距不 少于 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是 2m 堆垛上下垂直,左右成行,无倒置,垛层标明:底×层=总数 危险品(乒乓球、樟脑丸、火柴、发胶、摩丝、丁烷气体等)要分别 单独存放,并要防高温,防日照光射,通风散热要好 4 商品储存 火柴入库应分散储存,垛与垛之间必须保持 1.8m,垛与仓壁需保持 0.5m 的距离,高度不超过 10 件,每垛不超过 500 件 应根据商品的性能,对商品保持通风及养护 勤翻仓、勤整理,合理堆放,对季节性商品及有问题商品要及时处理 库内卫生清洁整齐,保持走道畅通 5 库内管理 废旧纸箱及垫木杂物集中存放指定位置 库区制定消防安全防火预案及应急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 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 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建立台帐,并由有关部门组织定期检查 库区内禁止吸烟及使用电热器具 6 消防安全 消防器具、设备配置应种类合适,数量充足,位置合理,性能可靠 动用明火须报保卫或安全部门批准,操作现场须有专人监护,周围 10m 范围内无可燃物,且配足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检查现场,消除 火种 警卫室制定警卫制度,按时到班,不准脱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手续,遇有情况或急事及时处理 电梯使用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按时年检,严禁超载及违反操作 规程,不得带病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电线和电器设备安装、检查、保养、维修等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 电工进行;用电量不超负荷,没有乱拉乱接的临时线路和老化电线 配电房须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室内保持整洁,不准存放杂物,并配 有消防器材 7 安全管理 生活后勤用电禁止使用大功率、超负荷电器 安全行车,严格做到"十个不":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 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行驶,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 违章变道,不乱停乱放车辆 车辆行驶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 8 车辆管理 做好车辆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强化交通法规意识,严防交通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 职能,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 考核,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 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 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 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及 领导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 生产、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及 领导层职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 第 1 页,共 286 页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 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 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 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条件支出。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 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鼓励企业投保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领导 重视安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具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 全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带 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 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 他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 他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传达给 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第 2 页,共 286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空压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登记卡等技术资料 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使用,无严重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 1/5 安装安全阀、压力表,铅封完好,灵敏可靠,每年检验一次,有检验证明 1 储气罐 支撑平稳,运行中无明显晃动。支撑架与罐的焊接处无裂纹定期清理积碳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齐全 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严禁有影响刚度的缺陷,并无菱角、毛口, 所有的紧固件及地脚螺母等必须拧紧,并有防松措施 空压机必须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安全、润滑、指示标志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 2.5 级。液压表量程为额定工作压力的 1.4~2 倍,气压 表为额定工作压力的 1.5~3 倍,表盘直径不小于 100MM,卸压时指针应回 零位 压力表刻度盘应标明最高压力警界红线 温度计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 安全阀启动时所能通过的流量,必须大于空压机的排气量,且启动阀灵敏 可靠,应垂直安装在容器本体或管道气相界面位置,且有铅封 空压机与储气罐之间必须设有油水分离器,各压缩机不宜共用冷却器、油 水分离器和储气罐 在储气罐的进口处,必须设有止回阀和截止阀 空压机与储气罐之间不应装切断阀门,如装设时,压缩机与切断阀门之间 必须装设安全阀 空压机吸气系统的进气口,在室外应有防雨装置 根据空压站所在环境的尘埃条件,空气压缩机的吸气系统必须装过滤装置 有皮带轮防护罩,且牢固可靠,网孔小于 50MM*50MM。有防止皮带撕裂飞出 的措施 2 空压机 声光报警系统完好、灵敏可靠,连锁保护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可靠,超压 回风灵敏可靠;定期清理积碳(含冷却器),有记录;保证冷却水的水 压、水量 3 门窗 站内门窗向外开启 站内的地沟应铺设盖板,高出地面 2m 以上的固定操作平台、站外的冷却水 池等均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0mm 且结构牢固的防护栏杆,其下部有不小于 150mm 的底护板 4 防护装置 使用高压供电的同步电动机周围应有木质栏杆,高压开关柜的操作处应备 橡皮绝缘垫,耐压橡皮手套及绝缘工具 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切断阀门的直径大于 50mm 时,应采用闸阀 压缩机空气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阀门等处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应用 焊接 5 压缩空气 管道 厂(区)埋地、架空敷设的压缩空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路、 架空导线及其它架空和埋地管线的水平、交叉净距等,均应符合《压缩空 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的规定 站内必须设置废油收集器以防环境污染 站内噪声不应超过 85dB(A),若超过时,可采取消声和保护措施 站内照明度不低于 30lx 机器间的空压机布置,其通道宽度应不小于有关规定 6 作业环境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品 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严禁超压 运转中有异声、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要立即停车修理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 选用的润滑油,其闪点必须高出空压机排气温度 40℃以上 油水分离器及贮气柜的油水必须及时清除 7 作业行为 检查 贮气罐及其与空压机的连接管内部的油垢必须认真清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磨床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 机床布置应保证不使零件甩伤人,安全距离不小于 2m,有足够的照明 成品、在制品、毛坯件、工位器具应堆放平稳整齐,高度不超过 1.2m 1 生产环 境 工作场地自然通风良好,通道畅通平坦无油污 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记,并与机床主轴转数相符 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 能使用。