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 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生产装置区一切机动车辆的管 理。 3 职责 3.2 物流部对进入生产装置区机动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 装置区通行证》,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3 保卫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进入生产装置区机动车辆的综合监督管理。 4 管理要求 4.1 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 置区通行证”(消防车、救护车除外)后,方可进入。 4.2“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证”由运输管理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办理。 4.3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4.4 生产装置区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 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对阻火器不符合标准或无“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 通行证”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 4.5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听从有关人员 的指挥。 4.6 在生产装置开停车操作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 4.7《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证》的管理 4.9.1《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证》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4.9.2《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带车人或驾驶员持有,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时随身携带;第二联为存根,由保卫部门负存档,保存期限为一 年。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5.2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6 记录 6.1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员工“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 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 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 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 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 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 人员的再培训。 4.2 人力资源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 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 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 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环保部。 5.3 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 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 个 月内个人累计出现 3 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 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 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公司入厂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 48h,并对其进行考核。 5.6 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环保部负责核实。 5.7 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 “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5.8 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部门和责任责任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 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9 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 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0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安全生产 奖惩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附 “三违”行为认定范围 一、“三违” 红线 1、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 2、群体性违章行为责任者; 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 4、易燃、易爆区吸烟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5、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员; 6、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作业责任者; 8、发现隐患,未报告、排除的冒险作业人员; 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责任者; 10、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 典型“三违”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 (2)班中打架斗殴;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7)带班干部无故不到岗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商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 项 目施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各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1、各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承包施工队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现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施 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相互间协调工作。 3、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各 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 料、垃圾。 4、施工作业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吊装、焊接、用电等作业内容,不得妨碍 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5、划定区域后,在作业现场设置相应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 随意进入他方施工区,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6、严禁私自挪用他方施工现场材料,因挪用他方施工材料影响发包方工期或者造 成发包方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8、在施工作业现场施工时,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严禁上下交叉作业。 9、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服从现场协调人员统 一指挥。 10、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11、在一方从事动火作业时,周边 10 米内不得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2、一方不得随意使用他方工器具和电器,如使未经他方许可随意使用造成后果由 责任方承担责任。 13、在一方进行吊装作业时,要告知另一方,另一方不得进入吊装半径内进行施工 作业。 14、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原因而出现 事故并对他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关费用。 15、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6、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发包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通行证 单位: 编号:BZH7.3-03 用车单位 行车地点 行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行车用途 车型车号 司机姓名 带 车 人 行 车 安 全 措 施 保卫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