安装砂轮的法兰盘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 1/3 或大于 1/2 砂轮在安装前要搞好静平衡,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紧螺帽时要用专用扳手,不要用力过猛以防滑倒,螺帽紧固要适当 砂轮防护罩要完好,砂轮侧面与防护罩内壁之间要保持 20-30mm 的间隙 砂轮装好后要经过 5-10min 的试运转,启动时不要过急,要点动检查 干磨或修理砂轮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砂轮下面不准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的侧面 砂轮转速不准超限,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吃刀量,要缓慢进给,以防砂轮破裂飞出 装卸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砂轮运转 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不准用手拿着修。吸尘器必须保证 完好有效,并充分利用 2 安全规 程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湿式磨床冷却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工作完毕应 将砂轮空转 5min,将砂轮上的冷却液甩掉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3 三好四 会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用手送磨削工件时,手离砂轮应在 50mm 以上,不要握得太紧 用推料棒送料时,要拿牢推料棒,禁止用金属棒 调整磨削量时,试磨工件不能少于 3 个 修正砂轮时,要慢慢进刀,并给充分的冷却液,以防损坏金刚钻 工件在砂轮中间歪斜时,要紧急停车 磨棒料时,要求托料架与砂轮、导轨之间的中心成一直线,严禁磨弯料 工件没从砂轮磨出时,不准取出。手接工件时,要迅速把工件握住,停止其转动 料架上的工件要放好,以防滚掉下来伤人 安装螺旋轮时,要戴手套,拿螺旋轮的端面内孔,不准拿螺旋轮的外面 无心磨刀板的刃部要磨钝,以防割破手 不得将超过规格的大料加入。发现大料时要立即取出,防止发生事故 4 无心磨 床 更换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装卸工件时,要把砂轮升到一定位置方能进行 磨削前,把工件放到磁盘上,使其垫放平衡。通电后,检查工件被吸牢后才能进行 磨削 一次磨多件时,加工件要靠紧垫好,并置于磨削范围之内,以防止工件倾斜飞出或 挤碎砂轮 5 平面磨 床 进刀时,不准将砂轮一下子就接触工件,要留有空隙,缓慢进给 自动往复的平面磨床,根据工件的磨削长度调整好限位挡铁,并把挡铁螺丝拧紧 清理磨下的碎屑时,要用专门工具 立轴平磨磨削前应将防护挡板挡好 磨削过程中禁止用手摸试工件的加工面 更换砂轮和磨削操作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往复变向阀要灵敏,行程挡铁要根据工件磨削长度调整好,紧固牢靠 第一次进刀时要缓慢,以免撞碎砂轮 用塞规或仪表测量工件时,砂轮要退出工件,并要停稳。砂轮和工件要有一定的安 全距离 用塞规测量工件时,拔出塞规一定要稳,以防用力过猛,将手撞伤 更换、修正砂轮,进行操作时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 6 内圆磨 床 在磨削中砂轮破碎时,不要马上退出,应使其停转后再处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 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要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安全机构 和人员 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安全 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建立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车间(分厂)及其负责人、班 组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 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危险因素辨识、危险源 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机电设备 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等 2 制度和规 程 建立各生产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如:物料破碎,原、燃料预均化堆 场及储存,废物处置,原料粉磨,生料均化、储存及入窑,煤粉制备,熟 料烧成,熟料、混合材料、石膏储存及输送,水泥粉磨,水泥储存,水泥 包装、成品堆存及水泥散装,物料烘干,压缩空气站,化验室等 3 建设项目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三同时”,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 (工程)项目概算;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 价报告要按有关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审查,竣 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与 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应有安全责任条款的内容 员工入厂经过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在职员工 应定期接受安全防护技能培训及转岗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岗位作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4 从业人员 安全管理 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 规定;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 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应符合《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8068-2000)、《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6911-2008)的有关 规定 5 建、构筑 物 普通仓库与车间应分楼层设置,确因生产需要而同层时应用防火材料分隔 到顶;车间、仓库、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 凡高度在 15M 以上建筑物、构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防雷接地装置;电收尘器 及烟囱应设有独立的避雷针及接地体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环节应设置温度、CO 检测报警及灭火装置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 易燃液体储罐应安装避雷针及防静电装置 6 仓储设施 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应高于本厂区的基准地面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 厂房安全出口不得少于 2 个,工作期间不得上锁,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启。每个疏散门上方须安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 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标志,疏散走道的楼梯最小宽度不小 1.1M,确实达不到 1.1M 的,须备有第二条逃生通道;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 7 安全通道 事故易发岗位应设有安全隔离区(带)和防护栏杆,并符合《固定式钢梯 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3-2009)的有关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 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变更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 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 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 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 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 告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 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 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油田设施、工艺系统等发生变更 的,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改设计,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 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 《落实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 资格证书。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 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承诺 企事业单位与当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 位法人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显要位置长期公示,接受 广大职工监督;并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承 诺书。 《河南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定》 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 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7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 可证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所有证照和批准文件。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持证 上岗 煤矿施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第4条 第10款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 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 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矿长资格证 安全设施三 同时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的制定 建立、健全 安全管理制 度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煤矿施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 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 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安全职责、 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和维护,区、队的安全现状及相关管理制度,预防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煤矿安全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煤矿安全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安全培训档 案管理 特种作业人 员 建立健全安 全检查制度 特种作业 人员 从业人员 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 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 档案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2.00
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炸药、火药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检查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1 生产线技术来 源及新技术试 验 引进技术或自有技术的生产定型鉴定证书、生产线验收批准文件齐全。在 生产线上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规定进行新产品、新技术试验 2 工艺与布置 按《民爆规范》6.0 章 “工艺与布置”有关规定检查 3 防护屏障 按《民爆规范》5.4“防护屏障”有关规定检查;防护土堤或防护面有效;防 护土堤出入口不应与厂区主干道或重要设施(包括办公生活设施等)正面 相对,满足高度、宽度和保护角安全要求 4 防雷设施 有当年当地气象部门检测“合格”报告 5 消防设施 有当年当地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报告;无消防部门检查报告时,查供水管网 图、贮水量、室内外消防栓等其它消防设施,符合《民爆规范》9“消防给 水”、《民爆企业安全管理规程》6.4“消防”规定要求 6 连续式 乳化机 有鉴定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有设备安装、调试、定期维修记录;乳 化机与后续工序之间有隔爆技术措施:乳化机出口与输送泵断开,或出口 与泵的入口采用柔性管连接,不应采用钢管连接。乳化机旁应设安全警示 牌,内容包括:严禁开车检修、乳化机周围严禁存放危险品、严禁无关人 员在此逗留等 7 间断式 乳化机 应有控制乳化温度、搅拌转速、乳化时间的技术措施;传动轴、搅拌叶 片、定位销等应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乳化机旁应设安全警示牌,内容包 括:严禁开车检修、乳化机周围严禁存放危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此逗留 等 8 连续式基质冷 却机 有鉴定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密闭式冷却机的轴密封完好,无泄漏; 与输送泵钢管连接管路宜有自动泄压(泄爆)装置;钢带式冷却机的钢带 应有防止蹦断伤人的措施并有警示;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9 乳化基质、炸 药输送泵 螺杆泵:定子、转子材质符合耐高温、耐油、耐腐蚀、耐磨等要求(查出 厂合格证);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旋转活塞泵(转子泵)或其它类型 输送泵:材质符合要求,转子与腔体的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查出厂合格 证、说明书);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有防止输 送泵断料空转的防护措施 10 喷雾制粉 风温监测仪表完好有效,有定期校验合格证;制粉塔各连接部位严密无泄 漏;出料口采取有效防止粉尘飞散的措施;输送管道法兰连接严密无泄 漏;螺杆泵与喷枪之间的软管连接牢固无松动,软管无老化,有定期检查 维护记录;有防止喷枪内乳化基质静态下长时间受热的安全保护措施;制 粉塔、输送管道法兰跨接、接地设施完好,有定期监测记录;防爆电机接 线方式、接线盒、接地符合《民爆规范》要求 11 敏化 连续敏化机(密闭条件下机械混合):运转平稳,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 漏;敏化剂、助剂流量控制措施可靠;出料端宜有自动泄压(泄爆)装置 间断式敏化机(敞口式):转动部位有防护;搅拌翅与机壁间隙符合要 求、与槽体无摩擦;有防止操作用工具掉入的措施;有防止物理敏化剂 (珍珠岩、玻璃微珠)粉尘飞散的措施 含火药乳化炸药:火药暂存量规定 合理、摆放符合规定要求,地面、设备表面无撒落火药;有防止火药粒进 入转动部位的防护措施;搅拌翅与机壁间隙符合要求、无摩擦;工器具应 使用不发火材料制作;有自动灭火雨淋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9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低压电气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一般电气安 全 停送电: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 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 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 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 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 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 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 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 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 《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 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2 架设临时线 路的一般安 全要求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 缆。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 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同时 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 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3 移动电气设 备 使用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 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 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4 电气接地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 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 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5 绝缘工具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防 止潮湿。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 绝缘棒(6-10)/35 每年一次;绝缘档板(6-10)/35 每年一次;绝缘 罩 35 每年一次;绝缘夹钳 35 及以下每年一次;高压试电笔(6- 10)/35 每半年一次;绝缘手套高压/低压每半年一次;橡胶绝缘靴 高压每半年一次;核相器电阻管 6/10 每半年一次;绝缘绳高压每 半年一次 6 短路保护 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严禁在 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绝缘导线水平敷设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屋内 2.5 米(垂直敷设时 1.8 米)、屋外 2.7 米。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 1.8m 时,应穿 管保护 7 电缆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 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 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 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 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第13条,《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3条第(四)项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 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 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 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 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 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 人资格证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单位主要 负责人 河北省纺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 照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资质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 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38条 “三级” 安全教育 “三级”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 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第14、15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11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24条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 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 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 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 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特种作业 人员资质 证书 安全负责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负责 人 制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安全生 产管理 制度和 操作规 程 安全生 产教育 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河南省油库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工商 资质证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 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法》 管理机构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 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 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 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 标 准 化 通 用 规 范 》 (AQ3013-2008)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M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隐患自 查Ⅰ级 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 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管理 机构安全 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 构安全管理 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情 况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负全面责任;分客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 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 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液化石油气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或其他消防方面的证件 1 证照情 况 有经营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租赁储存场所、设施委托出 租方进行管理的,有与出租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防火、 动火、检修、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等;岗位操作规程齐全 从业人员应经过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有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 理 有设计、施工、验收的文件资料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应急救 援措施 预案编制符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 管危化字[2004]43 号)的要求。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记录 加气站的设置及等级划分符合 GB50156 表 3.0.4 的规定 4 站址选 择 一级加气站不在城市建成区内 加气站的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 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 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 GB50156 表 4.0.5 和 4.0.6 中的 防火距离的 1.5 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GB50156 表 4.0.5 和 4.0.6 中的防火距离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墙;面 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符合下列规定:单车道宽度不小于 3.5m,双车道宽度 不小于 6m;站内的道路坡度不大于 6%;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采用沥青 路面 加气岛及汽车加气场地设置的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 于 4.5m 5 平面布 置 加气岛符合下列规定:加气岛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0.15~0.2m;加气岛的宽 度不小于 1.2m;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 0.6m 液化石油气罐的布置符合下列规定:地上罐集中单排布置,罐与罐之间的 净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地上罐四周设置高度为 1m 的防火堤,防火 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不小于 2m;埋地罐之间距离不小于 2m,罐与罐之间 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如需设罐池,其池内壁与罐壁之间的净距不小于 1m 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符合 GB50156 表 5.0.8 规定 设置在地面上的泵和压缩机,设置防晒罩棚或泵房(压缩机间) 储罐的出液管设置在罐体底部时,充装泵的管路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泵的进、出口安装长度不小于 0.3m 挠性管或采取其它防震措施;从储罐引 至泵进口的液相管道,坡向泵的进口,且没有窝存气体的地方;在泵的出 口管路上安装回流阀、止回阀和压力表 储罐的出液管设在罐体顶部时,抽吸泵的管路系统设计符合规定 潜液泵的管路系统设计符合规定 6 泵和压 缩机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进口管 道设过滤器;出口管道设止回阀和安全阀;进口管道和储罐的气相之间设 旁通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6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 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 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能,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管理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其他 目标职责 目标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实 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 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 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 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工 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 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和监督考核。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 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和 使用台账,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支出 。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参与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用,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目标职责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 化活动,营造领导重视安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具 备安全的知识、技能和领导力,引导全员的安全态 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员所认同、共同遵守 、带有本企业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实现 安全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 水平持续提高。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 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 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 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及其他 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将相关要 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 格落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检查设备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2.00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 企业营业许可。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机构设置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目标职责 机构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 第 1 页,共 36 页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环节和全体 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 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 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 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 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 管理; 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 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 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 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 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 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 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 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 检查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岗位员工应参与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文档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文档管理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并加强对 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 度 文档管理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 度 应急管理 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 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安全记录管 理 第 2 页,共 36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5.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健全机构 煤矿所属单位逐级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设置日常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 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 责任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 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 措施保障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 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治法》 管理人员 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 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日常监测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 正常运行状态。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 基础管理 机构、人 员设置 危害因素 检测、危 害现状评 价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定期检测 与评价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 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对检测机 构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仍达不到要 求的,必须停止作业,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危害场所 不得安排 的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及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 害申报 职业病危 害申报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同时抄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 危害因素 检测、危 害现状评 价 职业健康 监护管理 职业健康 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检查周期为 依据,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职工(包括临 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 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 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经体检发 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 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 许可证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和改建、扩建工程经验收合 格,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采矿许可 证 采矿许可 证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 准入条件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应当 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 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任职资格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 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资质 证照 主要负责 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准入条件 1、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副矿长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 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 年及以上经历。 3、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 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4、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建 立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必须按规定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检查设备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9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